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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14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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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规章制度之班主任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试行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我市中小学班主任的专业发展,培养一批在当好学生人生导师、助推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学生成人成才等方面的中小学青年骨干班主任,带动我市中小学班主任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的全面提升,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建立班主任成长机制,促进班主任专业化发展的意见》(枣教发〔2012〕68号)等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是以参加市级班主任技能大赛的中小学优秀班主任为主体而组建的班主任成长基地,是全市中小学青年班主任专业成长的孵化器,是全市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合作、交流、互动的工作平台。组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室,旨在发挥我市中小学骨干班主任的品牌效应,整合优势资源,积极探索新时期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策略和育人方法,不断积累德育工作经验,打造一批具有个性特色和时代价值的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团队,促进全市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首批工作室由1名主管工作领导和3-5名导师形成一个工作团队,主管工作领导为工作室负责人(同时配备一名工作联系人),导师为工作室专业引领人,通过“自愿申报(学校推荐)——工作室审核——教育局批准聘任”的程序产生,共同负责开展工作室的各项活动;吸纳若干名志愿加入且参加市级班主任技能大赛及获市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或班主任新秀为工作室学员,通过“自愿申报(学校推荐)——工作室审核——教育局批准——考核合格——准予结业——授予优秀班主任和骨干班主任称号”的程序产生和管理。
第三章 职责任务
第四条 工作室负责人工作职责为:
1.发挥表率作用。要有团结合作精神和扎实稳健的工作作风,有较强的指导、引领、组织能力和“带队伍、抓项目、出成果”的水平;勤于学习、锐意创新,遵循教育规律,积极探索新时期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新特点、新规律,以自身的模范行为成为工作室学员及其他班主任的表率。
2.主持工作室日常工作。带领导师共同研究制订工作室周期规划、年度计划及管理制度,确立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职责;引领工作室全学员在导师指导下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各项工作。
3.注重培养优秀班主任。指导导师以工作室学员为重点培养对象,帮助其解决班级日常管理、主题班会活动、德育课程实施、家校联系、心理健康教育、学困生转化、班级文化建设等方面遇到的实际问题,总结提炼教育方法、经验、模式,形成自己的教育特色,成为全市有一定影响的优秀和骨干班主任,呈现出明显的培养效果。
4.加强班主任工作及德育课题研究与实践。以导师团队为核心,以学员集体智慧为依托,承担或参与国家、省、市关于学校德育、班级管理的各种科研课题,深入开展中小学班主任工作和德育工作专题研究,及时整理工作室活动记录、研究成果资料,总结自身教育教学经验和工作室工作经验。
5.指导建立学员成长业务档案。带领导师指导学员做好符合自身实际的成长规划,客观记录每一位工作室学员成长历程,特别要做好优秀青年班主任跟踪培养、考察记录,及时向市教育局汇报。
6.自觉接受市教育局的指导、检查、评估,每学期上交书面总结。
第五条 工作室导师工作职责为:
1. 研究制订工作室周期规划、年度计划及管理制度,确立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职责;引领工作室全体学员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
2. 每学期开设一节主题班会公开课或组织一次班主任论坛(报告会、研讨会);每两年在市内进行一次公开班主任工作展示或在班主任论坛活动中作1次专题讲座。
3.
实行双向听课制度。当好学员的示范者,组织并参与工作室学员的听评课活动,每学期参与工作室学员听课或活动指导时间不少于10学时,对每一名学员做出综合鉴定,形成书面意见,提交工作室备案。
4. 向每位学员推荐优秀书目,指导精读一两本教育理论专著;撰写教育教研或教育随笔、调查研究报告等,推广经验,向全市班主任传播新的、先进的教育理念;通过论文、专著、研讨会、报告会、论坛、网络博客等形式,定期呈现工作过程、工作策略及工作成果,撰写的教育论文等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奖。
5. 指导学员制订专业成长方案,通过班主任工作研讨、班会课备课与观摩研讨、教育案例研讨、课题研究及巡回讲座等形式,引导学员成为在某一领域学有专长、业有专攻的优秀和骨干班主任。
6.指导建立学员成长业务档案。及时客观记录每一位学员的成长历程,特别要做好优秀青年班主任跟踪培养、考察记录,加强对学员的考核,使其两年内顺利结业。
7. 组织学员参与工作室的课题研究,指导学员确定各自的研究课题,按时优质地完成课题研究或专题研究报告。二年内至少主持并完成一个市级及以上研究课题。
8.收集工作室工作动态及阶段成果的文字和图片,进行梳理、归类和完善并编辑出版(双月刊)刊物,便于内部交流和共享。
9.建立班主任工作室网页(http://),网页应成为工作室的动态工作站、成果辐射源和资源生成站。
第六条 工作室学员工作职责为:
1.虚心接受导师指导。在导师引领下,认真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及时了解国内外教育管理资讯,不断改进班主任工作方式方法,提高育人水平;善于向导师学习,在导师引导下与工作室其他学员合作交流,共同成长。
2.积极主动参与工作室各项工作。按时参加工作室活动,不迟到、早退、缺勤,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协助导师完成工作室各项目标任务,努力营造和谐共进、教学相长的良好氛围。
3.深入开展班主任工作和德育工作研究。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个人两年发展规划和阶段提高计划,做好各种研修活动记录,提交研修总结;主动开放班级常态管理,接受导师和学员的观摩和指导;在导师指导下,主持研究课题或参与研究课题,按时优质地完成课题研究或专题研究报告,周期内至少参与或主持一个市级及以上研究课题;撰写教育教研或教育随笔,二年内至少有二篇高质量的论文在市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或获奖。
4. 主动听课,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节,认真记录,并写出体会或个人见解。
5.每学期开设一节主题班会“同课异构”汇报课,“同课”—要求工作室学员的主题班会内容相同,同上一节课,“异构”—
通过不同设计思路进行主题班会授课,对比效果,总结优缺点,由导师和学员一同观摩、点评指导;周期内开设一节市级主题班会公开课或一次公开班主任工作展示活动。
6.建立工作室工作基地。确定一个班级作为工作室开展班主任工作研究的试点基地,每学期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通过示范性班会课、专题讲座、经验交流、班主任工作论坛等形式,在实践中逐步形成自己独特的育人风格。
7.把德育最新研究成果和先进管理经验带回所在学校,引领其他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认真践行,推动德育工作更上新台阶。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七条 工作室在市直和各区市分别设立工作站,市教育局及有关学校应为工作室工作开展创造有利的条件,提供工作保障。
第八条 工作室全面负责工作室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思政科为工作室业务指导部门,定期调度、检查、指导工作室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 工作室(市直)设在枣庄市实验学校,并专门安排工作间挂牌办公。工作室所在学校要为工作室提供相对独立的办公室,提供基本的办公条件,配置一定的专业书籍资料,并尽力为其配备信息化设备和系统。
第十条
工作室所在学校给予工作室每个周期适当的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教育研究、学术研讨与交流、图书资料添置、完善办公设备和网站建设及外出指导和考察参观等。工作室要严格按规定的经费用途和财务要求有计划开支,定期进行项目核算统计。
第十一条 工作室所在学校要积极整合区域教育资源优势,加强对工作室的协管,并做好有关工作协调。工作室学员所在学校要大力支持其参与工作室工作,并在工作时间安排、工作关系协调等方面提供便利,使其既能当好班主任,又有时间和精力开展和参与工作室工作。
第五章 管理运行
第十二条 工作室以两年为一个工作周期,按照有关职责与任务每月固定时间开展活动。
第十三条 工作室学员的考核主要由市教育局和工作室共同组织,其结果报市教育局审定,并分送有关单位。
1.考核形式。每周期结束后市教育局和工作室组织人员对学员进行考评。考核的方式主要有:查看原始资料、听取工作汇报、听取学生评价、听取学校评价、深入班级听班会课等现场观摩。
2.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活动参与情况、任务及相关科研课题完成情况、论文发表获奖、个人荣誉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
3.考核结果。每学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不合格的学员将调整出工作室;工作周期结束考核为“合格”以上的将自动进入下一周期的工作室建设,同时视情况授予为市级优秀和骨干班主任荣誉称号,考核达到“优秀”
且形成了一定优秀成果的,市教育局将在全市予以推广。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4年4月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