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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14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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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XX区农资打假护农保春耕联合执法行动实施方案(附统计表3份)
为进一步加大农资市场的整顿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2020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省、市农资打假工作相关部署,结合我区农业农村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加强农资产品质量监管,坚持一手抓“抗疫”,一手保“春耕”,突出问题导向,围绕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着力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农资制假售假行为。按照省农业农村厅部署要求,严打重管,完善规范农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持续维护农资市场良好秩序,保障农民用上安全放心农资,杜绝假劣违禁农业投入品流入市场,确保农产品质量和农业生产安全。
二、工作重点
要以各类农业投入品为监管重点,严格农资生产经营许可条件和标准,清理整顿规范农资经营主体,主动查找问题隐患,杜绝假劣、违禁农业投入品流入市场。
(一)重点商品的违法行为。以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农膜为重点,依托执法检查、质量抽检、联打联动等手段,加大对下列农资生产、经营、使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和农业生产安全。
(1)种子: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未审先推、无证生产经营、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农技推广中心)。
(2)农药:严厉查处生产经营、销售违法添加高毒农药等未登记成分、有效成分不足、限用和过期农药等假劣农药和无证生产、套用或冒用登记证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3)肥料:严厉查处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叶面肥等肥料中非法添加农药等违法行为等(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4)兽(渔)药:严厉打击违法制售假劣兽(渔)药和违禁药物、改变产品组方滥加抗菌药物、兽药中添加化学药物行为;依法查处兽药标签和说明书扩大适应症、使用范围等违规行为;未附二维码的兽药产品不得上市销售(责任单位:生产销售环节,执法大队;养殖环节,畜牧、渔政)。
(5)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查在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环节非法添加违禁药物和未批准使用物质(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6)农机、农模:依法查处冒用、伪造、过期使用、转让农机推广鉴定证书、证章等违法行为;查处销售不合标准农膜产品。(责任单位:农机总站、执法大队)。
(7)网络销售假劣农(兽)药:积极与市场监管局沟通协调,广泛收集线上销售假劣农(兽)药违法线索和线下销售仓储窝点,对检查发现、群众举报、上级交办、通报协查等有关线索,及时会同当地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动执法,查处一批网络违法销售案件,形成线上线下同步监管、同步打击的新机制(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8)开展农药实名制购买专项检查:检查经营台账是否如实建立,是否完整有效,信息化手段运行是否正常,督促建立健全农药购销台账制度的落实(责任单位:执法大队)。
(9)开展“五送”活动:结合深化开展“三联三送三落实”活动,大力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农资安全使用等知识,推广安全用药和绿色防控技术,指导农民科学使用种子和肥料等农资产品下乡,提高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能力(责任单位:农政法规科、科教科、执法大队等相关科站)。
(二)重点主体。重点检查农药、兽药、种子、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各类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近年来各级各部门抽检中问题突出、群众投诉举报、媒体曝光较多的生产经营单位。
(三)重点区域
重点区域:对近年来暴露问题较多、新闻媒体曝光较多、群众投诉举报较多、历次抽检问题较多的生产销售、批发单位和种养殖基地开展集中整治、坚决遏制以上区域假劣农资高发多发态势。
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加强对流动销售和临时设摊、主动上门推销的假劣农资查处,对种养殖户自带自配假劣农资和非法添加行违,要依法严厉打击查处。
网络领域:落实网络农资经营企业的许可管理。规范线上农资经营行为,强化线上销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的追根溯源和打击力度,推进电商线上线下问题企业和农资产品质量线索摸排,加大联动配合打击违法案件。
三、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压紧压实责任。进一步加强农资监管工作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保障此次“春雷”行动有力有效。要压紧压实监管、生产、销售、使用主体责任,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采取日常巡查、监督抽查、农资抽检等方式查找问题隐
患,防范风险。督促各类主体落实诚信责任,强化法律意识和安全承诺制度,依法建立健全各类台帐资料,要票证齐全,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二)狠抓执法办案,严惩违法行为。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坚持有案必查,查必彻底,对监督检查、执法检查、质量抽查,以及明查暗访等方式发现的案件应当依法立案查办,深挖线索,查清问题产品来源和去向,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对案件估值较大、线索明显、事实清楚的案件,可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做好行刑对接,该移送的及时移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三)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联合执法行动期间,各执法线要分工明确、责任落实,要迅速行动,分散与集中执法相结合,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加快推进农业投入品重点区域、重点主体的明查暗访,深入开展农业“绿剑”系列和“春雷”集中执法行动,要密切协作配合,切实加强农资生产、流通和使用全环节监管。
(四)强化宣传培训,推进社会共治。要围绕深化开展“三联三送三落实”活动,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宣传媒体,通过现场咨询、展览展示、乡村课堂等方式,大力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农资安全使用等知识,推广安全用药和绿色防控技术,指导农民科学使用种子和肥料
等农资产品,提高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能力。组织开展农资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提高农资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开展农资质量安全承诺活动。积极曝光农资打假典型案件,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打击假冒伪劣、维护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公布农资打假举报热线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推动社会共治。
附件:1.联合执法行动情况统计表
2.联合执法行动大要案统计表
3.“2020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五送”活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1:
联合执法行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项 目
出动执法人员
检查企业
检查市场
查处违法行为
质量抽检
受理举报
捣毁制假窝点
印发资料
立案查处
联合执法次数
立案
结案
查获数量
货值金额
罚没款金额
挽回经济损失
涉案人数
移送司法机关
案值5万元以上案件
总数
货值金额
单 位
次
人次
个
个
起
个
件
个
万份
起
起
公斤
万元
万元
万元
人
人
起
万元
代 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种子
其中:蚕种
农药
其中:甲胺磷等禁用农药
肥料
兽药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农产品
农机
合计
附件2:
联合执法行动大要案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案件名称
案件
来源
查处
单位
涉及
品种
涉案数量(公斤)
货值金额(万元)
罚没款金额
(万元)
涉案人数(人)
行政拘留人数
刑事打击人数
其他
说明:1.案件来源含自行发现、举报投诉、上级交办和部门移送、线索通报等;2.其他包括吊销证照、停产、停
业等情况。
附件3:
“2020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五送”活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内容
出动执法和科技人员
印发宣传资料
举办现场咨询培训
接待咨询群众
受理投诉举报
案件
回访
展销农资产品
明白纸、宣传资料
标语
横幅
一封信
磁带
光盘
数量
金额
单位
人次
万份
条
万份
盒/张
场次
万人次
人次
件
万公斤
台件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