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绩效管理奖惩办法 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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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0-20 发布

品质绩效管理奖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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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XX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 ‎ 制订日期: ‎ 标题:品质管理奖惩办法 版次: 1.1 第 6 页 共 6 页 机密级:非保密 品质管理奖惩办法 文 件 修 订 记 录 摘 要 N0‎ 修订日期 修订页次 版本 修 订 内 容 简 述 备注 ‎1‎ ‎2‎ 核准 审核 制订 品保部 1 目的 ‎ XXXX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 ‎ 制订日期: ‎ 标题:品质管理奖惩办法 版次: 1.1 第 6 页 共 6 页 机密级:非保密 为提高公司产品品质,激励全员对品质改善的努力和责任,制订旨在寻求责任和公平的品质异常和改善奖罚规定办法。‎ 1 适用范围 本公司产品所涉及的品质活动范围、均适用之。‎ 2 权责 制定单位: 品保部负责本办法起草制订、管理部监督执行。‎ 执行单位: 公司各部门、组织。‎ ‎4. 名词解释:‎ ‎ 4.1、轻微品质异常 产品在制程中发生品质异常,数量不超过3件/批次。返工或报废金额小于100元的品质问题。‎ ‎4.2、一般品质异常 指产品未出厂,下工序发现上工序造成返工或报废的品质问题;不良率大于10%,(返工数量大于10件小于20件/批次;损失金额大于100元、小于1000元)。或出厂后发现不良被客户让步接收,未造成返工或退货的品质问题。‎ ‎4.3、重大品质事故 ‎(1)被客户严重警告或罚款。‎ ‎(2)退货或返修(数量大于3件/批次)。‎ ‎(3)产品报废(报废金额大于5000元)。‎ ‎(4)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延误交期。‎ ‎4.4、特大品质事故 ‎(1)因品质问题而被客户取消供应商资格。 ‎ ‎(2)因品质异常造成对方严重人身伤亡、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 3 内容 ‎ ‎ 4.1 品质目标。‎ ‎ 4.1.1、供应商交货合格率 (批次) ≥98.5%(每月)‎ ‎4.1.2、制程抽检验合格率(批次): ≥98.7%(每月)‎ ‎4.1.3、成品抽检验合格率(批次): ≥99.5% (每月)‎ ‎4.1.4、出货检验合格率: ≥99.8%(每月)‎ ‎4.1.5、出货(客户反馈)DPPM: ≤1200 PPM ‎4.1.6、客户抱怨次数(年) : ≤1.5%(每月) ‎ ‎ XXXX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 ‎ 制订日期: ‎ 标题:品质管理奖惩办法 版次: 1.1 第 6 页 共 6 页 机密级:非保密 ‎4.2 责任区分:‎ ‎4.2 1、各生产小组必须对所加工、装配、自检和搬运的产品品质负责。‎ ‎4.2 2、品保部应对经检验(来料检验、制程检验、成品检验、出货最终检验)后的产品品质负责。‎ ‎4.2 3、工程技术、研发人员应对设计图纸、工艺操作指导、产品包装设计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负责。‎ ‎4.2 4、资材仓库人员应对仓储的物料保存及发货品质负责,采购对供应商品质次。‎ ‎4.2 5、副总经理负有品质监督权,部门负责人负有品质监督责任。‎ ‎4.2 6、送检单位应确认产品为自检合格品后,方可送品保部检验,若品保部抽检不合格,送检单位主管承担50%责任,班组长承担20%责任,其上级部门承担30%责任。品保部检验合格放行的产品,后工序或客户发现不良,且不良率高于10%,品保部负责人承担30%责任,第二负责人承担20%责任,直接责任人承担30%责任,其上级部门承担20%责任。‎ ‎4.3、制程异常处罚细则:‎ ‎4.3.1 多次送检不合格(连续三次,每次10个轻微不合格点以上者),生产人员应负有不自检或自检不到位责任,处罚20元。‎ ‎4.3.2 批量品质异常,每批次按耗损失成本30%价值处罚,由具体责任人按责任划分分摊。‎ ‎4.3.3 未在生产计划范围内的产品,而作擅自加工生产的,或者不严格按照作业指导要求及图纸要求生产的,罚款50元;造成批量不良由加工者负80%责任,班组长负20%责任,每批次按损失成本价值的30%处罚。‎ ‎4.3.4未经品保部检验人员确认,擅自把产品转入下道工序或入库、出货的,对责任人处罚100元/次。如引发下工序质量问题或客户投诉的,追加处罚100元。‎ ‎4.3.5仓库人员必须先确认产品是否经检验合格,禁止接收不合格或状态不清楚的产品作记良品入库,违规接受此类产品者,对责任人处罚50元。未经品管人员检验合格、允许的产品,禁止出货,否则对责任人处罚50元。‎ ‎4.3.6在各工序加工的过程中操作者损坏或报废品超出规定正常的标准,由生产班组长折合计算并提交报告,按所有已产生的成本价格60%赔偿。私自藏匿、销毁报废品,一经查实,除按所有已产生的成本价格赔偿外,另处罚50元。‎ ‎4.3.7发货前,出货检验员在场的情况下,对产品进行贴标识、包装进行检验后才能装车发货。‎ ‎4.3.8对故意将不良品混入良品中的行为者,一次性处罚100元,情节严重的辞退处理。‎ ‎4.3.9对未征得品管人员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撕下或涂抹品检人员已粘的状态标识(如合格标签、PASS印章、不合格标签等),处以罚款50元/次。‎ ‎4.3.10品管人员在正常工作中作出的正确判定,如不被及时执行,或遭到辱骂、殴打等人身攻击的, 视情况给予肇事者罚款10—‎ ‎ XXXX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 ‎ 制订日期: ‎ 标题:品质管理奖惩办法 版次: 1.1 第 6 页 共 6 页 机密级:非保密 ‎100元不等,情况特别严重的经品保部报总经理审批给予肇事者开除处分,并赔偿受害人医疗费用及其他损失。‎ ‎4.4品保部品质检验承担的责任 ‎4.4.1因来料检验失误(无法检验的项目除外)造成批量材料不合格而生产出不合格品,IQC处罚20元,半成品来料以行业通用抽样计划抽样检验。‎ ‎4.4.2首检判定失误,造成产品不合格时,IPQC处罚50-100元。‎ ‎4.4.3 首检正确,生产过程产生不良,IPQC要对巡检不力负责(一小时内生产完成的产品除外)处罚50元。‎ ‎4.5 工程部在以下情况应承担的责任:‎ ‎4.5.1 产品规格、图纸文件,相关技术工艺指导书为加工/检验的参照依据,图纸/工艺文件的制订人/审核人必须对文件的正确性负责,如因图纸不完整,工艺制定/审核而导致产品品质事故(客户原因/样品除外),被其它部门及时发现,造成经济损失100元以下的处罚责任工程师20元,审核工程师10元,100元以上到1000元以下,责任工程师赔偿成本损失40%,审核工程师承担20%,1000以上由品保部调查原因报总经办核准后,据情处理。‎ ‎4.5.2 对客户要求和本厂技术文件数据、图纸的更改,必须有工程部书面的设计变更通知单或经技术人员签字确认,文控部门应与使用部门进行新旧文件的交换,如有因交换不及时或不彻底而造成产出不符合新要求的产品,对文控及相关责任人处罚50元,对负有跟进责任的相关工程师处罚5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品保部调查原因报副总处理。‎ ‎4.5.3 对生产/检验过程中发现的图纸、工艺问题,工程部应以书面方式,最迟在一个工作日内解决给予明确答复,超过时限未予回复的,对工程部相关工程师处罚20元。‎ ‎4.5.4 客户相关产品的设计临时更改的,相关工程师接收后要及时通知文控或生产、品保部门因延迟或没传递到相关部门造成品质问题,引起客户重大投诉,处罚责任工程师200元。‎ ‎4.6生产部在以下情况下应承担的责任:‎ ‎4.6.1发生轻微品质异常,对责任人一次性处罚10—30元(第一次犯错者批评教育,不予处 罚)。‎ ‎4.6.2发生一般品质异常,对责任人一次性处罚30—50元,并通报批评。‎ ‎4.6.3发生严重品质异常,对责任人一次性处罚50—200元,直接主管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 ‎4.6.4发生特大品质异常,则根据客户的重要性,对直接责任人处罚200—500元。各责任部门负责人加重处罚。‎ ‎4.6.5为预防批量不良品发生,产品须报首件检验,如未报或首检不合格而擅自生产造成品质事故,生产部门承担全部责任,并核查责任人处罚100元。‎ ‎4.6.6 ‎ ‎ XXXX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 ‎ 制订日期: ‎ 标题:品质管理奖惩办法 版次: 1.1 第 6 页 共 6 页 机密级:非保密 ‎ 在FQC判定不合格,或巡检发现不合格,生产人员必须及时返工修复,如未返工修复并强行将不良品转入下工序生产,对责任者处罚50元。‎ ‎4.6.7 装配完成后报告检验,FQC判定批量不合格时,对直接作业员不自检行为处罚30元/批次,班组长处以20元/批次。‎ ‎4.6.8生产部无权对任何产品特别放行,特急产品需有特采评审小组确认放行,小组至少有技术/品保部门人员参加,否则对擅自决定特采放行责任人处罚100元。‎ ‎4.6.9生产部未按技术部设计、工艺文件生产,造成品质事故,由生产部相关责任人负责,并处罚金100元。‎ ‎4.7、 其它部门责任:‎ ‎4.7.1 由于公司其它部门人员造成的品质问题,对应上述部门条款进行处理,如未能对应,则按总损失成本的50%处罚进行处理,被处罚责任人总金额不超过1000元。此款玩忽职守造成损失者,另按公司规章处理。‎ ‎4.7.2 无法计算损失或无相应条款,由品保部调查原因,书面报告给总经办,公司酌情处理。‎ ‎4.8外部客诉及退货之责任:‎ ‎4.8.1由于品质原因招致客户的抱怨,引起客户市场书面投诉,但未退货及返修的每次按品保直接责任人和主管分别按公司制度处罚10-50元不等。‎ ‎4.8.2客诉并退货或返工造成损失的,根据与客户协商处理的损失金额,按照以下原则承担,‎ ‎ 客诉并退货或返工的损失费用额在2000元以上的,按2000元封顶承担,具体如下:‎ ‎ a. 属公司内责任造成的品质问题:,品保部门承担50%,直接责任单位承担30%(责任者承担其中的40%);其他间接管理单位承担其余部分。‎ ‎ b. 上一条中无相关或间接责任单位时,则直接责任单位责任承担40%;‎ ‎ c. 由于运输(非包装设计)等厂外原因造成异常问题的损失。仅资材部门承担30%;‎ ‎ d. 异常承担发生后,在当月的工资中直接扣除。‎ ‎4.9 奖励条例 ‎4.9.1、 员工提报和挽救各种品质异常的行为,经核实后一次性奖励30元。‎ ‎4.9.2、 员工发现对品质有重大影响、或潜在影响的工艺流程错误,并提出有效的改善方案,按照“提案改善作业”执行后避免了重大品质事故的。经核实后一次性奖励100元。‎ ‎4.9.3、员工(品管检验人员除外)如发现上工序产品漏检,误检或重大品质缺陷,并及时制止汇报者,经核实后视情节奖励10—50元,如挽救损失的金额巨大,品保部上报总经办另行奖励。‎ ‎4.9.4、品管检验人员一个月内无错检/漏检,无下工序或客户投诉,并按时完成各种报表和数据收集统计工作的;除绩效考核评级优之外,另奖励20-100元。‎ ‎ XXXX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 ‎ 制订日期: ‎ 标题:品质管理奖惩办法 版次: 1.1 第 6 页 共 6 页 机密级:非保密 ‎4.9.5、 员工(工艺人员除外)在生产前发现设计图纸/工模夹具等设计缺陷,及时制止并改善者,经核实后奖励10—100元。‎ 设立品质奖项 ‎4.9.6、品质贡献奖:‎ ‎ 每月评选1—3名对品质控制/品质改善/品质隐患提出合理化建议及可实施方案的,并经评价后认定为品质提升做出贡献的员工,每人奖励100元,由各部门提出,品保部核实后提报总经理批准。‎ ‎ 4.9.7、品质先进奖:‎ 每月评选3名,在产品实现进程中无任何品质异常,并具有很强品质意识和品质责任心,并主动带领其他员工提高品质意识,奖励100元,由各部门提出,品保部后报副总经理批准。‎ ‎ 4.9.8、品质团队奖:‎ ‎ 每季度评选出无任何品质不良记录且达成品质指标的班组,奖励该团队300元,由品保 部根据统计数据提名,总经办评估后批准。‎ ‎4.10、 附加说明 ‎4.10.1、 奖罚金额最低为10元。‎ ‎4.10.2、 如处罚条例相互有冲突,按严重的条例处理。‎ ‎4.10.3、公司授权品保部提案开具《品质处罚单》和《品质奖励申请》。授权工程部进行品质问题协助分析。‎ ‎7 附件: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