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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20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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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安全生产管理概述
第一节 安全生产管理基本概念
一、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管理
(一)安全生产
(二)安全生产管理(进行有关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等活动,实现生产过程中人与机器设备、物料、环境的和谐,达到安全目标)
二、事故、事故隐患、危险、危险源与重大危险源
(一)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的事件)
(二)事故隐患(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分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三)危险(危险度,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与严重性给出R=F,C)
(四)危险源(可能造成伤害、破坏、损失的根源或状态)
(五)重大危险源(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数量≥临界量的单位,包括场所和设施。《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给出了爆炸性物质、易燃物质、活性化学物质和有毒物质共142种物质生产场所和储存区的临界量。各国标准是不同的)
三、安全、本质安全
(一)安全(S=1-D,安全工作贯穿系统整个寿命期间)
(二)本质安全(通过设计使设备或系统本身具有安全性,在误操作或发生故障也不会造成事故)
1、失误-安全功能;2、故障-安全功能。
第二节 现代安全生产管理理论
一、安全生产管理发展历史
二、安全生产管理原理与原则(“统制人防”)
(一)系统原理
1、系统原理的含义
2、运用系统原理的原则(①动态相关性原则;②整分合原则;③反馈原则;④封闭原则-手段、过程形成回路)
(二)人本原理
1、人本原理的含义
2、运用人本原理的原则(①动力原则-激发工作能力;②激励原则-积极性;③能级原则-结构稳定性和管理有效性)
(三)预防原理
1、预防原理的含义(“果然三本”)
2、运用预防原理的原则(①偶然损失原则;②因果关系原则;③3E原则;④本质安全化原则-应用于设备、设施和建设项目)
(四)强制原理
1、强制原理的含义
2、运用强制原理的原则(①安全第一的原则;②监督原则)
三、事故致因理论
(一)事故频发倾向理论
格林伍德和伍兹,把伤亡事故按照泊松分布、偏倚分布和非均分布等进行统计分析,当不存在个体差异,事故次数服从泊松分布。
法默和查姆勃提出了事故频发倾向理论。(事故频发倾向者)
(二)海因里希因果连锁理论
美国海因里希将事故因果连锁概括为5个要素:遗传及社会环境—人的缺点—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事故—伤害。
企业安全工作中心是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中断事故连锁的进程,从而避免事故的发生。
(三)能量意外释放理论
吉布森提出事故是一种不正常或不希望的能量释放,各种形式能量是构成伤害的直接原因。控制能量或能量载体预防伤害事故。
哈登完善了能量意外释放理论,提出伤害原因只能是能量的转移,并将伤害分为两类:一是由于施加了局部或全身性损伤能量引起;二是由影响了局部或全身能量交换引起。能否造成伤害取决于能量大小、接触时间长短和频率,以及力的集中程度。可以利用各种屏蔽防止意外的能量转移,防止事故发生。
(四)系统安全理论
美国研制洲际导弹过程中,系统安全理论应运而生。创新概念:
1、改变只注重人的不安全行为,开始考虑如何通过改善物的系统可靠性来提高复杂系统的安全性,从而避免事故。
2、没有事物绝对安全,任何事物潜伏危险因素。(靠主观判断)
3、不可能根除一切危险源,可以减少现有危险源总的危险性。
4、无法全部识别又在产生新的危险源。安全工作目标就是控制危险源,把事故概率降到最低,即使发生,也控制较轻程度上。
四、事故预防与控制的基本原则
应从安全技术、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入手。安全技术对策着重解决物的不安全状态,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对策主要着眼人的不安全行为。
第三节 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现状
一、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二、安全发展理念(《建议》提出“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安全发展:发展建立在安全保障能力提高、安全生产状况改善、生命健康得到保障基础上)
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
四、安全生产政策措施
国务院确定加强安全工作12项治本之策:
1、指标体系;2、标准规程;3、加快立法;4、监管救援;5、严肃查处
6、安全投入;7、经济调控;8、激励机制;9、科技进步;
10、主体责任;11、安全文化;12、教育培训;
*安全五要素:(法制)(投入、科技)(责任、文化)
将①道路交通万车②工矿商贸10万从业人员③百万吨煤炭死亡率④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纳入国家统计指标体系。其中②④两项指标纳入《十一五纲要》,成为约束性指标。
五、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系
安全工作格局“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煤矿工作责任体系“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
六、安全生产目标指标体系
《建议》目标:“十一五”期间亿元国内总值死亡率降低35%,十万工矿商贸从业人员死亡率降低25%。
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体系,由事故死亡人数总量控制指标、绝对指标、相对指标、重大和特大事故起数控制考核指标4类、27个具体指标构成。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一节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规章制度建设
一、安全规章制度建设的目的和意义
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规章制度的建设
(一)安全规章制度建设的依据
(二)安全规章制度建设的原则
①主要负责人负责的原则;②安全第一的原则;③系统性原则;④
规范化和标准化原则。
(三)安全规章制度的编制和管理
①起草 ②会签 ③审核 ④签发 ⑤发布 ⑥培训和考试 ⑦修订
(四)安全规章制度体系的建立
1、综合安全管理制度; 2、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3、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4、环境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节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目的和意义
二、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
总要求: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由主要负责人组织建立。具体应满足: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方针;②与单位体制协调一致;③具有可操作性;④有机构人员制定修订;⑤有配套监督检查制度保证落实。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主要内容
(一)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1、建立健全责任制;2、组织制定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3、保证安全投入有效实施;4、督促检查安全工作、消除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以及救援预案;6、及时、如实报告事故。
(二)其他负责人;(三)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
(四)班组长;(五)岗位工人。
第三节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保障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作用是:①落实法律法规②组织安全检查③日常安全检查④整改事故隐患⑤监督责任制落实
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要求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设置也可以不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要求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其他单位可配备专职,可配备兼职,还可以委托提供安全服务。
第四节 安全生产投入与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一、安全生产投入的基本要求
(一)法律依据与责任主体
安全投入谁保证,由企业性质而定。一般来说,股份制企业、合资企业等由董事会予以保证;一般国有企业由厂长或者经理予以保证;个体工商户等个体经济组织由投资人保证。
(二)安全生产投入的使用
1、建设安全和卫生技术措施工程;(如通风除尘工程)2、增设和更新安全设备、器材及维护;3、重大安全生产课题的研究;4、配备劳动保护用品和设施;5、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6、其他有关预防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如事故应急救援)
(三)违法行为行政处罚
未保证资金投入,致使不具备安全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w~3w罚款;对主要负责人、投资人处5000~1w罚款。
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
(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制度的制定与实施
从2004年开始,2005年4月《关于调整…
通知》第一次全面建立煤矿安全费用提取制度。2006年5月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全面建立。2007年1月高危行业全面建立生产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管理制度。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烟花爆竹生产、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等。
(二)安全生产费用的要求和提取标准
是高危行业企业按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
1、煤炭安全生产费用
我国煤炭企业必须按照原煤产量,在成本中按月提取。提取标准按照矿井生产能力,逐个矿井确定井型和提取标准。
(1)大中型煤矿(设计生产能力45万吨及以上矿井)
重点监控吨煤≮15元;灾害8元;低瓦斯5元;露天3元
(2)小型煤矿(30万吨)灾害≮10元;低瓦斯6元。
2、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费用
按照年度销售收入分月提取安全费用,列入企业成本。
(1)200w以下部分,3.5%;(2)200w~500w部分,3%
(3)500w~1000w部分,2.5%(4)1000w以上部分,2%
3、其他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
(1)矿山企业;(2)建筑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超额累退) (3)危险品生产企业;(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超额累退) (4)道路交通运输企业(营业收入)
(三)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与管理
1、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原则(专户核算,专款专用;结余结转使用,不足部分直接列支)
2、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管理
3、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
三、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一)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要求
(二)风险抵押金的存储和使用
1、风险抵押金存储标准
(1)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
小型企业≮30w;中型≮100w;大型≮150w;特大型≮200w
每企业风险抵押金累计达到500w时不再存储。
(2)煤矿企业的存储标准(按生产能力核定)
3万吨以下60w~100w;3万吨~9万吨150w~200w
9万吨~15万吨250w~300w;15万吨以上,每10万吨+50w
每企业风险抵押金累计达到600w时不再存储。
2、风险抵押金存储的要求(足额存储,不得摊派;数额由安监局及同级财政部门核定;实行专户管理)
3、风险抵押金使用规定(抢险救灾;善后事宜)
(三)风险抵押金的监督管理
第五节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一、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安全技术措施
1、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是财务计划组成部分)
2、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核心)
(1)防止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
①消除危险源;②限制能量或危险物质;③隔离;④故障—安全设计;⑤减少故障和失误。
(2)减少事故损失的安全技术措施
①隔离;②设置薄弱环节;③个体防护;④避难与救援。
此外,安全监控系统是防止事故发生和减少损失的安全技术措施。
(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基本原则
1、必要性和可行性原则;2、自力更生与勤俭节约的原则;
3、轻重缓急与统筹安排的原则;4、领导和群众结合的原则;
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基本内容
(一)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范围
1、安全技术措施;2、卫生技术措施;3、辅助措施;
4、安全宣传教育措施
(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内容
1、措施应用的单位或工作场所;2、措施名称;3、措施目的和内容;4、经费预算及来源;5、负责施工的单位或负责人;6、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7、措施预期效果及检查验收。
三、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方法
(一)确定措施计划编制时间(与年度生产、技术、财务、供销计划同时)
(二)布置措施计划编制工作
(三)确定措施计划项目和内容(审查、平衡、汇总后报有关领导审批)
(四)编制措施计划
(五)审批措施计划(联合会审报有关领导审批。一般由总工程师审批)
(六)下达措施计划(主要负责人下达)
第六节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基本要求
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对象和内容
(一)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教育培训
1、基本要求(高危行业应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其他单位取得培训合格证;所有单位负责人每年进行再培训)
2、培训的主要内容(法律;专业知识;重大危险源管理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职业危害;国外管理经验;案例;其他)
3、培训时间(高危行业≮48h,再培训≮16h;其他单位≮32h,再培训≮12h)
4、再培训的主要内容(法律;新知识;管理经验;案例)
(二)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
1、基本要求(高危行业应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其他单位取得培训合格证;所有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每年进行再培训)
2、培训的主要内容(法律;事故统计报告;应急;管理经验;案例;其他)
3、培训时间(高危行业≮48h,再培训≮16h;其他单位≮32h,再培训≮12h)
4、再培训的主要内容(法律;新知识;管理经验;案例)
(三)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1、特种作业的范围(“他驾起登冰山险焊破电锅”)
①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②起重机械作用;③登高架设作业;④制冷作业;⑤矿山通风作业、排水作业、安全检查作业、提升运输作业、采掘作业、救护作业;⑥危险物品作业;⑦金属焊接切割作业;⑧爆破作业;⑨电工作业;⑩锅炉、压力容器作业;其他
2、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取证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3、特种作业人员重新考核和证件的复审要求(离岗6个月以上应重新进行操作考核。取得《操作证》者,每2年一次复审,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经教育,每4年复审一次。否则失效)
(四)对生产经营单位其他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
1、基本要求(高危行业包括农民工必须接受教育;烟花爆竹企业从事危险工序人员必须经设区市安监局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2、新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新从业≮24h,农民工每年再培训≮8h。高危≮72h,再培训≮20h)
高危从业
高危管理
一般管理
一般从业
初次培训
72h
48h
32h
24h
再培训
20h
16h
12h
8h(农民工)
3、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应进行相应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形式和方法
主要5方法:课堂讲授法、实操演练法、案例研讨法、读书指导法、宣传娱乐法等。
培训8形式:班前班后会,安全活动日,安全生产会议,各类培训班,事故现场分析会,张贴宣传画、标语,安全知识竞赛。“(三场)日语班赛画会”
第七节 建设项目“三同时”
一、实施建设项目“三同时”的主要法律依据
二、建设项目“三同时”的含义
三、建设项目“三同时”的主要内容
要求与建设项目配套的安全卫生设施,从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试生产、竣工验收、投产使用均应同步进行。
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对符合以下情况的,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以外的,有预评价资格的机构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
1、大中型或限额以上的建设项目;
2、火灾危险性生产类别为甲类的建设项目;
3、爆炸危险场所等级为特别危险和高度危险场所的建设项目;
4、大量生产或使用Ⅰ级、Ⅱ级危害程度的职业性接触毒物建设项目;
5、大量生产或使用石棉或含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建设项目;
6、安监机构确认的其他危险、危害因素大的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同时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初步设计-施工-试生产(正常后进行劳动安全卫生验收评价报告)-竣工验收
第八节 安全生产检查
对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危险因素、缺陷进行查证。
一、安全生产检查的类型(“定期/不定期;专项/综合;经常性/季节性”)
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2、职工代表不定期对安全生产巡查;3、专项安全生产检查;4、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5、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6、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软件系统:查思想、查意识、查制度、查管理、查事故处理、查隐患、查整改。
硬件系统:查生产设备、查辅助设施、查安全设施、查作业环境。
三、安全生产检查的方法及工作程序
(一)检查方法
1、常规检查(常见的检查方法)
2、安全检查表法(SCL)
编制主要依据是:①有关标准规范;②事故案例及本单位有关经验;③分析确定危险部位及防范措施;④新知识新方法新标准。
3、仪器检查法(定量数据)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工作程序
1、安全检查准备(确定目的任务;查阅有关法规;了解对象工艺流程生产情况;制定检查计划;编写安全检查表;准备检测工具;挑选检查人员)
2、实施安全检查(访谈;查阅文件和记录;现场观察;仪器测量)
3、通过分析作出判断
4、及时作出决定进行处理
5、整改落实
第九节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一、劳动防护用品分类
(一)按劳动防护用品防护性能分类
1、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头部护具;呼吸护具;眼面护具;防护服类;防护鞋类;防坠落护具类)
2、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二)按劳动防护用品防护部位分类
(三)按劳动防护用品用途分类(防伤亡事故;防职业病)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
(一)选用原则(根据标准选用;根据作业环境和有害因素选用;穿戴舒适方便不影响工作)
(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要求(116个典型工种劳动防护用品)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三证”和“一标志”,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安全标志。职工做到“三会”:会检查护品的可靠性,会正确使用护品,会正确维护保养护品。
三、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1、使用前做一次外观检查。2、在其性能范围内使用,不得使用不达标产品,不得使用无安全标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不能随意替代,不能以次充好。3、严格按使用说明书使用。
四、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
(一)对生产经营单位的要求
1、生产企业必须取得安全标志;2、经营的单位不得售假;3、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志特护用品;购买须经安全人员验收。
(二)监督检查
五、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及其安全标志标识
(一)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
(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标识
由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标识两部分组成。
证书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制,加盖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印章。“LA”及背景白色,边框、盾牌及文字“安全防护”绿色,编号为黑色
第三章 安全生产监督监察
第一节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
主要指政府或其他有关组织的监督和管理,不包括企业内部管理。目前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是: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国家监察与地方监管相结合、政府监督与其他监督相结合。
(一)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
(二)国家监察与地方监管
(三)政府监督与其他监督
(四)监督管理的基本特征
1、强制性; 2、权威性;3、普遍约束性。
(五)监督管理的基本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
2、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基本原则)
3、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4、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行为监察与技术监察相结合的原则。
6、坚持监察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职责
1、宣传;2、检查执行法律、标准情况;3、行政许可审查;4、处理违法行为;5、处理隐患防事故;6、处理不符合标准设施;7、接受监察机关监督;8、及时报告;9、参加事故救援与调查;10、秉公执法;11、其他。
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方式与内容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程序
(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方式
1、事前的监督管理。(许可事项审批)
2、事中的监督管理。(行为监察—旨在提高安全意识;技术监察—多从设备的本质安全入手)
3、事后的监督管理。(“四不放过”)
(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内容
1、安全管理和技术;2、机构和安全教育培训;3、隐患治理;4、伤亡事故;5、职业危害;6、对女职工和未成年人特殊保护;7、行政许可。
第二节 煤矿安全生产监察
一、煤矿安全生产监察体制(垂直管理、分级监察)
(一)煤矿安全监察体制的特点
1、实行垂直管理;2、监察和管理分开;3、分区监察;4、国家监察。
(二)煤矿安全监察体制的机构设置(25个省设立煤矿安全监察局)
(三)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主要职责
二、煤矿安全生产监察人员的职责
三、煤矿安全监察的方式与内容
日常、重点(针对许可证、资格等)、专项、定期监察
第三节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体制
我国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具有强制性、体系性及责任追究性的特点。
目前,基本形成了5个层次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法规
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主要建立两项制度:一是特种设备市场准入制度;二是从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7个环节全过程一体化的监察制度。
二、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监察人员的职责
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方式与内容
第四章 安 全 评 价
第一节 安全评价的分类
按照实施阶段分三类: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
一、安全预评价
在项目建设前,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应用安全评价的原理和方法对系统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预测性评价。
二、安全验收评价
是在建设项目竣工、试生产运行正常后,通过对运行状况及管理状况的安全评价,提出合理可行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是为安全验收进行技术准备,评价报告作为验收审批的依据。
三、安全现状评价
是针对某一个生产经营单位总体或局部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现状进行安全评价,提出合理可行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是根据政府有关法规的规定或是根据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健康的管理要求进行的。评价报告的内容纳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整改和安全管理计划,并按计划加以实施和检查。
第二节 安全评价的程序
一、安全评价的程序
1、前期准备;2、辨识与分析危险、有害因素;3、划分评价单元;4、定性、定量评价、5、安全对策措施建议;6、安全评价结论;7、安全评价报告的编制。
二、安全评价的内容
安全评价主要内容包括:①高度概括评价结果;②从风险管理角度给出评价对象在评价时与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符合性结论;③给出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的预测性结论;④采取安全对策措施后的安全状态等。
第三节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一、危险、有害因素的分类
(一)按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进行分类
根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分为6大类:
1、物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防护设备电磁噪;高低明火有信号;运动振动粉环境;其他标志都知道”
⑴防护缺陷;⑵设备设施缺陷;⑶电危害;⑷电磁辐射;⑸噪声;⑹高温物质;⑺低温物质;⑻明火;⑼信号缺陷;⑽运动物伤害;⑾振动危害;⑿粉尘与气溶胶;⒀作业环境不良;⒁其他物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⒂标志缺陷。
2、化学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⑴易燃易爆性物质;⑵自燃性物质;⑶有毒物质;⑷腐蚀性物质;⑸其他。
3、生物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⑴致病微生物;⑵传染病媒介物;⑶致害动物;⑷致害植物;⑸其他。
4、心理、生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⑴负荷超限;⑵健康状况异常;⑶从事禁忌作业;⑷心理异常;⑸辨识功能缺陷;⑹其他。
5、行为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⑴指挥错误;⑵操作错误;⑶监护失误;⑷其他错误;⑸其他
6、其他危险和有害因素
(二)参照事故类别进行分类
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分为20类:
“机车电击炸起火,毒淹炮塌他烫落”
1、物体打击(不包括机械设备、起重、坍塌引发的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不包括起重、车辆停驶时的事故)
3、机械伤害
4、起重伤害(起重作业发生的挤压、坠落、物体打击和触电)
5、触电(不包括起重作业触电)
6、淹溺(不包括矿山、井下透水淹溺)
7、灼烫(火焰、高温物、化学、物理灼伤。不包括电灼伤和火灾烧伤)
8、火灾
9、高处坠落(不包括触电坠落和坠落淹溺)
10、坍塌(不适用矿山冒顶片帮和车辆、起重、爆破引起坍塌)
11、冒顶片帮
12、透水
13、放炮
14、火药爆炸;15、瓦斯爆炸;16、锅炉爆炸;17、容器爆炸
18、其他爆炸
19、中毒和窒息
20、其他伤害(噪声、劳动闪腰)
(三)按职业健康分类
参照《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将危害因素分为生产性粉尘、毒物、噪声与振动、高温、低温、辐射(电离、非电离)、其他危害因素7类。“噪尘登(动)高射其低毒”
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方法
(一)直观经验分析方法
1、对照、经验法;2、类比方法。
(二)系统安全分析方法
用于复杂、没有事故经验的新开发系统,常用事件树、事故树等。
三、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
要全面有序进行,防止出现漏项,要从①厂址;②总平面布置;③道路及运输;④建(构)筑物;⑤工艺过程;⑥生产设备、装置;⑦作业环境;⑧
安全措施管理 等方面入手。识别过程实际就是系统安全分析的过程。
第四节 安全评价方法
一、安全评价方法分类
(一)按评价结果的量化程度分类法
1、定性安全评价方法(危险性评价;可操作性评价、安全检查表、分析法)
2、定量安全评价方法(概率风险评价法;伤害范围评价法;危险指数评价法)
(二)其他安全评价分类法
按照逻辑推理过程,分为归纳推理评价法和演绎推理评价法。
按照安全评价要达到的目的,可分为事故致因因素安全评价方法、危险性分级安全评价方法和事故后果安全评价方法。
按照评价对象不同,分为设备故障、人员失误、物质系数、系统危险性评价法等。
二、常用的安全评价方法
(一)安全检查表方法(SCA,SCL)
(二)危险指数方法
(三)预先危险分析方法
(四)故障假设分析方法
(五)危险和可操作性研究
(六)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
(七)故障树分析(演绎法,基本程序:1、熟悉系统;2、调查事故;3、确定顶上事件;4、确定目标值;5、调查原因事件;6、画出故障树;7、定性分析;8、事故发生概率;9、比较;10、分析)
(八)事件树分析(归纳法,分析步骤:1、确定初始事件;2、判定安全功能;3、发展事件树和简化事件树;4、分析事件树)
(九)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
(十)定量风险评价方法
第五节 安全评价报告
一、安全预评价报告
二、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三、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四、安全评价报告的格式
(一)评价报告的格式要求
1、封面;2、安全评价资质证书影印件;3、著录项;4、前言;5、目录;6、正文;7、附件;8、附录
(二)评价报告的规格要求
第六节 安全评价管理
(一)基本要求(同一对象预评价和验收评价,应由不同机构承担)
(二)安全评价机构
(三)安全评价人员
安全评价业务分类:一类(采矿;管道运输;石化;危险品;建筑;仓储业;发电发热;核工业)
第五章 重大危险源辨识与监控
第一节 重大危险源基础知识及辨识标准
一、重大危险源基础知识
长期或者临时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单元指一个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一)国内外重大危险源控制技术的研究与发展概况
(二)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的组成
1、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物质危险特性及数量)
2、重大危险源的评价(辨识危险因素、评价概率、评价后果、进行风险评价、风险控制)
3、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4、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报告
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工厂选址和土地使用规划(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综合性土地使用政策)
7、重大危险源的监察
(三)我国关于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规定
除运输加油站、加气站外,重大危险源储存设施,与下列场所、区域距离应符合国家规定:1、人口密集区;2、公共设施;3、水源保护区;4、交通干线;5、农田保护区;6、自然保护区;7、军事管理区;8、其他区域。
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标准及方法
三、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范围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规定,以及实际工作需要,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的类型如下:①储藏区(储罐);②库区(库);③生产场所;④压力管道;⑤锅炉;⑥压力容器;⑦煤矿(井工开采);⑧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⑨尾矿库;
具体申报登记范围:
1、储罐区;2、库区;3、生产场所
“122100152505-01”
生产
1
2
2
10
0.1
5
25
0.5
0.1
储存
10
20
20
100
1
50
250
5
1
举例
LPG
瓦斯
Co
氨
汽油
苯
煤油
柴油
雷管
导爆管
铵梯、乳化炸药
硝酸铵
黑火药
烟火药
Kcn
NaCn
类别
甲类
气体
乙类
气体
甲类
液体
乙类
液体
起爆
器材
工业
炸药
炸药
原料
烟花
爆竹
剧毒
4、压力管道
5、锅炉(蒸汽锅炉压力>2.5MPa蒸发10t/h,热水锅炉温度≥120℃)
6、压力容器(极高、高度或中度危害毒性的三类压力容器;易燃介质工作压力≥0.1MPa,且PV≥100的压力容器(群)
7、煤矿(井工开采)…….;8、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9、尾矿库(库容≥100万m3或者坝高≥30m的尾矿库)
公式:实际/临界+……..≥1
第二节 重大危险源的评价与监控
一、重大危险源的评价
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
第六章 事故预警机制
第一节 事故预警的基础知识
一、事故预警的目标、任务和特点
特征:①快速性;②准确性;③公开性;④完备性;⑤连贯性。
二、建立事故预警的原则和要求
⑴及时性原则;⑵全面性原则;⑶高效性原则;⑷引导性原则
三、预警管理体系的建立
(一)预警管理体系的要素
由外部环境预警系统、内部管理不良预警系统、预警信息管理系统和事故预警系统构成。
(二)外部环境预警系统
⑴自然环境突变预警;⑵政策法规变化预警;⑶技术变化预警
(三)内部管理不良预警
⑴质量管理预警;⑵设备管理预警;⑶人的行为活动管理预警
(四)预警信息管理系统
(五)事故预警系统
第二节 预警系统的建立与实现
一、预警系统的组成及功能
(一)预警系统的组成
(二)预警系统的功能
1、预警评价指标:人的安全可靠性;生产过程的环境安全性;安全管理有效性;机(物)的安全可靠性指标。
2、蓝色Ⅳ级;黄色Ⅲ级;橙色Ⅱ级;红色Ⅰ级
二、预警系统的实现
预警系统通过预警分析和预控对策实现事故的预警和控制,预警分析完成监测、识别、诊断、评价功能,这四个环节预警活动,是前后顺序的因果联系。预控对策完成对事故征兆的不良趋势进行纠错和治错的功能。
第三节 预警控制
预控对策包括组织准备、日常监控和事故管理三个活动阶段。
一、组织准备
二、日常监控
三、事故的危机管理
四、预警分析与预控对策的关系
第七章 事故应急救援
第一节 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一、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及特点
(一)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
总目标是尽可能降低事故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等。基本任务包括:
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抢救受害人员是应急救援的首要任务
2、迅速控制事态,并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害性质及危害程度。及时控制造成事故的危险源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任务。
3、消除危害后果,做好现场恢复。
4、查清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
(二)事故应急救援的特点
1、不确定性和突发性;2、应急活动的复杂性;3、后果、影响易猝变、激化和放大。因此要求应急救援行动必须做到迅速、准确和有效。
二、事故应急救援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将突发公共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4类。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4小时内向国务院报告。《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11月1日施行。
三、事故应急管理的过程(“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包括4个阶段,相互关联构成重大事故应急管理的循环过程。
1、预防(包含预防事故发生和降低事故后果的两层含义。长远看,低成本、高效率的预防措施是减少事故损失的关键)
2、准备(包括应急体系建立、有关部门和人员职责的落实、预案的编制、应急队伍的建设、应急设备与物质准备和维护、预案的演练、与外部力量的衔接等,目标是保持重大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3、响应(包括事故的报警与通报、人员的紧急疏散、急救与医疗、消防和工程抢险、信息收集与应急决策、外部救援等。目标是抢救伤员,保护人群,控制并消除事故)
4、恢复(短期恢复注意避免出现新的紧急情况;长期恢复应汲取事故和应急救援的经验教训,开展预防和减灾行动)
四、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的建立
(一)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的基本构成
构建应急救援体系,应贯彻顶层设计和系统论的思想,以事件为中心,以功能为基础,分析和明确应急救援工作的各项需求。
完整的应急体系由组织体制、运作机制、法制基础和应急保障系统4部分构成。
1、组织体制(管理机构、功能部门、应急指挥、救援队伍)
2、运作机制(主要由统一指挥、分级响应、属地为主、公众动员4个基本机制组成。统一指挥是应急活动最基本原则;分级响应是指在初级响应到扩大应急的过程中实行的分级响应的机制,依据是事故危害程度、范围和控制能力,扩大主要是提高指挥级别和应急范围;属地为主强调“第一反应”的思想和以现场为主原则;公众动员机制是应急机制基础,也是整个体系的基础)
3、法制基础。
4、保障系统。(第一位是信息与通信系统,构筑信息通信平台是最重要的基础建设。此外还有物资与装备、人力资源、应急财务)
(二)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响应机制(典型的响应级别通常分为3级)
(三)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响应程序
1、接警与响应级别确定;2、应急启动;3、救援行动;4、应急恢复;5、应急结束。
(四)现场指挥系统的组织结构
现场指挥系统模块化的结构由指挥、行动、策划、后勤以及资金/行政5个核心应急响应职能组成。
第二节 事故应急预案的策划与编制
一、事故应急预案的作用
(一)事故应急预案在应急救援中的重要作用
(二)策划应急预案时应考虑的因素
2006年11月1日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策划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应充分考虑下列因素:
1、重大危险普查结果(包括重大危险源数量、种类、分布,重大事故隐患情况等)
2、周边重大危险可能带来的影响。
3、功能区布置及相互影响情况。
4、本地区地质、气象、水文等不利自然条件及其影响。
5、本地区以往灾难事故的发生情况。
6、本地区以及国家和上级机构已制定的应急预案的情况。
7、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层次
1、综合预案;(总预案)2、专项预案;(针对性)3、现场处置预案(包括单项预案)
三、应急预案的基本结构
不同预案可以采用相似的基本结构。“1+4”预案编制结构,由一个基本预案加上应急功能设置、特殊风险管理、标准操作程序和支持附件构成。
四、应急预案的编制程序
包括下面6个过程
1、成立工作组。(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明确编制任务、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计划)
2、资料收集(法律法规、应急预案、技术标准与资料、案例)
3、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4、应急能力评估(应急装备、队伍等能力评估并加强建设)
5、应急预案编制(注重全体人员参与和培训)
6、应急预案的评审与发布(评审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外部评审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负责安全管理的部门组织审查。评审后,按规定报备,并经主要负责人签发)
五、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核心要素及编制要求
应急预案核心内容:①紧急情况事故灾害及后果预测、辨识和评估;②应急救援各组织职责;③应急救援行动指挥与协调;④人员设备物资经费保障;⑤保护生命财产环境安全的措施;⑥现场恢复;⑦其他。
一个完善的应急预案按相应过程可以分为6个一级关键要素:
(一)方针与原则
3优先原则: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优先、保护环境优先。
(二)应急策划(3个二级要素)
1、危险分析
危险分析结果应能提供:①地理、人文、地质、气象信息;②功能布局及交通情况;③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及主要危险物质特性;④可能的重大事故种类及对周边的后果分析;⑤特定的时段;⑥可能影响应急救援的不利因素。
2、资源分析
包括:①各类应急力量的组成及分布情况;②各种重要应急设备、物资的准备情况;③上级救援机构或周边可用的应急资源。
3、法律法规要求
有关应急救援的法律法规是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前提保障。
(三)应急准备
1、机构与职责;2、应急资源;3、教育、训练与演练;4、互助协议
(四)应急响应
“当接到泄漏事故的警报后,厂长通讯指挥疏散公关小姐,对现场测评并设警戒,让医疗保证抢险应急人员安全”
1、接警与通知;2、泄漏物控制;3、警报和紧急公告;4、通讯;5、指挥与控制;6、人群疏散与安置;7、公共关系;8、事态监测与评估;9、警戒与治安;10、医疗与卫生;11、消防和抢险;12、应急人员安全
(五)现场恢复
包括:宣布应急结束;撤离和交接;恢复正常状态;现场清理和受影响区域连续检测;事故调查与后果评价。
(六)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
第三节 应急预案的演练
重要作用体现在:暴露预案和程序的缺陷;发现应急资源的不足;改善部门、人员协调;增强应对信心和意识;提高应急人员熟练程度和技术水平;明确各自岗位与职责;提高预案协调性;提高整体应急反应能力。
一、演练的类型
1、桌面演练;2、功能演练;3、全面演练;
二、演练的参与人员
1、参演人员;2、控制人员;3、模拟人员;4、评价人员;5、观摩人员。
三、演练实施的基本过程
可分为演练准备、演练实施和演练总结3个阶段。
四、演练结果的评价
按照对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将发现的问题分为不足项(规定时间纠正)、整改项(下次演练前纠正)和改进项(不必一定要求纠正)。
第八章 职业危害与职业病管理
第一节 职业危害与职业病
一、职业危害因素的分类
职业性危害因素按其来源主要有:1、生产工艺过程;2、劳动过程;3、作业环境。
职业性危害因素按其性质,可分为:
1、环境因素(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
2、与职业有关的其他因素(劳动负荷、个人习惯、劳动组织)
3、其他因素(社会经济因素;法制的健全;职业卫生服务和管理系统化等)
二、职业病的概念及其分类
(一)职业病的概念和分类
1、职业病的概念
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粉尘、反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由国家主管部门公布的称为法定职业病。界定法定职业病4个基本条件:①在职业活动中产生②接触职业危害因素③列入国家职业病范围④与劳动用工行为相联系。
职业性病损:包括工伤、职业病及和工作有关的疾病。职业病是职业性病损的一种形式。
2、职业病的分类(“放化治五官,眼皮,肺生理瘤”)
《职业病目录》将10类共115种职业病列入法定职业病。包括:①职业性反射性疾病;②化学因素所致职业中毒;③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④职业性眼病;⑤职业性皮肤病;⑥尘肺;⑦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⑧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⑨职业性肿瘤;⑩其他
(二)生产性粉尘及尘肺病
1、生产性粉尘(矽尘-游离SiO2;煤尘-煤尘和SiO2混合为煤矽尘;石棉尘-致癌物)
2、粉尘引起的职业危害(其中尘肺是目前我国工业生产最严重职业病之一。法定尘肺13种)
(三)生产性毒物及职业中毒
1、生产性毒物的概念
2、常见的职业中毒类型(金属及类金属中毒;有机溶剂中毒;刺激性气体中毒;窒息性气体中毒;苯的氨基和硝基化合物中毒;高分子化合物中毒;农药中毒)
3、生产性毒物可引起职业中毒(按发病过程分为三种病型:急性中毒、慢性中毒和亚急性中毒。还有处于带毒状态如铅吸收)
(四)物理性职业危害因素及所致职业病
包括气象条件、噪声、振动、电磁辐射等。
1、噪声及噪声聋(空气动力、机械、电磁性噪声三类)
2、振动及振动病(分全身和局部,局部振动病为法定职业病)
3、电磁辐射及所致的职业病
(1)非电离辐射(射频辐射;红外线-职业性白内障;紫外线-皮炎、皮肤癌、电光性眼炎;激光)
(2)电离辐射(反射性疾病)
4、异常气象条件及有关职业病(异常气象条件指高温高湿、低温低压等。法定职业病有中暑、减压病、高原病。)
(五)职业性致癌因素和职业癌
1、职业性致癌物的分类(确认致癌物、可疑致癌物、潜在致癌物)
2、职业癌(8种)
(六)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炭疽、森林脑炎、布氏杆菌病)
(七)其他列入职业病目录的职业性疾病
(八)与职业有关的疾病(如“轮班劳动不适应综合症”)
(九)女工的职业卫生问题
三、导致职业病发生的因素
取决于3个主要条件:1、有害因素本身的性质;(汽油、二硫化碳具有脂溶性)2、有害因素作用于人体的量;3、劳动者个体易感性。
第二节 职业危害评价与管理
一、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接触限值(可分为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最高容许浓度和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3类)
2、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8h工作日的平均容许接触水平)
3、最高容许浓度(工作地点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不应超过)
4、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任何一次≤15min接触的容许水平)
5、工作场所(全部地点)
6、工作地点(经常或定时停留的地点)
二、有害作业分级评价
(一)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二)有毒作业分级
(三)生产性粉尘作业分级(游离二氧化硅、工人肺总通气、浓度超标倍数)
(四)高温作业分级
(五)噪声作业分级
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
(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分类
分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2、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后,试运行期间,应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并在试运行6个月内进行控制效果评价。)
(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的依据
(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列为严重职业病危害项目,其余为一般危害:
1、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危害因素的;
2、可能产生危害程度为“高度和极度危害”的化学物质;
3、可能产生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的;
4、可能产生石棉纤维的;
5、卫生部规定的其他应列入严重职业病危害范围的。
可能产生一般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进行可行性论证阶段预评价的卫生审核、验收时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以及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卫生验收。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还应进行设计阶段的防护设施设计的卫生审查。
第三节 职业健康监护
一、职业病危害申报
《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用人单位设有法定职业病的危害项目的,应当及时、如实申报,接受监督。否则可以处以2w~5w罚款。
(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要求
用人单位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应当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变更后30日内向原机关申报变更内容;终止经营时,办理申报注销手续。
(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内容
单位基本情况;危害因素;产生危害的工艺;防护应急设施。
(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应提交的材料
(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程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现场核实)
(五)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受理
二、职业健康监护
主要内容包括: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一)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检查)
(二)职业健康健康监护档案
三、职业病报告
(一)职业病报告职责及法律责任
职业病报告的职责(用人单位和医疗机构发现病人,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确诊的,用人单位还应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即诊断职业病医疗卫生机构、接诊急性职业病的综合医疗卫生机构和用人单位成为法定报告的责任主体)
(二)职业病报告程序与时限
一律由所在地区的卫生监督机构统一汇总上报。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劳动卫生与职业病研究所负责全国职业病统计、分析报告。
(三)职业病报告内容
1、尘肺病报告卡;2、农药中毒报告卡;3、职业病报告卡。
第九章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第一节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基本运行模式与要素
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概念与运行模式
为建立方针和目标以及实现这些目标所制定的一系列相互联系或作用的要素。最主要的是PDCA(策划、实施、评价、改进)思想。建立一个动态循环的管理过程,以持续改进的思想指导生产经营单位系统地实现其既定的目标。OHSAS运行模式为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策划、实施与运行、检查与纠正措施、管理评审。ILO-OSH2001的运行模式为方针、组织、计划与实施、评价、改进措施。
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基本要素
按ILO-OSH2001运行模式框架,介绍现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基本要素:
(一)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包括内容:1、承诺遵守自身所适用且现行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2、承诺持续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和事故预防、保护员工健康安全。
(二)组织
1、组织的目的
2、组织的内容与要求
(1)机构与职责。(任命管代建立体系、定期报告、推动全员活动)
(2)培训、意识与能力。(3)协商与交流。(4)文件化。(5)文件与资料控制。(6)记录与记录管理。
(三)计划与实施
1、计划与实施的目的
2、计划与实施的内容和要求
(1)初始评审(2)目标(3)管理方案(4)运行控制(5)应急预案与响应
(四)检查与评价
1、检查与评价的目的
2、检查与评价的内容与要求
(1)绩效测量和监测。(2)事故、事件、不符合及其对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影响的调查。(3)审核。(4)管理评审。
(五)改进措施
1、改进措施的目的
2、改进措施的内容与要求
(1)纠正与预防措施。(2)持续改进。
第二节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立的方法与步骤
分以下6个主要步骤
一、学习与培训
培训对象分3个层次:管理层培训、内审员培训和全体员工培训。
二、初始评审
为实现持续改进,还应参照初始评审要求定期进行复评。
三、体系策划
四、文件编写
五、体系试运行
六、评审完善
第三节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审核与认证
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的类型
分为内部审核和外部审核两种基本类型。内部审核又称为第一方审核,外部审核又分为第二方审核及第三方审核。
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申请及受理
(二)审核的策划及审核准备
(三)审核的实施
(四)纠正措施的跟踪与验证
(五)认证后监督与复评(认证证书有效期3年,通过复评再次认证)
第十章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第一节 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和分类
一、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
(一)普通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分为四个等级:
死亡
重伤(包括急性
工业中毒)
直接经济损失
特别重大事故
30以上
100人以上
1亿以上(含)
重大事故
10~29
50~99
5000~1亿
较大事故
3~9
10~49
1000~5000
一般事故
1~2
1~9
100~1000
(二)特殊行业或者领域的事故等级划分
1、道路交通事故
轻伤
重伤
死亡
财产损失
其他
特大事故
11人以上
3人以上
6万以上
死亡且重伤
1-8,2-5
重大事故
3~10
1~2
3万~6万
一般事故
3人以上
1~2
不足3万元
轻微事故
1~2
不足1000
非机动车
不足200元
2、火灾事故
死亡
重伤
死亡、重伤
受灾户
直接财产损失
特大火灾事故
10人以上
20人以上
20人以上
50户以上
100万元以上
重大火灾事故
3~9人
10~19
10~19
30~49户
30万~100万
一般火灾
不具有前列两项情形的燃烧事故
3、水上交通事故
按照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分为小事故、一般事故、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重大事故
大事故
一般事故
小事故
死亡
3人以上
1~2人
有重伤
其他
直接经济损失
备注
根据总吨及主机功率不同直接经济损失统计标准不同
4、民航飞行事故
分为特别重大飞行事故(死亡失踪40人),重大飞行事故(死亡失踪39人),一般飞行事故(重伤)
5、铁路交通事故
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事故。(类似普通事故划分)
二、事故的分类
(一)依照造成事故的责任不同,分为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
(二)依照事故造成的后果不同,分为伤亡事故和非伤亡事故。
(三)依事故监督管理的行业不同,分为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火灾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水上交通事故、铁路交通事故、民航飞行事故、农业机械事故、渔业船舶事故等。
第二节 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
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原则要求
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责任
1、事故现场有关人员;
2、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既有向政府安监部门报告的责任,又有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的责任,双报告制)
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向上级部门和本级政府报告)
4、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向上级部门和本级政府报告)
5、有关地方人民政府。
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程序及时限
(一)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紧急时,可以直接向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和负有安监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二)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政府安监部门和负有安监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三)安监部门和负有安监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报告,按照事故级别逐级上报,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每级上报时间不超过2小时。
1、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监部门和负有安监职责的有关部门。
2、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级政府安监部门和负有安监职责的有关部门。
3、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市级政府安监部门和负有安监职责的有关部门。
(四)国务院安监部门和负有安监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特别重大、重大事故的报告后,立即报告国务院。
必要时,安监部门和负有安监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
四、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内容
(一)报告事故应当包括的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事故的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有变化的补报)
(二)事故调度统计报告的有关规定
“直接经济损失”包括:
1、人身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①医疗费用;②丧葬及抚恤费用;③补助及救济费用;④歇工工资)
2、善后处理费用(①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②现场抢救费用;③清理现场费用)
3、财产损失价值(①固定资产损失价值;②流动资产损失价值)
“间接经济损失”包括:
1、停产、减产损失价值;2、工作损失价值;3、资源损失价值;4、处理环境污染的费用;5、补充新职工的培训费用;6、其他损失费用。
五、事故的救援与现场处置
第三节 事故调查
一、事故调查的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的原则;2、尊重科学的原则。
二、事故调查工作的职责划分
(一)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
国务院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组长可以由国务院有关领导担任,也可以由国务院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
(二)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的调查
1、普通事故的调查。重大事故--省级政府;较大事故--设区市级政府;一般事故--县级政府。可以直接组成调查组,也可以委托有关部门调查。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县级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调查。
2、煤矿事故的调查。重大事故由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组织组织调查,省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参加调查;较大事故、一般事故由负责监察事故发生地煤矿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组织事故调查,有关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参加。
3、铁路交通事故的调查。重大事故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由事故发生地铁路管理机构组织调查;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组织对较大和一般事故进行调查。根据情况,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公安、安监、监察机关等派员组成,邀请检察院参加。
4、跨行政区事故调查。重大及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发生单位不同在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政府派员参加。
(三)上级政府可以调查下级政府负责调查的事故
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由上级政府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1、事故性质恶劣社会影响较大的;2、同一地区连续发生同类事故的;3、事故发生地不重视安全不吸取教训的;4、社会和群众对下级政府调查反响强烈的;5、事故调查难以做到客观、公正的。
(四)因事故伤亡人数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发生变化的事故的调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7日内),伤亡人数变化导致事故等级变化的,上级人民政府可以另行组织事故调查。
三、事故调查组的组成
(一)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原则
遵循精简、效能原则。根据事故情况,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可以聘请专家参与。
(二)事故调查组成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调查所需知识和专长;2、与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三)事故调查组组长的产生
由负责调查人民政府指定,也可由授权组织调查的有关部门指定。可设调查组副组长1~3人,一般情况副组长是有关政府或部门的负责人。
(四)事故调查组应当明确的几个问题
①依照规定执行;②职务行为;③成员接受领导;④专家也是成员。
四、事故调查组的职责及权利
(一)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 2、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
3、查明人员伤亡情况; 4、查明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
5、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6、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7、总结事故教训; 8、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和整改意见
9、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二)事故调查组的职权
1、询问有关人员;2、调阅复制材料;3、发现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
五、事故调查组成员的行为规范(守纪、保密)
六、事故调查常用工作方式和调查方法
(一)事故调查的常用工作方式
通常分设综合组、技术分析组、管理调查组。
(二)事故调查常用的工作方法
1、事故调查的取证
①现场处理;②物证搜集;③事故事实材料的搜集;④证人材料搜集;⑤现场摄影及绘图。
2、技术鉴定
3、事故调查常用的技术方法(故障树分析方法、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方法、变更分析方法)
4、事故分析
⑴事故原因分析的基本步骤:①整理和阅读调查材料;②分析7项内容(受伤部位、性质、起因物、致害物、伤害方式、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状态)③确定直接原因④确定间接原因⑤确定事故责任者。
⑵直接原因分析:①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4种)②人的不安全行为;(13种)
⑶间接原因分析:①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②教育培训不够、未经培训、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术知识;③劳动组织不合理;④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⑤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⑥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⑦其他。
“事故现场组织培训其他技术规程”
七、事故调查时限和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
(一)事故调查时限
原则上,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调查政府批准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60日。
(二)事故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
第四节 事故处理
一、有关事故处理的规定
二、有关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40%~80%;60%~100%)
第十一章 安全生产统计分析
第一节 统计基础知识
第二节 职业卫生统计基础
第三节 事故统计与报表制度
附录一 重大危险源辨识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物质的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
不适用于: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军事设施、采掘业、危险物质的运输。 重大危险源分为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和储存区重大危险源两种。
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验收评价)6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严重的要措施审查,控制效果评价、验收)n
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安全设施验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