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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0-20 发布

职工食堂营业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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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食堂营业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职工食堂营业员员负责食堂的营销工作,必须掌握业务范围内的有关专业知识,胜任本职工作,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履行好本职工作范围内业务职责和安全职责。‎ 一、岗位职责 ‎1. 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严格遵守食堂各项管理制度,不领取、不出售腐烂变质有异味的食品、饭菜,认真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对本职岗位的安全负责。‎ ‎2. 出售食品(成品饭菜)必须使用专用的出售工具,严禁直接接触食品,出售工具要执行洗、刷、冲、消毒制度,保证清洁卫生。‎ ‎3. 营业时,不准谈笑、打闹、聊天做到语言文明、服务周到、百问不烦、态度和蔼、衣帽卫生,严禁与就餐职工争吵、恶语伤人。‎ ‎4. 业务熟练,动作迅速,准确无误,秉公办事、不徇私情,一视同仁,不缺斤短两、亲朋不多拿、童叟不少给。‎ ‎5. 营业台案、用具、营业时内间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勤洗、勤擦、窗明地净、四壁无尘、无油污。‎ ‎6. 个人卫生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不准染指甲、不准戴戒指、头发不外露。‎ ‎7. 认真学习好本职业务技能知识,按时参加安全技术培训。‎ ‎8.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关注消防安全,积极开展各项消防安全活动。‎ 二、责任追究 未履行岗位职责,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 规定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