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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21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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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职业病防治工作承包责任书
一、总则:
1、为切实保障本企业职工、外施人员的身体健康,保障我项目部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依据国家、北京市、建工集团总公司及三建公司的有关法规、标准和规定,制定项目部职业病防治工作包保责任书。
2、项目部下属各分包方及工程项目的负责人等均应逐个、逐级签定本责任书。
3、本责任书具有企业管理的严肃性,一经签定,必须严格执行,承担责任并完成包保指标。
二、承包责任: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用人单位应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落实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接受项目部组织的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落实职业病防治经费。
2、自行采购材料的分包方,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材料,不得使用有职业病危害的材料或工艺。
3、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应由用人单位负责请有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测,出具检测及评价报告,报告书原件要求永久保存,复印件交项目部留存。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必须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欺骗。
5、对于接触有毒有害作业的工人,要做好防范职业病知识的培训、要提供必备的符合职防法要求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要求工人正确使用。
6、用人单位要配合项目部做好职业健康体检工作,承担体检费用,保证每一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都要做到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检查报告复印件交由项目部留存。
7、用人单位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并且承担所需费用,同时要求向项目部及时报告,服从项目部的管理。
三、承包指标:
全年不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故
全年不发生职业病
全年不发生职业病上访事件
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无延误、遗漏和误报
四、备注:
1、对不履行承包责任及构成严重违章和重大隐患的用人单位,造成急性中毒事件或产生严重的职业病事件,依据施工合同的内容承担相应的后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主管领导和责任人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项目部和责任单位各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与总包脱离关系时终止,晋商联合大厦项目部有权利监督签责任书单位此项工作的实施。
项目部(盖章): 签责任书单位(盖章):
项目部领导签章: 主要责任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