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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3 发布

精编关于脱贫攻坚工作20XX生态建设扶贫专项自评工作报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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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脱贫攻坚工作20XX生态建设扶贫专项自评工作报告 关于脱贫攻坚工作2020生态建设扶贫专项自评工作报告 根据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年脱贫攻坚1+3考核方案(办法)的通知》和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关于开展2020年脱贫攻坚过程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县三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环林局局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职责任务分工,确保生态扶贫专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建立联席制度。县环林局统筹抓好生态扶贫,建立每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判推进动态和困难问题,强化统筹协调推进,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助推生态扶贫出成效。 (三)强化资金筹措。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加强资金筹措力度,积极向上级、对口帮扶单位、社会机构争取资金,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资金打捆和统一使用,促进发挥最大效益,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严防资金流失浪费,确保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 ‎ ‎(四)严把项目质量。落实专人负责贫困村民生项目,严格把关项目安全、质量和进度,绘就时间表和路线图,发动贫困村干部和群众监督工程质量,积极听取建议意见,把扶贫项目做实做真,确保扶贫项目扶到点上、扶到根上。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生态保护宣传。坚持长时效、宽范围、多领域生态保护宣传,重点结合群众工作向广大农牧民宣传森林保护,维护森林草原生态系统平衡。结合3.11州生态日、六五世界环境日和12.4法制宣传日契机,全方位开展森林、草原、河流保护,减少乱砍乱伐、盗伐盗运、非法加工、及破坏生态行为发生。 (二)扎实开展执法监测。每月例行开展环境执法和林政执法,重点对垃圾填埋场、建筑工地、医疗场所和乡镇林场等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和盗伐盗运、非法加工、乱砍乱伐行为;按时开展对全县生态功能区质量考核和乡镇饮用水水质监测、分析工作,出具检测报告,为安全饮水工程提供基础参考数据和生态转移支付资金拨付提供依据。 (三)精准兑现补助资金。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在11个有林乡镇兑现集体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28.25万亩,总资金416.69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省级配套资)。 ‎ ‎(四)精准选聘护林员。2020年将新增278名护林员,续聘30人,另已争取安盟保险支持新增40人,共计348人。每人每月补助为500.4元,年工资为6004.8元。总计1849478.4元,(其中省级财政拨付183万元,因17年整改剩余19272元,另我局补贴206.4元)。已争取安盟保险新增40名,投资22.8万元。 (五)实施生态脆弱区综合治理项目。在开展生态脆弱区综合治理项目,总投资2618万元。(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资金)。 (六)开展集体林森林抚育工程。在乡开展森林抚育工程2300亩,总投资23万元。(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资金)。 (七)实施防沙治沙项目。在乡实施防沙治沙项目8600亩,总投资860万元。(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资金)。 (八)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在全县范围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总投资669.19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 (九)实施退耕还林成果巩固。在片区实施退耕还林成果巩固工程,总投资42万元。(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