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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3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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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7+ 2020年度无偿献血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保障医疗临床用血的需要和安全,推动我市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发展。根据《x市临床用血应急处置预案》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
无偿献血是社会公益事业,反映一个城市的精神文明建设程度和市民的文明素质。近年来,随着我市医疗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长,临床用血量逐年增加,结构性、季节性缺血等情况时有发生。为保障临床用血需求,各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无偿献血工作,认真履行《献血法》赋予的领导、规划、组织和协调职责。
二、专人负责,精心组织
各村、各单位要按照镇政府下达的2020年度无偿献血任务表(附件1),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1、2020年x月9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
2、2020年xx月12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
(二)地点安排
镇政府机关院内。
(三)献血对象条件
1、年龄:18—55周岁。
2、体重:男50公斤以上;女45公斤以上。
3、体检:血压100—150/60—90毫米汞柱,心肺检查正常,肝脾不肿大、无畸、无残缺。
4、献血者每次献血量一般为400毫升,两次献血间隔不少于6个月。
5、公民献血时必须带好居民身份证。
三、严格要求、认真落实
1、各单位、各村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普及无偿献血安全无害的科学知识,动员更多适龄公民参与无偿献血,逐步实现单位工作人员和群众从首次偶然献血向固定预约献血的转变。对无偿献血的职工,各单位可给予相应的营养补助或补休一天。
2、对因体检献血合格人数达不到献血任务数或没有做好工作而未完成献血任务的单位,将安排该单位再次组织人员进行报名、献血,直至献血任务完成为止。
3、对今年未完成献血任务的单位,将取消文明单位评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