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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3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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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筹资工作计划
根据《 xx 区 20xx 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方案》要
求,整个筹资工作计划分 4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 (10.26-10.31) 。由镇政府召开全镇动员大
会并与各村 (居 )签订工作责任状,确保参合率达 95%以上。各村
(居 )按照要求认真开展宣传发动工作, 宣传材料发放到户, 要出
一期专栏,要求农民知晓率达 100%。
2、筹资阶段 (11.01-11.30). 由村合医组统一收缴参加农民
个人经费, 开具省财政厅专用票据并加盖村委会公章, 并登记造
册,同时把农民缴纳的个人新农合经费按时限上缴 (村合医组将
收缴的参加资金在 3日内缴到当地农村信用社, 并把农村信用社
出具加盖现金收讫章的现金收入凭证交给镇合医办, 在村务公开
栏公布参加农民名单及个人经费收缴情况。 镇合医办把以户为单
位的农民参合花名册统一收集, 以周为单位及时上报到区新农合
管理中心。 本年度农民个人缴费截止时间为 11月 30 日,逾期不
予办理。各村 11月 1日 -5 日筹资率达 30%,11 月 6 日 -12 日筹
资率达 60%,11月 13日 -19 日筹资率达 80%,11月 20日 -28 日
筹资达 95%。
3、录入制证阶段 (12.01-12.31) 。镇合医办负责将新增、 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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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的《合作医疗证》统一收缴、上交区新农合管理中心。区新农
合管理中心负责参合人员数据录入、修改并制证。
4、正式补偿阶段 (20xx 年 1月 1 日-12 月 31日)。
根据卫生部等五部委 《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
度的意见》及市新农合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 20xx 年度筹资标
准将由 100 元 / 人 /年提高到 150 元 /人 /年,其中农民缴费由 20
元 /人 /年提高到 30元 /人 /年,各级政府补助提高到 120 元 /人 /
年。按规定符合免交个人缴纳 30元的对象为: 1、农村低保户、
孤寡五保户、 在镇重点优抚对象 (含革命“五老”人员 );2 、农村
纯女户、二女户 (包括女孩及其父母 )、独男户。 以上两种对象个
人缴纳的 30 元,分别由区民政部门、区计生部门缴纳,具体享
受人员以民政、计生部门提供的名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