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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3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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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假期后、上班后、复工后、开学后“四后”疫情防控
相关工作导则(共 6 篇预案)
★关于假期后、上班后、复工后、开学后“四后”疫情防
控相关工作导则(预案)(第 1 篇)
目 录
一、总则
二、办公场所防控导则
三、生产车间防控导则
四、煤矿井下防控导则
五、后勤系统防控导则
六、洗手的正确方法
七、佩戴口罩的正确方法
八、常见消毒剂配制方法
一、总则
为做好全省企业职工返岗复工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阻断疫情传播,根据省委第四次专题会议
暨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制定本工作导则,
请各企业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1、落实法人负责制
当前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期和考验期。各企业都要成立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法人代表任组长,按照省委“五防五控”
部署要求,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制定本单位疫情
防控工作预案,摸排每位职工情况,精准施策,精准防控,做
好假期后、上班后、复工后的疫情防控,落实相关工作安排。
授权企业法人在有效防控的前提下,灵活组织企业职工到岗上
班。
2、做好返岗前疫情防控
建立疫情防控警戒线、做好“五防五控”,防止疫情输入
和输出,做好隔离观察的关键环节。
开展摸底登记工作。对全体职工进行健康状况摸底调查,
掌握返岗前是否有武汉市或其他疫情高发地区旅居史或发热
患者密切接触史。若有,必须按规定居家隔离或到集中隔离点
观察满 14 天,无异常情况的,可以返岗。有可疑症状的,要
及时就医。
全面整治环境卫生。返岗前要对企业工作环境进行全面整
治,重点对办公区、食堂、卫生间以及其他公共场所,进行彻
底的清洁,消除卫生死角。
3、强化日常防控
建立进出管理制度。严格实行门卫登记检查制度,在企业
门口醒目位置设置健康提示牌,严格进出管理,进出人员必须
监测体温,佩戴口罩。对来访者和进出车辆严格登记。
加强通风消毒。每日开窗通风至少 3 次,每次通风时间不
少于 30 分钟,保持空气流通、新鲜。每日要使用含氯消毒剂
和过氧乙酸消毒剂对公共场所、公用物品、公共接触物品、物
体表面和地面消毒,定时为办公室设备、门把手和电梯按钮进
行消毒。洗手间要配备肥皂或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
水设施正常工作。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工作间不具备通风条件
的,应暂缓开工;开工时应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的同时,
人间距尽量保持 1 米以上。
避免人员聚集。避免各种大型集会和大型会议等活动。确
需组织的,活动前做好场所预防性消毒、监测体温、佩戴口罩
等预防性措施。集体食堂实行错时、错峰分散就餐,不要长时
间停留。
实施分散办公。在满足正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的基础上,
灵活安排员工办公作业。除必须岗位,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
推迟上班,或尽可能采用智能化、自动化、信息化等手段分散
作业、分散办公,减少现场工作人员。
4、完善健康管理
建立监测制度。每日早午对职工开展两次体温监测。单位
须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因病缺岗追踪制度,实行日报告,杜绝员
工带病上岗。
可疑症状处置。若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应及时就
诊。就诊过程中要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前往人群
密集的场所。单位要指定专人追踪其诊疗情况,痊愈后方可返
岗。
保持个人卫生。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从
公共场所返回、用手遮挡口鼻咳嗽后、饭前便后,要用洗手液
或香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 75%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洗手。
不确定手是否清洁时,避免用手接触口鼻、揉眼。打喷嚏或咳
嗽时用手肘衣服遮住口鼻。
5、加大宣传教育
加强对职工的宣传引导,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
控知识宣讲,向每名职工发放疫情防控明白纸,在厂区大门、
人员聚集区等位置悬挂疫情防控宣传条幅、张贴通告,切实提
高每一名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
6、严格应急值守
在疫情结束前,各企业要在严格执行 24 小时疫情防控值班
值守制度,进一步加强工作力量,安排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进
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应急值守工作,做好各项防控措施的落
实。
二、办公场所防控导则
1、上班途中,请正确佩戴有效防护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
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班,班车
要按照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技术指南做好消毒。如必须乘坐公共
交通工具时,全程佩戴有效防护口罩。途中尽量避免触碰车上
物品。
2、进入办公楼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入楼工
作,并到卫生间洗手。若体温超过 37.2 摄氏度,请勿入楼,
并回家观察休息,必要时请到医院就诊。
3、入室办公,请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建议每日通风 2—3
次,每次 30 分钟左右,通风期间注意保暖。人与人之间保持 1
米以上距离,多人办公时,需佩戴防护口罩。保持勤洗手、多
饮水。接待外来人员双方均需佩戴口罩。
4、尽量减少召开会议,一般工作可通过网上办公系统(企
业内部 OA 系统等)办理,一般会议可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召开。
如确有必要召开线下会议,参会人员需间隔 1 米以上,严格控
制会议时间,会议时间超过 1 小时,开窗通风一次。会议结束
后,场地、家具、茶具用品必须进行严格消毒。
5、尽量减少洽谈合作、外出考察等商务活动。商务出行时,
车辆内部及门把手每日用酒精消毒 1—2 次。
6、商务来访人员,进入办公区域前,需佩戴防护口罩,接
受体温测量,并介绍有无与疫情重点地区、确诊、疑似病例接
触史以及本人健康状况。无上述情况且体温正常方可入楼。
7、传递纸质文件前后均需洗手,传阅文件时佩戴防护口罩。
8、建议早晚每日对座机、手机等通讯工具用酒精擦拭消毒。
每天定时做好电梯间、中央空调送、回风口消毒工作。
9、工作期间,建议有组织分批次开展适当、适度的工间运
动。减少乘用电梯,鼓励走楼梯。
10、下班前,洗手后佩戴防护口罩,回家后摘掉口罩洗手
消毒。居室保持通风和卫生清洁,避免多人聚会。
11、防疫期间,严格做好生活、办公垃圾无害化处理,使
用后的口罩等防护设备,放入专门垃圾桶内,每天两次用酒精
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三、生产车间防控导则
1、上班途中,请正确佩戴有效防护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
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班,班车
要按照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技术指南做好消毒。如必须乘坐公共
交通工具时,全程佩戴有效防护口罩。途中尽量避免触碰车上
物品。
2、在做好防护工作的前提下,以保障生产运转和人员最少
化为原则组织生产,生产采取倒班作业,并尽可能采用智能化、
自动化装备,减少生产车间工作人员。
3、进入生产车间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
入生产车间工作,并到卫生间洗手。若体温超过 37.2 摄氏度,
请勿进入,并回家观察休息,必要时请到医院就诊。
4、生产车间每天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建议每日通风
3 次,每次 30 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或调节新风装置,加大
新风量和换气量或开启换气扇以增加空气流通。对初效滤网应
每周清洁消毒一次,可浸泡于有效氯含量为 250 mg/L~500
mg/L 的消毒液中 30min 后,用清水冲净晾干后使用。
5、清理清洁,保持卫生整洁。生产车间应保持卫生整洁,
及时打扫卫生和清理垃圾。
6、增加频次,专人督导检查。疫情时期需增加生产车间清
洁消毒频次(至少每天一次),指派专人进行清洁消毒工作的
检查,并做好清洁消毒工作记录和标识。
7、规范作业,重点部位擦拭消毒。对生产车间的高频接触
部位,例如生产设备操控装置、门把手、电脑、键盘、鼠标、
电话等重点部位,可适当增加消毒频次。
8、采取正确的消毒作业方法,并及时填写并保存消毒工作
记录。
日常消毒:
(1)生产线、生产设备等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可使用含
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 250 mg/L~500 mg/L)擦拭,作用
30min,再用清水擦净。
(2)生产车间室内和地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
250 mg/L~500mg/L)喷洒及用拖布湿式拖拭,作用 30min,
再用清水洗净。
(3)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 250 mg/L~500 mg/L)
擦拭重点部位。
随时消毒:
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时,工作人员应及
时上报,并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实施。
(1)消毒人员应做好个人卫生防护,消毒完成后及时消毒
双手。
(2)根据疾控部门的指导确定消毒范围,对疑似病例的生
产用品、生活用品、呕吐物等,用应急呕吐包覆盖包裹,或用
干毛巾覆盖后喷洒 10000 mg/L 含氯消毒剂至湿润。
(3)卫生间消毒: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 2000
mg/L)喷雾(洒)消毒。
9、下班前,洗手后佩戴防护口罩,回家后摘掉口罩洗手消
毒。居室保持通风和卫生清洁,避免多人聚会。
四、煤矿井下防控导则
1、上班途中,请正确佩戴有效防护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
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班,班车
要按照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技术指南做好消毒。如必须乘坐公共
交通工具时,全程佩戴有效防护口罩。途中尽量避免触碰车上
物品。
2、在做好防护工作的前提下,以保障矿井主要工作面运转
和人员最少化为原则组织生产,生产采取倒班作业,充分利用
智能化、无人化采掘装备,减少井下工作人员,减少倒班频次。
3、下井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井下作
业。若体温超过 37.2 摄氏度,请勿下井,并回家观察休息,
必要时请到医院就诊。
4、增加频次,专人督导检查。疫情时期需增加井下清洁消
毒频次(至少每天一次),指派专人进行清洁消毒工作的检查,
并做好清洁消毒工作记录和标识。
5、规范作业,重点部位擦拭消毒。对井下高频接触部位,
例如生产设备操控装置、电脑、键盘、鼠标、电话等重点部位,
可适当增加消毒频次。
6、井下空间消毒作业,可参照生产车间防控导则,并及时
填写并保存消毒工作记录。
7、下班前,洗手后佩戴防护口罩,回家后摘掉口罩洗手消
毒。居室保持通风和卫生清洁,避免多人聚会。
五、后勤系统防控导则
1、职工食堂倡导分餐进食、打饭就餐,避免人员密集。餐
厅每日消毒,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
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
食。建议营养配餐,清淡适口。
2、加强公共区域防护,职工餐厅、宿舍等居室多通风换气
并保持整洁卫生,每日须对室内、楼道、电梯、楼梯、卫生间
等公共部位进行消毒,尽量使用喷雾消毒。每个区域使用的保
洁用具要分开,避免混用。
3、服务、安保、清洁等后勤工作人员工作时,须佩戴口罩,
并与人保持安全距离。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和
一次性橡胶手套,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手套后及
时洗手消毒。保洁人员工作时须佩戴一次性橡胶手套,工作结
束后洗手消毒。安保人员须佩戴口罩工作,并认真询问和登记
外来人员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4、加强食堂、宿舍、办公区空调系统消毒。
(1)中央空调系统风机盘管正常使用时,定期对送风口、
回风口进行消毒。
(2)中央空调新风系统正常使用时,若出现疫情,不要停
止风机运行,应在人员撤离后,对排风支管封闭,运行一段时
间后关断新风排风系统,同时进行消毒。
(3)带回风的全空气系统,应把回风完全封闭,保证系统
全新风运行。
5、正确处理废弃口罩。防疫期间,摘口罩前后做好手的清
洁卫生,废弃口罩放入垃圾桶内,每天使用含氯消毒剂对垃圾
桶进行消毒处理。
六、洗手的正确方法
使用肥皂或洗手液并用流动水洗手,用一次性纸巾或干净
毛巾擦手。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毛巾等遮住口鼻,咳嗽
或打喷嚏后洗手,避免用手触摸眼睛、鼻或口。双手接触呼吸
道分泌物后(如打喷嚏后)应立即洗手。
建议使用六步洗手法:
第一步,双手手心相互搓洗(双手合十搓五下);
第二步,双手交叉搓洗手指缝(手心对手背,双手交叉相
叠,左右手交换各搓洗五下);
第三步,手心对手心搓洗手指缝(手心相对十指交错,搓
洗五下);
第四步,指尖搓洗手心,左右手相同(指尖放于手心相互
搓洗搓五下);
第五步:一只手握住另一只手的拇指搓洗,左右手相同搓
五下;
第六步:弯曲手指使关节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交换进
行各搓五下。
七、佩戴口罩的正确方法
1、口罩的选择:
(1)一次性医用口罩,连续佩戴 2-4 小时更换,破损、污
染或潮湿后立即更换;
(2)N95 医用防护口罩,连续佩戴 4-6 小时更换,破损、
污染或潮湿后立即更换。
(3)不推荐使用棉布口罩、海绵口罩。
2、口罩的使用方法
(1)口罩颜色深的是正面,正面应该朝外,而且医用口罩
上还有鼻夹金属条。除此之外,要注意带有金属条的部分应该
在口罩的上方,不要戴反了。
(2)正对脸部的应该是医用口罩的反面,也就是颜色比较
浅的一面。
(3)分清楚口罩的正面、反面、上端、下端后,先将手洗
干净,确定口罩是否正确之后,将两端的绳子挂在耳朵上。
(4)将口罩佩戴完毕后,需要用双手压紧鼻梁两侧的金属
条,使口罩上端紧贴鼻梁,然后向下拉伸口罩,使口罩不留有
褶皱,最好覆盖住鼻子和嘴巴。
(5)摘口罩前后做好手卫生,用手指捏住口罩系带丢至医
用黄色废物桶或生活垃圾桶内,不要触碰口罩外侧,每天使用
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八、常见消毒剂配制方法
1、有效氯浓度 500 mg/L 的含氯消毒剂配制方法:
(1)84 消毒液(有效氯含量 5%):按消毒液:水为 1:100
比例稀释;
(2)消毒粉(有效氯含量 12%-13%,20 克/包):1 包消
毒粉加 4.8 升水;
(3)含氯泡腾片(有效氯含量 480mg/片-580mg/片):1 片
溶于 1 升水。
2、75%酒精消毒液:直接使用。
3、其他消毒剂按产品标签标识以杀灭肠道致病菌的浓度进
行配制和使用。
★关于假期后、上班后、复工后、开学后“四后”疫情防
控相关工作导则(预案)(第 2 篇)
为引导公众科学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特制订本
指南。
一、普通居家人员
(一)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
1.外出佩戴口罩。外出前往公共场所、就医和乘坐公共交
通工具时,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 N95 口罩。
2.随时保持手卫生。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
从公共场所返回、咳嗽手捂之后、饭前便后,用洗手液或香皂
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不确定手是否
清洁时,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手肘衣服
遮住口鼻。
(二)保持良好卫生和健康习惯。
1.勤开窗,常通风,保持居室整洁。
2.家庭成员不共用毛巾,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弃置于
有盖垃圾筒内。
3.注意营养,合理膳食,适度运动,充分休息,保持心情
舒畅。
4.家庭备置体温计、医用口罩、家用消毒用品等物资。
(三)健康监测与就医
1.主动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自觉发热时要主
动测量体温。
2.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
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可疑症状,应主动戴上医
用口罩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
工具,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的场所。
(四)尽量减少外出活动
减少走亲访友和聚餐。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
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地方,例如公共浴池、温泉、影院、网
吧、KTV、商场、展览馆、图书馆等。
二、出行人员
(一)日常出行人员。
1.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前往超市、药店等公共场所时,要
佩戴口罩,尽量减少与他人的近距离接触。
2.个人独处、自己开车或独自到公园散步等感染风险较低
时,不需要佩戴口罩。
(二)远距离出行人员。
1.旅行途中,尽量减少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在人员密集的
公共交通场所和乘坐交通工具时要佩戴KN95/N95等防护口罩。
2.口罩在变形、弄湿或弄脏导致防护性能降低时需及时更
换。
3.必须前往疾病流行地区,应事先备好口罩、便携式免洗
洗手液、体温计等必要物品。并妥善保留赴流行地区时公共交
通票据信息,以备查询。
4.从疾病流行地区返回,应尽快到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登记,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限为离开疾病流行地区后 14 天。
三、特殊人员
(一)包括公共交通工具司乘人员、出租车司机、公共场
所服务人员、交警、安保人员、媒体记者、快递人员等行业人
员。
(二)所在单位应为其配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
科口罩或 KN95/N95 及以上防护口罩,以及手消毒液、消毒纸
巾、体温计等物品,并做好工作环境的日常清洁与消毒。
(三)工作期间,应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上岗。
(四)每日至少测量 2 次体温。如出现可疑症状(如发热、
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
炎、肌肉酸痛等),应立即停止工作,根据病情居家隔离或就
医。
四、老年人
(一)老年人要养成健康生活方式,注意膳食营养,保持
积极乐观心态,以自己喜爱可行的方式放松心情。
(二)避免与他人共用个人物品,注意室内通风,保持环
境整洁卫生,养成经常洗手的好习惯。
(三)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
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可疑症状时,应采取以
下措施:
1.自我隔离,避免与其他人员近距离接触。
2.由医护人员对其健康状况进行评估,视病情状况送至医
疗机构就诊,送医途中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
共交通工具。
3.如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其住所由当地疾
控机构的专业人员及时进行终末消毒。
五、儿童
(一)养成良好的生活行为方式,作息规律,健康饮食。
注意手卫生,饭前便后认真洗手,不要用不清洁的手揉眼、摸
口鼻,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袖肘遮住嘴巴和鼻子。
(二)外出一定要佩戴口罩,不要去人多的地方,不参加
聚会。
(三)在家多和爸爸、妈妈一起做做体育运动,增强体质,
提高身体免疫力。
(四)如果有发烧、生病的情况,一定要配合爸爸、妈妈
及时去医院就医。
★关于假期后、上班后、复工后、开学后“四后”疫情防
控相关工作导则(预案)(第 3 篇)
一、上班途中,请正确佩戴有效防护口罩。尽量避免乘坐
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班。如
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全程佩戴有效防护口罩。途中尽量
避免触碰车上物品。班车消毒,按照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技术指
南执行。
二、进入办公楼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入楼
工作,并到卫生间洗手。若体温超过 37.2 摄氏度,请勿入楼,
并回家观察休息,必要时请到医院就诊。痊愈后方可返岗。
三、入室办公,请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建议每日通风 3
次以上,每次 30 分钟以上,通风期间注意保暖。每日要对公
共场所、公用物品等进行消毒,人与人之间保持 1 米以上距离,
如不能保持足够人间距,则需佩戴防护口罩。保持勤洗手、多
饮水。接待外来人员双方均需佩戴口罩。
四、尽量减少召开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突无关的会议,一
般工作可通过网上办公系统(钉钉、领导驾驶舱、内部 OA 系
统等)办理。如确有必要召开会议,参会人员需间隔 1 米以上,
做好个人防护,会场做好预防性消毒,严格控制会议时间,会
议时间超过 1 小时,开窗通风一次。会议结束后,场地、家具、
茶具用品必须进行严格消毒。
五、尽量减少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突无关的外出调研、督
查督导等活动。公务出行时,车辆内部及门把手每日用酒精消
毒 1—2 次。
六、公务来访人员,进入办公区域前,需佩戴防护口罩,
接受体温测量,并介绍有无与湖北方面、确诊、疑似病例接触
史以及本人健康状况。无上述情况且体温正常方可入楼。
七、传递纸质文件前后均需洗手,传阅文件时佩戴防护口
罩。
八、建议早晚每日对座机、手机等通讯工具用酒精擦拭消
毒。每天定时做好电梯间、中央空调送、回风口消毒工作。
九、疫情防控期间,机关食堂要严把食材进口关,每日要
对食堂严格消毒,用餐时间分阶段错峰开放,实行分餐制或盒
饭供餐
十、工作期间,建议有组织开展适当、适度的工间运动。
减少乘用电梯,鼓励走楼梯。
十一、下班前,洗手后佩戴防护口罩,回家后摘掉口罩洗
手消毒。居室保持通风和卫生清洁,避免多人聚会。
十二、防疫期间,严格做好生活、办公垃圾无害化处理,
使用后的口罩等防护设备,放入专门垃圾桶内,每天用含氯消
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关于假期后、上班后、复工后、开学后“四后”疫情防
控相关工作导则(预案)范文(第 4 篇)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
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
省政府工作要求,全力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感
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
体健康,根据《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导
则》,结合各地各校实际,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建立疫情防控工作体系
1. 各学校成立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
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由学校领导
班子、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全面负责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
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查督办。
2. 学校党委书记(校长/园长)为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分管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防控工作的
责任人。有多校区办学的学校,每个校区必须指定防控工作的
责任人。
3.各学校要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
项机构,由学校综合协调部门牵头,学生、教务、后勤、卫生
室(保健室)、少先队部、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组成,
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岗、任务到人。
4. 各学校制定和完善学校防控工作制度,包括:开学准备
工作方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传染病疫情报告
制度,师生晨检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休复课制
度,师生健康管理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传染病防控
的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等。
5. 各学校要建立学校、年级、班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
系网络,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确定学校信息报告人,及
时向有关单位报送信息。与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机构、
就近医疗机构建立联络机制,加强沟通,取得专业技术支持,
开展联防联控。
6. 各学校要将外籍教师、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师生纳入各
市各校统一疫情防控机制。及时、全面掌握外籍教师、外国留
学生及港澳台师生情况,妥善安置留校及在境内异地滞留的师
生。建立健全疫情防控部门联动机制,与外事、公安、科技等
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做好宣传教育,密切
关注涉外籍教师、外国留学生及港澳台师生疫情的相关舆情,
做好舆情应对工作。
二、开学前准备措施
7. 各学校通过新媒体、微信、短信、网络课程等形式,对
师生、家长进行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知识宣传教
育。教育师生减少外出,尽量居家,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
勤通风,注意营养,适度运动,外出时佩戴口罩,科学防控疫
情。
8. 各学校要依靠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学校专职或兼
职医务人员、校医、保健教师及相关从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以及其他传染性疾病的防控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学习与技
能培训。动员师生积极配合学校各项防控措施,提高师生自觉
防控的意识和能力。
9. 各学校要建立教职员工和学生假期行踪与健康监测机
制,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摸清底数并建档登记,做到一个不
少、一个不漏。责任教师要保持与学生的联系,掌握学生假期
流向和健康状况,及时介入有武汉市或其他疫情高发地区旅居
史或可疑暴露史的学生的管理。学校要摸清来自疫情防控重点
地区的教职员工、学生数量及其在各年级、班级的分布,返校
前 14 天的健康状况。
10. 各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要做好开学前的健康监测。如
出现可疑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轻度
纳差、乏力、精神稍差、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慌、结膜
炎、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应主动报告或由学生监
护人报告学校或社区,并及时就医。安排好人员居家隔离或集
中隔离医学观察,解除医学观察后方可返校。决不允许带病返
校或未解除医学观察人员上学或上班。妥善安排因疫情误课学
生的补课或网络教学工作。
11. 根据摸排结果,各学校要制定师生分期分批返校方案。
学校教职员工要先于学生返校。在外地的教职工要先行返回学
校所在地,在正式到岗工作前,按疫情防控要求严格做好健康
监测。
12. 各学校要在卫生室(保健室)附近设置相对独立的隔
离观察室,用以暂时留观身体不适的师生。要进一步优化工作
流程,开展环境消毒,避免交叉感染。要配备防控必需的体温
计、消毒液、口罩等防护用品。设置充足的洗手水龙头,配备
足够的洗手液或肥皂。
13. 各学校要在开学前全面开展校园环境清洁整治行动,
对学校所有的场所场馆、设施设备等进行消毒清洁,彻底消除
卫生死角。农村学校和寄宿制学校要特别做好教室、宿舍、食
堂、餐厅、饮用水、厕所等重点场所的安全监管和消毒防护。
严禁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加强门卫管理,进出校园人员必
须登记并测量体温。
14.各学校要组织班主任及各学科教师指导家长配合教育
行政部门和学校,加强学生在家学习、生活的辅导和管理,及
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健康状况,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和
心理健康指导等。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网络资源和平台等开
展在线教学,组织师生开展网络教学、线上答疑、生活指导等
工作,实现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
15. 各学校在延迟开学期间要严格做到“七个一律”,即
一律不得组织学生集中返校,一律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一
律不得提前开学,一律暂停校园及校园内各类场地、设施的开
放,一律不得举办聚集活动和考试,一律暂停面向中小学生和
幼儿的所有教育文化培训辅导活动,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停止开
展线下培训服务。山西大学附属中学要在我省整体疫情防控工
作框架体系下,结合实际切实做好内地西藏班疫情防控工作,
未经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同意并山西省教育厅批准,不允许目前
留校的西藏班学生请假离校,不允许已离校的西藏班学生提前
返校。
16. 各学校要坚决执行“三个不得”,即未确定开学时间
之前不得开学,防控条件准备不到位的不得开学,疑似病例隔
离条件措施不到位的不得开学。按照“一校一策”的原则,认
真制定开学预案,精心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内地西藏班
春季开学时间原则上不早于普通班。山西大学附属中学要做好
西藏班开学和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加强物资、人员、经费、管
理保障,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开学后防控措施
17. 即刻起,各学校要指导师生坚持每天做好居家观察,
确保开学时师生居家观察不少于 14 天。返校的教职员工、学
生要填写健康卡,健康卡的内容至少应包括:自身身体健康状
况、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假期期间是否曾前往疫情高发地
区等情况。不允许带病或未解除医学观察人员上班上学。
18. 各学校要全面做好校园、教室、宿舍、工作场所、场
馆及各功能室、设施设备等的清洁,对物体表面和室内空气等
进行消毒,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干净、整洁的校园环境。农村
学校和寄宿制学校每天要做好教室、宿舍、食堂、餐厅、饮用
水、厕所等重点场所的卫生清理、通风消毒等工作,保持室内
空气流通、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公共上课场所要求一批学生进
去消毒一次。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 30 分钟,每天至少 3 次,
保持空气流通、新鲜。
19. 寄宿制学校和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要全力做好食
堂的卫生、定时通风和消毒工作,食堂采购人员、送货人员和
查验人员在工作期间做好个人防护。严格落实食堂从业人员持
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晨检、午
检工作。
20. 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
禽家畜,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要在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的指
导下加强自备水源的防护,做好供水设备的清洁、消毒工作,
通过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提供的学生生活饮用水,开学前
必须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加强对集体配餐单位监控管理,尤
其督促落实送餐到校人员的健康管理和个人卫生防护。
21. 各学校要加强师生到校的交通管理,配备和使用校车
的学校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和手续,对校车按时消毒,及时检查;
乘坐私家车上下学的师生要及时对车辆进行消毒;乘坐公共交
通工具时,要全程佩戴医用口罩,做好防护。
22. 对中小学幼儿园在建项目,应切实加强建筑工地秩序
维护,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完善车辆、人员进出工地登记、检
查制度,做到防控无盲区。开展建筑工地环境清洁整治,对办
公区、食堂等人员聚集区重点清理,加强消毒通风。督促项目
单位对进入现场人员全部进行体温监测,做好询问、登记工作,
及时掌握人员健康情况。
23. 校外培训机构要参照本预案执行。疫情防控期间,未
经审批部门同意,不得擅自线下开班授课。具体办法由各地制
定。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将相关防控要求及时
传达到各校外培训机构,并做好监督工作。要加大力度严肃查
处擅自开展线下培训的违规行为,必要时撤销办学许可证,并
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决不姑息。
四、做好师生健康管理和应急处置
24. 学校要严控进校人员管理,学生开学后立即启动入校
体温检测制度,开展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在教室、食堂、宿
舍、图书馆、会议室等人群密集场所设置红外体温探测器,测
量体温后入内。对出入学校的车辆做好检查和登记。加强师生
校内管理,严格做好防护工作。
25. 疫情形势稳定前,不得举办开学典礼、考试测试等聚
集性、大型集体活动。集中上课应佩戴口罩。持续深入开展健
康教育、营养教育和安全教育。倡导和鼓励教职员工、学生适
量开展体育锻炼和户外运动,增强体质,提高防病能力。
26. 疫情防控期间,各学校要每天对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
晨检、午检、因病缺勤登记与报告、复课证明等日常防控工作。
因病缺课(勤)人员应由校医根据医疗机构健康证明或复课复
工证明,隔离期限确认后,方可返校。校医和保健老师应做好
个人防护,相关废物进行有效消毒处理。
27. 对不按照要求进行报告、隔离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进
行批评教育,责令其限期改正。对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
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瞒报、缓报、谎报的,疏于管理或玩忽
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
任。
28. 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一校一策”制定应急预案。
如发现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早期症状(如发热、乏
力、干咳等)和异常情况的,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学校疫
情联络员报告。学校立即向所在地疾控中心报告,配合做好排
查和后续相关工作。并按照要求向属地疾病控制中心、卫生健
康部门、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
早隔离、早治疗。
★关于假期后、上班后、复工后、开学后“四后”疫情防
控相关工作导则(预案)范本(第 5 篇)
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开学工作预案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
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
省政府工作要求,全力做好全省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
康,根据《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导则》,
结合各地各校实际,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建立疫情防控工作体系
1. 各高校成立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
小组,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包括学校
领导班子、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学校卫生人员等组成,全面
负责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
和督查督办。
2. 各高校党委书记(校长)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
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院
(系、部)、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防控工作的责任人。有多
校区办学的学校,每个校区必须指定防控工作的责任人。
3. 各高校要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
项机构或组织,由学校综合协调部门牵头,学生、教务、科研、
研究生、人事(教师)、后勤、保卫、医院(或卫生室)、团
委、宣传、纪检监察、院(系、部)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
组成;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岗,任务到人。
4. 各高校要制定和完善学校防控工作的方案和制度,具体
包括开学准备工作方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传
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学生晨午检制度,
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休复课证明制度,传染病防控的健
康教育制度,环境卫生通风、消毒制度等。
5. 各高校要建立学校、院(系、部)、班级三级防控工作
联系网络,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与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
门、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建立联系机制,加强沟通,取得专业
技术支持,开展联防联控。明确学校信息报告人,及时向有关
单位报送信息。
二、开学前准备措施
6. 各高校要通过网络、电话等形式给所有师生(含外籍教
师和留学生)建立健康卡,掌握师生返校前 14 天的可疑接触
经历、旅行经历和身体健康状况。健康卡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自身身体健康状况、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假期是否曾前往
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是否接触过疫情防控重点地区高危人员
等。坚决杜绝师生带病返校。
7. 各高校要建立有武汉等疫情高发地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
健康档案及监测机制,要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掌握疫情防控
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工、学生在校内各院系、各年级、各班级分
布情况以及返校前 14 天的健康状况。
8. 各高校要设置相对独立的健康观察和管理场所,配备疫
情防控必需的体温计、消毒液、应急药品、器械、各类防护用
品等物资,做足、做好疫情防控应对准备。要及时将物资储备
情况向省教育厅报告。
9. 接到上级部门允许开学通知后,各高校要根据师生的排
查结果和学校防控条件,精准安排师生分院系、分年级、分班
级、分期、分批有序返校,避免聚集返校。
10. 各高校要在开学前对校内环境进行全面整治,重点对教
室、宿舍、食堂、垃圾站、图书馆、卫生间等公共场所,进行
一次彻底清洁,消除卫生死角。重点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安全
监管。设置充足的洗手水龙头,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或肥皂。
11. 各高校要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因疫情防控延迟开学
期间高校教学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做好延迟开学期
间高校教学和管理工作。鼓励教师利用假期备课,积极开展教
研科研工作。
12. 各高校要通过新媒体、多媒体、网络课程、慕课、海报
等形式,对师生进行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知识宣
传教育。要在开学前对校医院工作人员及卫生保健人员进行疫
情防控专项培训。要切实加强对留校学生的管理。
三、开学后防控措施
13. 各高校要在开学时启动入校体温检测制度,严控进校人
员管理。在图书馆、食堂、会议室、宿舍楼人群密集场所设置
红外体温探测器,禁止带病入内。
14. 各高校要加强对疫情高发地区返家或湖北籍教职工、师
生的政治关怀、工作学习关怀、情感关怀、人文关怀、心理健
康关怀,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感受到学校对他们身
心健康的关心关爱和保护。要妥善安排因疫情误课学生的教育
教学活动。
15. 疫情防控期间,各高校要适当调整学校教学科研计划。
制定网络教学方案,开发网络教学课程。充分利用网络课程开
展理论教学,有序调整实践教学活动安排,科学考虑毕业设计
(论文)安排。疫情未解除前,不得组织教师集体教研、培训
活动,适当限制集体科研活动规模。
16. 疫情防控期间,各高校要适当调整教学方式,避免集中
上大课,小班上课时师生应佩戴口罩。实验室和图书馆错峰开
放,避免人员聚集。鼓励教职员工和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保证正常作息,增强体质。
17. 各高校要将外籍教师、留学生和港澳台师生纳入学校统
一疫情防控机制,及时、全面掌握外籍教师、留学生及港澳台
师生情况,妥善安置留校及在境内异地滞留的师生。建立健全
疫情防控部门联动机制,与外事、公安、科技等部门加强沟通
协调,建立信息通报机制。要做好宣传教育,密切关注涉外籍
教师、留学生及港澳台师生疫情的相关舆情,做好舆情应对工
作。
18. 各高校要全面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洁,保持干净、整洁的
校园环境。做好日常消毒,对物体表面和室内空气等定期按照
《学校日常消毒技术指南》消毒。每天做好各类教学和生活、
工作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教室、宿舍、食堂、
图书馆、卫生间等公共场所每日均要开窗通风。每次通风时间
不少于 30 分钟,每日至少 3 次。
19. 疫情防控期间,各高校食堂采用错峰就餐,避免人员聚
集。食堂采购人员、送货人员和查验人员在工作期间做好个人
防护。学校要加强对集体配餐单位监控管理,尤其督促落实送
餐到校人员的健康管理和个人卫生防护。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
证索票,便于追溯货物来源,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
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物。
四、师生健康管理和应急处置
20. 各高校要在开学后持续深入开展疫情宣传和健康教育,
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知识,促进教职员工和
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21. 疫情防控期间,各高校要每日对非重点人群的教职员工
(含食堂从业人员等)和学生进行晨午检、因病缺勤登记与报
告、休复课证明查验等日常防控工作。不允许带病上学或上班。
因病缺课(勤)人员应由校医根据医疗机构健康证明和隔离期
限确认后,方可返校。学校医护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相关医疗
垃圾进行有效消毒处理。
22. 各高校校医院应针对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染源、传播途径
和易感人群,结合医院自身实际情况,制订医院感染防控预案
和工作流程,做好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置和管理。开展诊疗和健
康监测时,医务人员注意做好个人防护。
23. 如发现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早期症状(如发
热、乏力、干咳等)和异常情况的,各高校要立即启动应急预
案相应措施,向学校疫情联络员报告。学校要立即向当地卫生
健康部门报告,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
24. 如师生出现明显症状送院治疗后,应及时在当地疾控机
构的指导下对居住环境进行终末消毒。学校要按照要求向属地
疾控机构、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
早隔离、早治疗。
25. 各高校要加强舆论导向,主动、及时、准确地发布国家
有关部门及学校防控的信息,对学生和教职工进行正确的引
导,消除恐慌情绪。要积极主动做好学校师生的心理危机干预
和疫情应对的心理疏导。
26. 各地各学校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要坚守岗位、靠前指
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对不按照要求进行
报告、隔离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限期改
正。对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和疑似病例瞒报、缓
报、谎报的,疏于管理或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规定追
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关于假期后、上班后、复工后、开学后“四后”疫情防
控相关工作导则(预案)(第 6 篇)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
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
省政府工作要求,全力做好全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省教育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卫健委《全省学
校防控新型肺炎工作指南》,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学校防
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导则》,请各地各学校遵
照执行。
第一章 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
第一条 延迟开学期间,师生均应尽量居家,减少走亲访友、
聚会聚餐,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尤其是空气流动
性差的地方,例如公共浴池、温泉、影院、网吧、KTV、商场、
侯车(机)室、码头、展览馆等。
第二条 延迟开学期间,师生要保持良好的卫生和健康习
惯。外出前往公共场所、就医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正确
佩戴医用口罩。尽量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从
公共场所返回、咳嗽手捂之后、饭前便后,用洗手液或肥皂流
水洗手,或者使用含 75%酒精成分的洗手液;不确定手是否清
洁时,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手肘衣服遮
住口鼻。
第三条 延迟开学期间,师生应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自
觉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如出现可疑症状(如发热、咳嗽、
咽痛、胸闷、呼吸困难、轻度纳差、乏力、精神稍差、恶心呕
吐、腹泻、头痛、心慌、结膜炎、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
等),应主动报告或由学生家长报告学校或社区,并及时就医。
第四条 各学校应组织对全校所有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摸底
调查,对有武汉市或其他疫情高发地区旅居史的返晋人员有密
切接触的师生要逐一造册登记。要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掌握
这些师生在校内各院系、各年级、各班级的分布情况及返校前
14 天的身体健康状况,并居家或到集中隔离点隔离观察满 14
天,无异常情况后再作返校准备。
各地各学校要加强对疫情高发地区返家(校)或湖北籍教
职工、师生的政治关怀、工作学习关怀、情感关怀、人文关怀、
心理健康关怀,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感受到学校对
他们身心健康的关心关爱和保护。
第五条 各学校要全面完善工作预案,制定周到详尽的开学
方案。要坚决做到疫情高危期未过、未确定开学时间之前,不
得开学;防控物资准备不到位,不得开学;应急处置预案、相
关设施条件准备不到位,不得开学。
第六条 各学校要在开学前对校内环境进行全面整治,重点
对教室、宿舍、食堂、垃圾站、图书馆、卫生间等公共场所,
进行彻底清洁,消除卫生死角。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
卫生间等公共场所进行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新鲜。要对
公共场所地面、公用物品、公共接触物品、物体表面进行开学
前的预防性消毒。推荐使用含氯消毒剂和过氧乙酸消毒剂。
第七条 各学校要根据本地本校医疗条件,加强与属地工信
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联系,解决好防控疫情所必需的消毒
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医用防护服等设备
设施,做足、做好疫情防控应对准备。
各学校要设立独立的隔离观察场所,完善相应的设施设备、
专业人员、医疗条件、生活条件保障。要在卫生间、食堂、宿
舍、教室和图书馆等公共场所配备充足的洗手消毒设施。
第八条 各学校要加强与当地供电、供水、供热等部门的沟
通联系,按照师生人数峰值使用的要求,对相关设备进行调试,
保证开学后供电、供水、供热等设施正常工作。
第九条 各学校要在开学前对校医院工作人员及卫生保健
人员进行疫情防控专项培训。要充分利用网络平台,组织校医
院工作人员或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人员参加教育、卫生健康行
政部门或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的防控知识及技术的培
训。要充分利用网络、微信群、手机短信等方式,加强师生的
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和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开展好应急处置
演练。
第十条 延迟开学期间,各地各学校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技
术、网络资源和平台,指导学生安排好在家的网络教学、线上
答疑、生活指导等工作,保障防控疫情期间学校 “停课不停
教、不停学”。有条件的学校要组织优秀教师分年级、分学科
录制教学视频等课程资源,运用电视台(教育电视台)、广播
电台、网络、微信群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开展空中课堂或网络
授课。
第二章 加强开学后的疫情防控
第十一条 接到上级部门允许开学通知后,各地各学校要根
据师生的排查结果和学校防控条件,精准安排师生分院系、分
年级、分班级、分期、分批有序返校。返校时师生要填写健康
卡,不允许带病或未解除医学观察人员上班上学。健康卡的内
容应包括:自身身体健康状况、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假期
期间是否曾前往疫情高发地区等情况。
第十二条 各学校师生在返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建议全
程佩戴医用口罩。旅途中要做好健康监测。若发现身边出现可
疑症状人员,避免与其近距离接触,并及时报告乘务人员。
第十三条 各学校在学生开学报到时对师生进行体温测量。
如发现体温异常或有可疑症状,应佩戴口罩后及时报告学校,
并及时就医。待疾病痊愈后,师生须持医疗机构健康证明或复
课复工证明,方可入学/返岗。测量体温人员要规范佩戴口罩,
做好自我保护。学生入学后,学校要邀请当地卫生健康部门专
家到校指导疫情防控工作。
第十四条 各学校要严格学校出入管理,坚持凭证出入和来
访登记制度。要加强对校内各类房屋出租的管理,及时掌握校
内各种人员流动的情况。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第十五条 各学校每天应及时清除校园内落叶、积水、污水、
污物等,室内地面应每天至少湿式清洁一次。校园公共卫生间、
公用垃圾桶应每天清洁和消毒,及时清倒废弃杂物,避免蚊蝇
等病媒生物滋生。
第十六条 各学校室内场所如教室、图书馆、活动室、休息
室、实验室等应每天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温暖季节宜实
行全日开窗;寒冷季节可在课前和课间休息期间开启教室和走
廊的门窗换气,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 30 分钟,每日至少 3 次。
通风条件较差的室内场所,尽量减少人员进出。
第十七条 各学校要安排专人对校园各类场所如教室、图书
馆、活动室、实验室、室内体育馆、学生宿舍等定期进行日常
预防性消毒,尤其是地面、物体表面、卫生间、宿舍楼道、校
车等公共空间的消毒,有条件的学校可采用紫外线灯照射或空
气消毒机消毒,同时做好安全防护。消毒时要注意讲台、课桌
椅、窗台、角橱、门窗把手、床栏、电话机、开关、洗手盆、
坐便器、台面等高频接触的部位,保证每天至少消毒一次。
第十八条 疫情未完全解除期间,各学校食堂实行错峰就
餐,避免人员聚集。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须高温
消毒,消毒后应注意保洁。每餐工作完厨房地面要用消毒剂拖
拭后,再用清水洗净,每天至少一次。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
用,避免肉类生食。建议营养配餐,清淡适口。
食堂工作人员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避免直接手触肉
禽类生鲜材料,摘手套后及时洗手消毒。食堂采购人员、送货
人员和查验人员在工作期间做好个人防护。
各学校要加强对集体配餐单位监控管理,尤其督促落实送
餐到校人员的健康管理和个人卫生防护。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
证索票,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采购食用野生动
物。
第十九条 疫情未完全解除期间,各学校可适当调整教学方
式和学习方式,集中上课应全员佩戴口罩,同时相应调整学生
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禁止带病上课、上学。禁止组
织大型集体活动。
第三章 做好师生健康教育和管理
第二十条 各学校要利用网络、微信群、手机短信等方式,
持续主动做好在校师生的健康教育,宣传疾病防治知识,促进
教职员工和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第二十一条 疫情防控期间,各地各学校在利用多种形式大
力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科学防治知识的同时,要加强
舆论引导,主动、及时、准确地发布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防控
的信息,增强师生信心,提振师生士气。
第二十二条 疫情未完全解除期间,各学校师生要养成在公
共场所佩戴口罩的习惯,尽可能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
和部位,从公共场所返回、用手遮挡口鼻咳嗽后、饭前便后,
要用洗手液或肥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 75%酒精成分的洗手
液洗手。不确定手是否清洁时,避免用手接触口鼻、揉眼。
第二十三条 各学校要在校门、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
体育馆、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健康提示牌,
引导学生保持好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住校学生要尽量减少与
其他舍友及其用品的接触,如避免共用牙刷、餐具、饭菜、饮
料、毛巾、浴巾、床单等。餐具使用后应使用洗涤剂和清水清
洗。
第二十四条 各学校师生若出现发烧、咳嗽、乏力等症状时,
要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赴诊过程中须佩戴口罩,尽量避
免乘坐公共汽车等公用交通工具,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或
在人群密集场所长时间停留。痊愈后,须持医疗机构健康证明
或复课复工证明,方可复课/返岗。
第二十五条 各学校校医院(医务室)卫生保健工作人员或
各学校指定人员,要及时对学生及教职工的发热等情况进行检
测与排查。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因病缺课/缺勤登记追踪制度,
实行日报告。
第四章 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第二十六条 各学校如发现师生有可疑症状和异常情况的,
要在第一时间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及时就诊。同时要对
密切接触者做好隔离观察措施。并按照要求向属地疾病控制中
心、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七条 如果发现病例,学校要在属地政府统一领导
下,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同时在当地疾病控制中心指导
下,做好排查、消毒、密切接触人群的隔离观察等后续相关工
作。
第二十八条 各学校要加强值班值守。疫情防控期间,各地
各学校实行“日报告”制度,按要求及时报送疫情防控信息。
特别是出现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时,在病例诊断改变(包括疑
似病例转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排除)、病人治愈出院或死亡时,
要每日定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有关变更信息。
第二十九条 疫情防控期间,各学校要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
染的肺炎开通心理支持热线和网络服务,做好对学校师生的心
理危机干预和疫情应对的心理疏导。要尊重师生的知情需求,
做到信息公开、透明,消除不必要的紧张和恐惧心理。要加强
校园安全防范,做好舆情监测。
第三十条 各地各学校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要坚守岗位、
靠前指挥,全面压实班子成员、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按照
“思想动员到位、物资配备到位、条件准备到位、能力建设到
位”的要求,确保“不漏一人、不落一角、不误一环”。要强
化督查督办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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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复工后、开学后“四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导则(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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