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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3 发布

“消费扶贫月”活动实施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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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扶贫月”活动实施方案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的《安徽省“消费 扶贫月”活动实施方案》(x扶组〔2020〕x 号)和全省“消费扶 贫月”推进工作视频会议要求,现就扎实开展我县消费扶贫月活 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 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安徽重要 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消费扶贫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 实全国消费扶贫行动现场推进会精神、《安徽省消费扶贫行动实 施方案》和《安徽省“消费扶贫月”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扎实 开展“消费扶贫月”活动。 二、活动主题 百企参与 你我同行 消费扶贫助力脱贫攻坚 三、活动时间 2020 年 9月 1日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 四、主要内容 (一)全面开展扶贫产品认定。按照“市场主体自愿申请、 县级扶贫部门认定、定期公示发布、国家省市三级监管”的流程, 严把认定原则、严控产品质量、扩大供给规模,全面开展扶贫产 品认定并加强管理,支持扶贫产品开展地理标志和质量安全品牌 认定,提升扶贫产品的市场认可度,着力打响 xx 扶贫产品品牌。 各镇认定扶贫产品不少于 10 个。(县扶贫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县市场监管局、各镇。排名第一的单位为牵头责任单位,下同) (二)推进消费扶贫智能专柜建设。消费扶贫智能专柜是指 主营扶贫产品的智能货柜。制定消费扶贫智能专柜建设规划,按 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市场化办法,择优确定专柜投资运营 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开发区、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社区、学 校、医院、车站、景区等,要积极落实优质点位,并对智能专柜 给予免费铺设。9 月底前启动试点运营一批,年底前完成铺设任 务。(县扶贫局、县发改委、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县财政局<国 资委>、县文旅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委、县住建局、交运局、 县工商联、各镇) (三)大力推进消费扶贫专馆建设。消费扶贫专馆是指主营 扶贫产品的商业业态。主要有: 1.“扶贫 832 平台”。“扶贫 832 平台”是中华全国供销合作 总社建设和运营的集“交易、服务、监管”功能于一体的贫困地 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各镇、 各有关单位要积极推动扶贫 产品供应商入驻“扶贫 832 平台”。(县供销社、县扶贫局、各镇) 2.消费扶贫地方馆。消费扶贫地方馆是指有关市场经营主体 采取市场化方式建设运营消费扶贫线下实体地方馆和在中国社 会扶贫网消费扶贫服务平台上规范建设运营的消费扶贫线上虚 拟地方馆。要结合实际积极推进线上线下消费扶贫地方馆建设, 展示展销本地扶贫产品销售。要鼓励支持有关市场经营主体采取 市场化运作方式,建设运营消费扶贫线下实体地方馆,对消费扶 贫线下实体地方馆建设项目积极给予立项支持。要积极加强与中 国社会扶贫网合作,在中国社会扶贫网消费扶贫服务平台上开发 建设运营我县线上虚拟地方馆。9 月底前,要完成建设 1 个以上 线上和线下消费扶贫地方馆。(县发改委、县科技商务经信局、 县委宣传部、县扶贫局) 3.消费扶贫企业馆。消费扶贫企业馆是指以企业为主体、由 企业出资建设、销售扶贫产品的专门场馆。结合本地扶贫、电商 等相关产业政策,对建设消费扶贫企业馆主体给予支持。9 月底 前,要建设 1 座以上消费扶贫企业馆。(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县 发改委、县扶贫局) (四)推进消费扶贫专区建设。消费扶贫专区是指企业在经 营一般商品的同时,设立的专门或主要销售扶贫产品的独立区域 或单元。鼓励支持电商企业、商超企业、批发市场、景区景点、 宾馆饭店、游客集散中心等经营场所,通过本地电商小程序、APP 平台,开设线上线下消费扶贫专区。完善本地电商直销平台建设, 加大平台宣传、展示和销售。大力推进建设线上和线下消费扶贫 融合专区,支持实体零售企业开展扶贫产品场外促销活动。10 月底前,投入运营 1 个以上线上和线下消费扶贫专区。(县科技 商务经信局、县发改委、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局、县扶贫局) (五)充分发挥中国社会扶贫网平台作用。要用好中国社会 扶贫网第四方平台,为扶贫产品生产者提供产品展示、拓宽销售 渠道等服务,为扶贫产品购买者提供商品介绍、购买渠道等服务, 为扶贫产品第三方销售者提供产品推荐、数据统计等服务,畅通 扶贫产品产供销各环节。按照自愿原则,积极组织扶贫产品供应 商入驻中国社会扶贫网消费扶贫行动第四方服务平台,9 月底前 入驻 1—3家。(县扶贫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林业局、各镇) (六)扎实推进政府采购扶贫产品。扎实推进政府采购扶贫 产品。大力推进预算单位采购贫困地区扶贫产品,做好政府采购 贫困地区扶贫产品供应、销售、售后等服务工作。9 月 30 日前, 各预算单位要完成年度采购计划。(县财政局、县扶贫局、县供 销社及县直“双包”单位、各镇) (七)纵深推进贫困户农产品产销对接“八进”行动。大力 开展贫困户农产品进机关高校、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进商 超、进电商、进电视、进深加工等产销对接“八进”行动。9 月 30 日前,各镇要逐村逐户逐项摸排贫困户和边缘户特别是受灾 贫困户和边缘户家庭的种植、养殖、加工等农副产品,通过实时 销售、定点采购、电商销售、以购代捐、直播带货等方式帮助销 售,千方百计帮助受灾贫困村和贫困群众拓展销售渠道,确保产 品变商品、收成变收益。(县发改委、县委宣传部、县扶贫局、 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县总工会、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国资委>、 县工商联、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林业局、县融媒体中心、各镇) (八)大力开展交通领域消费扶贫活动。积极利用公交车、 客运班车、高铁站、城区道路大屏幕等交通领域资源,组织开展 形式多样的扶贫产品宣传展示销售活动。(县交运局、县铁路建 管中心、县城管局、县扶贫局、各镇) (九)积极开展电商直播带货系列活动。加强与各级媒体合 作,通过“政府引导、媒体推动、市场运作”的方式,9 月份开 展电商直播带货系列活动,拓展扶贫产品销售渠道,带动贫困群 众增收脱贫。(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县委宣传部、团县委、县融 媒体中心、县扶贫局、各镇) (十)组织开展“十二个一”集中采购活动。县发改委组织 开发区,县总工会组织机关单位,县科技商务经信局组织超市和 电商企业,县财政局组织国企和金融机构,县工商联组织民企, 县教体局组织学校,县卫健委组织医院,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组织 龙头企业,县文旅局组织景点,县民政局组织社团,全面动员采 购销售已认定的扶贫产品。(县发改委、县总工会、县科技商务 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工商联、县教体局、县卫健委、县农业农 村水利局、县文旅局、县民政局、县扶贫局、各镇) (十一)举办扶贫产品展示展销会。九月下旬,开展 xx 县 扶贫产品展示展销会。组织已认定的扶贫产品参加安徽省扶贫产 品展示展销会和合肥农业产业化交易会,集中推介、展示、销售 扶贫产品,助力贫困地区发展优势产业,打造优势品牌,拓展销 售渠道,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脱贫。(县扶贫局、县农业农村水利 局、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县城管局、县林业局、各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消费扶贫月”活动是实施我县消费 扶贫行动的重要内容,工作开展情况将作为 2020 年脱贫攻坚成 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消费扶 贫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 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 消费扶贫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及省、 市、县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配强工作力量,主 要负责人要从在讲政治的高度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落 实。消费扶贫工作情况。 (二)成立工作专班。根据工作要求,成立县消费扶贫工作 专班,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 宣传部、县发改委、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科技商务经信局、 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文旅局、 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县扶贫局、县城管局、县 融媒体中心、县供销社、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工商联、县铁路 建管中心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经办人为联络员。县 消费扶贫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由县扶贫局分管负责同志兼办公 室主任(附件 1)。 (三)全面有序推进。各镇、县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 切实可行的方案,扎实开展“消费扶贫月”活动。县消费扶贫工 作小组实行日调度,各镇和各成员单位每日下午下班前将进展情 况报至 xx 县消费扶贫工作群(附件 2)。 (四)做好总结宣传。各镇、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推广好 的经验做法。县消费扶贫工作专班以简报等对消费扶贫工作动态、 特色亮点和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推广。各镇、县直有关单位在消费 扶贫月活动结束后,要及时形成相关工作总结,10 月 8 日前报 送县消费扶贫工作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