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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3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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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X年上半年市场开发部工作总结暨三季度项目开发工作 工作总结范文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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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X年上半年市场开发部工作总结暨三季度项目开发工作 工作总结范文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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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部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做好调研,充分了解市场情况。本站为大家带来的2020年上半年市场开发部工作总结暨三季度项目开发工作,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2020年上半年市场开发部工作总结暨三季度项目开发工作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力保障应急防控物资,凝聚联防联控强大合力
自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响以来,我局清醒地认识到在此次防疫工作中扮演的角色和肩负的责任,严格按照发放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原则,千方百计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各类防控物资的接收、管理、调拨。一是当好全县物资保障管家。截至6月11日24时,通过采购、调拨、组织捐赠共筹措各类物资81种,其中:医疗医护物资22种,生活物资27种,食品物资32种。二是做好物资分发管家。本着一线优先、保障需求保重点、保薄弱的原则,累计发放酒精6.9325吨,各类消毒液1217瓶,各类口罩313494个,各类手套52760双,各类防护服2992件,各类隔离衣1951件,各类体温计5055个,方便面1514箱,各类饮品13729箱,为全县疫情防控工作筑牢了安全屏障。三是做好物资捐赠管家。加强与区市相关部门对接力度,积极与爱心企业及各界人士联系沟通,得到了大力支持和援助。截至6月11日24时,收到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捐款共计4663590元。
(二)强化指标形势预警分析,力促工业经济止降回升。
一是抓好经济指标调度。牵头起草制定《贺兰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分解计划》,全力支持和推动各类企业、重大项目复工复产,切实做到疫情防控有序开展,经济社会发展有条不紊。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运行情况监测,重点做好工业经济运行情况月度分析和11项经济指标季度预测工作,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及时预警并提出对策建议。1-4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含电力数据)同比下降19.8%。二是强化复工复产政策支持。制定出台《贺兰县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的十条政策措施(暂行)的通知》(贺政发〔2020〕11号),切实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渡过疫情难关。起草制定《贺兰县贯彻落实自治区工业稳增长 24 条实施方案》、《贺兰县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方案》,稳定工业经济增长预期。制定并牵头组织兑现落实《贺兰县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的十条政策措施(暂行)的通知》(贺政发〔2020〕11号),共涉及奖补企业5303户(次),企业享受补贴金额2.4亿元,其中,县财政补贴户数128户(次),补贴金额6772.7万元。三是落实各项惠企政策资金。制定实施《关于兑现落实2020年技术改造奖补资金的通知》(贺政办发〔2020〕14号),将涉及如意科技、丽秋玻璃等7家企业的8个项目奖励金额325万元全部拨付到位。审核拨付202X年自治区电力需求侧、企业技术中心、新产品鉴定、数字化车间、2020年自治区工业企业对标、企业技术中心共1722万元奖励资金,切实让企业感受到更多摸得着、实打实的政策红利,激发企业发展活力。目前我县获评自治区专精特新示范、技术标杆、成长标杆的企业共有32家。五是落实精准服务企业行动。制定《贺兰县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措施汇编》,做好自治区工业稳增长24条、 银川市工业稳增长40条、《关于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推进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方案》等政策措施的宣传。起草《贺兰县2020年县处级领导干部进百企活动实施方案》,由29名县处级领导结对帮扶75家工业企业,一对一结对帮扶辖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及部分有发展潜力的成长型、创新型企业,破解企业投资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竞争力。落实工业对标发展行动,今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调整为69家,已全部完成对标工作,规上企业对标占比100%。保利节能、双玉防水防腐、大北农科技3家企业获得自治区对标工作标杆奖。制定《贺兰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全面梳理排查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形成的逾期欠款,建立清欠台账,扎实推进着力清理阶段目标任务。2020年全县应清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总额2.99亿元,截止6月9日全县已完成清欠1.98亿元,完成清欠进度66.22%。六是推进营商环境优化。认真贯彻书记总书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对标落实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1+16政策方案和银川市1+9集成审批服务实施方案,起草《关于建立县政府领导包抓优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工作责任机制的通知》,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以《贺兰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贺兰县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实施方案》《贺兰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通报》为抓手,完善制度规范,进一步督促成员单位强化措施,精准发力。
(三)多措并举抓重点突难点,全力以赴推进项目建设
一是项目审批抓服务,严格落实项目审批工作。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贺兰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项目审批备案工作。进一步简化手续、提升效率,明确标准、缩短流程,真正变审批为服务。截至6月8日,全县共备案企业投资项目81个,总投资78.75亿元,审批政府投资项目63个,总投资16.96亿元。二是项目谋划抓前期,强化十四五项目库建设。结合国家政策导向、中央投资方向和自治区重大战略,紧扣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谋划一批具有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意义的重大项目,进一步夯实十四五项目储备库。截止目前我县共谋划十四五项目162个,概算总投资367.14亿。三是项目计划抓落实,推动项目早开工。印发《贺兰县2020年项目谋划指南》,指导各部门开展项目谋划工作,强化项目储备。2020年我县谋划基建项目226个,总投资491.7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18.7亿元。起草《贺兰县2020年县处级领导包抓重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成立贺兰县2020年重点项目协调服务领导小组的通知》,狠抓项目审批、征地拆迁、资金落实、建设进度,确保重点项目有序、有力推进。坚持战疫情和抓项目双线作战,力促有序推进项目开工复工。截止6月5日,全县累计开(复)工项目138个,总投资218.82亿元,年度计划投资61.28亿元。四是项目推进抓督查,力促项目按节点推进。按照计划项目促开工、在建项目促进度要求,积极配合县委、政府督查室不定期对项目进行现场督查,查进度、看质量,查人员、看实效,对标找差,及时整改,确保建设项目真动工、真开工,确保项目按月度计划如期开工建设。五是项目争取抓基础,加大向上争取力度。按照国家及自治区产业政策、投资导向,在项目申报工作中主动出击,未雨绸缪,对全县项目进行充分调查摸底,重点围绕新兴产业、基础设施、社会民生、服务业等领域,做好项目前期基础,积极向上申报项目。截止目前全县共争取到农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工业、教育等领域项目58个,落实项目资金3.43亿。强化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及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项目谋划储备。截至目前,上报谋划项目70 个,总投资61.66亿元。
(四)拓展节能降耗思路,优化升级产业结构
截止四月底,全县规上工业能源消费量为17.61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23.1%;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增长53.5%。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任务艰巨。一是加强节能目标责任管理。制定并下发了《贺兰县2020年节能监察工作要点》,按季度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强调部门配合协调推进全县节能监察工作,切实抓好目标责任落实。二是有序推进节能监察工作。开展12家重点用能企业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对标工作,重点能源单位能源管理岗位备案工作,逐步规范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加强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的监管,督促企业进一步强化节能基础管理工作。三是顺利实施重点企业节能措施。联合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工业园区等部门,对在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方面达不到标准,生产不合格产品,不符合产业政策,无证照生产企业依法依规关停退出。推动燃煤锅炉更新换代项目、节能技术改造项目,以及节水、节电、节煤项目。鼓励希望田野等企业积极创建节水型企业。积极帮助企业争取区市节能奖励政策。四是推进结构节能成效显著。高度重视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全力推动现代纺织、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到4月底,全县规上工业轻重工业比调整到69:31。五是全面开展重点领域节能。大力推行建筑节能,全面推行新建建筑节能65%强制性标准,新建住宅及公共建筑工程节能达标率100%。实施低碳公共交通,淘汰所有能耗高,污染大的中巴车,新增83辆新能源公交车。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开展绿色营销,引导消费者树立节能、环保、低碳消费理念。深入开展公共机构节能,以节电、节水、节油、节材等为重点,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开展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六是规范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认真做好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工作,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淘汰落后产能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核,对于符合政策条件资料齐全的项目即来即审方便企业,督促企业加大节能投入,实现能效达标生产。七是积极推进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为确保我县泰益欣等12家重点用能单位如期完成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向12家重点用能单位宣传政策、调查情况。组织各重点用能企业参加培训,并深入到重点用能单位现场考察企业生产车间、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等能耗数据接入端建设情况,掌握第一手基础资料。
(五)强化粮油质量监管,切实保障市场供应安全
一是扎实抓好应急成品粮油监督检查。先后深入宁夏昊裕油脂有限公司、宁夏广银米业有限公司、宁夏广玉面粉有限公司等5家承储应急成品粮油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切实加强我县粮油应急成品粮油承储库存监管,及时准确掌握粮油应急承储动态,确保确保我县粮油质量安全,保证应急状态下能够拉得出、供得上,需求有保障。二是扎实开展应急供应网点及配送中心监督检查。始终将保障供应、稳定价格作为事关民生工作和社会稳定的重中之重,全力做好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对全县10家应急供应网点及1家配送中心拨付应急供应网点及配送中心补助费用2万元。三是做好订单粮食收购推进工作。积极推动农户及种粮大户发展订单农业,组织粮油收储、加工与粮食生产者、农民经纪人、合作社签订订单,共落实三大粮食品种订单收购118525吨,其中水稻53525吨、小麦10000吨、玉米55000吨。落实订单销售12000吨。四是做好粮食收购许可证年检换证。对辖区内有粮食收购资格且在册的33家粮食经营企业《粮食收购许可证》集中开展粮食收购资格核查和换证工作,其中29家粮食经营企业进行了粮食收购许可证年检、3家未检、1家企业因经营欠佳,目前处于申请办理注销阶段,不再从事粮食收购活动。五是做好好粮油示范企业及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企业项目分项验收工作。邀请自治区优质粮食工程建设项目库有关专家、区市有关部门人员一同对我县宁夏家家食用油有限公司、宁夏昊裕油脂有限公司两家好粮油行动计划建设项目分项验收,对宁夏精品农业服务有限公司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开展竣工验收。
(六)加强价格监测水平,维护市场秩序平稳
一是巩固价格监管,构建民生物价。元旦、春节期间,利用价格调控基金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在新百联、双宝、新百生活超市投放定价牛羊猪肉有效抑制肉价过快上涨趋势。疫情期间加强对平价商店的巡查,对市场28种蔬菜和粮油肉蛋等生活必须品开展采价工作,及时掌握价格走势动态,每日监测汇报监测情况。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市场自律。疫情期间开展促价格稳定走访工作,走访辖区各药店、商场、商业停车场,增强经营者的价格法制观念和价格自律意识,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三是强化部门协助,严格定价程序。结合我县水污染治理形势,按照谁污染谁治理、激励约束相结合的原则,起草《贺兰工业园区暖泉片区污水差别化收费实施方案(试行)》提交政府审议;协助交通部门开展出租车价格成本审核及收费标准的制定应对工作;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完成对辖区内4所民办幼儿园的价格备案工作,指导幼儿园控制合理的办学成本,保障家长、孩子的切身权益;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完成5起商业停车场的价格审批工作,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四是推行减税降费,保障群众利益。根据银川市发改委公布的居民消费类价格变动指数情况,对低收入人群的生活补贴标准开展临时价格补贴督查。累计对全县十八个社区乡镇农牧场的3870户低保人员发放了临时价格补贴,1-4月累计发放292312.19元,有效保障城乡低收入人群基本生活。
(七)强化诚信制度建设,加大信用宣传力度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印发《关于调整诚信贺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副县长和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全县30个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形成了规范有效的工作机制,加强了诚信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形成诚信建设工作框架。起草了《贺兰县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形成政府推动、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格局。三是全面落实双公示工作。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进行全面梳理。截止6月9日,全县在中国.宁夏网站公示的信息条数共9101条;其中行政许可8068条,行政处罚1033条。我县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转换工作已全部完成。四是促进各领域开展联合奖惩。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领域制定或参照执行上级部门的联合惩戒制度提出本行业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发起联合奖惩。截至目前,我县联合奖惩戒案例为1例,已推送至信用银川网站。
(八)加强引领锤炼队伍,打造新型发改队伍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始终把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扫黑除恶、脱贫攻坚、政务公开和保密等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年初印发各项重点工作要点和计划,明确全年重点工作的目标和任务。着眼于责任落实,层层签订各项重点工作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以干部作风建设强化年为抓手,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