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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3 发布

2020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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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3篇)‎ ‎(篇一)‎ 市人大常委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更好落实省、市委开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工作要求,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和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将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监督作为年度履职的重头戏。3月初,常委会主任会议制定下发专项监督实施方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余红艺亲自担任组长,对专项监督工作作出部署。4月初,开展线上线下问卷调查,累计有1**多人次和200余家民营企业参与调查。4月中旬,召开13个政府部门座谈会,听取相关情况汇报。4月底至5月初,市人大常委会各位领导带领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委员和市人大代表等60余人组成专项监督调研组,分五组赴区县(市)开展调研,实地考察30余家民营企业,认真听取各地人大和政府情况汇报,广泛征求100多位人大代表、民营企业家、商会及行业协会负责人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市人大财经委进行了情况汇总和分析研究,形成调研报告。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主要举措及成效 去年以来,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做了大量工作,取得较好成效,获得了民营企业充分肯定。‎ ‎(一)强举措,营造良好政策环境。一是增强政策叠加效应。根据中央、省相关政策,立足我市实际,召开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大会,出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从降成本、助融资、破壁垒、促转型、拓市场、保权益等六个方面制订25项政策措施。市有关部门相继研究制定15个实施细则,形成一系列政策体系,增强政策可操作性。二是加强政策宣传解读。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主流媒体和政府门户网站等,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和深入解读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政策,提高政策知晓度。三是建立政策落实机制。各级政府部门根据工作推进要求,跟踪分析政策执行情况,定期报告存在问题,共同会商解决办法,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提振企业发展信心。‎ ‎(二)抓落实,强化优质要素保障。一是推进落实降本减负。全面落实国家增值税、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和转型升级结构性减税,去年为民营企业减免各类税收约270亿元,今年上半年在去年基础上新增减税87.5亿元。推进落实差别化地价、下调失业保险费率、降低医疗保险缴费、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清理服务性收费等系列降本举措,切实减轻民营企业负担。二是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去年以来,6次降准共释放流动性386亿元,为民营企业办理再贴现100亿元,申请发行小微金融债券合计220亿元,发行民营企业债务融资工具577亿元,较往年相比均有大幅增长。三是防范化解流动性风险。成立市企业债务风险防范化解领导小组,建立动态监测机制,排查掌握风险底数,制定“一圈一法”“一企一策”帮扶方案,设立上市公司稳健发展支持基金,发挥政府资金和社会资本共同作用,防范化解“两链”风险、债券违约和股权质押风险。四是积极促进创新发展。深入实施“科技创新2025”重大专项,大力推进“雄鹰行动”、“雏鹰行动”‎ ‎,加快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组织实施科技争投和企业倍增计划,积极落实研发投入后补助、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金融服务等政策措施,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和科技孵化器建设,目前已有650余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选“国家库”。五是有力保障人才支撑。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推进“3315”人才计划,出台政策为企业引才,搭建平台为企业聚才,强化保障为企业留才,去年人才净流入率位居全国第二,86%高校毕业生进入民企工作,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三)重服务,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一是深入开展“三联三促”。确定帮扶对象,走访调研,主动服务,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认真听取政策落实、执法监管、企业需求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及时有效解决发展难题。二是着力提升政务水平。积极落实《打造一流营商环境80条意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提速项目审批、商事服务,极大方便群众办事,激发创业创新热情。三是切实维护企业权益。成立中国(宁波)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运用和服务能力,坚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机密等违法行为。坚持司法办案与追赃并重,尽力挽回企业经济损失。妥善处理涉企行政案件,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依法保障企业行政诉权和利益。‎ 二、当前民营经济发展存在主要问题与困难 各级政府在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中主动作为,积极创新,效果明显。但在调研中,企业也反映了一些问题和困难,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一)政策措施有待细化落实。一是部分政策措施未能落实。各级政府分批分次出台了各类惠企政策措施,但在落实中还存在细化配套不全、操作程序繁琐、兑付周期较长等问题,导致部分企业未能或无法及时享受政策红利,政策预期与实际成效还有差距。一些政策宣传也不够,部分企业了解不多,造成政策兑现滞后。据问卷调查,33.3%的被调查企业不太清楚降本减负相关政策。二是有些投资准入仍然过严。PPP项目投资准入门槛过高,民营企业参与投资的渠道和途径不够充分。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合作也存在不少实际困难,很难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特别是国有垄断行业无法进入。能源“双控”与项目落地存在矛盾,根据区域能耗指标,对一些符合产业导向、有发展潜力的项目审批过于严苛,甚至予以限批,影响企业投资积极性。三是个别政策措施不够合理。个别政策在制定出台前没有进行充分调研论证,没有考虑企业实际情况,例如5月份发布的《关于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规定,**年7月1日起全省实行国六排放标准,而国家规定从2020年起执行,缓冲期缩短使汽车经销商面临着较大清理库存压力。有些政策存在着标准不统一、相互矛盾现象,例如各部门对小微企业采用不同定义,造成执行困难、难以适从。‎ ‎(二)融资难题尚未有效破解。一是贷款民企顾虑多。据问卷调查,60%的被调查企业认为当前民营企业融资情况一般,33.3%认为融资困难。虽然在成文的贷款政策方面,要求对各种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金融机构尤其是国有银行对民营企业的贷款仍有相当的顾虑,存在“惧贷”、“惜贷”现象,面广量大的中小微企业贷款尤为困难,去年全市民营企业贷款增速仅为3.13%,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54个百分点。二是融资门槛成本高。抵押贷款占民企贷款的70%左右,信用类贷款占比不到10%,许多行业的抵押物估值仅为市值的40%,甚至更低。个别银行要求企业在抵押的同时提供担保,互保联保方式又给企业带来潜在次生风险。企业实际获贷后,还需支付评估费、保险费、审计费、咨询费、担保费等中介费用,有的存在配套返存衍生成本和还贷资金拆借成本。相关调查显示,企业对降低融资成本的负面评价为17.42%,高于16.77%的正面评价。三是审批流程速度慢。办理银行贷款手续繁杂,流程长、速度慢。企业反映,政府部门办事“最多跑一次”‎ ‎,而获得银行贷款需多次跑、反复跑。办理贷款的低效率,传导到部分中小微企业,造成流动资金短缺,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四是中长期贷款获得难。民营企业贷款期限普遍较短,要取得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匹配的中长期贷款更难。为按时归还短期贷款,企业需经常借助小额贷款公司、民间高利贷等过桥资金,且银行办理续贷周期长、难度大,众多企业期待无还本续贷有实质性突破。五是担保机构实力弱。民营担保机构培育力度不够,市场化发展严重滞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功能和作用发挥不大,区县(市)中无一家机构资本金达到4亿元以上,部分区县(市)资本金尚未到位,市再担保公司设定资本金规模为10亿元,实际仅到位3.82亿元;担保倍数也明显偏低,目前全市10家政府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总额21.8亿元,截至6月底在保金额31.7亿元,放大倍数仅为1.45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力度十分有限。‎ ‎(三)创新发展仍受多重制约。一是各类人才竞争激烈。当前人才竞争呈现白热化趋势,民营企业在“引得进人”“留得住人”“用得好人”三个环节都存在困难,专家型、管理型人才紧缺,操作型、实用型技工难留。企业开出的薪酬也缺乏吸引力,与杭州、南京、苏州等同类城市相比少15%以上。特别是部分产业集聚区在科研环境、生活配套、公共服务等方面存在明显短板,各类人才尤为紧缺。二是研发投入严重不足。自主研发的前期投入大、回报周期长、投资风险高,虽然近年来不断出台支持民营企业产品研发、技术创新等方面财税政策,但是许多属于事后补助,补助资金从申请到发放间隔时间较长,前期投入都需自行筹资,造成较大的研发投入压力。政府性各种引导基金发展滞后,对初创型企业发展的撬动作用甚微。去年全市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为2.6%,与同类城市相比有较大差距。三是创新平台建设滞后。去年以来虽然引进和共建多家校企技术创新研究院,但民营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创新中心、检验检测机构等科研基础平台建设仍显滞后,已严重制约企业创新发展。四是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时间长、惩处力度低、判决执行难、维权成本高,尤其是有些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判赔额很低,甚至连维权费用都无法弥补,给企业造成较大损失,挫伤创新积极性。‎ ‎(四)降本减负依然力度不足。一是土地紧缺制约大。土地制约已经成为限制民营经济发展的最大瓶颈之一。用地供需矛盾突出,价格居高不下,民营小微企业难以或基本申请不到用地指标,用于厂房租赁的成本呈现逐年快速上升,加重企业负担。二是工业用能成本高。我省工业电价不仅高于中西部地区,也高于周边的江西、江苏以及广东省等地。稀土加工、金属冶炼和压延等行业反映,因工业用电用气价格长期偏高,企业生产成本压力较大。三是减税惠及覆盖难。建筑、运输等行业反映,本次增值税降税幅度从10%降为9%,仅为一个百分点,受增值税销项税率下降幅度低于进项税率,有些企业实际税负不降反升。出口企业反映,原先征退税率为16%,因出口退税下降3个百分点,特别对市场议价能力较弱的企业,实际上没有得到优惠。四是社保负担仍然重。近年来员工工资上涨过快,社会平均工资持续提高,多数企业感到缴纳社保费用负担仍较重,对税务部门统一规范征缴社保可能造成的成本上升也存在担忧。‎ ‎(五)营商环境还需改善提升。一是协同服务有待提升。政府部门涉企服务,仍存在信息共享不够透明、工作不够协同,体现在部分事项所需提交的材料太多、互不共享、流程复杂。如企业的变更和注销,目前还需跑多个部门,做不到“最多跑一次”;又如目前我市建立了普惠金融信用平台,但是用电、用水等核心数据难以获取,影响平台信息查询功能,导致授信调查需要耗费更多的人力物力,间接推高融资成本。二是执法方式有待完善。据问卷调查,33.3%的被调查企业认为个别行政部门在执法时存在简单化、“一刀切”‎ 等问题。如部分企业反映,由于自身知识技术条件有限,在污染治理环节存在盲目性,在被处罚后仍然解决不了污染难题,亟需得到行业主管部门有针对性的技术帮扶。三是权益保护有待加强。尽管相关部门日益重视并加大执行力度,但民商领域“执行难”问题还是比较集中,实际解决率还是不高。“黑名单”制度有待完善,**年以前的失信人员基本未被列入名单,而失信人员名单一旦列入后“退出机制”不够完善,影响正常商务行为和生产生活。四是打击侵占有待重视。民营企业内部员工侵占挪用公司钱财、偷盗公司物品等犯罪行为时有发生。一方面,公安经侦力量远远满足不了办案的需求;另一方面,刑法对于民营企业员工侵犯公司财产行为的判定只有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与国企员工同类侵权行为相比,量刑偏轻,对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还不够。五是招商政策有待规范。为吸引企业落户本地,各地自出政策相互竞争,特别是个别开发园区招商引资政策存在随意性和低效性,导致成本和代价过高过大,且不利于全市范围内营造良好的政策和营商环境。‎ 三、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意见和建议 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事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切实加强和改进工作,有效解决当前遇到的瓶颈制约和突出问题,为新时代民营经济发展注入强大动力,再创宁波民营经济新辉煌。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全力抓好政策落地,提振发展信心。一要健全完善政策措施。为使政策更加公平、从简、务实、管用,在实施中要充分听取吸收企业意见,加强市、区县(市)以及部门间统筹协调,完善配套措施,细化相关条款,强化政策集成,增强政策供给的针对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二要有效发挥政策作用。坚持不懈抓好减税降费、民营经济“1+X”政策体系落地落实,精简政策兑现环节,打通政策实施梗阻。对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分析研判、效果评估。特别是对自出政策无序竞争影响营商环境等多年未能解决的问题,要结合重大片区建设,加大整改统筹力度,切实提高政策整体效果。三要持续推进政策宣传。要组织新媒体开设优化营商环境相关专题,丰富形式、深入报道、扩大效果,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城市美誉度,确保利好政策穿透传导到基层,落实到每户企业,提振发展信心,增强政策获得感。‎ ‎(二)合力推进纾困帮扶,破解发展难题。一要优化金融服务。金融机构要正确把握服务实体经济的职能定位,切实做到与企业风险共担。加强金融服务创新,优化信贷期限结构,落实年审制、循环贷、税易贷、发票贷、应急转贷、无还本续贷等方式,大力推广信用贷款和银税合作产品以及应收账款、知识产权等质押贷款。完善金融机构监管和内部激励考核体系,细化落实授信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压减审批程序和周期,防止不合理的随意抽贷、断贷和“一刀切”‎ 等做法。二要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完善民营企业直接融资配套支持措施,积极引导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开展直接融资,抓住科创板、注册制试点等政策机遇推动民企上市挂牌,鼓励引导民营企业用足用活用好债券融资、私募股权基金等融资方式,提升直接融资比重。三要强化政银企联动。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信用共享平台和信息共享机制,引导融资担保公司做强做优,发挥好政策性信用担保机构作用,逐步建立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进一步破解抵押担保过度、融资信息不对称难题。牵头组织融资洽谈会、银企对接会等多种方式,积极协调解决好一批成长性好、科技含量高的中小民营企业合理资金需求。四要有效缓解用地困难。完善亩均论英雄考评机制,相关的扶持政策应当避免单纯与产值、税收等规模指标相挂钩,对处于结构调整、迭代转型的企业,在亩产论英雄的评价指标、奖励措施等方面要因企施策。积极探索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出租等方式供应用地,降低企业获取土地初始成本。加强土地空间规划布局,确保新增用地三分之一供于企业发展需求。改造提升标准厂房、闲置厂房,盘活利用存量土地,腾出发展空间,打造小微企业集聚园区。‎ ‎(三)大力支持创新转型,增强发展动能。一要加快创新平台搭建。聚焦发展“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完善制度和政策设计,搭建平台添“燃料”,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加快企业与高校产学研共建力度,为企业提供产品研发、技术改造、资源利用等综合服务。二要加大科技创新投入。积极发挥天使投资、风险投资、政府类投资引导基金和产业发展基金的支持引导作用,对科技型、初创型企业和甬江科创大走廊建设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支持方式,释放更多的政策红利。三要加紧各类人才集聚。健全完善人才引进和培育机制,搭建完善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人才政策体系,坚持引进高层次、领军型人才与培育本土高素质、实干型人才并重,推进人才特区和人才高地建设,切实帮助解决他们在住房、子女就学等方面需求,营造引得进、留得住的创业环境。四要加力知识产权保护。加大查处力度,增加侵权成本,坚决遏制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保护创新成果,增强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信心,激发全社会创造创新活力。‎ ‎(四)着力提升政府服务,优化发展环境。一要畅通政企沟通渠道。建立健全常态化政企联系制度,政府信息平台要主动征集各种意见、建议和诉求,“三服务”活动要全面查找发展的难点和堵点,落实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特别是对重点企业债务危机、矛盾纠纷处理要建立应急协调机制,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再续发展。二要深化涉企审批改革。聚焦“跑零次”、掌上办、数据共享和政务终端服务体系建设,打好“最多跑一次”改革攻坚战,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三要强化应对服务能力。政府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为企业牵线搭桥、提供平台、保驾护航,帮助企业提高应对市场变化、政策变动的能力和水平,特别在应对中美贸易摩擦中,要采取更加积极有效措施,大力支持开拓“一带一路”新兴市场,鼓励企业“抱团出海”,建设海外仓、境外经贸合作区等模式,促进企业稳信心、稳市场、稳出口。四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综合运用民事、刑事等多种手段,加大对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向他人非法输送利益等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坚持司法处置和稳定企业相统一、监督管理和服务扶持相结合,避免执法简单化、“一刀切”,相关部门执法一定要从实际出发,给企业留有发展空间和整改时间,共同营造良好治理环境,保障民营经济更快更好更高质量发展。‎ ‎(篇二)‎ 根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安排,10月10日至12日,由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带队就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到鹿泉区和赵县,实地考察了京华电子实业有限公司、河北纽康恩食品有限公司、河北山姆士药业有限公司、河北华泰纸业有限公司等6家民营企业,与企业家代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2次座谈会,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分析研究当前民营企业存在困难和问题,共商推动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在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关键时期,我市民营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也进入了攻坚期,也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民营企业缺乏核心竞争力。民营企业核心技术缺失,核心设备依靠进口,核心竞争力不强,研发投入不足,研发能力弱,制约了民营企业动力变革和高质量发展。有的中小医药企业完全是生产仿制药品,自主研发和联合研发力度很小,精力几乎全部放在跑销售、保活命上,顾不上搞研发和储备新的医药品种。有的中小企业全力以赴完成了自动化改造,大幅提高了现代化生产程度,但是核心技术依然受制于人,仅从日本、台湾进口芯片一项,就占了全部生产成本的40%。有的大型规上企业,尽管销售额超过了10亿元,但品种单一,转型发展上找不到出路,面临市场的快速萎缩,创新发展的压力极大。‎ ‎(二)人才资源匮乏。引进人才难,留住人才更难是民营企业普遍反映的问题,真正与专业对口的人才引不来,引来了也留不住,民营企业家对此问题非常头疼。有一家科技型企业,多年来引进的基本是河北省内高校的大学生,很难引来“211”“985”重点高校毕业生,即便引得来,也是河北籍或河北中南部的生源。引进人才困难,留住人才困难,直接导致中小企业研发力量弱,研发能力弱,科技创新力不从心。‎ ‎(三)资金难题是民营企业转型发展渡难关的首要难题。形成民营企业融资困难的主要原因:‎ 一是金融机构放贷和担保条件严苛。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固定资产少,甚至没有土地和房产,金融机构对动产质押以及知识产权、应收账款等权利质押不予接受,导致一些租赁厂房作业的中小企业,因无土地和房屋作抵押,即使有土地抵押的企业,也不能办理土地分证,无法为融资多申请一个开户行,只靠设备和知识产权融资贷款,难度很大。‎ 二是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支持度较国有企业偏向谨慎,普遍偏向“抓大放小”的放贷政策,对中小企业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信用歧视,从而形成各大、中、小民营企业在融资市场上处于不平等地位。‎ 三是民营企业缺少“过桥基金”平台,一旦资金出现困难,又不能正常融资,只能向小贷公司或民间借贷融资,融资成本居高不下,中小企业高于1分左右利息集资已经不是少数,应引起足够重视。‎ 四是“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工作长期停滞。市政府**年出台的《石家庄市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除市区、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正定新区、综合保税区外,其他县(市、区)要设立相应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承担30%的贷款本息风险”。截至今年上半年,仍就没有一个县(市、区)设立专项资金。‎ 三、推动我市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一)大力度支持民营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 一是有重点的筛选一批科技型规上企业和中小企业,确定重点攻关技术,给予多方面支持,包括资金支持、帮助引进合作研发团队等各方面,都要给予大力支持。‎ 二是培树创新发展的的示范企业。选择发展前景好、科技含量高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培养成为科技主导型的规模企业和骨干企业。从制定企业科技创新战略,建立有实力的研发平台和技术创新中心,引进高端技术人才等多方面发力,培育创新发展的示范企业,为全市树立创新发展的典型。‎ 三是市级所有创新资金和科技资金应支持九个省财政直管县。‎ ‎(二)千方百计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一是尽快让《石家庄市改进和深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十条扶持政策》中提到的“五个机制”真正落地,见到实效。‎ 二是向北京市等先进地区学习,设立市县科技创新产业基金,主要用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股权投资等。‎ 三是设立市县中小企业“过桥资金”,解决中小企业一次性还贷压力过大、周转困难等问题。‎ 四是尽快给民营企业办理不动产证,压缩换证时间。同时学习外地的一些做法,探讨分割办证的可能性,为企业多渠道融资提供方便。‎ ‎(三)营造“引得来、留得住、用得好”的人才环境。‎ 一是专门制定企业引进人才的优惠政策,提高政策的竞争力和吸引力。各县市也应学习鹿泉经验,制定优惠力度大的人才C卡政策,大幅缩小C卡与B卡人才的待遇差距。毕竟县市的企业能引进C卡人才就已经很不错了。‎ 二是抓紧建设人才安居工程。‎ 三是建设我市人才动态统计平台,及时掌握全市各类人才底数,掌握引进人才和流失人才底数,以便及时调整人才政策。‎ ‎(四)全面解决民营企业水、电、气、暖等基本配套设施存在的问题。解决双电源供电问题;解决关停限期间,热压严重不足问题;解决班车不通等问题。‎ ‎(篇三)‎ 年初以来,市政协常委会把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专题协商议政列为重点工作,会同民革四平市委,联合县(市)区政协组成调研组,由寇春生副主席带队,先后深入全市部分民营企业、商会和相关部门,对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和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走访企业、座谈研讨等形式,广泛听取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情况介绍,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并借鉴哈尔滨等地先进做法,形成关于进一步优化四平市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调研报告。‎ 一、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基本情况 ‎(一)政府职能转变步伐加快。先后出台了《关于工业保增长促转型的若干意见》《关于推进续贷不动产抵押登记的实施方案》等文件,为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提供政策支持,工业保增长促转型专项资金累计支持资金额度达到5600多万元;加快推进实施《关于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民营经济大发展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按照“应进必进、能进全进”原则,除保密、敏感、场地原因外的780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入市政务大厅;推行了以“受审分离”为原则的无差别全科受理;实现了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范围全覆盖、事项全覆盖、要素全规范、审查全覆盖,形成了政务事项标准化体系;建立“会商协商、领导包保、调度通报、考核奖惩”四个工作机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和咨询平台,积极破解土地、资金等制约瓶颈;开展“下沉式”服务,对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的重大投资项目,在全省率先开展企业定制政务服务。‎ ‎(二)制约营商环境突出问题逐步解决。开展“无证明城市”改革;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现了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平台,统一审批管理、统一监督方式;采取一系列措施,有效缓解了我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和“倒贷”难题;在企业设立营商环境监测点和监督员,实现了对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的随时监督。‎ ‎(三)民营经济发展稳中有进。增强创新创业活力,实施创新驱动、转型升级战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传统产业得到改造提升,新兴产业占比大幅度提高,民营企业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持续增强。‎ 二、我市营商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 计划经济阴影在某些领域仍然存在,理念落后,部分家族式经营企业不能适应新时代发展需要,创业发展动力不足;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还要进一步优化完善,特别是在扶持本地建安类企业发展壮大方面力度不足;融资难、融资贵和融资渠道狭窄现象仍然存在;支撑企业发展的人才招不来、留不住问题亟待解决;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效能发挥不足,整合社会专业资源不多,服务质量和能力有限,对中小企业的作用和影响力不强;创新基地对创业创新培育和辅导能力不强,孵化的项目不多,科技含量不高;惠企政策落实慢、落实难、成本高,效果不理想,项目建设扶持(奖补)资金不能及时兑现;政务服务的信息化支撑能力不足,依法行政存在短板,司法公正性仍有不足,中介服务不规范问题突出,干部队伍存在工作不实、服务意识不强现象,全社会优化营商环境的共识还要进一步加强。‎ 三、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的建议 ‎(一)解放思想,进一步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思路。‎ 一是强化服务理念。树立“人人为营商环境、事事为营商环境、处处为营商环境”的理念,使工作重点真正从抓管理转变到抓服务上来。二是强化问题导向,不断创新发展路径。补齐营商环境短板,不断挖掘优势资源潜力,做好品质提升和营销手段升级两篇文章,化资源优势为产业优势进而成为竞争优势。三是强化市场主体作用,转变思维扩大招商引资。鼓励社会民众和企业以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等形式与域外企业合作,以商招商,把招商引资的行政行为转换为市场行为。‎ ‎(二)抓住重点,进一步完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 一是建立完善开放务实的政务环境。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建立政策咨询制度;严格执纪问责,对不作为乱作为等扰乱营商环境行为,一查到底,严肃问责。二是建立完善公开公平的市场环境。在税费优惠及政策补贴等资源配置上,避免对招商引进企业和大企业过分重视,挤压本土企业和中小企业的发展空间,造成有潜质的本土企业外流或中小企业倒闭。三是建立完善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制定完善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经济活动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政府行为,走依法行政之路。‎ ‎(三)突破难点,进一步打破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瓶颈。‎ 一是加强土地等重要生产要素保障。彻底清理各种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用地规定。二是多措并举支持民营企业融资。通过出资新设、增资扩股、引入社会资本等方式,发展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支持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创新担保产品,扩大担保物范围,允许使用知识产权、股权、应收账款、产品订单、保单、存货、机器设备等资产进行抵(质)押;改进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考核评价机制,适当降低或者取消盈利要求,适当提高代偿风险容忍度。完善民营小微企业续贷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转贷,大力推进“无还本续贷”和“信易贷”工作。三是精准服务企业人才需求。加大人才引进与培养,促进人才要素精准对接。对高端创业创新人才、高端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在住房、医疗、社会保险、配偶安置、子女入托入学、赡养老人、文化生活等方面优先提供服务保障。四是充分发挥服务平台的效能。搭建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平台,提高科技中介机构服务能力。‎ ‎(四)找准落点,加快推动贯彻《条例》措施早日见效。‎ 一是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二是建立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查询系统。三是推动行政审批过程中的中介服务平台建设。四是不断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五是进一步推进公正监管。‎ ‎(五)把握热点,努力塑造“亲”“清”政商关系,优化营商生态。‎ 一是树立“企业就是家业,重商就是种富”的理念,在全市掀起鼓励支持企业家创业的高潮;二是积极探索“四送四到位”(送新发展理念,保证宣传到位;送政策,保证理解到位;送创新项目,保证需求到位;送生产要素,保证对接到位)的亲商模式,主动把政府打造成为企业之家;三是构建“统筹兼顾、有所侧重”的扶商政策体系,使企业发展与地方发展深度契合;四是深入推进“放管服”为主要内容的便商改革,进一步打造便商环境;五是全面推行“代办制”利商举措,进一步提高政府服务效能;六是实施“留引并举,以留为主”的留商战略,努力打赢“引才留商”战役;七是建立公平公正的护商环境,加强对破坏营商环境行为的监督整治力度;八是建设服务型、效能型的聚商政府,不断增强聚商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