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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4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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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专项工作汇报[推荐阅读]
第一篇:乡镇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专项工作汇报
乡镇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专项工作汇报
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xx镇党委政府第一时间立即部署,xx村工作组第一时间到村指导、参与防控,迅速投入防控一线。
一、设关卡严格进出
为防止外来人员疫情输入输出性传播,镇村党员干部和志愿者分别在各行政村入口处设置疫情防控宣传点,并插上党旗,对来往车辆和人员进行登记、检查,劝返外来人员,确保不出现输入输出性传染。
二、强宣传科普到位
镇村党员干部和志愿者一道,进村入户发放《疾控专家支招如何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倡议书》等宣传材料xxxx余份。白天,镇村党组织和卫生院党支部充分利用宣传车、定时广播、标语横幅、明白纸、微信群、QQ群、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劝导村民尽量不外出,外出戴口罩,不要急于走亲访友,不聚集聚餐聚赌等,不给社会添乱,共同努力,对抗疫情;晚上,村干部轮班带着党员和志愿者们不畏严寒,戴着口罩、红袖章,在各村治安巡逻,同时用手持小喇叭播放着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录音,向群众灌输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知识。
三、献爱心共战疫情
连日来,xx镇各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纷纷伸援手,通过捐款、捐赠物资等实际行动,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急需物资供应,为防控疫情贡献着自己的一份力,xx市志愿者xx和xx在x月x日上午,为我镇捐赠x个口罩和x桶酒精;xx、xx等爱心人士为保洁员捐助医用口罩xxxxx余只。截至目前,爱心人士共为我镇捐献了x次,捐助物资合计x万余元。四面八方汇聚的爱心力量,给战“疫”的胜利带来希望。
相信,在全镇党群的共同努力下,共克时艰,我们一定会战胜疫情。
第二篇: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汇报
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汇报
现我代表县委简要汇报一下我县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一、主要做法
一是早部署。*月*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专题研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后,省市委相继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中央关于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再动员。*月*日晚上,我县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专题研究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制定防控方案,成立县防控领导小组和应急指挥部,进一步压实责任、增强合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是早宣传。充分发挥微信群、公众号、led屏、宣传车等载体平台作用,广泛宣传防控知识,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和安全意识,坚决克服广大群众的麻木思想和侥幸心理,引导群众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走亲访友”,不进行家庭聚会等人群聚集活动,做到全民知晓、全民行动。
三是早摸排。实行疫情防控网格化和责任制管理体系,组织县乡村三级人员,全覆盖、地毯式开展武汉疫区返乡人员及相关紧密接触人员摸排监测,实行台账式管理,切实做到情况明、对象清。
四是早防控。全面落实火车站、汽车站、高速公路等重要关口的体温监测措施,迅速关闭所有网吧、娱乐场所和景区景点、农贸市场,扎实做好物资准备、应急值守等工作。
五是早上报。严格落实一日一报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明确专人按照要求对各乡镇摸排情况进行统计上报,时刻保持信息畅通。
二、基本情况
1.肺炎疫情情况。我县目前总体形势尚好,目前没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经过摸排,共有从武汉务工返乡人员**名,已全部上门劝导,要求自我隔离,并追踪到密切接触者**名。
2.物资储备情况。我县目前口罩急缺,市场上已购买不到医用口罩,从外地调度的数量与实际需求相差较大。粮油等物资储备充足,不算从外地调运的,可供全县人民应急一个月。
3.取消婚宴、聚会等情况。经过多方位宣传,采取乡镇、村(社区)、组上下联动,全县停办**家婚宴,叫停迎新春庙会等活动**场。
4.援鄂情况。我县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号召,**名医务工作者踊跃报名,最终**名医务工作者被选为第一批援鄂医疗队队员。目前正在动员组织第二批援鄂医疗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县将严格落实以乡镇防控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要求,扎实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等工作,紧盯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领域,严密加强火车站、客运车站、高速公路出入口等部位防控,确保无一遗漏、无一死角,确保精准到户、精准到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第三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汇报材料
2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汇报材料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汇报材料(1)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并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疫情防控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专题部署,我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做好工作预案,及时有效应对,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以下为我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具体汇报材料:
一、压实工作责任,履职必严、失职必究
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指挥长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并成立专班统筹组织协调。把疫情防控工作抓在手上,把人力物力精力聚焦到疫情防控上来,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各部门分工负责的防控工作责任制。
按照“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完善机制、合理应对、依靠科学、有力有效、公开透明、实事求是”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防控方案,强化防控措施,责任到人、工作到岗,履职必严、失职必究。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态度,坚决扛起疫情防控重大政治责任,没有丝毫侥幸心理,不躲躲闪闪、退避三舍。直面问题,扑下身子,狠抓落实,不以层层开会发文、表态喊口号代替工作落实,绝不能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建立疫情监测“三道防线”,确保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我局规范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设置,严格实行预检分诊制度和首诊负责制,确保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重点医疗机构实施体温检测预警。做好发热人员管控,在机场、火车站、客运站、客运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体温检测,在各离汉通道采取严格筛查检测措施,对发热人员进行登记、排查和留观。全面启动社区防控工作,由居委会(村委会)建立社区防控工作组织体系,实行网格化、地毯式管理,加强入户排查和登记,了解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和返乡人员的健康状况,发现发热、咳嗽的人员,要提醒其尽快到医疗机构就诊。
三、全力做好医疗救治工作,千方百计提高救治成功率
确定3家定点医院,配足诊疗力量。按照诊疗规范,成立医疗救治专家组,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指导定点医院迅速做好床位、设备、设施、药品、诊断试剂等医疗救治准备。一旦出现确诊病例,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治疗。
同时,加强对医护人员的防护,严防院内交叉感染和医护人员感染。提高对重症病例识别、诊断及救治能力,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千方百计提高救治成功率,最大限度降低病死率。
四、加强密切接触者的跟踪管理,落实“内防扩散、外防输出”
切实做好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准备,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疑暴露者和密切接触者管理方案》要求,落实“内防扩散、外防输出”,加大可疑病例排查力度,做好病例密切接触者的判定、调查和追踪工作,做好密切接触者的隔离管理,落实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措施,坚持就地就近医治,落实属地管理,防止疫情远距离传播和扩散蔓延。
五、严格疫情报告制度,严禁瞒报、漏报、迟报和错报、谎报
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及时报告疫情发生、发展、变化情况,严禁瞒报、漏报、迟报和错报、谎报。已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列为乙类法定传染病,并参照甲类管理。应急响应期间,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六、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帮助群众科学认识疫情
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和12320热线电话,加强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广泛宣传疫情防护知识,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疫情变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广泛发动群众,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着力整治城乡环境卫生,加强公共场所清洁卫生,普及健康知识,引导群众勤洗手、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不信谣、不传谣。及时公布全省疫情信息及防控工作情况,帮助群众科学认识疫情,消除社会恐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减少大型公众聚集性活动。
七、严肃工作纪律,以最严措施、最严作风、最严纪律做好防控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和值班值守有关规定,严格落实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确保政令畅通,回应群众关切。卫健系统党员干部要最严措施、最严作风、最严纪律做好防控工作,绝不能有丝毫马虎和懈怠。进一步严明防控工作纪律,强化监督责任,对在防控工作中失职失察的,依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地区、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临近春节,人员流动频繁,又值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我局将发挥防汛工作一样的战斗作风,坚决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攻坚战。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汇报材料(2)
自武汉市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市委专题会和市委常委会传达学习贯彻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国务院防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市防控工作。书记、市长还专程到本市疫情集中诊治医院、市疾控中心、铁路天津站和市卫生健康委等防控重要点位和部门,实地检查了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目前本市主要开展了以下防控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分管卫生工作的市委常委和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有关市领导任副组长,各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及市有关委办局及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为更好应对疫情,成立了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各项工作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统筹推动。由分管卫生工作的市委常委和副市长任总指挥,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同志任副总指挥,指挥部设在市卫生健康委,下设宣传、疫情监测、疫情处置、医疗救治、物资保障、社会维稳七个工作组,采取集中办公、集中研究、集中处置的方式,确保组织工作有力、有序、有效。
二是成立了三个层次的专家组,
第一个是成立以中国工程院院士、天津中医药大学校长张伯礼为首的顾问专家组,进行疫情分析、政策研判、提出防控建议;
第二个是成立市级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专家组,集中全市优秀的急救、重症、呼吸、公共卫生等方面专家,做好疫情处置和救治工作;
第三个是成立各医院院级专家组,按照国家诊疗规范进行诊断治疗,确保整个医疗救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强化疫情监测处置,落实“四早”。立足于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加强病例的监测、排查和管理,对于发现的疑似病例,在立即隔离的基础上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追踪、实验室标本采集检测等各项措施,防治疫情蔓延。明确了全市47家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所有发热门诊的医务人员都经过针对性、专业化培训,确保严格按照诊疗流程进行诊治,严格采取消毒隔离措施,发热门诊所在机构均按照首诊负责制的原则救治病人。开设发热门诊的机构、地址已向社会公布。
四是强化医疗救治,落实“四集中”。严格落实“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统筹全市卫生医疗资源,以海河医院作为定点收治医院,对于确诊病例,集中进行救治,尽最大努力降低病死率和减少重症发生率。定点医院做好了医务人员力量储备、负压病房和床位、呼吸机准备,以及防护用品、应急物资的储备。同时,我们还加强全市医务人员培训和防护措施,避免院内感染的发生,坚决防止医务人员出现感染的情况。本市还出台了对确诊病例实施免费救治的政策,确保每位患者得到科学有效治疗。
五是开展联防联控,防控关口前移。严把出入关口,围绕来自武汉的车次、航班,开辟专门通道、开展体温测试、设置隔离区。向来津旅客发放“健康明白纸”,对来自武汉的旅客发放“健康提示及就医明白纸”,告知防护知识,提示如有发热应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加强应急物资采购、供应和调配,确保疫情应对需求。取缔活禽市场、禁止野生动物交易。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爱国卫生任务,对环境进行卫生整治。
六是及时向社会发布信息,开展健康知识普及。按照国家卫健委规定,建立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持续监测疫情动态,及时、客观、准确地向社会发布疫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普及疫情防治相关知识,开展健康科普、疫情防控等宣传,引导人民群众加强自我健康管理。
七是加强对一线人员的关心关爱。全力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关心关爱,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落实各类防护措施,加强各项后勤保障,维护和保障良好的医疗秩序。
八是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春节期间,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各部门各单位会安排专人值班,配齐力量,坚守岗位,确保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各医疗机构将加强各项防控工作,特别是加强与疫情防控相关的临床、检验检查、药品、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全市发热门诊保持24小时应诊,随时接诊发热患者。
第四篇: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汇报
面对近期武汉市等多个地区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根据我市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学校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及时应对,强化措施,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我校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权威信息显示,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仍可防可控,但新型冠状病毒传染来源尚未找到,疫情传播途径尚未完全掌握,病毒变异仍需严密监控。我校充分认识疫情严峻性和复杂性,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工作。学校成立以校长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班主任几及全体教师为成员的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学校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领导,未雨绸缪,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变化,研究部署落实防控措施,及时指导学校防控相关工作,引导师生科学理性认识,依法依规有序管控。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和处置措施,对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市教育局。
二、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寒假期间通过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尽快发放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学生和家长居家或外出时做好防控。狠抓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三、开学前准备措施
1、建立教职员工和学生假期行踪和健康监测机制。全面摸清重点人群底数并建档。了解患病人员发病情况,摸清来自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教职员工、学生数量,返校前14天的健康状况。
2、收集所有返校师生的健康卡,掌握师生返校前14天的可疑接触经历、旅行经历和身体健康状况。健康卡的内容包括:自身身体健康状况、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假期是否曾前往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是否接触过疫情防控重点地区高危人员等。
3、决不允许带病返校。
4、校卫生科,在当地卫生疾控部门指导下立即启动“发热门诊”。设置相对独立的医学观察场所,配备足量的体温计、消毒液、应急药品、器械、各类防护用品等物资。学校应做好疑似病例、确证病例、轻症病例发病后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医学观察、转送定点医院的预案。
5、根据排查结果和学校防控条件,制定师生分期分批返校方案。
6、制定网络教学方案,加强在线课程建设使用和管理。
7、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
8、设置充足的洗手水龙头,配备足够的肥皂或洗手液。
9、通过多媒体、钉钉网络课程等形式,对师生进行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知识宣传教育。加强对教职员工防控技能的培训。动员师生积极配合学校各项防控措施,提高师生自觉防控的意识和能力。
第五篇:乡镇近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方案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方案
乡镇近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方案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方案2篇
乡镇近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方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专门听取防控工作汇报,党中央决定成立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国务院建立联防联控机制指导督促各有关方面做好各项工作,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推进。但目前疫情传播还没有阻断,形势依然复杂,春节期间是“大隔离、大消毒”发挥作用的最佳窗口期,也是遏制疫情播散蔓延的关键期。为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把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坚定不移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各地要成立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扛起责任、坚守岗位、靠前指挥,深入一线及时掌握疫情、及时发声指导、及时采取行动。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联防联控作用,严格按照“乙类甲管”和检疫传染病管理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
要坚决落实总书记关于坚持底线思维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各地要充分应用“大数据+网格化”等手段,抓好疫情监测、检测、排查、预警等工作。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建立疫情定期研判机制,及早发现疫情变化苗头,及时调整疫情防控策略,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遏制疫情扩散。要加强溯源和病原学检测分析,加快治疗手段和方法研究,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制定完善疫情大流行的应急预案,切实加强人员培训,全面评估医疗能力,做好相关人员、物资、设施、设备等储备和计划。
二、切断传染源
全面加强对野生动物管控,防范人际间传播。坚持防控工作“全国一盘棋”,依法防控,分类施策,强化部署措施的落实。当前,湖北省、武汉市等地要采取更严格的措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防止疫情持续扩散蔓延。
(一)全面管控野生动物。除疫病研究、疫情防控等维护公共安全需要外,一律暂停野生动物猎捕活动,加强野外巡护看守工作。从严惩处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行为,遏制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现象。做好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单位的隔离、清洁、卫生消毒、监测检疫和疫病防范等工作,阻断疫源野生动物与家禽、家畜和人的接触途径。密切关注野生动物健康状况,扎实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加强农贸市场整治、清洁、消毒、通风等工作,加强对市场、网络销售野生动物和餐馆饭店经营野生动物菜肴等活动的联合执法检查。疫情防控期间,全面禁止野生动物交易行为。
(二)全面抓好排查工作。做好有武汉旅行史人员的健康管理,提示其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症状时及时报告和就医。要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开展人员追踪管理,做到追踪到人、登记在册、上门观察。要规范疑似情况处理流程,及时按程序启动排查、诊断、隔离治疗。各地要及时公布发热门诊和定点医疗机构信息,并通过卫生热线、政府部门和医疗机构网站、家庭医生服务等,加强患者就诊指导,引导患者根据不同情况选择在家观察、就近接受初筛或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医疗机构要加强预检分诊工作,根据患者症状体征和流行病学史,引导病例至专门的发热门诊就诊。
(三)规范发热门诊管理。发热门诊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要加强留观室或抢救室的通风,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充足的医务人员防护用品和卫生设施。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流程规定进行防护。医疗机构要做好就诊患者管理,尽量减少患者拥挤。不具备设立室内发热门诊条件时,可安排到其他开放性场地。发热病人较多时,可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发热病人进行筛选、分类,避免患者无序流动,减少医院交叉感染。
(四)完善病例发现和报告。落实首诊负责制,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和集中救治。医疗机构要提高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的旅行史或可疑暴露史,增加“咳嗽次数”“胸闷询问”等其他筛查方式和引导询问方式,提高患者检出率。对符合流行病学史和临床表现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应立即进行网络直报。不具网络直报条件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县(区)级疾控机构报告,并于2小时内寄送传染病报告卡,县(区)级疾控机构接到报告后立即进行网络直报。负责网络直报的机构应根据实验室检测结果、病情进展,24小时内对病例诊断类型、临床严重程度等信息进行订正。
(五)加强流行病学调查。县(区)级疾控机构接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报告后,应于24小时内通过查阅资料、询问病例、知情人和接诊医生等方式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完成调查后,应于2小时内,将个案调查表或专题调查报告通过网络系统及时上报,并将流行病学调查分析报告报送本级卫生健康部门和上级疾控机构。县(区)级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协调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对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观察期为与病例末次接触后14天。可发动社区网格员、家庭医生、预防保健医生等落实医学观察各项管理措施。对医学观察期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者,应立即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按规定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六)做好病例的集中收治。按照“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原则,建立完善医疗救治运行机制,坚决做到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坚决杜绝拒收发热病人。指定医疗机构要做好医疗救治所需的人员、药品、设备、设施、防护用品等保障工作,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做好隔离、消毒和防护工作,以及诊区、病区(房)的通风管理等。严格隔离确诊患者,对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者要按医学要求进行隔离和检查,做到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坚持中西医结合,不断完善诊疗方案。发病人数较多城市要抓紧增加定点医院、治疗床位和隔离点。将重症病例集中到综合能力强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实行“一人一案”,最大限度降低死亡率。有条件的可以开展远程会诊,充分发挥优质医疗资源的作用。要按相关规定,采集病例的相关临床标本,并送至指定的实验室进行相关病原学检测。对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要纳入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防止二次污染及传染。
三、阻断传播途径
通过多种方式,尽可能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遏制病毒的持续传播,降低大范围暴发流行的风险。
(一)最大程度减少人员流动。鼓励居家休养,教育引导群众减少春节期间走亲访友,减少公共交通和自驾出行,尽量不去或少去人群聚集的地方,尽量不去已经有疫情的城市,尽量减少与疫情城市返回人员的接触,自觉降低感染、传播疫情的风险。加强对外地务工人员引导,劝其延后返城工作时间,减少跨地区人员流动。
(二)严格预防通过交通工具传播。做好火车、汽车、飞机、轮船、城市公共交通等交通工具和车站、机场、港口、客运站等重点场所的卫生管理工作,因地制宜进行通风、消毒,严格落实旅客体温筛检等防控措施。设立留验站,配备医疗物资和专业人员,对交通工具上发现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和疑似患者进行留验观察和隔离治疗。做好出入境交通工具和人员的卫生检疫,防范疫情传入和传出。
(三)减少公众聚集活动。加强近期大型公众聚集性活动的管理,取消或延期各类大型活动,对文化旅游设施实行闭馆或停止开放,尽量减少大型公众聚集。宾馆、饭店、旅店、文化娱乐场所、商业经营单位、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或者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应当落实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并对进入人员进行提醒和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对集中居住和人群密集单位,可开展晨检工作。
(四)减少春节期间集体聚餐。高度重视群体性聚餐可能引起疫情扩散的危害性,号召全社会减少或不组织群体性聚餐。切实加强村(社区)群体性聚餐管理,要求餐饮服务单位、乡厨及专业加工团队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得承办群体性聚餐宴席。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要参与群体性聚餐管控,严防疫情扩散。
(五)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力度,严格对社区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特别要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环境整治,把环境卫生治理措施落实到每个社区、单位和家庭,防止疾病传播。加强社区科普,提倡健康饮食,保持个人卫生习惯,加强体育锻炼,保持规律起居和健康心态。
四、增强全民防范意识,保护易感人群
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村医作用,强化群防群控,以老年人群、基础疾病患者、学生和教师等为重点,加强易感人群防护工作。
(一)强化个人责任。个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协助、配合、服从政府部门组织开展的防控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到过疫情重点地区或与确诊病人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应主动向有关方面报告。积极学习疾病防护知识和技能,培养健康生活方式,提倡“口罩”文明,避免接触、食用野生动物,近期尽量不参加公众聚集活动。
(二)做好老年人群防护。在社区和乡镇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建立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对老年人群给予重点关心,养老院、敬老院等机构和老年活动场所要做好疫情防控准备。发挥基层干部和医务人员合力,加强对老年人群健康监测,摸排人员往来情况,给予有针对性的防护建议。
(三)做好基础疾病患者防护。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家庭医生团队作用,加强对高血压、糖尿病等基础疾病患者的健康教育、疾病监测等,对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立即转诊到定点收治机构,指导患者家属做好防护工作。相关医疗机构要成立重症病例医疗救治工作组,在对症治疗的基础上,积极防治并发症,及时进行器官功能支持。
(四)做好返校师生防护。各级教育部门、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要指导师生在假期学习相关防护知识,尽量减少外出活动。责任教师要保持与学生的联系,掌握学生假期流向和健康状况,及时介入来自疫区或与疫区人员有密切接触学生的管理。各地要根据教育部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开学时间,适当延长学生假期,提前完善防控预案。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利用网络等手段,开展远程教学。确定开学时间后,学校通知要求学生做好居家观察14天,有序入校后要开展体温和体征监测并进行医学观察。加强师生校内管理,提高口罩的可及性,严格做好防护工作。
五、关心广大医务人员和防疫人员
实行最周密的医务人员和防疫人员安全防护措施,关心和保护好人员健康安全,做到防护设备配置、防护措施落实、人员待遇保障“三到位”。
(一)开展全员培训。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围绕新型冠状病毒相关基础知识、病例发现与报告、诊疗技能、院感和个人防护、患者费用保障政策等内容,组织开展医务人员培训,依据岗位职责确定针对不同人员的培训内容,提高防护和诊疗能力。抓紧研究已治愈病例,完善诊疗措施。国家和省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向各地和相关部门提供技术指导,并开展师资培训。
(二)加强医务人员防护。各地要落实好对医务人员的劳动保护,对接诊和收治患者医院在物资、经费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确保医务人员得到安全的防护设备。医务人员开展诊疗工作应当执行标准预防,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进行洗手或手卫生消毒,必要时戴乳胶手套、护目镜,穿防渗隔离衣等。
(三)关注医务人员健康。医疗机构应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班次安排,形成合理梯队,避免医务人员过度劳累,提供营养膳食,增强医务人员免疫力。针对岗位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为医务人员开展主动健康监测,包括体温和呼吸系统症状等。各地要关注医务人员心理健康,组织专业力量开展“一对一”的心理干预服务,协调辖区内酒店等场所,供医务人员就近休息。
(四)落实相关待遇保障。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一线医务人员、口岸防控人员等激励,落实好相关待遇。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六、做好相关衔接
(一)强化责任落实。在党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和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的领导下,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个人责任。地方各级政府要围绕疫情防控具体要求,研判本地疫情形势和发展规律,结合实际制定周密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落实到人;要加强方案执行,对方案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充分调动各行各业和全社会力量参与防控工作,确保防控工作不留死角。
(二)强化物资保障。地方各级政府要全面掌握本地区药品、防护用品、消杀用品、救治器械、设备设施等防控物资供需情况,动态掌握物资需求和生产、流通、库存运输及资源保障,组织各类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生产;要做好应急运输力和通行保障,确保疫情防控和生产生活物资运输及时顺畅;要统筹做好本地防控物资保障的协调工作,服从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统一调度,优先满足防控一线(含口岸防控一线)需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严厉打击哄抬防控物资价格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
(三)强化费用保障。各地要按照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经费有关保障政策的通知》,落实患者救治费用补助政策,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妥善安排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防护、诊断、治疗专用设备以及快速诊断试剂采购所需经费。要按照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的紧急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确保确诊和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地方安排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药品和物资等经费,按照属地原则,由地方先行支付。
(四)强化信息公开。各地要及时公开透明发布疫情防控信息,对缓报、瞒报、漏报的要严肃追责。加强舆情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科学解疑释惑,澄清不实传言,消除不必要的恐慌情绪。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关心防控和救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宣传医务人员和防控人员克服困难全力投入防控、守护人民健康的感人事迹,宣传取得的成效和经验等,坚定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打好疫情防控攻坚战的决心和信心。
(五)强化健康宣教。各地要全面开展防控知识宣传引导,加大面向农村和基层群众宣传的力度,提高全民防护意识和居民健康素养,借助电视、广播、新媒体等平台,通过“一封信”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发布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科学指导公众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引导公众规范防控行为,做好个人防护,出现症状及时就诊。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方案
为落实以社区防控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指导社区科学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早发现病例,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减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等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
(一)党政牵头、社区动员,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原则,做好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现、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相关定义
(一)社区。本方案中“社区”是指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所辖的城乡社区(即城市社区和村)。
(二)社区疫情划分。
1.社区未发现病例。指在社区居民中,未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2.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
社区出现病例,是指在社区居民中,出现1例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尚未出现续发病例。
暴发疫情是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工地、一栋楼同一单元等)发现2例及以上确诊病例,病例间可能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或因共同暴露感染的可能性。
3.社区传播疫情。指在社区居民中,14天内出现2例及以上感染来源不清楚的散发病例,或暴发疫情起数较多且规模较大,呈持续传播态势。
(三)疫点、疫区的划分。
1.疫点。如果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将病例可能污染的范围确定为疫点。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所到过的场所,病人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疫点一般以一个或若干个住户、一个或若干个办公室、列车或汽车车厢、同一航班、同一病区、同一栋楼等为单位。
2.疫区。如果出现了社区传播疫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将该社区确定为疫区。
(四)密切接触者。
与病例发病后有如下接触情形之一,但未采取有效防护者:
1.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如与病例近距离工作或共用同一教室或与病例在同一所房屋中生活;
2.诊疗、护理、探视病例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如直接治疗及护理病例、到病例所在的密闭环境中探视病人或停留,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
3.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包括在交通工具上照料护理过病人的人员,该病人的同行人员(家人、同事、朋友等),经调查评估后发现有可能近距离接触病人的其他乘客和乘务人员;
4.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其他与密切接触者接触的人员。
三、社区防控策略及措施
(一)社区未发现病例。
实施“外防输入”的策略,具体措施包括组织动员、健康教育、信息告知、疫区返回人员管理、环境卫生治理、物资准备等。
1.组织动员:社区要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干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家庭医生为主,鼓励居民和志愿者参与,组成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社区(村)、楼栋(自然村)、家庭进行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
2.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多种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营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我的健康我做主”的良好氛围。使群众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养成手卫生、多通风、保持清洁的良好习惯,减少出行,避免参加集会、聚会,乘坐公共交通或前往人群密集场所时做好防护,戴口罩,避免接触动物(尤其是野生动物)、禽类或其粪便。
3.信息告知:向公众发布就诊信息,出现呼吸道症状无发热者到社区卫生防护中心(乡镇卫生院)就诊,发热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到定点医院就诊。每日发布本地及本社区疫情信息,提示出行、旅行风险。
4.疫区返回人员管理:社区要发布告示,要求从疫区返回人员应立即到所在村支部或社区进行登记,并到本地卫生院或村医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体检,每天两次体检,同时主动自行隔离14天。所有疫区返乡的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者,及时就近就医排查,根据要求居家隔离或到政府指定地点或医院隔离;其密切接触者应也立即居家自我隔离或到当地指定地点隔离。隔离期间请与本地医务人员或疾控中心保持联系,以便跟踪观察。
5.环境卫生治理:社区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居民小区、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6.物资准备:社区和家庭备置必需的防控物品和物资,如体温计、口罩、消毒用品等。
(二)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
采取“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6项措施,以及密切接触者管理、加强消毒。
7.密切接触者管理:充分发挥社区预防保健医生、家庭签约医生、社区干部等网格管理员的作用,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并实施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有条件的应明确集中观察场所。每日随访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指导观察对象更加灵敏的监测自身情况的变化,并随时做好记录。做好病人的隔离控制和转送定点医院等准备工作。
8.消毒:社区要协助疾控机构,做好病例家庭、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等疫点的消毒,以及公共场所清洁消毒。
(三)社区传播疫情。
采取“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8项措施,以及疫区封锁、限制人员聚集等2项措施。
9.疫区封锁:对划为疫区的社区,必要时可采取疫区封锁措施,限制人员进出,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等。
10.限制人员聚集:社区内限制或停止集市、集会等人群聚集的活动,关闭公共浴池、温泉、影院、网吧、KTV、商场等公共场所。必要时停工、停业、停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