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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4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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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导处范文之关于规范教研组教研活动的意见
为了提高教学教研质量,学习与实践新课程,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经研究,学校对规范教研组及备课组的教研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内容
1.常规教研(大组教研、备课组活动等)。
2.新课程理论学习与课堂实践。
3.高考与科学备考研究。
4.青年教师培养。
二、基本活动方式
1.每一次必须先进行大组活动,然后再分备课组活动。
2.学习理论、经验交流、专题讲座、集体备课等。
3.组织汇报课、研究课,每次汇报课、研究课后应有评议,评议要作书面记录。
4.备课组要通过说课、评题选题等活动,具体地研究课堂教学,研究分层推进中各类班级的作业布置、试题选用等。
三、活动时间地点
除汇报课、研究课外,每次教研活动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
时间:均按课表所排定的节次。
地点:均在折桂楼三楼阅览室(物理组在五楼阅览室)。
四、严格管理
1.每一次教研活动前,在教研组长的组织下,按备课组顺序签到;因公事或私事不能参加教研活动的,应按照学校请假制度提前请假;迟到、缺席、请私假(病事假),按学校相关规定扣发津贴。
2.在各教研组活动时间段内,教导处工作人员随时考核,学校领导随时检查。
3.每一学期开学之初,教研组长应将本组教研计划交到教科处;期末,教研组长应有教研工作书面总结;期末或年末,教研组长在一定的场合述职,进行民主测评。
4.教科处根据教研组活动记录情况,为参加过教研活动的教师进行“教师继续教育校本研修”学时登记。
5.每学年末,学校责成教导处、教科处评定各个教研组综合教研业绩等次,并对教研组长、教研组及备课组进行表彰,下一学期或年度的教研组活动经费将按照所评等次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