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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28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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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利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业监管整改工作方案
县水利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业监管整改工作方案
县水利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业监管整改工作方案
县水利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业监管整改工作方案
各乡镇水管站、局属各股站队及下属单位: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二督导组与山西省委第一次对接会特别是李学勇组长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吕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转发<落实中央督导要求边督边改五个工作方案>的通知》(吕扫黑组发[2018]16号)文件要求和吕梁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吕梁市水利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业监管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水利行业监管实际,特制定柳林县水利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业监管整改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二督导组李学勇组长在第一次对接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个进一步”和市委、县委、市水利局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水利行业监管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充分发挥水利部门监管职能,坚决把整改工作作为纲性政治任务来抓,坚持边督边改、立说立行,认真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业监管整改工作,推动我县水利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二、整改内容及措施根据县委《关于落实中央督导要求边督边改逐级压实责任开展督导谈话的工作方案》(柳办发[2018]52号)要求和市水利局、县政府领导对我局领导谈话要求,厘清了我县水利行业监管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明确了职责任务,细化了责任分工,制订了有效的整改措施。(一)针对政治站位的进一步提高,强化责任担当,落实中央督导要求边督边改逐级压实责任开展督导谈话的情况方面整改措施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确实担当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纲性政治任务。迅速开展全面推进水利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再动员、再部署专题研究会。牵头领导:陈永亮责任科室:办公室整改期限:9月25日前完成,并坚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研究常态化。2、开展逐级谈话,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制定谈话提纲,明确谈话重点,规范谈话程序,对全县水利系统各单位、水利局各股站室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业监管责任履责谈话。通过开展逐级谈话,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把专项斗争工作精神和要求贯彻到柳林水利全系统。牵头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各乡镇水管站、局属各股站队及下属单位整改期限:9月25日前完成,根据工作需要,谈话内容与实际相结合,坚持常态化。3、强化责任担当。要求各股站室队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责任,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具体整治方案,并将扫黑除恶工作履职情况列为考核、干部述职的内容。牵头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各乡镇水管站、局属各股站队及下属单位整改期限:2018年9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二)针对执法力量薄弱方面整改措施4、强化工作力量。在由“一把手”挂帅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充实执法力量,抽调精兵强将重拳出击、多措并举,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第一、“抓学习、促提高”,提升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要求水行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理念,通过业务培训、实务交流等有效措施,努力提升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注重加强水事违法案件的业务指导,切实增强执法人员办案的能力;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从政、公正执法,切实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打造成“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业务过硬”的水政监察精兵。第二、重视执法程序,规范法律文书。严格执法程序是依法行政的保证。执法人员依法办案时,从受理立案到结案都必须按照法定方式和步骤办事,所有必经的法定程序都不可忽视,在严格执行执法程序时,还要做到合法、公正、规范,最大限度降低发案率。牵头领导:薛永红、刘探昌责任科室:办公室、水政股、水政监察大队、水保监督站。整改时限:2018年10月底完成,并长期坚持。5、突出行业重点,强化水利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河道采砂整治。在完成黄河柳林段非法采砂集中整治、全部取缔非法采砂的基础上,继续巩固战果,举一反三,在全县开展整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使全县河道非法采砂进一步遏制,并形成长效监管机制。牵头领导:刘探昌责任科室:河道站、水政监察大队。整改时限:2018年9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三)针对宣传力度不大,督查、检查力度不够,线索量少方面整改措施6、强化培训指导。编制符合水利行业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手册,拟定培训教育方案,分级分类对水利行业监管负责人开展教育培训,并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内容考试。通过培训,提高水利行业监管部门把握政策法律的能力,用足用好法律武器和政策,有力有效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牵头领导:雷有军、刘探昌责任科室:办公室整改时限:10月底完成,并坚持常态化。7、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第一、发布全县水利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通告。第二、制定水利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册。第三、以简报的形式及时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牵头领导:雷有军责任科室:办公室整改时限: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常态化。8、加大督查、检查力度,进一步强化线索摸排。在前一段督查检查和线索摸排的基础上,在局扫黑除恶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各乡镇水管站和局属股站队室要结合自身业务工作,多单位联动、全方位延伸,实现督导、检查全覆盖;进一步加大线索摸排力度,提高摸排效果,建立线索台账。所有摸排工作都必须留有痕迹,有据可查。牵头领导:班子成员及其他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各乡镇水管站、局属各股室站及下属单位。整改时限:2018年10月中旬完成,并长期坚持。三、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整改工作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其他局领导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内容及工作职责分别牵头负责,各责任股站队室要针对整改内容细化整改事宜,明确具体责任人员及工作要求,精心谋划、抓好落实,确保整改取得实效。(二)分类实施,扎实推进细化进度要求,积极进行整改,立说立行,对需要整改的问题,抓紧落实到位,限期整改;对需要标本兼治的事项,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努力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三)举一反三,巩固成果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多措并举,形成合力,对水利行业形成常态化督查、检查、指导,强化线索摸排,固长补短,查漏补缺,不断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