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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4 发布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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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活动方案 ‎  为进一步落实自治区安委会2·23重大运输安全事故电视电话会议和《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全面落实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呼安委会发〔2019〕1号)精神,经局务会研究决定,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一、总体要求 ‎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和自治区党委李纪恒书记、自治区人民政府布小林主席关于锡盟“2·23”事故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通过全面、深入的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责任,推动各单位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机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安全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全面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  二、检查时间和方式 ‎  此次检查从3月26日开始,至4月底结束。采取各单位自查自纠、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单位自查和局机关督查同时进行。各单位要对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每一个事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制度、预案、年度方案等安全生产机制建立完善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各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业务科室成立安全生产检查督导组,对各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  三、督导检查内容 ‎  (一)检查成立安全领导机构设置情况。明确各单位一把手为主要责任人,明确各单位分管领导、安全生产责任科室和相关岗位安全生产责任,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留死角。‎ ‎  (二)检查主要领导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情况。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1次安全工作会议,分析、部署、督促、检查本单位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应做出决定并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认真落实。‎ ‎  (三)检查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履行职责情况。全面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认真履行职责,抓安全工作有方案、计划、部署、检查、总结。督促、检查责任部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  (四)检查安全生产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  1.检查各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制定情况和突发事件演练情况。‎ ‎  2.检查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值班制度和相关应急措施制度。‎ ‎  3.夯实安全管理工作基础,对建立职业健康责任制和职业健康标准,建立完善工职业健康设施和职业健康防护用品相关制度进行检查。‎ ‎  4.检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相关制度建设情况。‎ ‎  (五)检查各单位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根据各单位的特点,查看各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情况和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处理等相关台账记录,涉及执法业务的部门要有巡查记录和驻场管理记录。‎ ‎  (六)检查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培训情况。‎ ‎  1.制定年度安全宣传教育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和监管领域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  2.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  3.对驾驶人员和道路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  (七)检查消防安全和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健全各项防火管理制度,完善本单位和所属部门、岗位及所监管行业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机制,对物业管理部门和垃圾处理企事业单位进行重点检查。‎ ‎  (八)检查各办公区物业责任单位安全工作。重点对锅炉房、食堂用电、用水、用气安全检查情况进行检查。‎ ‎  (九)检查信息反馈工作情况。按月报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按要求上报各种会议、文件的贯彻落实以及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 ‎  四、自查内容 ‎  (一)执法安全检查 ‎  1.针对城市执法要素复杂、矛盾突出等问题,强化执法行为监督,开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等相关执法安全工作检查,防止发生人身伤害和重大财产损失。‎ ‎  2.针对执法车辆维护不及时、超速行驶、酒后驾车、闯红灯等不确定因素,结合住建部印发的《城市管理治安办法》、《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和自治区住建厅印发的《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开展执法车辆标志标识、驾驶人员和执法车辆检查,保证车辆规范安全运行。‎ ‎  (二)办公场所安全检查 ‎  针对各单位办公场所安全隐患,开展安全检查,确保水、电、气、暖及消防等方面安全隐患按照相关安全生产规范得到及时整治。对南区办公楼因地铁施工造成的局部下沉,导致墙面裂缝,要求在地铁施工期间建立日观察和定期汇报制度,及时协调地铁施工单位消除安全隐患。‎ ‎  (三)市容环境秩序安全检查 ‎  1.开展“六乱”治理检查,对占道经营、店外出摊、店外洗车、乱堆乱放,违章乱搭乱建、车辆乱停乱放、占压盲道等突出问题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指导,保证市民安全顺畅出行。‎ ‎  2.针对校园周边占道经营、无证饮食摊点、静态停车等安全问题,开展与食药、交通部门配合对校园周边进行集中整治相关情况检查,保证周边环境整洁、安全有序。‎ ‎  3. ‎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安全检查,重点对全市户外广告、店招标牌、阅报栏、路名牌、指示牌、立式广告牌等设施的设置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破损、陈旧、不符合设置要求,未经审批的户外广告以及大型户外广告牌匾锈蚀、松动、脱落等安全隐患情况进行逐一排查整治,及时督促设置者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户外广告设置安全,同时督促权属单位采取拆除、修复、加固等措施进行限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  (四)建设项目和建筑工地安全检查 ‎  对所有建筑工地拉网式排查情况以及建立台账、实施“驻场”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对工地各类围墙、围挡进行严格规范设置,未取得行政许可以及凡不符合工地文明设置条件的一律不准施,针对破烂围挡和危险隐患围挡等问题,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及时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  (五)市政道路施工监管安全检查 ‎  按照道路施工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开展安全检查,严禁私自破路施工。对履行许可程序报批、建立审批台账情况进行检查;对已报批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要求设置施工围挡、安全警示标志、及时回填修补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道路安全隐患,特别是对于破路施工的单位要加强破路监管,杜绝发生煤气泄漏、跑水等重大安全问题发生。同时,对建筑工地内存在安全隐患的违规建筑、私搭乱建、临时工棚等各类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进行集中整治。‎ ‎  (六)环卫作业安全检查 ‎  1.开展环卫作业、渣土清运车辆、机械性能、使用和保养情况,加强卫星定位、出场检查等措施落实,坚决杜绝带病上岗、酒后上岗等违规作业行为发生,彻底消除超载超重超高和超速运输,以及违规现场加油等安全隐患,确保车辆、设备使用安全。‎ ‎  2.针对环卫作业工作人员、驾驶人员开展安全教育管理、环卫工人配备了安全防护服装、环卫工人作业反光背心、不与车辆争抢等情况进行检查,最大限度保障作业人员安全。‎ ‎  (七)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安全检查 ‎  1.针对垃圾处理场、渣土消纳场、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等环卫作业场站等重点安全区域进行常态化监管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2.针对西郊生活垃圾堆体安全、渗漏液处置、雨污分流、沼气排放等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3.对京城固废、锦江两个垃圾焚烧厂不定期抽查情况时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  4.对渣土消纳场、垃圾转运站和公共卫生间等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保证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  (八)应急处置安全保障检查 ‎  1.对环卫部门健全完善除雪除冰应急预案情况开展检查,保证一有雨情、雪情,立即出动处置,确保对道路安全通畅。‎ ‎  2.针对市政道路井盖缺失、道路损坏、路灯不良等政基础设施破损、丢失,以及市区积水点等涉及安全问题,督促权属单位落实市政等基础设施的安全保障措施等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处置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 ‎  (九)公共场所和设施安全检查 ‎  1.针对城环便民市场、停车场、自行车等各类便民服务设施的安全运行情况开展检查,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2.针对伊利广场、新华广场、成吉思汗广场的设施设备维护情况进行检查,对破损的道路和设施进行及时修缮,保证安全使用,防止游人触电、摔伤等安全事故发生 ‎  (十)住宅小区安全监管检查 ‎  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做好电梯、消防设施等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管理工作,保证房屋共用部分的安全使用和运行。排查住宅小区内各类因私搭乱建造成的消防通道不畅、楼梯堆物、存放电动车等安全隐患,防止发生火灾事故。加强小区环境秩序管理,杜绝私自破路和挖掘地下管道,防止煤气泄漏和跑水形成的安全隐患。‎ ‎  (十一)安全生产台账、档案、制度、应急预案检查 ‎  各单位开展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建立相应领导机构、制度和应急预案,完善安全生产档案等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机制有效落实。‎ ‎  五、检查要求 ‎  (一)加强领导,立即行动。局机关各分管领导、各单位要把这次大检查作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紧、抓实、抓好。各分管领导干部必须亲自带队深入基层、深入分管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务必做到摸底清、检查细、整改实。‎ ‎  (二)即查即改,落实责任。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切实而不敷衍的整顿,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各分管领导带队的安全生产检查组,要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做好记录,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做好整改,填写《XX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安全生大检查情况记录表》,4月12日前交由局办公室汇总。‎ ‎  (三)常态管理,建立机制。各单位要针对本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涉及领导责任机制,确保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安全风险点和隐患有人查,有人管;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管控措施和整改方案,本次结束后各单位要针对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完成整改情况形成正式报告报局机关。‎ ‎  (四)广泛宣传,总结经验。要加大安全生产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挥广大职工参与检查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各单位要认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这次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及时提出对策建议,推动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并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报告于4月25日前上报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