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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28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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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干部建立激励机制调研报告供参考 乡镇是最贴近人民群众的基层政权组织,乡镇干部是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具体执行者,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直接落实者。随着农村综合改革不断深入,各项惠民利民政策不断实施,乡镇的工作任务越来越重,工作要求越来越规范化、精细化。构建乡镇干部激励机制,是推动基层工作开展的一个重要课题。为此,XX特区党委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区乡镇干部现状进行了调研。 一、基本现状 XX特区共有干部职工XXXXX人(教师XXXX人),其中乡镇干部职工XXXX人(教师XXXX人),占全区干部职工的XX%。乡镇干部长期面对“上头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繁重工作,为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倾注的心血。但他们处境艰难,待遇低。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机构不对称。XXXX年乡镇机构改革后,乡镇人大主席团、纪委、政法委、人民武装部、工、青、妇等机构和组织按有关规定和章程设置,不设办事机构,其具体事务由党政办公室或其他办公室承担,领导实行交叉任职或兼职。在领导职数上,乡镇定党委书记X名(兼任乡镇人大主席)、乡镇长X名,党委副书记X名(其中X名同时担任乡镇长,一名担任纪委书记),乡镇副乡、镇长根据乡镇的实际进行设置,政法委书记与武装部部长实行一肩挑,人大专职副主席X名。根据乡镇的实际,综合设置X—X个(有的乡镇设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如XX镇)办事机构,将人事关系由乡镇管理的事业单位合并调整为X—X个(有移民工作任务的乡镇成立移民工作站),相对特区XX个部门单位来说,乡镇每个单位和机构都承担着上级多个部门的业务工作任务。加上教育、农业、畜牧等单位人员上划管理后,乡镇对上划人员看得见管不着,机关是管得着,看不见,出现了既没达到技术业务管理的要求,又没有把技术业务从乡镇工作中脱离出来,导致相互推诿、争权的现象发生,减弱了乡镇抓工作的力量。 (二)权责不一致。一是乡镇有责无权。在乡镇一些具体工作中,如乱搭乱建工作整治,由于没有主体执法资格,存在着不管有责任,要管是违法的现状。由于有责无权,严重束缚了乡镇工作的手脚,给基层干部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带来困难。二是机关有权无责。从机关部门来说,为了减轻责任,对业务工作采取以责任书,或者拟定相关的管理办法,把工作任务和责任直接分解到乡镇。由于权责不一致,导致乡镇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降低,工作中不能放开手脚,工作难于打开局面。
(三)工作压力大。经济上,乡镇干部没有乡镇工作津贴,大部分是两地分居和单职工家庭,回家探亲、赡养老人和供孩子上学等都是靠工资支出,乡镇干部在背负繁重工作压力的同时,还要背负较重的经济压力。对于少、边、穷的乡镇来说,业务经费最多能勉强维持工作运转,由于没有税源,无超税收返还经费,导致干部职工出差不能报销、下村没有生活补助。政治上,由于机构改革,领导职数减少,干部交流多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加之上级下派任职干部较多,乡镇干部提拔较少,积累了大批优秀干部。面临这种升迁无门、调动无门的境况,乡镇干部缺乏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了得过且过、拔一拔动一动的被动工作局面。 (四)待遇不对等。勿庸置疑,机关与乡镇从工作环境、工作量和待遇上来说,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工作环境有差距。在机关工作的同志,不受风吹雨淋,不用走村窜户,按国家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享受“双休日”、“节假日”和“带薪年休假”,不用担心因工作会带来安全威胁和扣工资的风险。二是待遇有差距。在工资待遇一样的情况下,乡镇干部多承担着到城区办事、探亲、走村窜户工作的费用;事业人员职称的评比聘用比例比机关低;乡镇干部提拔的机率比机关少。三是工作量上有差距。在机关个别部门是上班签到、上网、看报,而乡镇干部不仅要从事自身的业务工作,还要围绕中心工作包村联系等。有的乡镇仅有X人包一个村,如XX乡等。由于乡镇与机关的反差大,边远乡镇工作的同志想方设法向机关调、往中心乡镇调,无形中在社会上造成了重机关、轻乡镇的心理。导致领导干部等“改非”、一般干部等退休现状,缺乏工作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从以上情况看出,乡镇机构改革中,乡镇作为最基层的政权组织,领导职数、机构和职能减少,权力弱化的现状,与工作重心越来越下移,工作要求越来越规范的发展形势不相适应。 二、对策建议
(一)完善机构职能,确保权责一致。一是增加乡镇领导职数。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关事宜的通知》(X组发[XXXX]XX号)文件中“可专门配备乡镇人大主席”的规定,在乡镇专门配备乡镇人大主席,解决乡镇正科级领导少、工作繁重的情况,进一步增强乡镇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政法委书记和武装部长应实行分开任职。乡镇党委委员统一享受副科级待遇,解决同工不同酬的问题;二是针对乡镇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职能并入党政办的实际,明确人员从事相关工青妇群团工作,享受股级干部待遇;三是将教育、农业、畜牧人、财权划转为乡镇管理,解决上划人员管理上的空档问题;四是加强乡镇依法行政职能,下放行政权力,或者从有执法权的相关部门派人员下驻乡镇,解决乡镇无执法权的问题。 (二)建立激励机制,关怀乡镇干部。一是建立乡镇工作年限与级别待遇相配套的激励机制。在乡镇担任副科XX年、股级干部XX以上的,在组织、人事部门考核为优秀的基础上,相应享受上一个级别的政治待遇;二是加大基层干部的提拔使用。如乡镇领导干部空缺时,从机关与乡镇的后备干部中按X:X的比例进行选拔任用;三是加大干部交流力度。乡镇一般干部工作XX年以上、考核称职的,交流到条件较好的乡镇工作;考核优秀的,调入机关工作;考核不称职的,交流到边远乡或到村工作。实行干部“上挂”、“下挂”制度;四是由组织、人事部门采取统一调配、竞争上岗的形式统筹解决乡镇超、空编的问题。同时,对乡镇空编的岗位及时招人员,缓解人员结构不合理的现状;五是狠抓机关作风建设。机关单位尤其是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一定要转变工作作风,树立心系基层、心系群众的服务理念。对机关作风差的干部,一经查实,实行曝光,并调整其工作岗位。
(三)倾斜经济政策,构建和谐乡镇。一是针对乡镇工作任务重、经费支出大的实际,业务经费向乡镇倾斜;二是落实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绩效工资,充分调动乡镇干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三是落实好“双休日”、“节假日”和“带薪年休假”制度,对因工作需要确实不能休假的,按规定给予加班补助,并将此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四是弱化经济指标的考核,引导乡镇把工作的重心转移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