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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4 发布

2020年法院调解工作总结经验做法建立三级调解网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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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1263 2020年法院调解工作总结经验做法建立三级调解网络体系 用时不到4个小时,困扰当事人多年的财产纠纷就以诉前调解形式得到彻底解决;法官电话沟通后,再上门调解不当得利纠纷,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今年以来,x区在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上下足功夫,针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痛点问题,启动“访调对接”“诉调对接”等工作模式,落实“调解优先”,逐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截至目前,x区人民法院已通过诉前调解程序结案68件,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程序结案12件。‎ x区人民法院梳理堵点,推进诉调对接,促进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有效运转。用改革办法、创新思维构建审判提速体系,重塑诉讼格局,强化多元解纷,发挥司法引领功能。发挥为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提供司法保障的职能作用,通过在诉讼服务中心配备速裁团队、指导法官,为各调解组织、调解员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提供支持帮助的方式,完善诉调一体对接机制,推进诉讼程序简捷化,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期盼。‎ 3‎ 为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痛点问题,该区聚焦初信初访,在全面调查研究、深入交流研讨的基础上,启动“访调对接”机制。在群众工作中心成立“访调对接室”,实现调解与信访工作无缝衔接、整体联动。对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或行政调解方式化解的信访事项,由区群众工作中心、区矛盾纠纷排查调解中心共同指派相关调解组织及专业人士开展工作;对调解成功已达成调解协议的,组织当事人签署调解协议书,及时提供公证服务或引导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以法律形式固化调解成果;对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可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权利,引导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解决,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提请法律援助机构给予法律援助。‎ 3‎ 人民调解组织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发挥着积极作用,该区明确重点,建立了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民调小组三级调解网络体系。推进人民调解组织的专业化建设,注重吸纳专职律师、公职律师、公证员、仲裁员、人民陪审员和基层党员干部等进入人民调解队伍。推动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建设,建成老龙头和第一关两个景区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个体私营企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健全诉前调解队伍,指派人民法官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开展工作,打造“政治合格、熟悉业务、热心公益”的专兼职调解员队伍,全区人民调解员达到2100人。‎ 同时,该区找准融点,推进社会治理领域资源整合,努力实现矛盾纠纷的“全链条解决”。立足为群众提供受理、调解、援助、诉讼分流服务,推动建立基层组织、信访部门、司法行政部门、人民法院多方联动机制,打破以往各自为战的局面。整合网格员、志愿者、人民调解员等资源,开展矛盾纠纷常态、重点排查。根据矛盾纠纷化解难度,依托调委会和“访调对接”“诉前调解”等机制力量实施梯度化解。完善司法建议机制,推动“调解+确认”的方式,规范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民事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程序,实现闭环调解工作法,不断破解调解工作“碎片化”带来的难题。‎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