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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28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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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小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3篇 小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 按照中央和省、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济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意见》和《全市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付庄小学制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规章制度如下: 一、总体要求 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建章立制,明确重点,联合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学校正常秩序和育人环境的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公职人员,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二、排查整治重点 (一)侵占学校公用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在学校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体罚、虐待、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学生欺凌行为; (六)干扰、阻挠学校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 (七)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八)其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 三、安全防范措施 推进学校安全“三防”标准化建设,开展“平安校园建设提升年”活动,健全校园防控体系,严防发生侵害师生人身安全恶性案件,严防因校园安全问题引发敏感事件。 (一)加强人防。实施平安校园“素质固安”工程,深入推进安全知识进校园、进课堂、进家庭,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开设安全教育课,每年至少举办1期安全培训班,普及师生安全知识与防范技能。加强校园安保队伍建设,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等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将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二)加强物防。根据“学校门卫每人配备2个防暴头盔、2个防护盾牌、2副防刺手套、2个橡胶警棍、1个强光手电、2只喷雾剂、2个钢叉”的标准,配齐用好各项物防设施。
(三)加强技防。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标准,配齐电子监控、联网报警设施,校园安全电子监控覆盖学校门口、周边围墙、教室、办公室、图书室、操场等重点部位。学校门卫值班室设置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并与属地接警中心联网。 四、工作联动机制 (一)信息沟通机制。学校抓好各种苗头性安全信息的收集梳理分析,加强情况报告和通报,提前预警;联合公安部门落实“一校一警”制度。 (二)法治副校长机制。学校聘请配备法治副校长,建立学校法律顾问制度,使法制副校长定期参加学校办公会、家长会,督促指导学校和家长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 (三)联网监控报警机制。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一键式报警等装置接入当地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平台,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系统,提升监督检查效能和应急反应能力。 (四)信息报告机制。广泛发动群众全面进行线索摸排,动员广大师生、学生家长、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鼓励检举揭发涉校黑恶犯罪行为和嫌疑人。学校将发现掌握的线索建立台账,一旦发现涉黑势力强揽工程,侵害师生财产安全,或拉拢、胁迫、诱骗学生参加黑恶势力犯罪的,第一时间向当地教育部门和辖区派出所报告,及时有效处置。
(五)排查、移交、报送机制。建立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移交、报送制度,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对群众实名举报的,及时移交反馈,学校与纪检、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信息共享、集中研判,对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5个工作日内移交公安机关,对渎职、腐败、“保护伞”等问题线索,5个工作日内移交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并积极配合查处。 五、组织领导与责任追究 加强组织领导。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校长任组长、各年级班主任为成员的“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移交、办理、数据报送等具体工作。 小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县教体局关于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统一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和全县关于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通过开展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感,确保校园及校园周边社会环境和谐稳定。 二、建立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建立黑恶势力侵害校园案件及时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重点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治理。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三、加强领导。各学校要组织精干力量,迅速开展行动,认真落实各项措施,扎实有效开展打黑除恶专项行动,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四、落实责任。学校按照“谁管理、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达压力。要做到组织落实、责任落实,措施到位、宣传到位,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维护校园及校园周边社会环境和谐稳定。 五、强化督导。学校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列入教师年度考核内容,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工作落实。要认真总结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及时进行推广。 六、严格奖惩。对行动迟缓、治理不力、效果不明显的进行约谈和追责,对成绩先进、表现突出的和贡献突出的个人,进行表彰。 小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 按照中央和省、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XX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意见》和《全市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XX小学制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规章制度如下: 一、总体要求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建章立制,明确重点,联合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学校正常秩序和育人环境的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公职人员,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二、排查整治重点(一)侵占学校公用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在学校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四)体罚、虐待、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学生欺凌行为; (六)干扰、阻挠学校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 (七)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八)其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 三、安全防范措施推进学校安全“三防”标准化建设,开展“平安校园建设提升年”活动,健全校园防控体系,严防发生侵害师生人身安全恶性案件,严防因校园安全问题引发敏感事件。
(一)加强人防。实施平安校园“素质固安”工程,深入推进安全知识进校园、进课堂、进家庭,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开设安全教育课,每年至少举办1期安全培训班,普及师生安全知识与防范技能。加强校园安保队伍建设,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等制度,严禁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校园,严防将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二)加强物防。根据“学校门卫每人配备2个防暴头盔、2个防护盾牌、2副防刺手套、2个橡胶警棍、1个强光手电、2只喷雾剂、2个钢叉”的标准,配齐用好各项物防设施。 (三)加强技防。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标准,配齐电子监控、联网报警设施,校园安全电子监控覆盖学校门口、周边围墙、教室、办公室、图书室、操场等重点部位。学校门卫值班室设置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并与属地接警中心联网。 四、工作联动机制(一)信息沟通机制。学校抓好各种苗头性安全信息的收集梳理分析,加强情况报告和通报,提前预警; 联合公安部门落实“一校一警”制度。 (二)法治副校长机制。学校聘请配备法治副校长,建立学校法律顾问制度,使法制副校长定期参加学校办公会、家长会,督促指导学校和家长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 (三)联网监控报警机制。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一键式报警等装置接入当地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平台,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系统,提升监督检查效能和应急反应能力。
(四)信息报告机制。广泛发动群众全面进行线索摸排,动员广大师生、学生家长、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鼓励检举揭发涉校黑恶犯罪行为和嫌疑人。学校将发现掌握的线索建立台账,一旦发现涉黑势力强揽工程,侵害师生财产安全,或拉拢、胁迫、诱骗学生参加黑恶势力犯罪的,第一时间向当地教育部门和辖区派出所报告,及时有效处置。 (五)排查、移交、报送机制。建立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移交、报送制度,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对群众实名举报的,及时移交反馈,学校与纪检、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信息共享、集中研判,对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5个工作日内移交公安机关,对渎职、腐败、“保护伞”等问题线索,5个工作日内移交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并积极配合查处。 五、组织领导与责任追究加强组织领导。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校长任组长、各年级班主任为成员的“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移交、办理、数据报送等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