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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4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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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教处范文之小学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顺利应对突发事件,妥然处置校园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防止或减少意外事故对师生、学校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寻乌县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 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校园安全隐患,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尽一切努力把师生生命财产及国家财产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领导机构
组 长:邱 玮
副组长:严之奇 刘运娣 杜桂红
成 员:罗荣招 黄美娟 曾华娣 易志红 黎小慧 谢三梅 刘春林 曹兴盛 凌丽芳 刘学珍 邱宝剑 刘永梅 潘希文 邝东明 廖秀华 郑伶俐 邱荧珍 乐桂珍
突发安全事故报告联系电话:2841355
13033239668(严之奇)
三、工作目标
1、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自我防护能力。
2、完善安全规章制度,网络责任制度,做到早防范、早处置。
3、建立快速应急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有效和果断的措施,确保校园秩序正常。
四、主要处置措施
1、校园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安全应急预案。
2、召开安全领导小组及全校教师会议,通报事件,稳定人心。
3、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2小时以内)),请求上级帮助指导。
4、与公安部门说明情况,请求配合学校做好校园秩序的稳定工作。
5、确定专人组织调查,保留第一手资料(原始记录),保护现场或保留物样,不擅自为事故定性,并写出事故报告,分别报送有关领导和部门。
6、召开学生会议,通报事件经过,并进行安全再教育,做好事故后校园稳定和秩序维护工作。
7、专人负责接待家长,召开家长会,通报事件经过,稳定家长情绪。
8、冷静面对媒体采访,有专人负责接待,未经同意,师生不得接受采访,加强门岗管理。
9、学校全体教师必须坚守各自岗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发布误导信息,共同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一)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1、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迅速将事故信息报政府、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2、利用校园播音系统或钟声、哨声发出紧急集合信号,组织教师到班级指挥学生按顺序疏散,楼道间指派专人组织疏散,迅速有序地将师生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带。
3、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教师可在安全的状态下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向119、120报警,请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二)教育教学活动安全事故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教师应重视并进行安全教育,关注学生的学习行为,按程序组织教育教学活动,确保学习活动的安全。
2、发生教育教学安全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送医院治疗,并向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小组汇报,与家长取得联系。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三)交通安全事故
1、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带,迅速将事故信息报政府、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2、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向110、119、120报警,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危险药品安全事故
1、学校危险药品要求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2、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学校要迅速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地带,及时将情况报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小组。
3、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向119、120报警,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工程建设、危房安全事故
1、学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竖立警示牌,设隔离栏。
2、发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将师生疏散至安全地带,及时将情况报镇政府、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3、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向110、120报警,请求援助,保护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六)外出大型活动安全事故
1、学校组织外出大型活动必须申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经同意后才能实施,学校组织的外出大型活动要规范操作,同旅行社等相关单位签订安全责任协议。
2、事故发生后,学校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及时将事故信息报政府、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3、及时向110、120报警,请求援助,保护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七)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者,学校门卫或保安人员应及时驱逐出学校并发出警告。
2、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时应先制止、制服,同时及时向110、120报警,请求援助。
3、对受伤师生迅速救治。
4、 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八)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立即停止学校饮食摊点、食堂的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向卫生防疫部门、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及时向110、120报警,请求援助。
2、积极协助卫生机构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防疫部门的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九)流行传染病安全事故
1、学校发现有传染病症状的学生,应立即通知家长将患病学生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教师不得带病上班,凡患有传染病的师生须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后才能返校。
2、学校发生特殊传染病,要迅速对患病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及时向110、120报警,请求援助,通知患病师生的家长、亲属,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和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及时的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及时将发现的疫情向卫生防疫部门、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病人的跟踪调查记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