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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4 发布

2021税务局优化营商环境情况工作总结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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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税务局优化营商环境情况工作总结 3 篇 税务局优化营商环境情况工作总结 为推进 X 营商环境建设,X 新局税务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 讲话精神,按照省、市、X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相关部署,全面改革创新,不断提 升纳税人获得感、满意度,奋力开创 X 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一、聚焦集思聚力,深刻认识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战略意义 近年来,X 税务局干部职工团结一致、稳扎稳打、苦干实干,X 的税收营商 环境获得了较大改善,但与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殷切期盼相比,仍有较大提升空 间。 “民之所盼,政之所向”。面对客观上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我们始终坚持着 眼短板求突破,聚精会神从服务理念、工作统筹、宣传辅导、服务能力和服务态 度等方面下功夫见实效,牢固树立“以纳税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充分尊重纳 税人的发言权、重点关注纳税人的满意度,切实从纳税人反映最强烈、最集中和 最突出的事项做起,持之以恒强弱项、补短板,持续优化管理服务措施,着力破 解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以税收营商环境的优化带动税务机关良好形象的树立, 切实抓好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各项部署措施的落实。 二、聚焦关键环节,准确把握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实践路径 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是一项持续性任务和系统性工程,要想抓好抓实相关工作, 必须结合 X 实际紧紧抓住关键环节,纲举目张积厚成势。 (一)打造五个一流税收营商环境,强化税收营商环境的工作定位。 X.优化流程再造,减少纳税次数,打造集约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行“一网” “一门”“一窗”“一次”服务,确保“最多跑一次,最长半小时”,实现 X 项业 务“只跑一次”,占比 X%以上,积极推广网上办税,实现 X 个事项“全程网上办”, 让纳税人“一次都不跑”。 X.落实减降政策,确保落地生根,打造低成本营商环境。进一步落实纳税资 料备案改留存备查,申报即享受优惠等举措,简化程序、精简资料,达到办税资 料压缩 X%以上。 X.实施精准服务,压缩纳税时间,打造便捷化营商环境。将纳税人全年办税 时间压缩至 X 小时以内,发票领用压缩至 X 天,将 X 多户个体户由按月申报变更 为按季申报,显著减少纳税人办税时间,实现 X%以上新办纳税人能够实现信息 登记、实名采集、三方协议签订、存款账号和会计制度备案等一站式套餐化办理。 税务局优化营商环境情况工作总结 2018 年,**税务分局立足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新起点,紧紧围绕“放得 下、接得住、管得好、服到位”,快速响应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秉持 “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理念,持续减政放权,强化后续监管, 提速纳税服务,着力释放市场活力,全力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以便民办税为先导,切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一是聚焦堵点难点,升级办税体验。先后开展了 3 次办税服务堵点自查,同 时利用大走访、纳税人座谈等方式向纳税人征求办税中的堵点、痛点和难点问题, 建立问题台账,实行专人负责限时销号;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纳税人使用电子税 务局进行涉税操作,一方面让纳税人少跑马路,一方面让大厅不再拥堵;积极推 进试点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用发票工作,推广电子发票。拓展发票开具方式,提 供增值税发票代开网上预约申请,纳税人通过网上办税平台、手机 APP 等渠道 代开发票,实现发票代开“线上办理、线下开具”。 二是整合办税流程,缩短办税时限。整合原国税地税业务流程,清理办税事 项,精简资料报送,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用跑”改革事项,完善 以“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办税为辅,实体办税厅兜底”的最多跑一次办税模式, 最大限度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落实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优化票种核定、 税控发行、发票领用等工作,全年办理“套餐式”业务 21 件;切实优化清税注销流程。严格执行简化注销程序、落实清税证明免办 手续、税务注销即办服务,推行即办服务“承诺制”容缺办理机制,简化税务注 销办理流程,确保总局、省局政策落实到位,全年受理清税证明免办手续 23 件。 三是探索服务方式,引导纳税遵从。积极开展税收宣传。一年来,分局针对 环保税开征、增值税新政、个人所得税改革等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积极利用纳 税人学堂、微信群、LED 大屏、宣传展架等多渠道进行全方位宣传. 二、主动出击、强化服务,找准痛点难点堵点 一是全力推进“一厅通办”、“一窗通办”,办税环境再优化。通过配齐硬件 设备、强化窗口人员业务培训,补短板、促提升,确保办税环境更优、纳税人体 验更好。 二是简化资料、优化流程,办税时间再压缩。严格落实“最多跑一次”要求, 推行房产交易等自然人办税“免填单+个人承诺”制度,还权还责于纳税人。依 托“办审一体化”机制,前台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将一般注 销、退抵税等时间大大压缩,最快由 20 个工作日缩减到 3 个工作日。 三是积极落实“套餐式”服务,优惠办理再简化。区局在省市局 11 项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基础上增加 6 项,一次性告知纳税人办理 事项及需提交资料,以“管家式”服务解决了纳税人涉税事项不清楚、不周全等 问题,避免多头跑、来回跑”。同时,所得税等税收优惠备案采取“自行判别、 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模式,实现优惠备案“零跑路”。 四是落实“不见面”服务,服务手段再创新。通过公告栏、税企交流群等渠 道多方宣传,积极推行“不见面”式服务,引导纳税人使用网上税务局、自助办 税终端、微信支付宝等渠道,培养纳税人自助办税、网络办税习惯。 五是严格执行“一事不二罚”,执法标准再统一。统一原国地税行政处罚自 由裁量权标准,在注销清税、非正常户解除方面落实“一事不二罚”原则,“一 把尺子”执法,避免随意执法。 正是一系列真招实招,让纳税人感受到机构改革的“合并效应”,收获便民 办税的快捷和高效。但目前,我局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中仍存在一些困难。一是 “市民之家”自助办税区硬件设备有待提高,纳税人普遍反映网络不畅、耗时费 力,无效等待时间过长,严重影响纳税人自助办税体验。二是受限于自主办税能 力,大部分纳税人仍然习惯于窗口办理,网上办税软件使用频率不高,易造成窗 口人员积压。三是部门间数据共享程度有待提升,房产交易中涉及首套房证明、 婚姻信息等数据更新程度不高,易引起税企双方争议,且部分单位窗口未进驻政 务大厅,部分资料证明获取开具造成纳税人往返奔波。 下一步,区税务局有三点打算:一是精心准备,迎接检查。区局将进一步整 合办税流程,强化纳税服务,全力以赴迎接国务院 8 月份大督查和省纪委督导检 查;二是强化合作,形成合力。区局将继续加强与财政、不动产等部门沟通协调, 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取得实效。三是夯实服务,谋 求实效。继续做好文明服务、细节服务,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科所长全天候 值班,现场引导办税、解决问题;推行全员首问负责、延时服务,把服务作为立 税之本;整合原有税企交流网络群组,提高宣传和辅导力度。 税务局优化营商环境情况工作总结 2019 年以来,县税务局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 主动作为、强化服务,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盯牢涉税服务工作中的难点、痛点 和堵点,集成出台了一批硬招实招,进一步提高了税收征管服务质效,有效推动 了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为助力我县打赢实体经济翻身仗,实现“12365”奋斗 目标贡献“税务力量”。 一、浦江县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意见落实情况 为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有关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部署,提升税收营 商环境,我局根据工作实际,细化《浦江县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意见》,制定《浦 江县税务局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意见的责任清单》,各股室、所、中心分工负责, 勠力同心,努力营造浓厚的“重商、亲商、安商”氛围,全面迎接营商环境指标 考核和纳税人满意度调查。 (一)建立“有求必应”的企业发展问题受理服务平台 1.优化企业开办流程。推出新办企业套餐式服务,集信息确认、户管注册、 税种核定、资料发放、新办企业涉税辅导等多个事项于一体,使新办企业登记从 “站站停靠”转为“一站到底”,当天即可申领发放发票。扩大套餐式服务范围, 将发票限额票量变更、小规模转一般纳税人、简易处罚等发生频率高、业务较为 复杂、上下游流程关联度高、需要跨系统操作的关联事项纳入套餐式服务。 2.落实发票管理办法。严格落实税务总局 2019 年第 8 号公告,通过税企微 信群、纳税人业务培训等渠道,广泛向纳税人宣传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 专用发票试点范围扩大的政策。同时,要求两家税控服务单位,及时向纳税人提 供良好的税控设备安装、维护服务,确保纳税人能够顺利开具专用发票。坚决落 实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扩大至全部一般纳税人政策,一般纳税人在 取得增值税发票后,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 抵扣、出口退税或者代办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有效提升了纳税人的办税体验。 3.拓展多元化办税渠道。充分依托“互联网+”技术,推进电子税务局建设, 实现日常业务“网上全覆盖”。继续推广浙江省网上电子税务局,多渠道多方式 开展电子税务局功能介绍及培训,充分利用“互联网+税务”新平台,实现申报 更正、纳税证明开具、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等业务的网上办理,让纳税人多跑“网 路”少跑“马路”。创新发票管理模式,推广增值税普通发票“线上申请,网上 缴税、自助开具”模式,实现发票代开全面自助化,优化发票“网申邮送”服务, 2018 年至今共为 623 户次企业邮送发票 47600 余份。同时,根据上级安排积极 推行支付宝、浙江税务 APP、政务服务网等多元化网上办税,省去纳税人排队等 候时间,精简办税成本。 (二)打造“不诉不查”的涉企执法环境 1.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方面。根据《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 办法》、《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明确我局涉税处罚项目的建议处罚标 准。推行“首违不罚”制度,对首次违法,在责令期限内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 果的,不予处罚。同时,对按要求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他人 胁迫有违法行为的;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依法从轻或减轻 行政处罚。 2.提供税收风险提醒服务。持续开展税收风险分析,建立以预警提醒和纳税 辅导为主的查前辅导,防范和降低企业纳税风险。低风险提醒与重点税源风险应 对双措并举,至目前为止,开展低风险提示提醒 760 户次,完成重点税源企业风 险应对 61 户次。 (三)严格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加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监管,做好机构实名信息采集,并于每月 5 日前在办 税服务厅公告《纳入实名制管理涉税中介机构名单》。积极开展涉税服务机构信 用评定工作,加强日常资料报送审核,于 4 月 30 日完成涉税服务机构信用积分, 并对信用积分和等级进行公告。建立良好的税企关系,组织召开涉税中介机构座 谈会,邀请纳入实名制监管的各机构负责人和经办人参加,倾听机构的需求和意 见,完善后续监管工作。 此外,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减税降费重大决策部署,切实 加强第三方涉税服务收费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第三方借减税降税服务巧立名目 乱收费行为,重点清理违规捆绑销售情况,坚决防止“黑中介”“中介黑”抵消 政策红利。同时,严厉打击违规兼职代理会计,维护正常办税秩序。 (五)健全完善企业信用体系,推进信用办税 1.推行“容缺受理”。当纳税人提供的非关键性材料缺失或有误时,只要经 办人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限内补齐的,办税窗口将预先受理或做出许可决定,待经 办人补齐材料后可直接领取相应的办税结果。完善容缺受理登记台账,推行诚信 假设,逐步扩大容缺受理对象。 2.深化“银税合作”。目前,已与县建行、农商行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明 确了“银税互动”项目合作原则和内容,建立了信息交互、政策辅导和风险防范 体系。县建行和农商行降低贷款发放条件,对符合条件的诚信纳税小微企业发放 免担保、免抵押的信用贷款,并实现优惠的贷款利率。2019 年开年,已为 45 家 小微企业发放银税互动信用贷款 3140 万元。 二、“无证明城市”改革工作 (一)成立工作专班,主要领导抓统筹 我局接到市推进“无证明城市”改革通知后的第一时间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 作专班,明确专项工作联络员和代办员,形成了主要领导抓统筹,业务科室抓推 进,纳服窗口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层层推进责任落实。开展了“一日代办员”活 动,分管领导和工作专班成员深入窗口,摸清改革过程中各项业务流程是否走得 通,办事效率是否受到影响等情况。在此基础上,细化各项无证明业务部门核验 的工作流程,保障各项业务走得通、走得顺、走得快,确保“无证明城市”改革 有序推进。 (二)梳理业务清单,业务科室抓推进 我局相关业务股室按照金华打造“无证明城市”实行的“六个一律”原则, 结合税务总局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 20 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公告》(国家 税务总局公告 2018 年第 65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的决 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46 号)两个文件要求,最终梳理形成了 17 项《证明事项 清理清单》。同时,做好办税指南纸质版、电子版的调整更新工作,逐项检查“证 明”等字眼是否修改到位。 (三)开展业务培训,办税窗口抓落实 对窗口工作人员开展“无证明城市”改革“应知应会”培训 3 次、测试 1 次,参与人员达 123 人次。第一时间将“无证明城市”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做 传达到每一位干部,切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工作主动性。 加大“无证明城市”改革宣传力度,各办税点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改革内容, 公开无证明业务事项,放置宣传易拉宝,发放宣传资料,不断提高群众的知晓率, 及时收集纳税人(缴费人)对改革的体验感,查漏补缺,提高获得感。 截至目前,我局累计减免证明 175 份,其中申报承诺减免证明 91 份;数据查 询减免证明 21 份,部门核验减免证明 63 份。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无证明城市”改革工作的宣传力度,扎实推进工 作落实,做好取消证明事项的业务数据统计工作,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使 “无证明城市”改革在税务部门落实落细,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下一步特色工作 (一)部门联动助推“网上跑”,实现企业开办“零见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办发〔2018〕 32 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实施意见》(浙 政办发〔2018〕69 号)文件精神,计划于 2019 年下半年实现企业开办全程网办 “零见面”。我局主动对接县行政服务中心,依托企业开办“零见面”平台,建 立“一窗受理、一次申请、一网办结、一站服务”的常态化企业开办服务模式, 通过“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成本、加数据共享”的“四减一加”工作原 则,形成市场监管、公安、人民银行、税务、人社等涉企部门企业开办部门联动 机制,实现企业登记、公章刻制、银行开户、发票申领、社保登记等环节“零见 面”办结,由“最多跑一次”实现企业开办“网上跑”、“零次跑”。 (二)税邮共建助推“零次跑”,实现服务专邮“送上门”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方便纳税人办税,我局深化落实“互联网+政务服 务”,在原有“网申邮送发票送上门”的业务基础上,与邮政局进一步扩大合作 服务范围,将涉税宣传资料发放、文书资料传递、催报催缴通知书下发、窗口涉 税资料受理等各项业务均纳入合作范围,通过税邮共建提高办税工作效率,助推 纳税人办税“零上门”,涉税资料“邮路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