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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4 发布

2020加快推进我市农业现代化进程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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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加快推进我市农业现代化进程的调研报告 ‎  一、现状和成效 ‎  奎年来,市委、市政府紧紧抓住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现代农业发展、建设粮食生产核心区的良好机遇,着力调结构、转方式、促提升、求实效,农业生产效益持续提升,农民收入不断提高,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呈现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 ‎  (一)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全市粮食生产实现连续增长,品质不断优化。2019年,全市粮食总产量达到141亿斤,分别是1978年、2019年的3.9倍、1.9倍;平均亩产791.4斤,分别是1978年、2019年的3.4倍、1.6倍;优质小麦种植面积达到386万亩、总产量居全省第一位,玉米优质率在95%以上。全市有3个县(上蔡、西平、正阳)被表彰为全国粮食百强县,西平县被确定为“全省优质小麦生产重点示范县”。特色农业加快发展,效益明显提高。全市花生、蔬菜、烟叶、白芝麻、食用菌、花木种植和生猪、肉牛、水产养殖等特色农业发展都达到一定的规模。2019年,全市油料总产量达到11.19万吨,其中花生总产居全省第一位;肉类总产量达到86.22万吨,其中猪肉产量居全省第一位。全市拥有4个全国油料百强县(正阳、汝南、泌阳、确山)和2个全国肉类百强县(西平、正阳),正阳、平舆、泌阳县分别成为全国花生、芝麻、香菇生产第一大县。‎ ‎  (二)农业生产基础条件明显改善。一是高标准粮田建设稳步推进。全市累计投入资金19.7亿元,建设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工程”项目536个,建成高标准粮田243万亩。二是农业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加强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先后实施了125座大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和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工程等项目,打配机电井8.15万眼(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83平方公里,新增和恢复有效灌溉面积72万亩,新增旱保田58万亩。不断完善农村土地、道路、电网、水网等农村农业公共基础设施,改建县、乡公路336公里,新建农村公路连通工程115公里。三是农业机械化水平快速提升。至2019年底,我市拥有大型农业机械的专业合作社、农机服务组织达到800家;全市农业机械固定资产总值达到85.6亿元,农机总动力达到了1451万千瓦;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5.1%,均居全省第一位。‎ ‎  (三)农业产业化经营取得新进展。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加快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农业生产区域化布局、专业化分工、产业化经营,提高了农业产业化水平。产业化集群加快发展。目前,全市已发展农业产业化集群21个,销售收入达414亿元,带动农户82万户,其中11个被省政府命名为农业产业化集群,数量居全省第三位。农业产业化经营持续推进。全市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达316家,其中国家级2家、省径46家,有5家企业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农产品加工企业达1326家,实现总产值1096亿元。农业专业合作社蓬勃发展。至2019年6月,全市已注册农民合作组织11464家,其中农民合作社8841家、家庭农场2623家。‎ ‎  (四)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不断建立完善市场体系。全市已发展综合市场、专业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430多个,年成交额超过50亿元,初步形成了大中小相结合、功能比较完善的市、县、乡三级市场体系。汝南三门闸蔬菜批发市场已被确定为农业部重点市场,正阳中原花生批发市场已成为豫南最大的花生交易市场,泌阳香菇市场获得了“‎ 省径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称号。加快构建农业信息化体系。建立了“驻马店农业信息网”和“驻马店兴农网”,基本实现了网络一体化和农业信息资源的快速传递,部分地方已形成了“网上订单、网上种植、网上收获”的网络农业生产新格局。积极推动标准化生产体系建设。目前,我市已制定和发布各级农业标准规范91项,其中国家级3项、省、市级地方标准规范88项;全市“三品一标”产品已达170个;泌阳、西平和汝南等县被列入“河南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县”。逐步建立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全市共有市、县区农业技术推广和服务机构96个,其中市级14个,县级82个,从事农技推广和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1724人。规划了89个农技推广区域站,已开工84个、交付使用4个,计划在年内完成所有建设任务。‎ ‎  (五)农村各项改革稳步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有序推进。全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全部完成,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已完成30%以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已经启动。积极推进土地流转。全市基本形成了村信息员、乡镇服务站、县区服务中心、市网络交换一体化的土地流转信息服务网络体系,各县区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积极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县级农村信用社全部完成了股权改造工作,有2家组建农商行正式挂牌营业,有2个县成立村镇银行。不断扩大农业保险范围。全市小麦保险面积524.4万亩,玉米保险面积275.9亩,花生保险面积86.5万亩,财政保费补贴13460万元,赔付金额8870多万元。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从资金、税收、水电、土地、登记管理等方面,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  二、困难和问题 ‎  (一)农业发展基础仍然薄弱。从总体上看,我市农业发展特别是保障粮食生产的基础设施仍然薄弱。一是中低产田比例较大。目前,全市仍有600万亩中低产田(占耕地总面积的48%),其中有150万亩基本是“靠天收”的岗地旱地,350万亩为低洼易涝地。这部分农田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弱,制约着粮食的稳产增产。二是高标准粮田建设进度缓慢。我市目前已建成的高标准粮田仅占2020年规划面积的四分之一。由于资金渠道分散和投入标准、建设标准不统一,已建成的高标准粮田也存在着建设标准低、设施不完善的问题。三是农田水利设施不够完善。全市规模较大的水库、湖泊等水利工程设施不够配套,有些年久失修,灌溉、排洪能力远未发挥。如宿鸭湖、板桥、薄山、宋家场四大灌区涉及灌溉面积175万亩,实际灌溉面积在50万亩左右。农田灌排“最后一公里”水利设施线长面广,国家顾不上,地方没钱投,农民建不起,原有设施老化失修,新建设施难推进。因产权不清、使用和维护主体不明,水利设施管护不到位、效益发挥有限。另外,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项目建设和城镇发展与农业生产争地的问题将进一步显现,加上各地出现的“非农化”、“去粮化”倾向,我市要实现到2020年粮食产量达到155亿斤的目标任务非常艰巨。‎ ‎  (二)集约化生产经营水平不高。一是粗放经营和分散经营普遍存在。一家一户三五口人五六亩地的局面依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经营方式还处于传统的粗放经营状态,存在着农业科技难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难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难保证等问题,与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很不适应。二是农业生产效益偏低。农业生产分散投入成本大,生产效益不高,抗御自然灾害、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强。即使是在农业生产基地内部,“公司”和“农户”‎ 之间大多停留于一般购销合同关系,集约化、标准化生产体系远未形成,造成了资源的过度浪费和优势产业的大起大落。2019年全市虽实现第一产业增加值393.84亿元,但平均农业劳动力人均创造增加值仅有7164元。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水平不高。总体数量虽多,但真正形成规模经营的不足300家,“空壳社”的问题突出;县区之间、乡村之间发展不平衡,有的县还存在一些空白村;产业链条短,品牌层次低,市场竞争力弱;管理不够规范,职业化经营程度低。四是土地流转规模小。到2019年底,我市土地流转面积为148.7万亩,仅占耕地面积的12.5%,低于全省平均水平17个百分点。‎ ‎  (三)农业科技支撑作用发挥有限。全市农业科技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仅有53%。一是农业科技研发不健全。农业科技研发与农业大市地位和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缺乏国家和省径研究研发机构。二是农技推广人才缺乏。县、乡级农技推广机构人员少、工资低、条件差,留住人才难,引进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更难;有些地方对农技推广人员的配备把关不严,非专业人员比例较高;现有农技推广人员知识结构不合理,知识更新缓慢。全市农业科技推广人才队伍总体比较薄弱,专职农业技术人员与乡村人口比例为1∶3384。三是经费投入明显不足。财政对农技推广安排的经费非常有限,大多数农技推广机构仅有的事业费只能勉强维持正常办公,开展相关的试验、示范等工作十分困难,连测土施肥、配方播种等一些简单易行的实用技术也难以大面积推广。四是农民文化素质偏低。我市农村文盲、半文盲占劳动力总数的28%,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只占12%,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仅占13%。特别是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后,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中,老人和妇女占较大比例,大多只能从事传统的种植业、养殖业,农业新技术在农村难以推广。‎ ‎  (四)农业产业化水平仍然偏低。一是企业规模小,加工能力不强。全市1326家农产品加工企业大多数处于“小、散、差”的状况。全市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仅有2家,占全国1253家的1.6‰;省径只有46家,占全省760家的6%。涉外经营的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匮乏,对外形不成市场,对内缺少辐射力。全市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产值的比率为1.58∶1,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相比差距较大,区域内一些优势农产品加工能力更是严重不足。二是产业链条短,产品附加值低。生产、加工、销售环节脱节严重,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普遍联系不紧,没有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我市有全国粮食大县、全国油料大县和畜牧大县10多个,至目前没有一个农产品加工大县,大多数农畜产品以原字号销售为主,产业链条短,产品附加值低。三是知名品牌少,市场竞争力弱。很多企业管理理念落后,科技创新意识不强,一些经营者对名牌产品所蕴涵的巨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认识不够,缺乏争创品牌的紧迫感和自觉性。驻马店号称“中原粮仓” 、“中州油库”和畜牧大市,却缺乏在全国叫得响的农产品知名品牌。‎ ‎  (五)市场体系和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比较滞后。一是农产品批发市场功能不全。虽然已形成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市场,但规模普遍较小,大多处于区域性自我循环状态,仅仅起着区域内调剂余缺的作用,在全国缺乏知名度和影响力,辐射地域非常有限。二是农产品期货市场发展缓慢。尽管我市香菇、白芝麻、花生等优质农产品资源丰富,但在农产品期货发展方面还几乎处于空白阶段,期货市场风险转移和价格发现的作用远未发挥,造成近年来农产品“卖难”与“买难”交替出现。三是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滞后。缺乏负责收集、分析、预测和发布信息的专门机构,各业务部门提供的农业和农产品信息零星分散且不及时,大部分农户对市场供求把握不准,继续沿习传统种植模式和种植习惯,极易造成农产品的生产过剩和过度竞争,农产品交换经常出现“买涨卖低”的现象。‎ ‎  (六)融资渠道不够畅通。政府投入方面,由于我市经济基础薄弱,全市财政收入用于农业生产和各项农业事业费的支出仅占财政总支出的14.6%。金融投入方面,由于各级金融部门加大对不良贷款的监控力度,农村新增贷款必须有担保或抵押物作为放贷条件,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贷款十分困难。经营主体投入方面,绝大部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都是流转过来的,成本较高,出于收益考虑,他们在农业生产方面投入的真金白银不多。农户投入方面,2019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7437元,只占全省平均水平的87.7%、全国平均水平的83.6%,直接约束了农户的投资行为。2019年,全市农村固定资产投入78.24亿元,户均仅4289元。‎ ‎  三、对策和建议 ‎  在调研中,大家普遍认为,推进农业现代化正逢其时,机遇难得。要坚持以改革为动力,以市场为导向,以富民为根本,典型带动,示范引导,全面推进,走出农业大区发展现代农业的新路子。‎ ‎  (一)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1、加强引导,发展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是支持具有较高文化水平、掌握一定专业技术、善于经营管理的农村实用人才、青年致富带头人和回乡大学生、复员转业军人等,通过土地流转扩大生产规模,成为种养专业大户。二是支持各类农业企业、种养大户、农机经营大户、经纪人、农业科研机构、专业协会和农村基层组织,依托自身发展基础和专业技术优势,组建种植、养殖、农机等专业合作社。鼓励不同类型的合作社组成联合社,提高综合服务保障水平。三是支持专业大户和在外务工回归农民、农村经纪人、农村能人等依托技术、资金优势,开办家庭农场。四是支持农业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等形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拓展经营领域,扩大生产规模。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合作,组建现代农业产业联合体,形成 “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模式。五是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经营的种养业,向农村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管理模式。建议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区加快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示范工程,探索新路子,建立新机制,高标准抓好一批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  2、注重规范,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建议各级政府建立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机构,并充分发挥乡镇和村级基层组织作用,深化课题研究,加强工作指导,总结推广经验。一是结合各地实际,区分不同类型,建立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注册登记制度,防止“空壳社”的出现。二是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章程,建立运作机制,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三是及时提供法规政策、土地流转、农业科技、市场需求等信息,帮助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资金、人才等方面的困难,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 ‎  3、多措并举,培育发展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农民是农业生产经营的主体,农业现代化很大程度上是人的现代化。建议采取多种形式,培育和造就“有技术、懂管理、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一是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提升农民的地位。推动城乡一体化户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淡化传统农民的身份性质,促进有专业技能的农民自由流动,使广大农民真正成为依赖农业职业技能而非依靠土地的职业化农业从业人员,加快推进农民职业化。二是坚持普及和重点相结合,培育农业产业人员。依托大中专院校、科研机构等专业培训机构,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骨干力量、农业经纪人、农业技术人员、社会化专业服务人员等的培训,增强市场化理念,提升经营管理水平。通过县区职业培训机构和“阳光工程”、“雨露计划”、“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计划”‎ 等培训工程培训农民,提高农业生产技能。建议有关培训机构按照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区分不同类别,科学制定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标准,完善“农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三是吸引各类人才,形成高素质的新生代农民队伍。建议出台能够增强农村和农业对各类人才吸引力的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在外务工返乡农民、投资参与者等群体投身农业现代化,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力量。‎ ‎  (二)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 ‎  1、完善政策措施,持续推动土地流转。按照稳定所有权、维护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的总体思路,以推动农村土地确权为重要抓手,出台相关政策,完善配套措施,鼓励和支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流转,推动农业生产规模经营。一是按照《物权法》规定,赋予土地生产经营者的物权属性,明确确权后的农村土地、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有偿出租、转让。建议在完成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的基础上,加快做好确权证书的发放工作。二是针对目前农民承包地条块分割、分散布局和部分农民不愿参与土地流转的现状,建议各级政府出台相关规定,在群众自愿的前提下,对现有农村土地作出适当调整,把不愿流转的农户土地向村庄周边集中,解决大块土地流转难的问题。三是采取设立专项资金、利用粮食生产先进县奖励资金等形式,对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种粮大户等流转大户给予奖励,充分调动各级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 ‎  2、强化服务保障,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建议加快构建县、乡、村一体化土地流转服务体系。一是规范土地流转流程,完善土地流转合同文本,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提高农村土地流转的规范化水平。建议各县区制定统一规范的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文本,在区域内推广。二是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培育和规范土地市场化流转机制,形成土地承包经营权公开、公平、公正交易的市场环境。三是积极搞好信息提供、法律政策咨询、资质审查、价格评估、合同签订和鉴定等服务。四是建立和完善县区、乡村土地承包经营和流转纠纷调解仲裁机构,及时处理各种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切实维护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近年来,上蔡等县通过建立“村有信息员、乡有服务站、县有流转中心”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加快了农村土地流转的进度,他们的经验和做法值得借鉴和推广。‎ ‎  3、尊重群众意愿,维护广大农民利益。一是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因地制宜,不搞行政干预,不下硬性指标,严禁“一刀切”。二是坚持农业家庭联产承包的主体地位,对现有从事特色种植业、收益较好的农户,不强行要求参与土地流转;对以种田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家庭,应允许他们自主发展。三是建立健全土地承包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引导流转双方合理定价,并对农民在流转土地上的劳动、使用家庭农业机械的报酬,以及入股分红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写入土地流转合同,保证农民在土地流转中利益不受损失。‎ ‎  4、加强监管力度,稳定粮食种植面积。驻马店作为农业大市,承担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责任。建议在推动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防止 “非农化”、“非粮化”倾向。一要加强顶层设计,搞好功能区规划,划定粮食生产和发展特色农业重点区域,明确界定不同地域的土地用途。二是针对目前农业补贴分散发放、收效不明显的问题,遵循“谁种田补贴谁”的原则,逐步将各种农业项目补贴直接补给种粮大户,并加大对农技、仓储、良种、农资、水利设施的补贴力度,引导农民多种田多种粮。三是建立审查机制,加强监督检查,严格管控土地开发和使用,保证土地的农业用途,严把基本农田“红线”,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确保粮食稳产增产。‎ ‎  (三)积极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 ‎  1、持续优化农业内部结构。建议各级政府在稳定粮食种植面积,确保粮食稳产增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同时,充分发挥我市地理、区位、农业资源的多方面优势,加强顶层设计,突出科学规划,持续优化农业内部结构,加快特色农业发展,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下大力调整农业种养殖结构。加快发展蔬菜、芝麻、花生、食用菌种植等产业,大力发展花卉种植和林果业,持续发展牛、羊、生猪养殖等畜牧业,积极发展水产养殖产业,形成各种种养殖发展齐头并进的局面。坚持发展种养殖业与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并重。积极引进资金和项目,扩大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模,进一步拉长产业链,提高农业经济效益。‎ ‎  2、大力培育产业集群。充分发挥我市农业资源优势,积极培育经济效益明显、上下游产业互联、专业分工明晰、产加销一体化的农业产业化集群,形成具有驻马店地域特色的优势主导产业。一是科学搞好规划,加强政策引导,着力抓好农业生产“六大基地”建设,即优质小麦、玉米生产基地,生猪、肉牛生产基地,花生、芝麻油料基地,食用菌生产基地,蔬菜生产基地,水产、花木、茶叶、林产品等特色种养基地。二是依托产业聚集区和特色产业园区,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着力打造面制品加工、肉制品加工、油脂加工、皮革加工等基地。力争今后5到2019年形成产值处在全省前列的农业产业化集群1~2个。‎ ‎  3、不断壮大龙头企业。一是加大扶持力度。建议市政府选择10个左右起点高、规模大、生产竞争力强、辐射带动面广的大型龙头企业,积极申请国家和省扶持项目,给予重点扶持,支持这些企业做大做强。二是扩大招商引资。以政府为主导,围绕发挥我市农产品资源优势招商引资,引进国内外有影响的大型农产品加工企业进驻驻马店。以中国“农洽会”为重要平台,组织企业与国内外知名企业对接,扩大项目和技术合作,引进资金、项目、技术、人才和品牌,提高企业综合实力。三是重视培育本土农产品加工企业。对已具规模和竞争力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要给予政策和资金方面的倾斜,支持优先发展;对规模小、有发展潜力的中小型企业,指导其创新发展思路,转换经营方式,提升发展水平;支持本土企业之间合作联合,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建成一批在全国、全省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龙头企业。‎ ‎  4、着力打造知名品牌。结合农业大市实际,把打造农产品知名品牌摆在我市质量建设、品牌创建工程的突出位置,出台扶持政策,建立奖励机制,健全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我市农业资源优势,鼓励龙头企业依靠科技提高农产品档次,与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联合开发新产品,以新取胜,以特取胜,以质取胜,大力开发具有驻马店地域特色的高、新、精农产品,努力提升“夏南牛”作为全国第一肉牛品牌的知名度,把“一加一”、“悦生合”、“泌阳花菇”等品牌培育成国内知名品牌,不断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  (四)持续完善农业基础设施 ‎  1、加大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力度。建议市政府加快制定完善全市农业水利设施建设近期和中长期规划,加大建设力度。一是加强板桥、薄山、宋家场等大型水库和宿鸭湖灌区配套设施建设,疏通引水渠道,增加泵站数量,最大限度地增加有效灌溉面积。二是结合高标准粮田建设,加强灌排管网建设,完善机井灌溉配套设施。同时,尽早展开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完善管护机制,使其更加有效地发挥作用。三是在确山、泌阳县等浅山区和丘陵地带,应加强小型水库等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不断改善岗地旱地的灌溉条件。四是在高标准粮田推广喷灌技术,在设施农业区域推广滴灌技术,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 ‎  2、加快高标准粮田建设进度。建议市、县(区)政府抓住国家建设粮食生产核心区和省居大高标准粮田建设的机遇,不断加快高标准粮田建设进度。一是超前计划安排项目,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力争提前完成高标准粮田建设任务。二是针对目前资金渠道分散、建设标准不统一的问题,积极向上级反映,促进国家政策支持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千亿斤粮食规划项目、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现代农业项目、土地整理项目等方面资金的整合利用,最大限度地提高高标准粮田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三是注重长远规划,有效解决目前高标准粮田建设布局分散、条块分割的问题,实施区域连片开发,为实施大型机械耕作、推广农业灌溉新技术创造条件。‎ ‎  3、抓好低洼易涝地治理。建议市政府和各县区科学规划,加大投入,加快推进350万亩低洼易涝地改造工程。加快实施低洼易涝地域的农田改造工程,增加田间排水沟渠管网密度,提高田间排涝能力;疏浚河道,新建闸站、涵闸、泵站,提高集中连片低洼地的排洪能力;通过新修水库和扩大现有水库的库容量、开挖池塘等途径,提高低洼易涝地域的蓄洪能力。‎ ‎  4、加大岗地旱地改造力度。我市有150万亩的岗地旱地,这类土地保墒保肥能力差,应加大对岗地旱地农田的改造力度。实施土地整治工程,平整地势相对宽阔的岗地,对山区陡坡地兴修水平梯田进行改造,从根本上改变这类土地的形态;加深耕作层,改善土壤结构,增加蓄水保墒能力;推行地膜覆盖、植物保护等综合栽培技术,提高保墒能力,防止水土流失。‎ ‎  5、加快各种配套设施建设。一是加大乡村道路建设力度,提高农村道路“村村通”建设标准,并逐步向田间延伸,不断增加农村路网密度,为大型车辆和农业机械进出提供方便。二是继续抓好农村电网改造,增加田间输电线路,加强配送电站建设,提高农业用电保障能力。三是完善农村信息化设施,加强无线通信站点建设,实施有线电视通村入户工程,加快宽带网络在农村的推广使用,逐步实现农村地区“三网融合”,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 ‎  (五)加快建立完善农业服务体系 ‎  1、建立完善农业科技研发和推广体系。一是加强农业科技研发和推广队伍建设。加强市本级农业科技研发机构建设,尤其是注重引进和培养高端人才,提高自主研发能力;充实县乡农业科技推广队伍,改善结构,加强培训,提高专业化水平;健全村级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力争在每个村建立农技推广示范户;加快完成89个农技推广区域站建设任务,落实部门责任,完善基础设施,建立运作机制,使其尽早发挥作用。二是加大农技研发和推广力度。在农技研发上,鼓励农业科技研发机构自主研发农业种植新技术。在品种改良上,大力推广小麦、水稻、玉米和畜禽、水产品、花生、芝麻、烟叶、林果、食用菌、花木等优良品种,努力培育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产品,打造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特色优势主产区。在生产加工上,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和工艺,推动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加工质量。三是创新农业科技进步机制。建立农科教结合、产学研协作机制,实现科技与农业的深度融合;建立多元化农技推广机制,逐步形成以企业、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和各种产业化组织为主体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立农业科技创新激励机制,设立农业科技创新奖和推广应用专项奖,引导和鼓励农业科技机构和企业大胆创新。‎ ‎  2、建立完善市场体系。加强统一规划,积极引导国有、集体、个人和外商参与市场卡设,新建和改建一批布局合理、服务规范、管理有序的农产品集贸市场,重点兴建辐射国内外的优势农产品批发市场,形成大小酷合、城乡衔接、专业与综合配套的市场体系新格局;大力发展农业市场组织,对农业生产和流通环节,提供技术、资金、信息、经营管理方法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使农村经济和市场经济接轨。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中介组织、农民经纪人、运销大户等以各种形式进入流通领域,培养一批大型“农产品联营公司”。‎ ‎  3、建立完善信息服务体系。推进农产品期货交易,建立和完善市、县、乡三级信息服务网络,搞好各类市场信息的预测和分析,为各级农业管理部门和经营者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使现代农业朝着信息农业、精准农业方向发展。把电子商务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渠道和平台,加强与阿里巴巴、淘宝合作,着力打造电子商务阿里巴巴驻马店产业带和淘宝特色中国驻马店馆,努力实现生产与销售的无缝对接,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加大对信息技术人员的培育和引进力度,逐步培养一支高素质的适应农业信息化发展的专业人才队伍。‎ ‎  4、建立完善农机服务体系。一是加快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提高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特别是要着力抓好玉米机械化收获、花生机械化收获和设施农业、农作物植保、保护性耕作等农机发展重点。二是建立以农机合作社、农机协会为平台的农机服务机制,通过农机补贴、装备引进等形式,进一步增加大型拖拉机等农机数量,扩大深耕面积,实现秸秆还田,改善品质,提高地力。三是要加强培训,培养能熟练操作使用现代农业机具装备的新型农民。‎ ‎  5、建立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以政府服务机构为主导、以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以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努力为农业生产提供产前生产资料供应、产中技术服务以及产后销售、运输、加工等一体化服务。建议各级政府出台优惠政策,制定相关规范,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各职能部门要在各类社会服务组织办理注册登记时简化手续,严格落实国家农业生产资料购置补贴政策,对经营有困难和新开办的企业在税收上给予减免的优惠。‎ ‎  6、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一是建立准入体系。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广播电视、互联网向社会定期发布禁用、限用以及推荐使用的农业投入品品种目录制度,从源头上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建立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抓好驿城区、汝南县农产品市场准入试点工作,并在全市各县区推广,逐步达到只有经专业机构认定的农产品才能进入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从销售环节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二是建立检测体系。争取资金,补充设备,完善手段,充实专业技术人员,提高检测能力,加快建设由市、县(区)和批发市场三级组成、运行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动态监管。三是建立认定体系。选择部分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大型超市,开展“三品一标”认定、产品包装标识和连锁配送、超市经营、专柜销售的销售模式试点工作。‎ ‎  (六)不断提高农业发展生态化水平 ‎  1、大力发展都市生态农业。按照规划,在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和确山、遂平、汝南3个组团县县城周边,以特色种植业、设施园艺业、生态休闲业为主体,建设一批具有综合功能的农业园区,打造一批集特色高效农产品生产基地、休闲观光旅游和“菜篮子”工程为一体的都市生态农业工程。‎ ‎  2、推广生态化农业生产技术。一是引导各专业合作社和种粮大户对地表质地黏重的沙姜黑土、黄褐土等农田,通过大型农业机械深耕土地,活化土壤,改变土壤理化性状。二是采取增加补贴的形式,鼓励各农机专业合作社、专业户购置和装配秸秆还田设备,引导农户搞好秸秆还田,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三是各地农技推广服务部门加强对农田养分丰缺状况的检测,根据不同作物的需肥规律和肥料养分的利用率,为农户制定科学合理的施肥配方和施用方法,减少因过度施肥对土壤的破坏。四是在有条件的区域,积极推广喷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技术,预防土壤板结和肥力流失。同时,要通过土地整治养护,尽可能扩大轮休轮作,加大劣质退化土地改造和修复的力度。‎ ‎  3、建立农业生态补偿机制。加强农业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探索基本农田、水源地、公益林等生态补偿资金来源渠道,明确补偿的环节、主体、标准等,发挥激励作用,保护农业生态环境。‎ ‎  (七)建立多元化现代农业投入保障机制 ‎  1、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一是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提高财政支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逐步实现工业反哺农业;要建立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逐年增加财政在“三农”方面的支出。二是针对目前农业生产经营存在的“非粮化”倾向,增加种粮补贴项目,提高补贴标准,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三是针对传统农区地方经济发展相对落后、财力有限的实际,建议各有关部门积极向上级反映,减少或取消重要农产区市、县涉农项目资金配套。‎ ‎  2、创新金融支持机制。建议各级政府积极搭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投融资平台,拓宽融资渠道,破解现代农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瓶颈。一是落实中央“保障金融机构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村”的要求,引导金融机构提高涉农贷款比例;完善农村金融网点布局,推动金融服务下乡。二是主动对接农行、农发行、农信社等金融机构,展开试点工作,完善有关配套政策和细则,探索农民合作社产品订单、大型农用生产设施、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财产抵(质)押贷款的办法。三是综合运用优惠政策、税收、补助、参股、贴息、担保等手段,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建设现代农业。四是推进农村金融组织创新,发展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组织,支持组建主要服务“三农”的金融租赁公司,探索土地信托、土地银行等新的融资方式。‎ ‎  3、整合涉农项目资金。针对当前涉农项目资金种类多、管理渠道分散、使用效益低、浪费较大的实际,改变涉农项目资金的投放方式,统筹规划,集中安排项目资金,发挥涉农资金的集聚效应。建议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根据各县区实际情况安排项目资金,保障农业重点建设任务;建立“一个项目库、规划一个本、审批一条龙、实施能同步、标准能统一”的项目运作机制,解决同一地域项目推进难同步、建设标准不统一的问题。‎ ‎  4、积极推进农业保险。一是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增加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二是引导和支持农业保险机构把保险的功能与农民的需要有机结合起来,增加优势农产品保险产品,提高小麦、玉米等粮食品种保险覆盖范围。三是加强农业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把农业保险机构向基层乡镇延伸,为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农业保险信息、保险销售和理赔等服务。四是加强农业保险政策与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之间的衔接,建立完善地方财政对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政策。五是探索建立土地流转风险保障机制,确保大灾之年农民的基本收入和利益,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建议由农办牵头,联合农业、农机、畜牧等部门,加强与保险公司合作,开展有关种植、养殖、农机保险的试点工作,推出适合当地实际的保险业务,制定完善政府财政保费补贴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