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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4 发布

新农村建设调研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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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调研报告范文 ‎ ‎  新农村建设调研报告(一)‎ ‎  17大报告强调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蕴含着农村和谐稳定的重大命题和深刻内涵,也是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作为担负法律监督职能的人民检察院,如何认清肩负的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充分发挥和履行检察职能,为新农村建设做好服务和保障工作,是时代赋予检察机关的要求,也是摆在每一个检察干警面前的现实命题。本文结合近年来我县实际和检察机关如何服务新农村建设做法,就人民检察院如何做好服务新农村建设谈一下浅显的看法。‎ ‎  我县是一个农业大县,现有300个行政村(社居委会)。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加速发展,农村的社会矛盾逐步呈现出来、“三农”问题逐渐暴露出来。“三农”问题,始终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着力解决的重大问题。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负有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的神圣职责,在保障公平正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这就要求检察机关的工作必须顺应历史的发展、顺应时代的发展、顺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顺应人民群众的呼声,在强化意识上做文章,笔者认为要强化“四种意识”。‎ ‎  一是强化政治使命意识。‎ ‎  近年来,县检察院在新农村建设中做了大量服务工作,取得明显的成效,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地贡献。当前,我国农村发展正处于艰难的爬坡阶段,为新农村建设提高一个和谐稳定发展环境至关重要。胡总书记曾经指出:“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国家安”。检察机关在新农村建设中,要不断强化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强烈的责任意识,立足检察职能,为“三农”‎ 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维护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利益。要切实为服务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执法保障。检察机关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要将维护农村、农业、农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把维护农民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纠正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执法不公问题,真心真意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维护切身利益。‎ ‎  二是强化党的领导和大局意识。‎ ‎  检察机关必须自觉接受党委和人大的领导,将检察工作置于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中来谋划,置于新农村建设中来谋划。要把服务经济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要务,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全力保障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要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水平,增强工作实效,促进县域经济跨越式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要以良好工作作风,主动适应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对检察工作的要求,积极寻求检察职能与新农村建设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一个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关措施,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为新农村建设打造法律平台,创造良好的法治、政治环境,促进新农村建设的稳定和谐。‎ ‎  三是必须强化依法履行检察职责意识。‎ ‎  检察机关在新农村建设中,不仅要强化党的领导和大局意识,还要强化履行检察职责意识,检察机关为新农村服务必须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准确掌握法律法规的界限和尺度,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做到不枉不纵。‎ ‎  四是必须强化开拓创新意识。‎ ‎  在服务新农村建设工作中,检察机关不能墨守成规,要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用新的观念、从新的视角、用新的手段去探索解决新农村建设中的新问题,以观念创新促思路创新,以思路创新带举措创新,以举措创新创造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新业绩。‎ ‎  新农村建设调研报告(二)‎ ‎  一、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模式的本质分析 ‎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践活动,上升至理论层面就是关于建设模式的构建与创新。从当前的情况看,全国各地关于新村建设的模式有很多种,梳理一下大致有三种情况:‎ ‎  一是按实践活动分为民间推动型和地方政府主导型。‎ ‎  二是按产业特色又具普遍性的分为工业企业带动型、特色产业带动型、畜牧养殖带动型、休闲产业带动型、商贸流通带动型、旅游产业带动型、合作组织带动型、劳务经济带动型。‎ ‎  三是按地方特色又具创新的特例,如“模式”、“模式”、“模式”等等。通过对不同发展模式的综合比较,我们可归纳出以下几个规律性认识:‎ ‎  第一,构建新农村建设模式的关键是符合实际。模式的有效性,是看它是否适合所在村的实际状况。如工业企业带动型模式,这种模式需要有发展工业企业的基本要素,如土地、资源、信息、技术、资金和能力强威望高的村庄领导人。被誉为“中华第一村”的就是这样的典型。又如旅游产业带动型模式,这种模式需要有可以挖掘的旅游资源包括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其次是要有便利的交通条件,另外也要有与旅游相配套的娱乐、住宿、餐饮等基础设施。江南名镇周庄.不仅具有优美的自然景观,而且有悠久的历史。优美的自然风光和悠久的历史吸引着八方来客,同时也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  第二,构建新农村建设模式的实质是突破模式。模式不能复制,我们现在所讨论的各种模式正是各地实践基础上的经验总结而已,先前是没有既定的模式的。在过去的十几年中全国各地都兴起了到参观考察、学习培训的热潮,但是全国再也没有出现第二个“”。就是因为地处我国长三角经济发达地区,其发展表现为是在城市工业文明辐射下的“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大环境中进行的,是以城乡一体化为目标,以工业反哺、城市支持为条件,以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各类工程为抓手而展开的。区域发展优势、经济实力和财政支付能力优势,是其它地方所不可比的。各地在经济、文化、资源、技术、人才、区域环境方面的差异,决定了照搬照抄难免会有“水土不服”的问题,在借鉴的基础上创新,这是我们构建发展模式时的唯一正确选择。‎ ‎  第三,构建新农村建设模式的枉心是探索和创新。创新就是结合,把本地特色和外地经验创造性地结合起来,体现在模式中,是构建新农村建设模式的核心内容,它决定着新农村建设在实践中的成败。就像近20多年来在小城镇发展中以为代表的“苏南”模式,以柳市镇为代表的“温州”模式,农业发展中的“贸工农一体化”‎ 模式等,不论是哪个模式都离不开对本地实际的探索和认识,更离不开实践层面的结合与创新。我省县从欠发达地区的实际出发,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紧迫、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人手,把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完善村镇建设功能、保障农民基本权益有序结合起来,按照“实力型”、“成长型”、和“待哺型”三个层次,分类指导,扎实推进了新农村建设,创造了著名的“模式”,今年七月中央党校在召开了研讨会,总结了经验,为欠发达地区新农村建设模式选择提供了一个可借鉴的范例。‎ ‎  二、欠发达地区新农村建设模式构建与类型 ‎  纵观新农村建设模式可谓五花八门,经验无不丰富,但有一点已很明白,照搬照抄发达地区发展模式.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都是不可取的。欠发达地区由于工业化、城镇化水平相对较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能力有限,自然生态环境脆弱、社会发展层次不高、又无明显区域优势,加之政府财力和农村自我发展能力严重不足,决定了欠发达地区新农村建设必然要走一条创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