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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4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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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场所秋冬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预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要求,以及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餐饮服务场所人流密集、从业人员集中等特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餐饮服务保障系统疫情防范工作,特制订本预案。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餐饮服务保障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多次召开会议,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为我们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各食堂单位应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可能引起的风险,充分认识餐饮行为岗位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民以食为天”,餐饮服务又是全校师生员工抗击疫情的基本民生保障。各食堂要加强对餐饮服务保障防疫工作的组织领导,食堂经理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构筑群防群治严密防线,确保其挥“助力不添乱”的基础作用。做好员工风险防控培训,强化防控措施,对供餐主动备案并认真做好留样。
二、统筹安排好春节休业后的恢复营业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保障基本民生
各食堂要根据学校春季延期开学相关安排,及时分析研判并同志好摊点业主,上岗前需居家隔离观察一周以上,根据后勤管理处通知再行研究制定餐饮从业人员返校时间、返岗工作时间,所有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返校。确保餐饮服务平稳有序。
三、做好餐饮场所的人员管理工作,科学防疫,重在防范
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感冒、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疑似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涉及摊点无法运转时就停止该摊点经营。对员工防御病毒情况,员工利益按当地政府部门指导办理。员工工作过程中必须佩戴口罩。各食堂要建立工作人员体温晨检制度,并严格做好登记工作,及时上报后勤管理处。对就餐者进行体温检测,一旦发现体温超过37.3摄氏度或具有流行病学史人员,不得允许进入餐饮场所,并建议其立即前往指定地点就诊;抓好餐饮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严格要求其必须按照规范进行净化消毒;同时,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从业人员进行疫情防控的宣传教育,帮助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范知识,引导其做好科学防护。要清醒认识到“带病上岗就是犯罪”!
四、做好餐饮场所的消毒杀菌工作,注重环境卫生,防范交叉感染
各食堂要保持餐饮服务场所空气流通,做到定时开窗通风或保持新风系统正常运行,每餐结束后对经营场所和公共卫生间进行消毒;同时,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后厨用具和公用餐具的洗涤消毒工作。
五、规范业务操作流程,严格管理,确保安全
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做好各项工作,自觉遵守省市监督管理行政部门的指导,确保食品安全。疫情防控期间,各单位不得承接非必要的团体性餐饮服务工作;落实餐饮服务各环节的索票索证和记录工作,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货商采购原料,禁止采购不明来源的食材,严禁经营野生动物、活体动物;严格执行烹饪食品的温度和实践标准,需要烧熟煮透的食品,加工制作食品的中心温度应达到70C以上;同时,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暂停冷荤凉菜、蛋糕裱花和生食海产品等品种的供应。
六、重视信息工作,及时报送信息,分析研判形势
实时关注国家权威部门及各地相关部门的信息发布,关注有关防控公共信息,按照属地行政部门要求及时应对,做好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防控工作,保持与后勤管理处、当地市场监督管理所的沟通及反馈机制。后勤管理处要高度重视各餐饮服务单位的信息报送工作,对生产经营场所或所属人员有关疫情防控方面情况,及时上报,为有效处置和科学决策提供一线信息;同时,密切关注国家权威部门的信息发布,关注有关防控公共信息,根据形势及时研判,适时调整餐饮服务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