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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4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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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业计划书模板
修改记录编号:001 第 1 册/共 1 册
总页数 正文 附录 生效日期:2001年3月9日
编制:polus 审核: 批准:
目录
1. 前言 3
2. 点石成金 3
2.1 租赁经营 3
2.1.1 租清洁 32.1.3 租健康 3
2.1.4 租潇洒 3
2.2 生产经营 3
2.2.1 天纳豆腐粉 3
3. 中小企业的“无品牌经营策略” 3
4. 总结 7
1. 前言
2. 点石成金
2.1 租赁经营
2.1.1 租清洁
节前假日家庭清扫需要的设备。亲友来访影响烧菜蒸饭,租厨师、餐具及全套服务。
2.1.3 租健康
年纪大或身体生病的市民,对节假日饮食起居变化的敏感,租血压器,血糖仪等医疗设备。
2.1.4 租潇洒
假日出行租用汽车、手机等。
2.2 生产经营
2.2.1 天纳豆腐粉
信息都市快报2001年3月13日第10版,记者岳富涛;
孵化中心:杭州上城创业中心;
发明人:杭州人陈永通;
其现有合作伙伴:杭州豆制品总厂;
联系人:副厂长胡杭。
3. 中小企业的“无品牌经营策略”
创名牌是一项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的长期工程。一个企业,尤其是实力较弱的中小企业如果不顾自身状况与条件,一味去争创名牌,很可能适得其反,得不偿失。
中小企业创名牌的制约因素
一、企业规模制约。大多数中小企业组织结构简单,规模较小,构成了创名牌的一大障碍。纵观世界名牌,无一不与巨型跨国公司相联系,国内涌现出来的一批名牌产品,也都归属于实力雄厚的大企业。规模经济是名牌企业的一个重要外部特征,一般来说,名牌的各种优势是通过规模经济才能有效体现出来的。
二、人员素质制约。我国大多数中小企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创名牌是一个知识含量很高的系统工程,需要方方面面的专业人才,以训练有素的知识、思维、技能完成大量的实务工作,非专业人员难以胜任。
三、企业财力制约。创名牌是一项耗资巨大的工程,其中仅市场推广就需要巨额资金,大部分中小企业心有余而力不足。
四、时间制约。创名牌的工作是一项艰苦细致的工作,要耗费大量的时间,需要企业多年甚至十几年的不懈努力,大多数中小企业在短期内,特别是创业初期难以创出名牌。我国中小型企业目前大多数处于企业、改组、转制时期,如何在目前的市场竞争中找到适合自己的位置,事关生存与发展。从以上几方面分析可见,创名牌决非易事,而一般品牌很难与名牌竞争,“无品牌策略”则不失为一个可供选择的方法。
“品牌策略”主要有两种:“不使用商标”策略和“采用零售商品品牌”策略。
一、“不使用商标”策略
70年代以来,西方有一些日常消费品又回到了不使用商标的状态。商品之所以能不使用商标,一方面是因为有些企业的产品由于难以形成“产品差别”,或质量难以统一衡量,或消费者对质量要求不需进行特别的辩论,如电力、矿石、铁、坯等,从而使得使用商标的必要性大大降低;另一类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经常接触的消耗类商品,不需要很高的品质,比同类商品售价低20―40%,具有低价格竞争优势。
美国的两家大零售商“w―mart”和“k―mart”近年来相继推出了无品牌商品大宗销售法,他们要求消费者成打、成箱或按一定的散装量购物,商品仅限于无品牌,甚至是无正式装璜包装的统货,价格相当低廉,因而十分畅销。此法迅速在美国、加拿大等国的超级市场上流行起来。据统计,美国35万家零售商店中,有10万家经销这样无商标的大众商品。我国消费者的主体仍是是城市广大的工薪阶层和农民,物美价廉的商品是他们首要选择。目前,我国仓储式购物中心大受消费者青睐就证明了这一点。
二、“采用零售商品牌”策略
零售商品牌是商业竞争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是零售商为了突出自身的形象,维持竞争地位,充分利用自身的无形资产和优势而采取的一种竞争战略。具体做法是零售商通过了解消费者信息、自行设计、开发产品,并选择生产企业进行生产,然后利用自我品牌把产品推向市场。在国外,采用零售商品牌已有几十年的历史。如英国最大的零售集团―马狮集团,共有800余家供应商为其生产圣米高商品,该集团在其所属近千家连锁店内出售―――圣米高牌商品。大规模生产与大规模零售的有机结合,使马狮集团成为全欧洲最具创业精神及创新的企业,它使制造商与零售商之间建立了融于一体的关系。
我国目前一方面不断发展壮大大中型零售企业、连锁超市,另一方面存在大量生产能力闲置的中小型企业,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将迫使制造商不得不逐渐采用零售商品牌策略策略,而零售商经营自有品牌必须有为其生产产品的大量生产企业,这就为零售商与中小企业合作,形成生产与流通的新型结合体创造了有利条件。
中小企业与大型零售商联系,“采用零售商品牌”优势。
一是价格优势。由于大型零售商拥有较高市场声誉,其品牌具有名牌效应,因而厂家在产品商标设计、注册、宣传、使用和保护等方面无需做更多工作,也无需大额投资,因而能以尽量低的价格供货。对于零售商来说,其进货渠道直接,省去了一些不必要的中间环节和相关费用,能降低进货价格。另外,零售商品的品牌与零售商品牌相对应,使假冒伪劣的可能性大大降低,从而大大降低商标保护的有关费用。
二是信誉优势。采用零售商品牌,产品在相应的零售商店内销售,零售商对其自有品牌的商品具有极强的控制力,并会给予足够的关注,较容易在质量方面给顾客提供保证。尤其是信誉良好的商店对消费者具有极大的吸引力,能增加消费者购物的安全感。特别是在假货泛滥的今天,信誉几乎成为质量的保证,消费者能否买得放心,已成为他们在不同零售商、不同品牌之间进行选择的重要因素,这些标以零售商品牌的商品,由于有信誉做保证,加上质优价低,极具竞争优势。
三是销售优势。采用零售商品牌可促使零售商为销售这些商品不遗余力。例如,零售商在销售式上可以将这些商品放在较优的位置,通过科学的商品陈列强化消费者的购买欲望。而当商品品牌和质量差别不大时,商品陈列位置与方式可能成为影响消费者选择商品的主要因素。
四是把握市场需求优势。由于零售商对其自身商品品牌高度关注,同时又直接与广大消费者打交道,占有大量的市场信息,能够及时把握消费者的需求变化,并及时反馈给生产企业,使生产企业在市场调研、产品开发等方面更加贴近市场,能生产出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在竞争中变被动为主动,占据领先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