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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4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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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社区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一、积极探索、勇于实践,社区建设取得新进展
2005 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后,我市社区建设工作快速推进,在体制创新、社区整合、社区自治、完善社区功能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和实践,涌现出了一批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详和的新型社区。
1 、推进社区管理体制改革。 完成了街道、社区整合。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地缘关系、资源配置、居民认同感和归属感等因素,市辖三区开展了街道、社区撤并整合工作。镜湖区原有 14个街道整合为 11个街道, 97个社区整合为 56个社区;鸠江区原有 22个社区整合为 14个社区;弋江区原有 27个社区整合为 21个社区。通过整合,实现了社区规模相对合理、区域相对集中、资源配置相对科学。开展了撤销街道办事处试点。弋江区在全市率先开展了撤销街道办事处试点工作。 2006年 7月 1日,南瑞街道办事处正式撤销,南瑞三个社区居委会直接与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对接,开展工作。撤办之后社区各项工作有效衔接,各方适应性进一步增强,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2 、强化社区自治。 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普遍推行。 目前,市辖三区基本上实现了由全体居民直接选举产生社区居委会。如镜湖区, 11个街道 56个社区全部采取直选方式进行了选举,共登记选民 311804名,参加正式选举投票的有 235893名,参选率达 75.64%。直接选举强化了居民自治和参与意识,推动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议行分设”稳步推进。社区“议行分设”试点不断扩大,镜湖区在西洋里社区首家试点基础上,又选择了 5个居民自治意识较强的社区进行“议行分设”试点;弋江区也在荷夏园、锦申园、李巷、西利民、兴隆街、沐春园等 6个社区实施“议行分设”。“决策议事层”和“执行层”的分离,推动了社居委从繁重的日常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当好群众代言人,切实为民服务,增强了社区的凝聚力和亲合力。
3 、加大社区建设投入。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市政府每年设立 200-300万元的社区建设专项资金;社区办公经费由每年 1万元调整到每年
2-3万元,纳入年初区财政预算。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通过公开招聘、竞争上岗、考核评议,形成了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社区工作者管理机制。大幅度提高社区工作者的生活待遇,达到社居委主任每月 850元、副主任 750元、一般社区工作者 650元的标准,并为其办理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夯实基础设施建设。市辖三区社区办公活动用房均达到 300m2 以上,鸠江区甚至有 8个社区用房达 1000 m2 以上,占 57%;有 5个社区用房达 500 m2 以上,占 36%;并做到统一悬挂社区标识、统一主外墙立面、统一功能布局、统一资料上墙。还配备了电话、电视、电脑、传真机、数码相机等办公设备,社区办公软硬件环境得到大大改善。
4 、拓展社区服务功能。 充分发挥区、街道、社区三级服务网络功能,以“六进社区”活动为抓手,全力打造社区服务平台,创新社区服务手段,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构建全方位、多功能的社区服务体系。文化进社区。如镜湖区,深入持久地开展“万家社区图书室援建和万家社区读书活动”,组织社区巡回演出 250余场次,举办以“和谐的镜湖”为主题的大型彩车巡游活动,深受居民的好评。卫生进社区。各区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网点建设,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价廉、质优、人性化的社区卫生服务。如鸠江区将四褐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风鸣湖社区卫生服务站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确立为惠民门诊,为符合条件的惠民对象减免部分费用,改善了民生。警务进社区。各区以“零发案社区”、“平安社区”等群众性创建活动为切入点,建立治保、调解、普法、帮教、治安巡逻“五位一体”治安管理机制,为广大居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教育进社区。镜湖区构筑了区社区学院、街道社区学校和社区分校的三级社区教育网络,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型单位、学校和楼院创建活动,有力地促进了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社保进社区。各区加强对失业人员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动态管理,积极开展就业推荐、咨询、培训服务。社会救助进社区。各区大力开展对优抚对象、残疾人、特困户等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和便利福利服务。如弋江区在弋江桥街道和南瑞社区设立了“慈善超市”,向享受“分类施保”的低保户及突发性事件的困难居民发放物资救助。
5 、健全社会组织体系。 优化社区党组织设置。
随着党政机关和区境企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下岗失业人员党组织关系转入社区,社区党员数量迅速增加,最多的达 330多名,最少的也有 50多名。各区、街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社区党组织设置,在党员人数较多的社区建立党委或党总支,下设党支部,形成了党委(总支)建在社区、党支部建在楼院、党小组建在楼道的三级组织网络,成为党在城市基层严密的“组织网”和有效的“工作网”。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积极推行社区党组织书记与居委会主任、社区党组织成员与居委会成员交叉任职;大力开展“五个好”先进党组织、“社区示范党组织”创建工作和社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我市社区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上不到位。 一方面,个别区及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对社区工作不够重视,在社区的管理、监督、引导、服务、支持、共建上存在“缺位”现象;另一方面,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荣誉感、归属感不强,“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社区氛围尚不浓厚。 二是 社区居委会行政化倾向越发明显。 社区 居委会该干的事没有干,不该干的事干了一箩筐,社区工作者整天忙于经济普查、房屋普查、大拆违、门牌编码、土地估价等全市性工作,疲于应付门类繁多的各类创建考评,很难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为居民服务。三是社区服务市场化、产业化程度低。社区中介服务组织培育不够,服务层次不高,不能适应群众日益多元化全方位的需求。
二、深化改革、加快创新,推动社区建设迈上新台阶
社区作为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基石,是各级政府的“聚力点”、社情民意的“聚汇点”、社会矛盾的“聚焦点”。各级各部门应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以服务社区居民、提高城市文明程度为根本出发点,以推动社区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为主线,大力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做到“基层有活力、管理出实效、群众得实惠”,促进社区建设迈上新台阶。
1 、强化社区工作领导,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的良好氛围。 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区居委会主办、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
的社区建设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成立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社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在社区规划、政策措施、考核奖惩、舆论宣传等方面的领导。完善考核目标体系,把社区建设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区以及市直相关职能单位的目标管理考核;区政府要以社区建设为重点,加大对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考核。建立市直部门联系社区制度,与社区共建帮扶对子,帮助社区开展各项工作,参与和谐社区建设。
2 、完善撤销街道办事处试点工作,进一步推进社区管理体制创新。 街道办事处作为市辖区政府的派出机构,在我国已经存在和运行了半个世纪,曾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以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 传统城市基层管理体制赖以生存的“单位体制”已被打破,根基已被动摇,其管理模式、运作方式已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城市管理的新要求。面对越来越多的社会性事务,街道办事处“块管不到边,条管不到底”,反而束缚着社区服务和自治功能的发挥。撤销街道办事处顺应了 “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趋向,是推动基层政治民主建设的客观要求。从撤销南瑞街道办事处的实践来看,成效是明显的,实现了平稳过渡,既减少了管理层次,提高了工作效率;又降低了行政运行成本。下一步要扎实完善试点工作,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 将原属于街道办事处承担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职能,全部移交给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将原属于街道办事处的社会性、群众性工作全部移交给社区, 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无街道办事处层级的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社区工作的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机制,以及社居委与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对接机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面,将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