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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0 发布

精编防范统计造假工作总结三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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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统计造假工作总结三篇 防范统计造假工作总结三篇 为深入学习贯彻《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古冶区统计局把学习贯彻《规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及时纳入党支部学习内容,与学习贯彻中央《意见》、《办法》统计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结合起来,专题安排班子成员及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学习研讨,并再次组织干部职工全面深入学习《规定》精神,全面把握《规定》要义,紧密结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涉及统计工作内容的各项党内规定、法律法规等文件,全面系统展开了学习,并且做到了四个到位。 一、思想认识到位。《规定》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和完善统计体制要求的具体体现。全体人员努力提高政治站位,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的高度,充分认识到统计督察工作在推进统计改革发展中的重大作用,全力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 ‎ 二、学习宣传到位。各科室人员通过学习全面学习把握《规定》的内容和要义,把学习《规定》与学习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文件和统计法律法规结合起来,与当前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行动相结合,深刻把握统计督察的指导思想、主体、对象、内容、方式、要求等,增强贯彻落实《规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大宣传力度,及时组织乡镇、街道的统计员学习贯彻,提高统计督察工作社会影响力。 三、自查自纠到位。紧紧围绕《规定》确定的内容,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全面自查存在的问题,积极推动协助问题的解决。对于发现的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不力问题,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不到位问题、落实执行国家统计政令不坚定问题,即行即改,确保自查自纠到位。 四、配合整改到位。积极配合统计督察工作,在开展督察时,认真做好有关情况整理并如实汇报情况,按要求提供与统计工作有关的文件、会议记录等资料,不得消极对待督察工作,不得阻挠督察组,自觉接受统计督察监督,在接受询问时如实向督察组反映情况。针对反馈的督察意见,及时整改、认真落实,并形成书面材料反馈。 ‎ 银保监会下发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执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统计监督职能进一步深化,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的统计体系也进一步完善。我公司高度重视统计基础管理,多措并举,确保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严防统计造假、弄虚造假。现将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建立健全组织架构和规章制度 一是健全组织架构。按照监管要求,明确省分公司负责人为保险统计负责人、财务管理中心为统计联系部门、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为统计联系人。公司统计信息报送实行统一管理、分级报送、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明确了财务管理中心为统计工作主管部门,在财务管理中心内部设立专人专岗负责保险统计工作,其他职能部门负责对口统计数据报送,信息技术部为统计信息支持部门。 二是严格制度执行。公司统计工作紧紧围绕《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统计管理办法》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统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展开。《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统计管理办法》涵盖了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统计管理、统计信息采集和报送、统计信息的使用与公布、统计监督与检查、违法违规责任等内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统计信息报送管理办法》对统计信息报送机构、统计信息报送人员、统计信息报送要求和统计信息报送监控等方面进行了规范。通过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公司统计信息报送工作机制,严防统计造假、弄虚造假。 二、加强统计数据系统化建设 ‎ 一是系统报送类数据。为实现统计应用系统严密,数据库管理安全的管理目标,我省统一使用中国人寿统计信息系统,该系统由总公司负责开发与维护,包括快报,月报、标保、结构调整表及退保报表等常规报表。统计信息系统中所有统计指标的统计口径和统计办法均根据中国保监会和总公司规定执行,保证统计数据对外报送口径及取数逻辑的一致。统计信息系统与财务系统、业务系统对接,统计数据自动生成,不存在人为修改。同时,统计人员认真审核统计信息系统数据,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是手工报送类数据。对于其他非系统自动生成报表,均由统计人员依据统计信息系统、财务 SAP 等公司内部数据系统中的基础数据加工整理而来,确保统计数据来源真实可靠。 三、开展系统化专业培训 统计数据质量与统计人员专业及综合素质密切相关,近几年,公司统计培训向多层次、多元化发展,培训内容不再局限于统计专业本身,而是涉及到公司业务发展的方方面面。 一是总公司统计培训班。全国系统统计人员培训班每年举办一次,其间会安排各业务渠道专业人员就渠道业务知识进行授课,同时对统计指标的统计口径、统计逻辑,数据信息录入规范等进行专项培训,通过专业授课,提高统计人员对非财会类统计数据合理性的辨别水平。 ‎ 二是财会类综合培训。财会条线组织的各类财会培训涉及统计、会计、资金、收付费、资产等各方面专业知识及技能,统计人员在巩固统计专业知识的基础上,更加注意深入学习其他财会专业知识学习。通过全方位立体式培训,提高自身专业技能及综合素质,提升对财会类统计数据真实性及合理性精确定位的能力。 四、强化统计数据质量检查 完善的管理制度需要严格的执行,更需要监督、检查及纠错,只有两手抓两手都硬,才能保障统计工作顺利开展。统计质量检查主要采取定期检查与自我排查相结合的方式。 定期检查以月度财务业务核查表和月度重要指标异动表为抓手,通过业务(财务)数据和统计数据校验核对,及时发现错误,分析原因,解决问题,以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自我排查围绕监管部门及公司内部组织的各项排查工作展开。20XX 年主要组织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风险大排查和统计数据真实性的自查工作风险大排查,检查了 20**年 1 月至 20XX 年 3 ‎ 月期间股份及留存业务统计数据,涵盖了业务、个险、大病、健康险、再保、人事、在售产品等多个条线的统计数据。重点排查了报送统计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是否存在数据造假行为,是否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履行统计信息审核报送流程、配备统计人员、建立条线统计队伍。通过自查,公司上报的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不存在虚报、瞒报、拒报、伪造等现象,每期次统计信息报表均在要求上报的时限之内提交,所有统计数据均经过总公司统计信息系统报表校验通过后,在统计信息系统内进行上报。 《通知》对统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将组织统计人员学深悟透,不断提升防范统计造假的意识;贯彻落实各项条款,细化职责,规范统计工作;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创新统计工作,增强防范统计造假的能力。公司将以《通知》为镜鉴,履职尽责,确保数据客观真实,推进依法合规经营。 5 月 10 日,全市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自纠工作布置会在创业大厦会议中心召开。会议结合我市统计工作实际,对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自纠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 根据部署安排,本次自查自纠将全面排查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和要求不力,文件制度不适宜或不健全不完备,遵守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不到位,落实执行国家统计政令不坚定等重点问题。该项工作计划于一周左右完成。 ‎ 会议强调,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自纠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改革重大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是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也是全面实施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迎接国家统计督察检查的迫切要求。本次自查自纠查得彻不彻底、纠得到不到位、能不能把风险隐患排除掉,不仅关系到单位个人,更关系到全市的形象和发展大局。 会议要求,全市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政治责任,通力配合、密切合作,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的总体部署安排,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开展好此次自查自纠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各单位首先要压实自身整改的主体责任,做到直面问题、即知即改、真改实改,有欠账的及时补齐,不搞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确保不折不扣完成自查自纠的各项任务。 为贯彻落实省、州主要领导关于统计工作的批示指示,我局高度重视,结合统计数据质量巩固提升年活动的总体部署,迅速在全县开展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整治活动,自上而下开展全面自查自纠,现将收集主要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学习,看齐立标警醒思想 ‎ 按照全州统计调查会议精神,我局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分层次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了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和李凡局长在全州统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充分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对党和政府科学决策的极端危害性,把思想统一到省、州领导重要批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州统计局安排部署上来,看齐立标,拔高认识,形成共识,站在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是统计系统最大腐败的高度,进一步强化向州统计局党组的看齐意识,坚持把严守统计法律法规和方法制度作为统计工作的基本底线,警醒思想,筑牢防线,全面领会精神实质,明确整治任务,掌握核心要求,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推进。 二、及时汇报,自上而下迅速部署 按照省、州统计局要求,迅速在全县范围自上而下部署开展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整治工作。第一时间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切实有效地防范统计造假和弄虚作假行为。第一时间组织推动。强化组织领导,迅速成立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李志刚为组长,副局长甘建明、付琦为副组长,其他干部职工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活动工作任务的落实。对标查找问题。坚决依法依规统计创新,在确保不践踏四条红线的前提下,在全县各企业、行业单位迅速部署开展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整治工作。 三、细化措施,认真开展排查整改 我局以系列批示精神为标尺,以统计法律法规为底线,全面开展排查整改。结合统计数据质量巩固提升年活动,背靠背、分专业梳理存在问题,以上级统一制定的《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承诺书》、《统计执法检查自查核查表》为载体,对 ‎ gdp、农业、工业、三产、商贸、投资、城乡收入、劳资、物价等主要专业指标进行了全面排查,排查发现我县不存在数字脱贫、虚报浮夸、人为造假和弄虚作假等问题。 四、综合施策,立足长远标本兼治 我局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和方法制度,坚持把依法管统治统作为防范各种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的治本之策,多管齐下综合治理。(一)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大型普查调查、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和《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关键节点,强化对领导干部、统计队伍、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多个层次的《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和统计执法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促进领导干部知法、统计执法队伍懂法、调查对象守法和社会公众敬法,努力营造良好的统计工作法治环境。(二)加大统计执法检查查处力度。按照抽查制度,进一步加大惩戒力度,对查实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严格按照《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三)深化推进体制改革,提高数据质量真实性。从制度上防范统计造假和弄虚作假,严把数据源头关,强化统计工作业务督导和检查核查,确保填报单位不报假数;严把数据审核关,进一步制定细化的统计行业内部管理制度,确保主管部门不出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