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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5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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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自评报告
范文
一、基本公共服务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情况表,民政部门承担基本
社会服务三项指标。一是全市养老机构 17 个,总床位数 619
张,其中护理型床位 47 张,护理型床位占总床位的 7.6%;
二是全市特困人员 1053,其中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 90
人,生活不能自理的集中供养特困人员 50 人,不能自理的
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 56%;三是全市共有社会工作专业人
才 37 人。
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一)各领域发展现状
1.基本社会服务
(1)增强社会救助能力。截止 2019 年末,全市城乡低
保对象 6506 户、10097 人,占全市城乡人口的 4.78%,其中,
城市低保 2491 户、4255 人;农村低保 4015 户、5842 人,
分别占全市城市和农村人口的 4.83%和 4.75%。城乡特困供
养人员 1055 人,其中,城市特困供养人员 33 人;农村特困
供养人员 1022 人,分别占全市城市和农村人口的 0.04%和
0.83%。
(2)提升儿童福利水平。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
制度,积极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排查和认定工作,及时将
10 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按时足额发放孤儿及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金。
(3)完善社会事务管理。完成婚姻登记档案补录 8 万
余份,并将婚姻登记纸质档案全部移交档案局。2016 年以来,
办理婚姻登记 5225 对,离婚登记 2804 对,补办结婚证 2085
对,补办离婚证 667 对,婚姻登记合格率达 100%。实施惠
民殡葬政策,共免除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 2059 人、160
余万元。继续深化殡葬改革,建立了市文明祭祀联席会议制
度,细化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和具体措施,依法依规进行源头
治理和不文明祭祀行为管理。
(4)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
建设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 12 个,设置日间照料床位 42
张,实现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加快推进农村
养老服务大院建设,已建成 34 个,在建 12 个。建立市居家
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开通 12349 养老服务热线,为老年人提
供便利服务。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逐步完善,2016 年以来,
累计发放贫困居家失能护理补贴资金 99.2 万元,发放高龄津
贴 141.83 万元。
2.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
(1)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落实收入豁免政策,一、
二级重残人员家庭,人均收入按我市低保标准 100%扣减,
确保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保障范围。落实分类施保政策,
对家庭成员中有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特殊低保
家庭提高补助标准。启动残疾人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残疾人
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信息化。2016 年以来,全市享受困难残
疾人生活补贴 2806 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2695 人。
(二)重点任务推进情况
1.救助经办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1)完善城乡低保救助政策。在审核环节,制发《市
城乡贫困家庭行业收入评估办法》,为科学测算和准确掌握
城乡贫困家庭收入状况提供标准;在动态核查环节,全面实
施农村低保家庭补差式救助,重新核查认定困难家庭收入;
在资金发放环节,通过银行社会化发放方式,消除低保资金
运行隐患。
(2)建立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制发《市人民政府
关于建立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将符合条件
的特困人员全部纳入供养范围,在吃、穿、住、医、葬以及
未成年人教育等方面,提供制度化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
建立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契约管理制度,通过签订特困人员救
助供养协议,实现城乡特困人员协议化管理。
(3)临时救助审批权力向基层延伸。制发《市城乡居
民临时救助实施细则》,将临时救助审核、审批和救助金发
放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建立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
处)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对急难型困难群众实行“快速响
应、先行救助”,解决城乡居民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
本生活困难问题。
(4)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制发《市农村低保专项
治理实施方案》《关于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方案》,加大农
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力度,严厉查处农村低保腐败问题。落
实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备案制度,重新核定低保经办人员近
亲属备案家庭收入状况,坚决杜绝利用农村低保优亲厚友问
题。
(5)社会救助信息实现全覆盖。通过政府网站、社会
救助查询系统、村级低保家庭永久性公示板,按月向全社会
公开公示社救信息,自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地区率先开
通“民政”微信公众服务平台,设置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微
信查询功能,极大地方便了群众信息查询。
2.社会救助设施建设工程
实施救助站标准化改造。完善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流
浪保护中心)基础设施,观察隔离室加装软包,接待大厅安装
防爆玻璃护栏,设置专门的妇女、儿童救助房间,增设物资
储备室。在各乡镇(街道)民政办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咨
询服务站”,同时与公安、综合执法、卫生等相关部门建立
长期联动机制,形成覆盖全市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未成年人救
助保护网络。
3.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工程
(1)成立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民政局救助管
理站挂牌成立市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及时解决孤儿、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的社会救助、
精准帮扶和安全保障等工作中遇到的难题。
(2)开展殡葬服务设施升级改造。加快推进殡仪馆、
七星山公墓等基本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投资 350 余万元,用
于殡仪馆软硬件升级改造;投资 400 余万元,对七星山公墓
园区内停车场、道路进行改扩建,提升殡葬服务能力。
4.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程
(1)完善公办养老机构基础设施。自 2016 年以来,投
资 1113 万余元,对全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进行了维修改造,
改造面积达 13528 平方米,增强了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的承载
能力,极大地改善了供养老人的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
(2)推进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整合。2018 年,将财
源镇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整合至台上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实现
资源优化配置。2017 年,投资 513 万元对城市社会福利服务
中心改造升级,同市中医院联合打造颐养源康养中心。
5.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工程
推进社会工作者队伍专业化建设。鼓励社区工作人员考
取社工师资格,增强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能力。我市现有社工
师 37 人,积极开展特殊困难对象心理辅导、关系调适等专
业化社会服务。对于取得社工资格的社区工作人员,对应初
级、中级、高级资格分别给于 200、400、600 元补贴。
6.切实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
落实“单人户”救助政策,收入豁免后家庭人均可支配
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但低于 200%低保标准的,家庭成员中的
重残人员可单独申请低保。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制发
《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
度的实施意见》,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
有效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三、存在问题和困难
1.基层工作能力不足。乡镇(街道)民政办承接社会救
助工作,平均每个乡镇(街道)民政办工作人员不足 2 人,
且大多为兼职。虽然每年都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但因工作人
员变动频繁,基层社救工作开展缺乏连续性。
2.殡葬执法缺少政策依据。2012 年新修订的《殡葬管理
条例》,取消了民政部门对违规土葬、乱埋乱葬行为强制执
行的规定,而新的执法制度却未同时建立,对违反殡葬管理
的行为没有强力约束手段,殡葬执法困难。
3.养老服务水平不高。农村福利服务中心普遍停留在救
助式的供养和运行模式上,仅能实现吃、住、医等简单的生
活照料,并且缺少专业管护人员,总体服务水平偏低。
4.社工师资格认可度不够。社工师的社会知晓度不够高,
社工师总量不足。社会师职业化、专业化程度不高,在承担
社会服务职能方面还有欠缺。
四、“十四五”时期主要任务和工作打算
1.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城市社区加快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农村继续建设养老服务大院和互助托养所。培育发展居家养
老服务组织,并为居家养老提供专业服务支撑。推进社区居
家养老与机构养老融合,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延伸服务。
开展邻里互助养老服务,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为高龄、独居、
空巢老年人服务。不断完善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提升老年
人生活质量。加快推进医养融合发展,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
险制度。
2.继续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程。整合社会福利服务
中心,组建区域性福利服务中心。到 2025 年,以台上镇、
榆林镇福利中心为基础,建成两个区域性福利服务中心。强
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建设一所重点面向失能、半失能老年
人的养老机构。重点推进水畔江南康养中心、大愿老年综合
服务有限公司等建设项目,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3.稳步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按照城乡低保
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年提高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
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确保低保标准不低于省定最低指导标准。
落实价格临时补贴政策,依据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
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4.完善临时救助制度。落实“分级审批”“先行救助”等
政策规定,细化临时救助分类分档标准。进一步完善临时救
助事项,及时解决急难困境家庭的实际困难,切实发挥临时
救助的救急难作用。
5.持续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能力。健全完善监测预警
机制,密切关注存在返贫风险家庭基本生活状况。加强数据
比对,强化主动发现能力,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
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或临时救助覆盖范围。坚持“脱
贫不脱政策”,对已脱贫且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低
保对象,给予一定时间的渐退期,巩固脱贫成果。
6 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持续深入开展社会救助
工作,强化社会参与、拓展服务内容、统筹救助资源,积极
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着力完善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格
局,为困难群体提供专业化服务,不断提升服务困难群众能
力水平。
7.提升殡葬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积极争取建设公益性
骨灰安放设施、殡仪馆火化炉更换项目资金,继续推进七星
山公墓环境改造工程。不断深化殡葬改革工作,加大生态环
境保护力度,逐渐形成骨灰安葬生态化、服务环境园林化等
具有生态特色的现代殡葬新型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