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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5 发布

街道办“六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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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六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工作方案 ‎  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的部署和省、市关于做好“六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工作的有关通知要求,为更好地迎接省、市“六五”普法规划总结验收,现就相关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突出建设法治XX主线,紧密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XX—XX年)》(下称《规划》)、《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下称《决议》)和《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下称《条例》)的要求,系统自查“六五”普法以来的工作情况,认真总结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全面深化法治XX建设。   二、主要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坚持党委领导、办事处实施、人大监督、政协支持,职能部门各司其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积极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做好迎接检查验收工作。 ‎ ‎  (二)坚持求真务实。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了解掌握真实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提出改进措施,并加以整改,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三)坚持协调配合。司法分局要认真履行指导、协调、检查和考核职责,加强与部门、行业沟通协调,发挥各部门、行业的积极性,互相配合,形成合力。   三、主要内容   省、市总结验收的主要内容是《规划》、《决议》和《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以下方面:1、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相关法律的学习宣传情况;2、“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3、领导干部、青少年等普法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情况;4、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情况;5、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开展情况;6、普法有关制度建设情况;7、法治文化建设情况;8、普法工作保障措施落实情况;9、普法的实际效果等(具体内容详见附件3)。   四、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5—6月,按省、市有关通知要求,结合实际,进行全街道动员部署,做好迎接总结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 ‎  (二)开展自查。6—7月,按照通知要求组织自查,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按照《规划》、《决议》和《条例》规定,各部门单位、各社区要总结本系统本单位XX-XX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   (三)接受检查。8—10月,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迎接上级有关部门检查督导。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迎接总结验收工作是“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六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的重要环节,宣传教育办、依法治区办和司法分局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迎检工作,亲自挂帅,切实抓好落实。   (二)实事求是,保证质量。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推广先进典型。要务求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要按照《规划》、《决议》和《条例》确定的目标任务,对照上级的检查督导指导标准,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并保质保量完成迎检工作。   (三)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司法分局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协调本街道迎接“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条块之间要加强沟通,以块为主。   (四)自查自评,加强总结。各部门单位、各社区要做好本系统本单位自查总结工作,并根据《XX街道迎接“六五”普法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1)具体要求,于XX年7月10日前报送有关材料及《XX-XX年XX街道“六五”普法工作统计表》(附件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