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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5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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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党内工作总结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
为深入贯彻中央系列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适应十八大以来,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制度治党等新常态工作要求,围绕年度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经验,改进不足,切实落实基层党委(总支)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按照学校党委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XX年度党内总结工作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党内工作总结
基本要求
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单位实际,紧紧围绕一年来维护稳定、科学发展、党的建设等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主要对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情况;落实第二次中央xq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学校党委决策部署,全面深化改革举措,推动科学发展、民生改善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情况;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挥核心作用,贯彻民主集中制、履行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开展“三严三实”、“四强”专题教育的情况;履行高校职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情况;推进法治建设情况;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情况;党建制度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党内政治生活、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加强师生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情况;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情况;党建工作方面好的经验、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办法等进行重点总结。
程序步骤
1.自查自评。各基层党委(总支)根据党建责任制和年度考核基本标准的内容及要求,认真进行自我考核,形成基层党委(总支)年度党建工作自评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年度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基层党组织工作开展情况、制度体系建设落实情况、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和综治工作的措施、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自评等级和得分等。
2.对基层党委(总支)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和基层党委(总支)书记党建工作专项述职,依据《塔里木大学基层党委(总支)党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执行,与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同期安排。
基层党委(总支)书记要就履职尽责抓基层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开展情况做专项述职。专项述职不是党委(总支)工作总结,要体现书记自身抓基层党建的认识、思路;要体现书记的作用、作为;要提出书记的意见建议。
3.对基层党支部的考核。一是各党支部对照《基层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各基层党委(总支)对各支部自评情况按照“先进”、“较好”、“一般”、“后进”四个等级分类定等排序。在此基础上,对照《关于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意见》,对认定为“一般”、“后进”的支部或排序末2位的支部进行慎重研究,确定软弱涣散对象,报校党委组织部。同时,督促软弱涣散党支部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采取登记造册、分类整治、跟踪帮扶、巩固提高、“销号式”动态管理办法,力争在整改期限结束时实现晋位升级。二是落实支部书记专项述职。具体要求与基层党委(总支)书记党建工作专项述职相同。专项述职应将支部书记自身抓基层党建情况,在个人党内总结中专项体现。三是各基层党委(总支)按照下属基层党支部总量20%的比例核定本单位“先进支部”,由基层党委(总支)审定,提交先进材料,报党委组织部。由党委组织部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全面核检,报学校党委审批。四是根据《塔里木大学基层党建创新立项活动的实施意见》(x党发〔XX〕x号)、《关于批准和拨付XX年度基层党建创新项目立项及经费的通知》(x组发〔XX〕x号)等要求,结合年度总结,各基层党委(总支)自行组织创新项目验收工作,将优秀项目结题材料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二、党员民主评议
评议对象
全体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评议要求
1.参照《关于加强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实施意见》执行;
2.领导干部必须参加所在支部的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3.预备党员评议结果作为季度鉴定或转正的重要依据,不参与评优;
4.党员组织关系在我校,外出学习、挂职锻炼的党员由本人提出书面材料提交支部大会,接收全体党员评议;
5.按照本单位正式党员的5%上报学校党委表彰,其中上报表彰优秀中学生优秀党员应占一定比例;处级领导干部评优须从严掌控。
四、组织实施
1.学校成立基层党建工作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办公室成立两个工作小组(与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小组相同),具体负责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各环节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各基层党委(总支)负责对所属党支部年度考核和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五、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基层党委(总支)要加强对党内总结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制定具体方案,加强指导和监督,使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主题鲜明、重点突出、贴近实际、扎实有效,确保基层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落实到位。
2.区别情况,分类指导。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的民主评议,带头参加学习、带头搞好自评工作。对离退休党员和流动党员,要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法,提出具体要求,确保每个党员都能按时参加民主评议活动。
3.完成上报工作。党内总结和党员民主评议工作与学校行政考核同步进行,计划12月20日完成,所有上报材料(申报先进支部材料纸质版和支部记录本、优秀党员审批表、党内总结和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汇总表)工作于XX年12月17日完成,上报表格见组织部网页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