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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5 发布

河湖长制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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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长制 2020 年工作总结和 2021 年工 作计划 今年以来,全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学 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 上的讲话,解决河湖问题,强化综合施策,推动自治区和 xx 市总河长第三次会议任务落实,扎实开展“清四乱”和“携 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行动,推进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创建美丽河湖,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全市河湖出境断面水质 稳定达标,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全市河湖长制工作通过 国家级评估验收,受到自治区的表扬和激励;渝河入选水利 部(第一批)示范河湖建设名单;彭阳县获水利部第二批节 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隆德县位居全国 808 个县域 12 个生 态环境质量“一般变好”县域前 6 名;渝河山水林田湖草综 合治理经验被水利部向全国推广。 各级河长主动担当作为,河湖长制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保护河湖的政治责任。 一是做好顶层设计抓部署。年初,市总河长主持召开了市总 河长第三次会议,学习贯彻自治区总河长第三次会议精神, 研究部署 2019 年全市河湖长制工作。审议通过了《xx 市河 湖长制 2019 年工作要点》《xx 市美丽河湖建设行动方案 (2019-2020 年)》。二是靠实压紧责任抓落实。各级河长既挂 帅又出征,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市总河长先后 6 次深入县 (区)专题调研暗访督导,副总河长先后 2 次现场办公,5 次调研河道治理保护,督导沿河岸线综合治理和治污重点项 目整体推进。市、县(区)两级河长强化责任担当,履责尽 职,共召开河长会议(联席会议)21 次,河长巡河 693 次, 乡村级河长巡河 27015 次。约谈县级河长 1 名,通报乡级河 长 6 名。 (二)引导公众参与,营造全社会保护治理氛围。一是 开展持续深入的宣传活动。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 和“世界环境日”等,设立固定咨询点 4 处,制作并设立宣 传展板 28 块,悬挂横幅 55 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 23.1 万册 (个)。发挥主流媒体功能,开展河湖长制专题报道 15 次, 制作微视频和电子宣传片 13 部,编发河长制专题宣传短信 60 万条,覆盖人数达 40 万人次,在报刊、杂志发表河长制 工作动态及治理成效文章 122 篇。二是开展河湖长制工作培 训。举办全市河湖长制工作培训班 7 期培训 390 人。其中: 市级 1 期 67 人,县级 6 期 323 人,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推进 高质量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河道管理条例》《宁夏 河湖管理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实。 三是制作安装河长制公示牌,接受群众监督。及时调整河湖 长名单,公布变更公示信息,在群众活动密集场所加密河长 制公示牌 59 块。 (三)积极加快规划编制,完成年度专项资金使用计划。 完成 2019 年第二批中央水利发展补助资金 650 万元,支持 河湖岸线确权划界技术复核,注重规划衔接,开展跨县(区) 茹河河湖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河道采砂规划,河湖专项 行动整治,河湖巡查保洁等。 二、以创建美丽河湖为抓手,系统治理成效显著 (一)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一是落实取用水监管措施。 强化取水口监管,审批办理取水许可证 109 本,换发取水许 可证 12 本,台帐录入率 71%。开展取水工程(设施)核查 登记工作。二是加强水源保护。开展城市公共管网覆盖范围 内自闭井核查工作,建立自备井台帐。制定辖区内自备井关 闭方案,依法关闭城市公共管网覆盖范围内自闭井 57 眼, 其中:2019 年关闭 4 眼。修订完善了重要饮用水源地监测制 度和辖区内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强化落 实。三是深入推进四大节水行动。推进灌区农业节水改造, 完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 3.5 万亩。印发了《xx 市水务局关于 印发 2019 年 xx 市水量分配计划及调度预案的通知》,明确了 取用水总量和供水指标,制定了水量分配计划。落实城镇居 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启动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彭阳县获水利部第二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落实“水利 行业强监管”总基调,建立节水考核制度,将节水作为约束 性指标纳入县区绩效考核。 (二)加强水域岸线管理。一是巩固河湖“清四乱”专 项行动成果。全市排查并清理整治“四乱”问题 269 个,其 中:乱占问题 41 个,乱堆问题 195 个,乱建问题 27 个,其 他违法违规问题 6 个。出动执法装备 111 次,出动人员 1.9 万人次,清理非法围垦河道、非法侵占水域、滩地 0.2 万亩, 清除垃圾 160 万吨,填埋违法挖筑鱼塘 9 处,清除乱堆乱放 砂石料 18 处 32.6 万立方米,恢复水域面积 5.7 平方公里, 恢复岸线 190 公里。积极配合国家、自治区对“清四乱”整 治情况进行督查复核。二是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 专项行动。市、县(区)河长办会同检察部门重点聚焦 63 个河湖顽疾,其中:乱占问题 27 个、乱采问题 1 个、乱建 问题 11 个、乱堆问题 24 个,借助司法检察优势,综合运用 刑事立案监督、提起刑事公诉和直接提起公益诉讼等手段, 协同推进“四乱”问题整治,实现问题整治率达 100%,出 动执法装备 56 台次,出动人员 1900 人次;清除垃圾 127 万 吨,恢复水域面积 1.5 平方公里,恢复岸线 114 公里。以明 察暗访、专项督办、河湖陈年积案“清零”为手段,对专项 行动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巩固提升整治效果,探索建立 河湖环境治理与司法保护协同新机制。三是深入推进河湖管 理范围划定工作。对流域面积 1000 平方公里以上清水河等 9 条河流和管理范围进行划定,划定河流长度 512.25 公里;完 成西吉县震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划定河湖面积 1.65 平方公 里。四县一区完成流域面积 1000 平方公里以下东至河等 55 条河流 674.92 公里管理范围的划定工作,并在县(区)人民 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公告,完成了年度任务的 80%以上。四 是加快规划编制,配合自治区完成清水河水域岸线保护利用 规划,清水河、葫芦河河道采砂规划技术评定。编制完成了 清水河市区段蓝线规划、茹河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原州 区河道采砂规划、彭阳县原河道采砂规划,开展河道采砂监 督管理工作。 (三)加强水环境治理。一是开展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 行动。对 10 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完善“一源 一档”,对中南部引水工程等 3 个市级水源地和清凉水库等 5 个县级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矢量坐标边界进 行了校核,报环保部备案。对全市 275 个城乡饮用水水质卫 生监测点进行枯水期和丰水期监测并公示公开。二是巩固河 湖排污口整治成果,加强对已封堵直排口巡查管控。加强对 城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达标排放监管,已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实 现一级 A 稳定达标排放。三是严格工业园区污水防治。强化 资金配套,推进全市“一区四园”污水处理在线监测设备配 套。争取资金 4425 万元,支持新材料产业园建设污水处理 厂,支持彭阳县工业园区等安装污水在线监测设备。四是加 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制定了《xx 市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 整治实施村庄清洁行动方案》,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 整治。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出动劳动力 51 万人(次),出动 车辆 5 万次,清理农村生活垃圾 14 万吨,清理农业生产废 弃物 100 万吨,完成农村厕所改造 1.5 万户。推进农药、化 肥零增长专项治理,农药使用量 139 吨,化肥使用量为 10 万吨,比 2018 年减少 350 吨。推进农用残膜回收利用,回 收残膜 143 万亩。划定 5 类禁养区域,调整后禁养区个数 90 个,面积 867 平方公里。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全市 150 家备案规模养殖场粪污综合排放 22 万吨,综合利用 21 万吨, 综合利用率达到 94%。 (四)加强水污染防治。一是巩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 治理成果。采取控源截污、入河排污口整治、清淤疏浚、雨 污分流等措施,保障已治理的黑臭水体长治久清不反弹。完 成河道清淤 40.8 万立方米,疏通河道 10.28 公里。清水河市 区段综合整治工程治理河道全长 10.25 公里,完成跌水 4 座, 2 座液压翻板坝主体工程完成 70%,生态框、生态护坡完成 80%。二是强化对不达标水体整治,巩固提升达标成果。投 资 2.8 亿元,对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河道治理、集污管网工 程、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等 26 个重点水污染防治项目挂图作 战,加强对 19 家重点监测企业监管,严格按照《一厂一策》 落实各项治污措施。开工建设了清水河市区段综合整治工程、 清水河原州区段综合治理工程、清水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北环路至沈家河库尾)、清水河至毛家沟水库河库连通工 程、清水河原州区三营镇段综合治理续建工程,完成投资 3.8 亿元。采取护岸护坡等进行系统治理。实施葫芦河县城段生 态治理工程,铺设各类管道 16 公里,沿河两岸实施补植补 造,完成生态修复面积 4.5 万亩。在对市水处理厂进行提标 改造的基础上,启动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新增日处 理能力 4 万吨。 (五)改善水生态环境。实施流域水生态修复治理。坚 持山水田林湖草综合治理,投资 0.25 亿元,先后实施了原州 区清水河至毛家沟水库联通工程和隆德县渝河流域山水林 田湖草综合治理项目,提高了水库调蓄和防洪能力。实施水 土保持项目 22 项,治理小流域 20 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264 平方公里,水土保持造林 10200 平方公里。 (六)加强执法监管。一是强化水环境预警监管能力。 原州区实施清水河河道视频监控项目,完成 48 处点位基础 工程及传输设备,建成监控室。彭阳县设置水质监测断面 18 个,已检测 42 次,根据检测报告,发出督办通知 1 次。二 是强化涉河湖综合执法。将河湖日常执法监管纳入全市综合 执法体系,加大涉河湖违法行为查处,查办水事违法案件 22 件。配合水利厅先后办理损害河湖环境刑事案件 4 起。对水 利厅转办中央扫黑除恶督查组督办 3 个案件进行了核查和专 项督察。三是落实河道采砂监管主体责任,强化河道采砂监 管。原州区、西吉县、彭阳县编制了河道采砂实施方案,采 取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公开出让采砂权,其中原州区 11 家、 西吉县以 9 家、彭阳县 7 家。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市河湖保护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 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工作进展不平衡,水污染、水生态修复治理项目争 取,规划审批实施与预期仍有差距,河湖管理范围划定进度, 河湖岸线保护利用规划、河道采砂规划编制进度及河道流域 水生态综合治理项目进度仍需进一步加快。 二是部分主要河道断面、重点水库水质还不能稳定达标, 污水集中收集管网建设与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不足并存。 三是工业园区存在环保投入不足,污水在线监测等环保 设施配套不够齐全,环保监管能力不足。 四是多数养殖场未做雨污分流处理,残膜回收利用政策 支持不够,回收残膜随意性大。 五是部分河湖长履职还不到位,个别河湖长巡查流于形 式,巡河次数多、解决问题少。 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 2020 年工作思路和打算 2020 年河湖长制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 河湖长制一系列战略部署和要求,坚持岸上、岸下齐抓,治 标治本并举,打好河湖管理攻坚战,扎实推进美丽河湖建设, 深化河湖长制机制落实,保障全市河湖面貌持续改善,控制 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使人民群众对美好河湖生态环境的认同 感、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 一是坚持深化河湖长制体系建设。重点抓好河湖管理条 例贯彻落实,不断完善跨行政河流水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压 紧压实河湖长主体责任,紧盯河湖长制重点难点问题,挂牌 督办,倒逼责任落实,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 全面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是坚持加强水污染防治。分类施策,实施山水田林湖 草综合治理,加大治理“散乱污”企业及面源污染力度。扎 实开展城镇污水提质增效、乡村污水集管处理三年行动,加 快生活污水管网能力建设,控制农业化肥用量,实现水质稳 定达标。 三要推进美丽河湖建设。加快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水 库联蓄联调和“四个一”林草工程,保障重点河湖、湿地生 态用水需求。2020 年重点河流、库坝水质达到Ⅳ类及其以上, 重点水功能区、国控断面水质全面达到国家考核要求。开展 美丽河湖示范建设,各县(区)创建 1-2 个示范河湖,促进 河流生态系统健康。 四要加大河湖空间管控。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建立完善 联合执法督查“四乱”问题处置长效机制,2020 年,实现全 市“四乱”问题清零。 五是加快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和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按时 间节点完成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岸线保护利用和采砂规划编 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