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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0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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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仲裁办述职报告范文5篇
2020仲裁办述职报告【一】
201X年上半年,青岛仲裁办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李XX书记关于“打造国际知名仲裁机构”的批示精神,充分发挥仲裁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民商事争议解决效率和质量再创新高
1.案件受理工作。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90起,同比增长72%;涉案标的额30.4亿元,同比增长237%,争议标的额24.6亿元,同比增长233 %;全程协助当事人办理证据和财产保全28起,使案件顺利进入仲裁程序。
2.案件审理工作。上半年审结案件379起,其中:调解和解结案282起,快速结案(30天内)260起,结案率97.9%,调解和解率72.8%;快结率67.1%。召开21次主任办公会,审议案件130件次,无被法院撤销仲裁裁决和不予执行案件。
3.案件解调工作。在受理的390起案件中,仲裁中心推荐194 起,涉案标的额10多亿元;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解纠纷10多件;积极开展仲裁“两化”试点工作,各仲裁中心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仲裁案件174起,其中:市北中心调解交通事故纠纷案件 121 起,调成率100%。
(二)仲裁法律制度宣传推行不断深入
1.联合市商务局、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等单位成功举办“助力一带一路战略--国际商事法则讲座”;会同市中级法院、中德生态园管委共同举办入驻园区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与保护座谈会”;与山东岛城律师事务所在黄岛区海洋经济产业园联合举办“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研讨沙龙暨201X年度法律大讲堂开讲仪式”;与省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共同主办201X年度学术年会;举办由部分机关、企事业和驻青高校参加的“内控管理中的法律风险与防范”研讨会,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应。
2.积极参加《行风在线》节目,组织3期网络在线问政,答复满意率均为100%;联合青岛经济广播电台“法治青岛”栏目,制作了16期由仲裁员参与录制的仲裁专题宣传节目;制作了“行风在线”专栏整点报时宣传语、固定电话宣传彩铃;外网网站改版准备工作就绪,案件信息系统改版调试基本完成;编辑印制“亲和仲裁宣传册”等,均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推行效果。
3.争取法院对仲裁工作的支持,协调市中级法院将仲裁保全由各基层法院不同庭室管辖提级至中院民三庭归口管理;与市中级法院民三庭联合推进中德生态园知识产权仲裁院和知识产权巡回法庭日常工作开展;会同市中级法院研究室、民一庭、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联合申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研究课题。通过沟通与合作,理顺了与人民法院的工作关系,加大了法院对仲裁工作的支持力度。
(三)仲裁队伍建设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1.加强班子建设,制定《201X年党组中心组学习意见》并抓好落实,上半年组织开展4次集中学习,组织实施党组中心组成员理论学习考试;做好市委组织部对市直单位领导班子经常性考察工作;上半年组织召开10次党政联席会议、主任办公会议,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班子决策议事规则;组织召开2014年度党组民主生活会并按规定上报会议各项情况。
2.制定并实施201X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选派人员参加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等各级各类培训,通过网络干部学院开展网上教育培训;做好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相关工作上报自查情况;做好处以上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工作,对全体干部档案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完成正处级非领导职位民主推荐工作;开设“周五法治讲堂”,安排6名处长完成授课,提高党员干部政策理论业务水平。
3.与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合作,开展仲裁员遴选培训工作,170多名通过资格初审的拟聘仲裁员和70多名现聘仲裁员参加了为期三天的培训,提高了仲裁员整体管理水平,扩大了我会知名度;启用了《仲裁员个案考评表》,每月对组庭情况进行两次汇总分析,为仲裁员使用和管理提供依据。
(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位
1.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制定《青岛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落实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方案》、《201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层层分解廉政责任,上半年没有出现违反办案工作纪律被当事人投诉、因工作不当致使矛盾激化,导致集体访、越级访等情况。
2.深入推进“三严三实”、“双学双讲”专题教育活动;制定我办创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意见;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3次,召开支委会6次,支部党员大会2次,小组会6次;组织开展向市劳模学习座谈会;深入开展扶贫济困活动,对家庭困难、个人患病的职工进行了救助。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上半年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委提出的“打造青岛国际知名仲裁机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增强仲裁公信力”的目标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具体表现在:仲裁调解与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大调解机制还未完全建立;在金融、知识产权等领域推行仲裁法律制度不够深入;仲裁“两化”案件受理范围还不明确;对当前互联网+仲裁的理念缺乏认识和了解,仲裁办案信息系统和网络建设还需加强;对新类型案件、特殊类型案件、复杂疑难案件缺乏深入细致的研究;庭审效率不高,存在超审限案件;裁决书中存在实体、程序、文字错误;服务保障工作效率和水平有待提高等。
(一)按照《落实市委主要领导同志交办事项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青岛仲裁体制改革各项工作,细化打造国际知名仲裁机构各项措施,按时报送改革项目进展工作情况,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处置相关工作。
(二)制定《青岛仲裁办关于贯彻落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深入研究互联网+仲裁理论与实务,抓住发展机遇,尽快出台工作方案,建立青岛仲裁共享信息数据库,提升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水平,确保发展水平位列全国同行前列。
(三)按照《关于做好201X年度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工作的意见》,将考核指标分解到各处,每月对业务职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确保11月底前完成各项业务职能目标;制定并组织实施《青岛仲裁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考法述法工作方案》;做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的年终考核。
(四)继续开发优化升级办案系统,在探索加入互联网+仲裁模式基础上,使调解案件纳入案件管理信息系统统一管理,充分利用现有多方通话的技术支持,做实庭前证据交换、仲裁员庭前阅卷,以减少开庭次数,提高办案效率,避免超审限案件的发生,提高案件调解和解率、快速结案率和当事人满意率。
(五)加强对仲裁中心的管理与业务指导,研究确定仲裁“两化”案件的受案范围,规范“两化”案件的审理程序,严格仲裁中心的办案经费管理,加强对仲裁中心的管理; 筹备组织召开青岛仲裁委五届二次会议,通报上半年工作情况,确定拟增聘仲裁员人选,通过修改的仲裁规则和调解规则等。
2020仲裁办述职报告【二】
201X年,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委员会五届一次会议确立的发展目标,进一步完善仲裁工作体制机制,充分发挥仲裁职能作用,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全面完成了今年的目标任务。
一、围绕打造国际知名仲裁机构的发展定位,全面履行仲裁职能
(一)明确打造国际知名仲裁机构的发展定位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XX同志于2013年8月21日作出的“打造国际知名仲裁机构”重要批示精神,组织召开了一系列会议,采取走访、调研、座谈、赴外地考察学习、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指导论证等形式,积极推进工作方案的制定工作,并于今年3月,向市委提报了《打造青岛国际知名仲裁机构工作方案(草案)》,提出了“打造国际知名仲裁机构,建成东北亚地区国际商事争端解决的重要公共服务平台”的目标定位,明确了 “打造一个主体、建设两支队伍、培育三大品牌、提升四个功能、搭建五个平台”——“一二三四五”战略的总体思路。201X年4月15日,李XX书记就该报告作出重要批示,认为“调研深入全面,建议可行”,要求“将方案(草案)进一步研究修改完善后,依程序提交研究决定实施”,同时指出,“这也是一项很重要的改革成果”。
李XX书记在不到一年时间内两次对青岛仲裁工作作出批示,充分体现了市委对仲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随即,“完善仲裁体制机制、打造国际知名仲裁机构”被列为201X年市委改革工作要点,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国际贸易中心城市建设纲要。201X年9月26日,我办列席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并作了《关于青岛仲裁体制改革初步方案的汇报》,得到出席会议市领导的充分肯定,会议原则同意汇报意见,目前青岛仲裁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已全面展开。
(二)争议解决工作扎实推进
1.仲裁案件办理工作
201X年,全年解答咨询12000人次,受理案件无差错,当日立案率100%,市内和崂山、城阳区仲裁文书直接送达率100%,协助当事人进行财产和证据保全53件。受理各类纠纷案件2721起,涉案标的额32.3亿元,争议标的额18.5亿元。进入仲裁程序案件结案率为111%,调解和解率为69%,一个月内结案率为59%,平均结案天数为40天,办案效率明显提高。
2.制定修订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制度规定
为确保仲裁案件质量、提高办案效率,使案件审理更加公正、透明、规范、高效,制定和修订完善了一系列管理规定:修订了《仲裁庭组庭工作规定》、《青岛仲裁委员会委托鉴定办法》,重新拟定了《鉴定机构名册》,实现组庭工作、鉴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修订了《关于仲裁案件审理期限及有关问题的规定》,进一步凸显仲裁高效快捷的独特优势;修订了《仲裁案件当事人意见反馈制度》,使案件审理监督工作更加规范具体;修订了《专家委员会工作制度》、《仲裁案件专家论证办法》、《主任会议审议案件办法》、《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有关规定》、《裁决书核阅工作规定》,制定了《裁决书制作规范》,严把仲裁裁决质量关,提高仲裁裁决的制作水平,提升仲裁的社会公信力。
3.推进“两化”工作试点,创新仲裁调解工作
一是以仲裁调解专业化、案件调解全程化、调解案件信息化和纠纷调解规范化为目标完善仲裁调解机制。参考国际惯例和通行做法,制定调解规则,最大限度满足当事人对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的需求。在各商会、行业协会间建立专业化调解员队伍,发挥所属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的作用,大力开展业内调解工作。
二是多措并举,实现受理案件多样化、纠纷处理多元化。积极扩大仲裁程序外调解纠纷的范围,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消费权益、产品质量、医疗事故、家庭财产分割等纠纷,赢得公众对仲裁社会价值的广泛认同。设立青岛知识产权仲裁院,与青岛市商务局、市银行业协会合作,建立了以金融、知识产权、外经外贸等领域为重点服务对象的发展框架。扩展仲裁确认服务范围,尝试开展建设工程合同、房屋拆迁协议、公司股权变动等仲裁确认。
三是深入推进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仲裁工作。建立并完善与法院、交警部门、司法局、保监局有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五位一体,上下联动,整体联动”的联动调解机制,在区市成立6个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仲裁调解中心,通过制定《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仲裁调解案件办理暂行方案》规范各项程序,就近就地为当事人解决纷争,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仲裁调解工作在我市全面展开并初见成效。我会“两化”试点的主要做法和经验在全国仲裁工作会议上得到推广。
(三)仲裁员管理水平稳步提升
1.完善仲裁员结构比例
全面提高仲裁员聘用标准,第五届仲裁委员会在世界范围内选聘346名知名法律和经贸专家学者担任仲裁员,青岛地区以外仲裁员比例达到57%,外籍及港台仲裁员比例达到20%。
2.修订仲裁员管理办法
通过修订仲裁员管理办法,细化了仲裁员权利与义务,增加了仲裁员培训与考核、仲裁员使用的相关规定,完善仲裁员指定工作机制,全面提升仲裁员管理水平,保障仲裁员依法、公正、亲和、高效地审理案件。
3.加大仲裁员培训工作力度
联合青岛市律师协会、新加坡管理大学等机构组织了内容包括WTO仲裁机制、《仲裁规则》的理解与适用、仲裁理论与实务、国际商事仲裁等不同专题的培训,提升了仲裁员培训工作层次。经过培训的仲裁员把握仲裁理念、驾驭仲裁程序的能力和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4.组织开展仲裁员沙龙活动
与省海事局、保险协会等相关单位联合组织开展了多次不同层次、不同主题的仲裁员沙龙活动,邀请相关专家和行业代表参与,通过业务沟通和信息交流,增进了仲裁员与行业的相互了解、增强了互信,提高了仲裁员的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
(四)仲裁宣传推行工作深入开展
1.加强与社会不同机构的创新合作,以合作促宣传
与市商务局签署建立贸易纠纷解决合作机制备忘录,就加强解决涉外贸易纠纷合作确定了七项专项工作机制。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民事审判与仲裁工作座谈会,双方就如何共同化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法院如何加强对仲裁工作的支持等问题广泛交换了意见,并达成初步合作意向。与青岛市律师协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围绕律师界仲裁员选聘、律师执业纪律监督、专题业务培训等方面深化合作。
2.搭建合作交流平台,提升宣传推行层次
与青岛中德生态园管理委员会联合承办中欧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圆桌会议,为知识产权仲裁院的工作开展奠定基础。与青岛律师协会共同主办 “国际商事仲裁中的法律实践”讲座,拓展机构发展的国际视野,增加仲裁实务操作经验。
与青岛市企业联合会(青岛市企业家协会)、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联合举办青岛法律服务高端论坛,就股票发行注册制对企业直接融资的影响、知识产权的边境保护、企业税务筹划及税务法律风险防范等进行了探讨。与橡胶谷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知识产权出版社主办,青岛仲裁委员会化工橡胶行业调解仲裁中心、青岛橡胶谷知识产权有限公司共同承办主题为“聚焦知识产权保护,推动仲裁创新发展”的首届国际仲裁论坛,为知识产权领域仲裁工作的加速推进起到了良好的推介作用。
3.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加大宣传力度
积极参加《行风在线》和网络在线问政、民生在线等访谈活动,认真回复网民提问,并及时进行回访。在《青岛日报》、《青岛律师》、《青岛财经日报》、《帆船之都》、《仲裁信息》等传媒发表主题宣传文章和专刊,扩大仲裁的社会影响力,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五)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逐步规范
1.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仲裁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按照《青岛仲裁办201X年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意见》规定,举办多次“干部讲堂”,开展以《仲裁规则》为核心的仲裁业务培训和英语口语培训,积极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为大家提供了交流工作、总结经验、锻炼提高的机会和平台,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2.充实完善多层级的机构组织体系建设。
一是仲裁院的建设工作稳步进行。成立全省首家知识产权仲裁院--青岛知识产权仲裁院,解决知识产权纠纷,为我市打造知识产权示范城市、营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仲裁服务。积极开展高新区国际仲裁院筹建工作。与高新区有关部门就仲裁院建设、构建园区五位一体的法律保障体系等问题达成共识,并逐一落实。与青岛蓝色硅谷核心区合作,探索建立为新型现代化经济园区营造国际化法治环境的仲裁服务机制。
二是仲裁中心建设和管理逐步完善。修改完善了《仲裁中心管理暂行办法》、《仲裁中心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对仲裁中心的管理制度。开展仲裁中心和办事处的调研工作。成立了道路运输行业调解仲裁中心、江苏商会调解仲裁中心、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即墨仲裁调解中心、企联调解仲裁中心,延伸服务链条,拓展业务范围,完善服务功能,依法维护行业及会员企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六)仲裁研究工作创新开展
一是整理、研究涉及到建设工程、房地产、贸易等多个商事领域的疑难复杂案件的仲裁裁决书,编写成《优秀裁决书汇编》,用于指导今后的仲裁审理实践、供仲裁员及仲裁工作人员培训以及其他学习培训工作使用。
二是配合《仲裁法》颁布二十周年纪念活动的开展,举办了商事仲裁征文活动,通过征文提高了社会公众对商事仲裁的关注度,吸引更多专业人士和在校大学生参与仲裁法律制度的学习和研究,为仲裁事业发展积蓄力量。编辑完成《纪念仲裁法颁布20周年获奖征文集》,以展示此次征文活动成果。
二、全面发挥仲裁服务基层、保障促进功能
(一)延伸服务触角
通过在道路运输行业、江苏商会、青岛市企业联合会设立的多个仲裁调解中心,在区市成立的6个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仲裁调解中心,就近就地为当事人解决纷争,优化发展空间布局,延伸服务链条,依法维护行业及会员企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创新服务方式
通过走访、共同举办论坛和培训、法律宣讲,使仲裁走进企业,深入基层。走访青岛区域内各大型国有银行、商业银行,知名律师事务所、大型企业、商会、行业协会,宣传仲裁法律知识,推行仲裁法律制度。与商会、协会、律所、联合举办青岛法律服务高端论坛和法律专题培训,推介仲裁,引导企业运用仲裁制度加强自身合法权益保护,提升企业风险防范能力。深入青钢集团、青岛港务局、市银行业协会,有针对性地就反倾销、民诉法修改和金融仲裁知识等方面进行了法律宣讲,受到了企业和行业的好评。
(三)深入基层联系点开展帮扶工作
以“第一书记”所在即墨金口镇垒里村为载体,开展帮扶活动。班子成员多次走访村镇,了解基层群众需求,共同探讨民生工程建设、脱贫致富的途径; 逐户看望慰问17户困难老党员、贫困户、军烈属,给予金钱或实物捐助,以实际行动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捐资20万元建设的垒里村幼儿园落成并投入使用,为垒里村的学龄前儿童提供了安全、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让孩子们感受到党的关爱和社会的温暖。
三、青岛仲裁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办各项工作都有所创新,有所发展,有所提升,呈现了新的面貌,取得了新的成绩。但是与国际知名仲裁机构的标准相比,青岛仲裁工作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品牌特色不够突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合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仲裁公信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仲裁社会认知度不高,宣传工作尚显不足等。
201X年,仲裁工作要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提升仲裁服务保障功能。积极参与西海岸新区和其他经济新区建设、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仲裁法律服务。健全完善与省市两级海洋产业部门的合作机制,重点发展海事海商仲裁业务。以财富管理中心城市建设为契机,实现金融领域仲裁服务的突破。
以中德生态园知识产权仲裁院为依托,完善知识产权交易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严格落实案件审理各项工作制度,保持仲裁裁决的公正和高效,提升青岛仲裁的公信力和美誉度。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仲裁服务的软硬件,营造一流仲裁服务环境。建立完善行政调处与仲裁的衔接机制,积极推荐仲裁方式解决争议,不断推进仲裁“两化”工作深入开展。健全完善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提高仲裁的社会公信力。
2020仲裁办述职报告三
20xx年,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李群书记关于“打造国际知名仲裁机构”的批示精神,全体工作人员和广大仲裁员辛勤工作,狠抓办案质量,努力开创仲裁工作的新局面,各项工作均取得新进展,仲裁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一、履职尽责,全面提升仲裁公信力
(一)争议解决工作稳步提升。
1.关于案件办理工作。20xx年(截止11月16日),共受理各类案件3327起,涉案标的额73.01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案件类型和数量有所增加,案件标的额大幅提升。进入仲裁程序案件争议标的额增加了119%,涉案标的额增加了103%。进入仲裁程序案件结案率为97.9%,调解和解率为71.5%,一个月内结案率为63.8%,平均结案时间为37天。
2.严格控制审限,提高办案效率。对长期疑难复杂案件进行分类,对历史遗留超审限案件进行集中梳理和整顿,严格控制延长审理期限的审批。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2015年办案效率有所提高,平均结案时间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了4天。
3.加强裁决书核阅,确保办案质量。作为在案件审理监督方面与国际接轨的一项重要举措,大力加强了裁决书核阅工作。设立裁决书多层核阅制度,层层把关,切实加强各个层级的责任意识,提高裁决书核阅水平,使裁决书的制作更加规范和统一,确保了疑难复杂、争议较大案件得以更加公正、高效的解决。
4.“两化”工作卓有成效。
(1)围绕“两化”提出了阶段性的工作目标,即争取用两年的时间,使青岛的仲裁工作受案领域更加广泛,纠纷解决机制更加灵活,把仲裁化解矛盾纠纷的独特优势全面推向社会的各个领域。制定了《青岛仲裁委员会关于做好仲裁“两化”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内容、组织保障等任务,确定了“试点”主要工作目标。
(2)加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仲裁调解工作力度。贯彻“五位一体,上下联动、整体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公安局、青岛市司法局、中国保监会青岛监管局相互协调和配合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联动调解机制,完善一体化、一站式服务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调处工作平台建设。修改了《调解规则》,制定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程序及收费标准,制作了相关法律文书,使调解更加便捷高效。
(3)尝试开展农村产权纠纷调解仲裁案件工作。针对拆迁纠纷容易造成上访的情况,明确案件受理范围,将仲裁条款加入拆迁补偿协议中,在帮助开发商及时进行项目开发的同时,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政府排忧解难。
(二)仲裁员管理工作创新开展。
1.创新开展仲裁员遴选工作。为保证案件质量,提升仲裁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案件审理工作水平,着重加强了仲裁员的遴选工作。与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合作,开展我会首次仲裁员遴选培训工作,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仲裁员,变传统的推荐选聘模式,为培训考核、择优选聘和推荐选聘相结合模式,并在选聘仲裁员中引入培训考核机制,突出仲裁员实务能力的测试考评。
此次培训吸引了国内外关注和支持我会仲裁事业发展的有识之士广泛参与,在国内仲裁机构中引起了强烈反响,此次遴选共增聘159名具有顶尖水平的专家、学者进入我会仲裁员队伍,进一步提升了我会仲裁员队伍的国际化、专业化水平。
2.完善仲裁员指定机制,仲裁员实际办案比例进一步提高。定期对仲裁员指定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对首席/独任仲裁员库不断进行调整完善。同时,通过仲裁员轮选指定扩大仲裁员使用面,从2015年初至今,共有139名仲裁员办理案件,办案仲裁员比例不断提升。
3.组织开展仲裁员沙龙活动。为增强理论与实务研究的效果和仲裁员的主体意识,分享优秀仲裁员的办案经验,促使新聘仲裁员尽快适应办案要求,提升仲裁机构的服务水平,我会成功举办多期仲裁员沙龙。通过业务沟通和信息交流,增进了仲裁员与行业的相互了解、增强了互信,提高了仲裁员的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
(三)宣传推行工作亮点纷呈。
1.针对不同领域、不同对象,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推广工作。
(1)走出去、引进来,加强多方合作,共促仲裁发展。赴香港参加“第十九届国际海事仲裁员大会”。向与会的国际仲裁界专业人士介绍了青岛仲裁的发展定位及战略发展新思路,提高本会的国际知名度,树立本会国际化形象。会同市中级法院、中德生态园管委共同举办入驻园区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与保护座谈会”,推动中德生态园建立起知识产权司法、行政、仲裁相结合的多元化保护机制。加强与异地商会合作,就为30家异地商会提供优质、高效的仲裁法律服务方面已经达成共识。
与青岛市融投资担保商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推荐仲裁员、成立金融仲裁中心、宣传推行仲裁、开展仲裁专题讲座方面开展合作。与青岛市版权保护协会和国家知识产权出版社原创认证保护平台合作签约,以“互联网+”时代理念,共同引导版权产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创作者的著作权等法律权益,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更为完善的法律服务。
(2)组织开展纪念仲裁法实施20周年宣传活动,形成仲裁宣传网络覆盖。“亲和仲裁”商标在获得山东省著名商标的基础上,成功注册欧盟国际商标,成为全国第一家在海外注册商标的仲裁机构。联合青岛经济广播电台“法治青岛”栏目组织本市仲裁员共完成仲裁专题宣传节目38期,制作了青岛广播电台新闻频道“行风在线”专栏整点报时宣传语。与团市委志愿者服务部沟通,将仲裁法律宣传纳入青岛市志愿者服务内容,使仲裁知识的普及常态化。
目前,已在五四广场、火车站、李沧商业圈三处志愿者服务岗亭共发放3000余份仲裁宣传材料。与市司法局法律宣传处(市普法办)协调,将仲裁的宣传普及纳入市普法的重要内容。在《青岛日报》《青岛律师》杂志、《青岛财经日报》、《帆船之都》、《仲裁信息》、《两会专刊》发表主题宣传文章和专刊,印制了我会宣传册,制作了固定电话宣传彩铃,不断扩大仲裁的社会影响力。
2.搭建多领域、高层次、全方位的学术交流平台。
(1)为更好地融入国家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以下简称“一带一路”)战略,联合青岛市商务局、青岛市企业联合会等单位共同成功举办了国际商事法则讲座,为青岛企业界和法律界打开一扇了解国际商事活动通行规则和具体应用的窗口,为经济新常态下“一带一路”和企业“走出去”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
(2)与山东省法学会保险法研究会共同主办主题为“保险纠纷及其仲裁处理”的2015年度学术年会研讨会。与国内保险领域专家学者近200人共同就“保险合同纠纷及其仲裁处理”等重点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和广泛的专题性讨论。
(3)与橡胶谷集团有限公司共同主办的第二届“崂山论剑”国际仲裁论坛。论坛紧扣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以“互联网+仲裁——互联网时代的商事纠纷仲裁实务”为主题,探讨“互联网+”时代的仲裁事业发展的未来之路。论坛在推动互联网与传统仲裁机制深度融合,互联网经济下的仲裁创新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在融合业内资源,促进国内外仲裁机构、仲裁从业者、企业的仲裁实务的交流等方面发挥了更为积极的作用。
3.发挥仲裁优势,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
为配合做好我市防范信贷风险化解银行不良资产专项工作,制定《青岛仲裁委员会防范信贷风险化解银行不良资产专项工作方案》,成立防范信贷风险化解银行不良资产专项工作小组,与有关部门建立信贷风险防范协调联动机制,制定专项工作措施,充分发挥仲裁解决民商事纠纷快捷、灵活、高效、保密、专家办案等独特优势,为银企提供优质高效的仲裁法律服务,化解金融领域纠纷,降低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实现银政仲企合作共赢,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4.加强对外沟通与协调,创造有利于仲裁发展的优良环境。
密切与法院的工作联系,积极寻求法院对仲裁工作的支持。一是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民事审判与仲裁工作座谈会,双方就如何共同化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法院如何加强对仲裁工作的支持等问题广泛交换了意见,并达成初步合作意向。二是对各地法院支持仲裁发展的文件规定进行汇总和分析研究,并发送市中级法院参考。商请市中级法院将仲裁保全由各基层法院不同庭室管辖提级至中院民三庭归口管理。
与市中级法院民三庭联合推进中德生态园知识产权仲裁院和知识产权巡回法庭日常工作开展。三是会同市中级法院研究室、民一庭、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联合申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研究课题。通过不断深化沟通合作,进一步理顺了与人民法院的工作关系,争取法院在仲裁司法保障方面给予更大支持。
加强与市律协的沟通交流。先后组织召开了我会与市律协常务理事单位座谈会、与市律协商事委员会座谈会,听取市律协各常务理事单位和商事委员会成员单位对我会工作的意见建议,对促进律师界深入了解仲裁工作,参与和支持仲裁事业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
5.积极预防化解涉台民商事纠纷,保护台胞合法权益。
与青岛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共同签发《关于建立涉台民商事纠纷仲裁联处工作机制的意见》的文件,在台商中聘请台籍仲裁调解员,积极预防化解涉台民商事纠纷。以仲裁方式解决处理一起涉及台资企业的土地出让合同纠纷案件,保护台商合法权益的经验,得到了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的肯定,并协同中央电视台《海峡两岸》栏目来青制作了专题节目,向社会广泛宣传青岛仲裁的经验做法。
(四)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1.深入开展机构文化建设。深入推进“三严三实”、“双学双讲”专题教育。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中研讨相结合,实地教学与专家辅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开设“周五讲堂”
,加强对仲裁工作人员的培训。坚持做到时间、内容、效果三落实。分别邀请最高院、中国政法大学的专家学、市有关部门专业人士来青举办讲座5场次;10名正处级级以上干部为大家传授了相关业务知识,组织大家赴市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安排人员赴香港、北京、杭州等地参加培训。持续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开展读书征文活动,倡导读新书、长才干,形成“悦读”的习惯和氛围,提升仲裁工作人员人文素养。
2.机构信息网络建设工作上一个新台阶。完成办公办案系统局域网结构向互联网结构的改版工作,已经挂外网运行,能够满足适应远程登录、移动办公的需求。外网网站改版建设工作同步推进。
3.仲裁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逐步推进。积极提高办公办案场所服务水平,对19楼办案大厅进行亮化改造,配备了咖啡机和茶点,提示开庭情况,维护开庭秩序,营造良好的仲裁环境。9楼会议室安装同步音视频设备,作为调解、信访接待和约谈室使用。
4.国际仲裁院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与市科技局生产力促进中心、高新区科技创新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一起走访了“1+5重点产业”的104家央企、国企等其他高新区所属企业,与高新区工商分局、房屋和国土管理分局、公安分局、三个街道办、3个律师事务所、2个法律服务所及高新区有关部门座谈沟通,搜集企业对于五位一体服务平台建设功能、内容、流程等各方面的建议,了解企业仲裁法律需求。建立“五位一体”知识产权运行服务机制,紧紧围绕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仲裁服务平台、完善区域创新体系、提升园区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二、服务基层,推动仲裁知识的宣传和推广
(一)加强对基层分支机构管理。对仲裁中心管理实行“分步走”。不断加强财务管理。下发《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中心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将仲裁中心财务收支权限收归本级,并对办案经费开支做出了明确规定,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杜绝发生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拟对区域性仲裁中心进行功能整合,将仲裁中心由“聘任制”逐步过渡到“派出制”,推动仲裁中心管理逐步走上正轨。
(二)加强对基层仲裁工作的指导和支持。指导现有仲裁中心宣传推介仲裁法律制度。与中心共同研究在辖区内推行仲裁法律制度,采取开辟专栏、记者跟踪报道、特色特刊、公交车载电视、微信公众号,仲裁茶吧等方式进行宣传,解决疑难案件问题,现场进行调解,取得良好效果。协调黄岛国土局、法制办和西海岸中心就历史遗留的国有土地转让合同纠纷进行调解,指导西海岸中心对有争议的案件进行审查,促使当事人签订仲裁条款,进入仲裁程序,受理此类案件7起,标的额近10亿元。
(三)结合当地需求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联合各区市司法局、工商联、区信访局、工信局等多次举办法律及仲裁知识讲座,成立“仲裁法律服务平台”。联合市企业家联合会联手市律协邀请最高院的法律专家举办有关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修改的专题讲座,提高了企业自律能力及行政、民事诉讼应对能力,为辖区内各经济主体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产生的问题提供精准到位的仲裁法律服务。
三、**仲裁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回顾过去的一年,围绕打造国际知名机构的目标定位,我们各项工作均有所创新,仲裁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但是我们的工作与国际知名仲裁机构、国内一流仲裁机构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与市委市政府对仲裁事业的期望还有一定的距离。仲裁事业发展的不足之处依然存在,主要是仲裁社会认知度不高,受理案件的类型不够广泛,社会影响力不足,品牌特色不够突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合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争议解决工作的效率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2020年,我们将继续着力打造具有国际公信力的仲裁机构,提升我会的美誉度和影响力,重点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落实各项规定,狠抓办案质量。
坚持贯彻各项与案件审理有关的规定,严格落实案件动态管理、科学组庭、专家论证、当事人意见反馈、裁决书核阅的各项工作制度,切实提高办案各个层级的责任意识,确保裁决书质量。
(二)服务新区建设,凸显品牌特色。
积极服务于我市经济新区建设,完善国际知识产权仲裁院建设。继续探索互联网+仲裁,发展海事海商仲裁业务。以财富管理中心城市建设为契机,实现金融领域仲裁服务的突破。
(三)深入开展仲裁研究、宣传,扩大仲裁影响力。
研究完善商事调解制度。继续开展仲裁员培训、仲裁员沙龙、仲裁专业论坛等活动,完善和发展亲和仲裁的服务品牌,不断增强研究宣传的深度和广度。
(四)加强内部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内部管理制度,实现各项工作高效运转;继续开展工作人员培训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技能;加强团队建设,营造学习氛围,树立团结向上的工作作风。
(五)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营造一流仲裁服务环境。
积极争取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政策和资金上的支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继续进行网络信息化建设,完成现有办案办公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建设电子化仲裁庭,改善仲裁服务的软硬件环境,为建设国际化、专业化仲裁服务平台打好基础。
2020仲裁办述职报告四
**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是青岛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主要负责民商事仲裁案件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一、20xx年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我们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自觉践行“依法、公正、亲和、高效”的仲裁法律服务理念,认真履行工作职能。截止到10月底,在审结的经贸、科技、建设工程、金融保险等16类28项民商事纠纷案件中,涉案标的额15.8亿元,为保障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突出重点,推行仲裁法律制度工作取得新成效。推行仲裁法律制度是青岛仲裁的主要职责。我们紧紧围绕“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和蓝色经济建设规划,扩大仲裁宣传服务领域。一是开展仲裁宣传月活动,集中调研青岛高新区及重点行业企业、部分民营企业,了解、解决一批在“转方式调结构”过程中仲裁制度推行工作的困难和问题。二是与市消保委联合成立“消费争议调解仲裁中心”,为广大消费者开通新的维权渠道。
三是与中科院青岛生物能源研究所共同签订《法律服务专项协议》,为“大院大所”
在前期建设和成果转化过程中提供法律服务。四是落实国务院法制办、全国工商联《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公有制企业民商事纠纷仲裁工作的意见》的文件要求,扎实推进民营企业民商事纠纷仲裁工作的试点工作,还成立了驻市北区工商联、美高集团等3个办事处,聘任18名民营企业家担任仲裁员,在民营企业开展法律咨询、法律讲座、合同管理等服务。
五是积极开展法律“六进”等普法宣传活动,通过“青岛政务网”、“青岛仲裁网”、“网络在线问政”等途径,不断扩大仲裁宣传覆盖面。每日更新仲裁网站内容,在新闻媒体刊发普及仲裁知识文章35篇,仲裁法律宣讲团走进行业、企业宣讲法律9次,编印《仲裁知识简明读本》,出刊《亲和仲裁》杂志两期。六是召开了全市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实施15周年座谈会和青岛仲裁委员会四届二次会议,部署推动青岛仲裁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各项工作。
(二)立足服务,仲裁办案质量和效率有新提高。坚持“质量第一”原则,以“亲和仲裁”为服务标准,狠抓办案质量,努力创建让当事人满意的仲裁机构。一是完善案件受理和审理制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今年以来,依法解答当事人咨询5000余次,当日立案保持100%,仲裁文书市内直接送达100%,协助当事人进行财产和证据保全45件。各类民商事案件审限内结案率100%,年结案率97%,一个月内结案率53%。各项指标均高于国务院法制办的规定标准。
二是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综合运用案前调解、全程调解、行业调解等多种调解方式,积极促成当事人和解,案件调解和解率77%,力争达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的最佳效果。三是严把仲裁程序和裁决两个关口,设立专门机构,对裁决书进行审核,实行案件专家论证,力争使每起案件无差错、无瑕疵、无撤销、无投诉。四是加强与各级人民法院的工作联系,为仲裁案件的财产保全、案件执行、司法监督提供支持和保证。
(三)强化监督,仲裁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信息网络手段,保证仲裁程序合法、规范。一是完善案件管理监督机制,不断优化办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办案过程网上操作、案件审理阳光运行、案件审查全面监控。二是加强对仲裁员的管理,组织仲裁员道德操守教育和仲裁实务培训两批次。
修订了《仲裁员管理办法》和《仲裁员行为规范》,完善了仲裁员选聘条件,对仲裁庭、仲裁员实行个案考评制度,制定了《仲裁办案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仲裁案件当事人意见反馈制度实施办法》,监督仲裁庭和仲裁员公正及时高效地办理案件。三是修订和完善仲裁中心管理办法、办事处管理办法和仲裁联络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仲裁派出机构的管理。四是重视案件回访,全面客观地了解当事人对案件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接待来信来访15件次,接访率、处结率、结服率均为100%。
(四)建章立制,队伍自身建设得到新加强。一是修订和落实《办案秘书手册》,办案人员的服务行为、办案职责和执业纪律得到进一步规范。二是落实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心谈话、廉洁勤政等工作制度,完善月总结、季测评、年度考核制度,对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及时进行督查和通报。三是实施《干部培训教育计划》,落实仲裁工作人员理论学习、业务培训的时间、内容和考核,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四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规定,保证仲裁工作健康发展。
我们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仲裁法律宣传力度不够,仲裁服务的范围需进一步扩大;二是仲裁工作的质量需进一步加强,仲裁服务的方式需进一步改进;三是仲裁员、仲裁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需进一步提高。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做好仲裁法律制度推行工作。充分利用网络及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采取讲座培训、普法宣传、公益咨询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仲裁法》宣传活动。继续建立和保持与高新区、蓝色办、大院大所大企和大项目建设单位的联系机制,积极提供优质服务。积极扩大海事仲裁业务,充分发挥仲裁中心的作用,在行业协会设立办事处,扩大仲裁宣传覆盖面,扎实开展仲裁法律制度推行工作。
(二)进一步提升仲裁的社会公信力。进一步优化办案流程,严格仲裁程序,提高案件调解和解率、快速结案率、自动履行率和当事人满意率。落实首问负责制,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为仲裁当事人营造和谐舒心的仲裁环境,用质量和服务赢得社会信任。
(三)进一步提高仲裁机构的服务水平。按照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的要求,搞好仲裁庭改造、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升级,优化办公办案环境,改善办公办案条件。加强仲裁实务研讨和仲裁业务培训,强化办案秘书的程序控制、调解技巧、笔录及文书制作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提高办案人员的综合素质。
(四)进一步争取和接受社会各界对仲裁的支持和监督。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法制办、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工商联合会下达的有关发展仲裁工作的文件精神,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争取人大、政协、法院和社会各界对仲裁工作的关心支持,自觉接受监督,努力使仲裁工作在我市的经济建设、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更大作用。
2020仲裁办述职报告五
20xx年以来,xx仲裁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发挥好仲裁职能作用,全面完成了今年的目标任务。
一、服务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大局,全面履行仲裁工作职能
(一)立足仲裁优势,结合xx发展全局找准仲裁定位。仲裁是国际上解决民商事纠纷的首选方式,因为其具有的意思自治、一裁终局、专家办案、保密快捷等独特优势,也越来越受到国内市场主体的认可和欢迎。随着xx国际贸易中心城市建设的不断深入,区域经济的外向型特点愈加明显,依靠国际化仲裁机构来化解争端迫在眉睫。李群书记对xx仲裁作出 “加强我市仲裁工作,推进仲裁国际化”的重要批示,为xx仲裁服务大局、长远发展指明了方向。为此,我们对“xx仲裁发展”开展了全面的大讨论,以全球化视野确立了xx仲裁发展定位,即建设具有国际标准的专业化仲裁员和高素质仲裁工作人员两支队伍,培育海事海商、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三大仲裁特色品牌,提升仲裁事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服务、保障、促进”四项功能,搭建“综合服务、信息网络、宣传推广、教育培训、合作交流”五大平台,建设国际知名仲裁机构,把“xx仲裁”打造成为xx城市发展新名片。
(二)突出创新发展,通过拓展服务领域扩大仲裁影响。一是创新服务方式。建立完善“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工作体系和“流畅式”
服务机制,营造收费规范、便捷高效、服务一流的仲裁服务环境,提高案件流转效率。全年解答咨询23000人次,受理案件无差错,当日立案率100%,市内和崂山、城阳区仲裁文书直接送达率100%,协助当事人进行财产和证据保全60件。二是拓宽服务网络。成立了国际商会仲裁中心,与中德生态园联合成立了国际知识产权仲裁院筹备小组,成立了驻市典当行业协会和市旅行社协会等2个仲裁办事处,宣传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的社会力量基本覆盖全市企业行业和重要领域。三是创新宣传模式。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手段广做宣传,开通了“xx仲裁”官方微博,更新了“xx仲裁网站”版式,编纂了两期《亲和仲裁》刊物,重新组建了仲裁法律宣讲团,走企业、进商会宣讲民商法、仲裁法律知识12场次,组织了6次网络在线问政活动。
(三)抓好办案质量,依靠完善机制确保仲裁公平公正。一是高效审理。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实行全程动态监督,开展“办案提速”活动,缩短审理期限,全年办结各类案件 2650件,年结案率98%,平均结案时间42天,一个月内结案率54%,办案效率明显提高。如3月份一次成功调解230多件电信服务合同纠纷群体案件,在不到20天时间内,制作法律文书千余份,彰显了仲裁高效、快捷的优势,受到当事人的好评。二是公正裁决。严格落实附言移交、科学组庭、专家论证、裁前告知、裁后答疑等办案制度,保证了办案质量,当事人满意率和裁决自动履行率分别达到93%和85%,司法纠正率始终控制在2‰以下。xx仲裁的良好声誉受到外地当事人的青睐,10月份受理了一起山东昌邑与上海两家外地企业合同纠纷案件,争议标的额达9.7亿元。截至11月30日,受理各类案件2700件,涉案标的额3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了26%和4.5%,实现了“双增长”的奋斗目标。
(四)侧重矛盾化解,借助全方位的“大调解”促进社会稳定。仲裁调解主动融入社会矛盾“大调解”格局,实行立案前调解、案中全程调解和专门机构调解有机联动,有效调解纠纷、化解矛盾,达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的最佳效果。一是支持行业调解。仲裁商事调解中心在行业协会中建立了一支80余人的专业、专家调解员队伍,壮大了仲裁调解力量,今年在行业协会调解案件 220件。二是实行案前调解。对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当事人自愿的小额经济纠纷实行案前免费调解,今年案前调解物业管理等合同纠纷800余件。三是坚持全程调解。仲裁庭坚持全面调解原则,注重把握好审理过程中每一个调解环节,实行全程调解,今年审结案件调解和解率达81%。四是启动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调解。积极与市交警部门对接,联合成立了调解员队伍,制定了《调解规则》和全套法律文书,目前已成功调解多起此类纠纷,为下一步在全市推广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
(五)强化队伍管理,凭借多形式培训考核提升服务层次和水平。今年以来,我们着重抓好“四支队伍”
的建设。一是仲裁员队伍。坚持采用教育培训、个案考评、意见反馈、综合分析评价等制度管理和考核仲裁员,年内对仲裁员进行了3场次业务培训和道德操守教育,国内仲裁员受训率达到60%。更新完善了首席仲裁员备选库,方便当事人根据需要选择使用。二是工作人员队伍。重点是加强管理教育,强化业务培训,完善考核机制,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组织高效、服务亲和上下功夫,深化创先争优,增强了内部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三是调解员队伍。适时组织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培训,培养仲裁调解员专业素质,提高专业性强、疑难和复杂案件的调解水平。四是派出机构。完善了仲裁中心、办事处、仲裁联络员管理和奖惩制度,充分发挥办事处作为仲裁机构与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宣传推行仲裁法律制度,为企业在重大项目立项论证、合同订立、风险防范、纠纷排解过程中提供咨询服务。
二、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更加紧密联系群众和服务基层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坚持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深刻查摆“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中,积极开展“学规章、守纪律、转作风、促发展”作风纪律整顿活动,整改了服务意识不强、工作纪律不严、工作标准不高等问题,转变了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有效治理了庸懒散行为。制定并落实《开展“接地气、连民心”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广泛联系群众、服务基层。
进农村。以“第一书记”所在即墨金口镇垒里村为载体,开展调研、帮扶、“结穷亲”活动。班子成员多次深入村镇,了解基层群众需求,解决实际困难,与村两委共谋发展大计; 党员干部与17个困难户68人结成帮扶对子,实施“一对一”帮扶捐助活动;今年捐助资金20万元,由村两委在村幼儿园原址上重新修建一所新园舍,目前主体工程全部完工,年底前入住,改善了幼儿园生活、学习条件。
进社区。以党员干部所在社区为依托,41名党员干部在规定时间到所在社区报了到,填写了《市直机关党员干部社区报到单、反馈单》和《党员干部社区报到了解情况汇总表》。党员干部都能定期到社区参加“做一天志愿者”、“当一天社区助理”、 “办一件好事实事”活动。 通过社区这个“小社会、大舞台”
,了解社区实际,体验社区艰辛,服务社区居民,增进与群众的感情。
进企业。集中两个月的时间,班子成员带队走访了xx港、青钢、海尔、海信、商会会员企业等40多个重点企业、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与企业领导座谈交流,征求仲裁服务意见建议。积极服务中小企业发展,在韩国商会、温州商会、行业协会等成立仲裁办事处,在全市装饰、婚庆等协会成立专业调解员队伍,协助规范婚庆、典当、旅行等合同,为中小困难企业缓减免缴仲裁费,免费调解物业公司等小额纠纷,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贴心服务。重点走访了西海岸经济新区、xx高新区、蓝色硅谷等重要区域和地铁工程、董家口港城、胶州国际机场等重点建设项目以及金融、保险、电信、旅游等服务业,提出合作意向,建立长期联系工作机制,及时提供优质仲裁法律服务,努力实现xx的经济建设到哪里,仲裁的服务就跟进到哪里,仲裁的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三、诚心吸纳市民意见建议,制定措施逐一落实
上年度“三民”活动中收到市民代表有效意见建议50条。由专门处室进行梳理和归类,按照内容划分为“加强仲裁法律制度宣传,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加强仲裁队伍建设”三大类。
我们对收到的意见建议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认为这些意见建议均符合仲裁发展的实际情况,全部予以采纳,列入今年工作目标和仲裁发展规划,并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和措施,结合部门职能进行了细化和分解。市民代表的意见建议在今年的工作中得到有效贯彻和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比如“加强仲裁队伍建设”,我们着力抓好仲裁员和仲裁工作人员两支队伍建设,对仲裁员采取教育、培训、使用、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并逐步扩大国际知名仲裁员和专家学者仲裁员的比例;对工作人员在绩效管理、强化素质、提升服务水平、转变工作作风上加大力度。从不断提高的办案质量和效率可以看出,队伍建设是有效的。再如“加强仲裁法律制度宣传”,我们利用平面传媒、网络传媒、访谈活动和培训班、座谈会、宣讲、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全方位、立体式、宽领域、多覆盖地宣传xx仲裁,在全社会普及仲裁法律知识。从不断增长的受案数量不难看出,市场主体选择和运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自觉性、仲裁社会知名度在逐步提高。
四、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总结全年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合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仲裁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仲裁宣传的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仲裁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优化。
20xx年,xx仲裁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仲裁体制机制改革,紧密结合和依托xx城市特色和优势,围绕国家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战略,逐步把海事海商仲裁做大做强,提升xx仲裁在海事海商领域专业仲裁的公信力。围绕国家知识产权管理示范城市建设,建立国际知识产权仲裁院,实现对知识产权有效保护,打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制环境。加强内外沟通和协作,及时跟进重点项目和重要领域建设,形成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合力。加强仲裁宣传和推行,扩大xx仲裁知识传播的深度和广度。加强办案管理,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工作效率,以仲裁的公正高效赢得市场主体的信赖。强化人才培养和专业培训,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制订完善仲裁员及仲裁机构工作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形成科学有效的竞争、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提升仲裁服务内力和水平。新的一年,我们要抓住机遇、加快步伐,努力打造国际知名仲裁机构,为xx建设国际贸易中心城市作出应有贡献。
尊敬的市民代表,我们衷心恳请您继续关心、支持和监督仲裁工作,提出您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