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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5 发布

学校冬季常态化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时期开学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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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冬季常态化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时期开学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校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按照xx区教育厅桂教体卫艺4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南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宣传教育工作的函》、新冠防指(2020) 40号《xx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学校复学工作的通知》、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全区教育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应急预案》《全区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方案》以及相关政府令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期开学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 沉着应对、措施果断、依靠科学、有效防治、加强合作、完善机制,全力以赴保障师生员工的健康和安全,维护学校稳定。‎ 第一,高度重视、严密防控新冠肺炎的传播,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的根本利益。‎ 第二,坚决果断的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阻断新冠肺炎传播的病源,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第三,落实“五早”措施(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 第四,加强统一领导,及时准确地沟通信息和采取必要的措施,建立高效的工作体制和快速反应机制。‎ 第五,对广大师生员工及家长要做到信息准确、公开、透明。‎ 二、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新冠肺炎预防和控制工作领导小组、防控工作办公室、工作小组,负责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工作。‎ 新冠肺炎预防和控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全体中层干部、校医 负责全面统筹、指挥 防控工作办公室(综合协调与信息反馈):‎ 主任:‎ 副主任:成员:校医、其他中层干部、教研组长 负责综合布置、传达防控工作,协调各个部门、处室人员以及向各级部门信息反馈。‎ 工作小组 第一工作小组:学生组 组长:副组长:下分4个小组:‎ ‎1组:电子商贸信息专业部工作小组 :‎ 副组长:组员:及各班班主任 主要防控电子商贸信息专业部在校班级学生及备考班学生情况。‎ ‎2组(旅游专业部工作小组):‎ 副组长:组员:及各班班主任 主要防控旅游专业部在校班级学生情况。‎ ‎3组(实习生组)‎ 组长:‎ 组员:就业处干事、三年级实习班班主任及在外见习班级班主任 主要防控三年级实习学生与在外见习班级学生情况 ‎4组(物业组)‎ 副组长:‎ 负责门卫、宿舍管理员、教官等所有物业工作人员情况 ‎ ‎ 第二工作小组(教职工组)‎ 主要防控全体教职工情况和校内住户情况。‎ 组长:1组:(在职组)‎ 副组长:各工会组长 主要负责全体在职教职工的防控工作。‎ ‎2组:(校内住户组)‎ 副组长:‎ 组员:‎ 负责在校内住户人员的防控工作。‎ ‎ ‎ 第三工作小组(教学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教研组组长 主要负责各组教师日常教学组织、教学相关管理情况等。‎ ‎ ‎ 第四工作小组(后勤保障组)‎ 组长:陈慧 副组长:梁斌   陈燕珍 负责后勤物资、后勤工作保障、食堂膳食保障等。‎ 学校设立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专项经费。‎ ‎ ‎ 第五工作组(医疗救治组)‎ 组长: ‎ 成员:‎ 负责指导师生晨午检、消杀工作,疑似症状初步排查及应急救治,提供预防与控制的宣传、学习资料,与上级疾控部门对接。‎ ‎ ‎ 第六工作组(心理援助组)‎ 组长:‎ 组员:‎ 负责对因新冠肺炎出现心理偏差的人员进行心理援助。‎ ‎ ‎ 第七工作组(保卫组)‎ 组长:‎ 组员:、物业教官 、门卫 负责学校安全工作,严把校门进出管理工作。‎ 各工作小组防治组长,领导本组的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专项工作,并向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工作。‎ ‎ ‎ 第八工作组  (信息宣传组)‎ 组长:    ‎ 副组长:         ‎ 组员: 各处室宣传干事 负责新型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宣传及有关信息的沟通、传达、上报。‎ ‎ ‎ 三、开学时间调整 根据新冠防指(2020) 40号《xxx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学校复学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再次延迟开学时间,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在2020年3月1日前不得开学,……具体开学时间按照教育部关于“疫情未得到有效控制之前绝对不能开学”的要求,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确定。高等学校、区直中职学校要提前谋划错时开学、错峰返校工作,形成工作方案”的精神,我校决定推迟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拟定3月8日开学,学生回校注册,3月9日正式上课。学校原定2月13日至2月14日计划召开党政联席会、全体中层领导会议、全体教职工会议及学生返校注册时间相应延迟进行,初步拟定是3月5日上午9:00召开党政联席会、下午15:00召开全体中层领导会议、3月7日上午10:00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3月8日8:00—17:10职专二年级学生回校注册,内宿生3月7日晚可以回校;3月15日8:00—17:10职专一年级学生回校注册,内宿生3月14日晚可以回校。学校拟定3月9日校内错峰复课,届时以上级文件为准(党政联席会议定在上级确定开学时间的前3天起,其他会议及学生回校时间依次按时间顺延安排)。‎ 会议形式:视频会、广播会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 ‎ 三、防控措施 寒假假期期间新冠肺炎时期及开学准备工作:‎ ‎(一)严格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 ‎1.加强疫情期间值班工作 学校校级领导、校医室、学校保卫部门、学工处、就业处及专业部、工会实行24小时电话值班制度,随时处置学校、师生的突发问题,并按市教育局要求组织防控工作。‎ 学校值班安排由校办统一安排值班。‎ ‎ ‎ ‎2、严格日常校园防疫管控 ‎(1)严防死守, 坚决做到“五个一律”:‎ 即未经学校批准学生-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门,师生员工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对发热、咳嗽者一律要求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及时上报学校,不服从管理者-律严肃处理。现阶段学校实行校园封闭管理,学校所有场所设施暂不向社会开放。‎ ‎(2)及时做好新型病毒感染肺炎的宣传教育工作 校医室、校办及时向全体教职工发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宣教资料,全体班主任通过各种可能的渠道(班级学生或家长q群、微信群、短信、电话)向班级学生、家长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宣教资料,及时了解掌握防控措施。‎ ‎(3)全体师生做好体温自检、健康自查工作,每天将个人《居家观察信息登记表》按时填报,不接触从出现疫情地区回来的人员,尽量不外出,自己或家人出现疑似症状及时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检查就诊。配合医院做好防治工作,并及时逐级通报学校。‎ 现在外地的教职工,目前已经自我隔离14日无异常的,如无特殊情况(“如无特殊情况”指封路、交通管制、隔离等不给外出情况),要求在2月24日前回到南宁进行自我隔离(届时回南宁后是否要隔离,以上级文件要求为准),订票前请和自己住地物业或村委、社区、单位联系,确定是否可以回来进入小区自我隔离。不能按时返邕自我隔离的教职工需向校办报告。‎ 住地在出现疫情重灾区的教职工或学生,自行就地隔离,连续14天无疑似症状的,如无特殊情况(指封路、交通管制、隔离等不给外出情况)可正常返邕,订票前请和自己住地物业或村委、社区联系,确定可以回来进入小区自我隔离。不能按时回邕自我隔离的教职工需向校办报告。返邕后自行隔离满14天正常、无疑似症状者,开学可以返校,有疑似症状的电话报告学校,并及时到当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检查就诊,康复后自行隔离14天无异常再回校上班、上课。有接触疫情地、或疫区人员的、或接触感染新型病毒人员、疑似感染人员、确诊感染人员的必须第一时间报告,填写四张表(见附件2),及时报告学校,由学校报上级部门。不能按时返邕自我隔离的教职工需向校办报告。‎ ‎(4)校内应急隔离(返校前临时设置)‎ 学校设置相对独立的健康观察场所,校内人员如出现有疑似新型病毒感染现象人员,拟安排在2栋5楼一间(男)、6楼一间(女);发现异常状况的人员,校内值班人员协助、指导就近先行隔离观察,第一时间报告校医、学校办公室,由校医与校办分别报告当地疾控中心与教育局卫生保健中心,按照疾控中心指导意见处置(或及时安排到就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校医做好后续跟踪记录工作;隔离场所及时清洁、消杀。‎ ‎(5)公用场所封闭管理 图书馆、文体馆、教室、各功能室等室内场馆暂不开放,学生公寓实行封闭管理,必须实名验证登记并检测体温合格后方可进出。‎ ‎(6)学生宿舍通风要求:要求管理员在出太阳天打开门窗,中午通风一小时以上,回南天除外。‎ ‎(7)学生返校后要求学生每天晨、午各测一次体温。发现37.3度以上发热者,需立即到医院就诊并及时报告校医室并及时联系家长,班主任必须每天跟踪了解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及时掌握生病学生病情变化及治疗进展情况,并填写因病缺勤追踪表和因病缺勤统计表(校医室提供)。‎ ‎3、严格信息报告制度 ‎(1)从2月10日起,至南宁解除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止,要求全体师生居家自行隔离,住外地师生就地隔离,住校教职工及家属、住户凭证外出上班、采购生活用品等必要活动外,其余人员一律不外出,各自自行隔离。‎ ‎(2)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各部门严格掌握本部门教职工、临时工、学生的健康情况,各工作组(第一至第二工作组)在每天上午9: 00 前要将本组人员的情况(包括健康情况、离校返校情况、是否严格居家隔离情况,含学生、教职工、校内住户)报告校办,每天汇总上报教育局。及时掌握校内人员及全校师生每一天的自我隔离、健康情况。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指导外地居住的师生。学校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学校新冠肺炎预防与控制工作办公室汇总各方面信息,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小组,并随时与上级相关单位保持密切联系。‎ ‎4、校园卫生安全工作 总务处每天落实专人对校园清洁卫生,值班领导监督,安排专人员对学校重点区域(门口、生活区、值班室、垃圾池)进行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5、后勤组组织防控物资采购 采购防控新型病毒物资,做好物资统计、采购计划,如红外体温监测仪、酒精、84消毒液、消毒粉、消毒喷壶、紫外线灯等,假期期间能采购的物资尽量采购。‎ ‎6、校内工作人员防护 门卫及当天值班工作人员佩戴口罩上岗,每天对校园及周边情况进行关注,有异常情况立即报告。门卫要求两人值班,空闲时段开展消杀工作。值班室每天消杀,做好记录。‎ ‎(二)加大对新冠肺炎的防治宣传力度 ‎1、加大力度宣传预防新冠肺炎知识。学校防控办公室及时为各工作小组发放预防新冠肺炎的宣传资料,使大家进一步了解防治新冠肺炎的相关知识,提高防范意识。每天通过校园网、教职工工作群、交流群、学生、家长qq群、微信群等网络形式发布宣传信息及最新工作要求,有条件的,对校内人员发放纸质宣传及相关通知,普及新冠肺炎防范的有关科学知识与最新工作要求。‎ ‎(三)返校开学阶段 ‎(做好返校开学预案,全力做好新型病毒感染防控工作)‎ 一、推迟开学时间 ‎1.推迟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具体以市教育局文件为准,另行通知。初拟定:3月8日8:00—17:10职专二年级学生回校注册,内宿生3月7日晚可以回校;3月15日8:00—17:10职专一年级学生回校注册,内宿生3月14日晚可以回校。拟定3月9日校内错峰复课。‎ ‎2.相关开学工作会议采用视频会议方式,视频会议平台待定,以校办通知为准。‎ 二、日常预防控制工作 ‎1.信息排查,网格化追踪管理 返校前15天,每天了解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状况,通过电话、班级群、教工群等方式,了解各班学生、教职员工身体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督促师生员工如实填写《南宁市教育系统师生员工居家观察信息登记表》,落实连续严格居家观察至少14 天,且身体健康方可返校的要求。相关材料存档备查。‎ 返校基本原则:教师连续14天严格居家隔离健康者(无疑似症状,无确诊,无疫情接触)方可返邕自行隔离,在邕自行居家隔离满14天无异状者,方可回校工作、学习;(学生连续14天严格居家隔离健康者,并且有日报核查无疑似症状,无确诊,无疫情接触者,方可返校。届时以上级文件指导为准)‎ 责任部门:信息排查由学工处(在校学生)、就业处(实习学生)、工会(教职工)负责;信息汇总上报由校办负责。‎ ‎2.日常基本防护工作 ‎(1)出入校园要戴口罩,加强防护措施。要求全校师生佩戴口罩在校内进行教育教学或其他活动。(防护级别要求届时以上级指导意见为准)‎ 责任部门:教务处、学工处、专业部、工会 ‎(2)校园消杀工作 开学前完成校内全面消杀,每天一次,开学后公共上课场所(功能室、实训室)每批学生进入前都要进行一次消毒。(校医室做好消杀方案,明确具体技术要求,总务处做好相应物资准备)‎ 暂停使用室内空调,每天消毒学习、住宿场所、活动区域。地面一般采用84消毒液消毒,课桌、学习物品要酒精消毒,有条件采用紫外线消杀。‎ 责任牵头部门:总务处、教务处、学工处、专业部 ‎(3)加强环境及个人防护。教育师生注意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搞好室内卫生;加强通风,天气晴朗时宿舍区前后开门窗通风一小时以上。‎ 责任部门:学工、教务、校办,校医室 各场所设立责任人,按照消杀要求落实(校医室把关)。‎ ‎(4)口罩处置 设立废弃口罩回收点、安排专人负责处理,集中点每天消毒。‎ 责任部门:总务处。‎ 负责落实位置、管理人员、物品,制定口罩处理办法。‎ ‎(5)洗手保障 落实手部卫生要求。体育课、实操课课后、饭前便后等要求师生洗手,各类场所应配备洗手龙头及洗手液。‎ 责任部门:总务处牵头    学工处协助开展相关手部卫生教育。‎ ‎(6)特殊岗位人员防护 对特殊人群进行特殊预防,如:食堂员工,以及其他与外部人员接触较多的培训部门、安全保卫部门工作人员和与医务人员及其他与病患接触人员要加强防护措施,加强健康和卫生情况监控,必要时进行药物预防。‎ 责任部门:总务处、校医室指导 做好门卫、培训处、招生处、就业处、校办、总务等部门或教职工外出、返校的安全指导工作。‎ ‎(7)采购工作卫生保障 餐饮保障部门(总务处)要严把采购、储存、操作关,不到不规范、不洁净的场所和零散摊位购买食品,做好食品检验工作,加强炊具、餐具和食品清洗消毒。‎ 采购人员在校医室指导下做好采购消杀程序,日常按程序执行。‎ 责任部门:总务处 ‎(8)学校实行出入限制管理 疫情防控时期严格控制外出,确需公务外出的,由所在部门报告主管副校长批准,报备校办。‎ 责任部门:校办、学工处、各处室 ‎(9)落实疑似病例、病例登记、病情追踪工作 做好学校疑似病例、病例、其他疾病的信息登记、跟踪记录。‎ 校医室及时统计、分析病人情况,做好登记,指导班主任做好生病人员治理情况跟踪登记,并向学校防控办公室总结汇报有关情况。‎ 责任部门:校医室、学工处 ‎(10)加强进出校园封闭管理 学校实行封闭管理,禁止校外无关人员进入,人员进出须测量体温。严格控制外单位人员及车辆进入校园,学校职工的来访亲友,原则上在学校门外接待,因公确需进入校园的,需经有关部门或人员同意,并出示证件、登记后方可进入。外地返回的校内住户要填写信息登记表(附件3),填报旅居史及健康状况、交通工具等情况,当日往前推算14天内到过疫情重点地区或与确诊病例等重点人群有接触史的人员禁止入校,并报学校备查。‎ 学生一般不得外出,确需外出的,到所在专业部办理学生放行条、并登记人数和出行路线。‎ 责任部门:学工处、各处室。‎ 学工处做好相关登记表(外地返回的校内住户要填写信息登记表,填报旅居史及健康状况、交通工具等14天内情况),督促门卫执行。‎ ‎(11)在校的施工人员管理 在校的施工人员、经商人员及其他服务人员,必须凭用工单位颁发的临时出入证件进出校门。严格限制在校内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禁止到工地以外的地方活动,未开工的工程项目暂不开工。‎ 责任部门:总务处、学工处 ‎(12)外地师生返校管理 到疫区或外地出差、旅游、探亲、学习归来人员,需连续在家观察14天,无疑似症状者待学校通知后方可回邕自行隔离14天,无症状后到学校医务室进行体检,正常者方可返校工作。‎ 责任部门:工会、学工处、校医室、校办 ‎(13)身体素质提高 适当合理安排全员错峰开展体育锻炼,提高全校师生的抗病能力;‎ 责任人:教务处统筹安排,学工处、专业部协助,‎ 个人健康的责任人是个人本身!‎ 三、宣传教育 ‎1.开学第一天开展校内疫情防控宣传教育。‎ 日常坚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普及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控知识,卫生教育,教育学生打喷嚏时要主动掩住口鼻,及时洗手,提高防病意识。‎ 责任部门:学工处、专业部、就业处负责相应管理学生的宣传,校办相应负责学校校方媒体宣传,校医室(校内宣传专栏),校办负责宣传信息情况汇总每天及时上报。‎ ‎2、充分利用校园网、微信公众号、户外LED、宜传栏、板报、发放预防新冠肺炎宣传册等多种形式,普及新冠肺炎防范的有关科学知识。‎ 四、会议管理 避免校内各种大型师生集会和大型会议等活动,各部门确需召开30人以上的会议,需做好会议安排方案,说明位置安排,人员间隔1米以上,并经主管副校长同意并报学校办公室统筹审批后方可执行,一般会议尽量使用视频、广播会议等手段。‎ 责任部门:各处室。‎ ‎ ‎ 五、健康保障工作 ‎1.落实晨午检工作 每日对教职员工和学生等所有在校人员开展晨、午检查,并落实因病缺课/缺勤登记制度,实行日报告。患病的教职员工或学生痊愈后,方可返岗、复课。出现体温超过37.3度的立即去校医室检查。‎ 牵头部门:校医室   ‎ 配合部门:学工处、专业部(学生);工会(教工)‎ ‎          总务处(物资保障)‎ ‎2.健康监测,异常情况 ‎(复课后出现疑似新冠病肺炎染患者的处理)‎ 若有师生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及胸闷等症状,应戴上防护口罩,到校医室进行初步排查,确定为疑似患者立即将患者带到隔离区(2栋5楼一间(男)、6楼一间(女)‎ ‎)。避免带病上课,启动学校疫情应急预案,建立亲密接触人员观察区,在第一时间联系当地疾控部门,按上级指导送医院诊断治疗;密切配合卫生健康和疾控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学校及时与家长、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加强同班同学等密切接触人员的检查观察,确诊不属于新冠肺炎后疫情应急状态解除。新冠肺炎患者康复后自我隔离14天无异常者,才可以复课或工作。出现疑似病例后总务处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教室、寝室及公共教室如电脑、视听、图书馆等的消毒与通风。‎ 牵头部门:校医室 配合部门:总务处(设立隔离区)、学工处(联系家长)、校办(如需向上报送信息)‎ ‎3.作息时间调整 教务做好调整错峰上课作息时间表,并做好错峰上课安排,安排适当的课间错峰锻炼活动。‎ ‎(1)早餐:第一批:7:10--7:30;第二批:7:30--8:00。‎ ‎(2)8:10--8:20进行晨检。‎ ‎(3)8:30—11:50正式上课。‎ ‎(4)午餐:第一批:11:00--11:40;第二批:11:40--12:30‎ ‎(5)14:30--14:40进行午检。‎ ‎(6)14:50--17:10正式上课。‎ ‎(7)晚餐:第一批:17:15--17:45;第二批:17:45--18:15。‎ ‎(8)晚修:19:40--21:00。‎ 牵头部门:教务处 配合部门:校办 ‎4.分散用餐 根据调整的作息时间,制定错峰用餐、分散用餐方案,禁止聚集就餐。‎ 牵头部门: 总务处 总务处依据错峰下课、放学时间安排错峰用餐,含用餐地方安排。‎ ‎5.物资保障 学校要在开学前采购到位一定数量的医用口罩、体温计、消毒液、消毒用具、一次性手套、洗手液、酒精和常用药品,公共厕所配备洗手液。‎ 责任部门:总务处 ‎6.内宿生加强封闭管理 学校内宿区实行封闭管理,禁止校外无关人员进入,非内宿生、内宿管理人员进出须测量体温、登记。‎ 责任部门:学工处 六、联防联控 完善我校各部门和人员、学校与家长、学校与当地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社区及教育行政部门的联系机制,完善信息收集报送渠道,保证信息畅通。‎ 责任部门:校办(上级部门)、校医室(医疗机构)、学工处(社区、在校生家长)、就业处(实习生家长)‎ ‎ ‎ 七、落实“空中课堂”工作 开学前作好我校“空中课堂”教学计划和安排 由教务处负责充分挖掘线上信息资源,结合学校实际设置线上课程,制定教学计划。依托教育部门提供的线上教学资源和平台,发挥我校教学名师骨干的作用,丰富课程资源,尽量做到因材施教,满足学生多元化、个性化的需求。指导督促教师认真做好线上教学评价,包括学生线上听课、完成作业情况,为学生提供答疑解惑等服务,确保线上的学习能够有好的质量和效果。‎ 时间段(2月17日——3月6日)——具体时间由教务处确定 责任部门:教务处、专业部、学工处。‎ 教务处做好“空中课堂”平台建立,在线考勤、答疑、作业等具体网络教学、学习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八、防控信息收集 返校后全体师生每天填写《南宁市三职校师生员工日常活动记录表》,以备查看。‎ 有异常情况填写四张表(【系统模板】0202南宁市中小学、幼儿园防控新冠肺炎相关信息调查登记表)并填写说明报告,上报相关部门。‎ 各处室作好日常防疫工作记录。‎ 责任部门:学工处、就业处、工会、校办、校医室 ‎ ‎ 九、经费保障 设立专项经费,保证防治工作顺利开展学校设立专项经费,用于防治工作所需要的药品、用具、设备等物品,保证新冠肺炎防治工作的正常开展。‎ 责任部门:总务处 保障采购人员、采购车辆、采购消毒工作有序开展 十、责任追究 学校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暴发、流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严肃依纪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未建立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责任制的。‎ ‎(二)未建立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 学生晨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及追踪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等,或已建立制度但未落实到位的。‎ ‎(三)发生疫情后,责任报告人迟报、漏报、瞒报或授意他人迟报、漏报、瞒报疫情的。‎ ‎(四)不传谣,不信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