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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5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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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情况调研报告_请示汇报
2020 年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社区矫正是完善刑罚执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
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制度,恰逢《社区矫正法》自本月 1 日
起正式实施,为进一步推动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县人大常委会社区矫正工作调研组一行五人,在 XX 带领下,
于 8 月下旬-9 月上旬,先后到县司法局、法院、检察院、公
安局及 X 司法所等,采取听汇报材料、召开座谈会、查看资
料、实地视察等方式,对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国社区矫正从 2003 年开始试点,2009 年在全国全面
试行,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是安徽省第一批试点县,自 2006
年开始试点。近年来,我县突出坚持把政治引领贯穿于社区
矫正工作全过程这条主线,实现坚守底线、坚持基本、坚定
治本三级目标,实施创新监督管理、教育矫正、社会适应性
帮扶三大手段,强化组织、基础、制度、综合四项保障,统
筹推进构建 1334 社区矫正工作新格局,为预防和减少重新
违法犯罪、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做了大量工作,
取得了较好成效。
20XX 年以来,我县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 X 人,办理集中
宣告 X 场次,期满解除矫正 X 人,目前在矫对象 X 名,其中
假释 X 人,缓刑 X 人。共完成社区影响调查评估 X 件,社区
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限内,X 人被特赦,X 人被撤销缓刑执行
原判刑罚,X 人被书面警告,X 人变更居住地后到新居住地
执行社区矫正,开展集中教育和社区服务 X 场次,入监警示
教育 X 次,集中点验 X 场次,重新犯罪率为零。
二、主要做法
(一)坚持专群结合,加强队伍建设。县社区矫正中心
现有工作人员 X 名,其中公务员 X 名,辅助人员 X 名,挂职
民警 X 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用 X 名社会工作者和
辅助人员,充实到社区矫正中心和司法所,X 个司法所均配
齐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建立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共聘任
村(居)委会干部、专家学者、离退休人员、教师、矫正对
象的近亲属和原工作单位人员等 X 人担任志愿者。
(二)创新五式矫正,提升监管质量。多年来,我县探
索创新出管控式、奖惩式、教育式、帮扶式、监督式的五式
矫正,在实行分类分级管控、严明奖惩、教育矫正、社会适
应性帮扶和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监督等方面探索出了成功经
验,监管教育质量不断提升,实现了管得住、矫得正、扶得
准的工作目标。
(三)健全完善机制,规范工作运行。完善调查评估、
交付接收、管理教育、考核奖惩、收监执行、解除矫正等环
节的工作制度,细化完善工作流程,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从入
矫到解矫的各项程序规范运行。 一是规范入矫衔接。及时、
高效、规范开展社区影响调查评估、交付接收、报到登记和
入矫宣告等工作,从源头上把控符合社区矫正人员条件的入
口关。二是规范矫正执行。严格落实社区矫正人员每月 8 小
时学习、8 小时公益劳动、每月思想汇报材料、请销假、考
核奖惩等日常监管制度,对违反监督管理规依法给予警告、
行政拘留、撤销缓刑等,确保了社区矫正执法的严肃性、权
威性。三是规范矫正解除。按照社区矫正规定依法开展解除
矫正宣告,发放解除矫正证明书,同时建立安置帮教工作台
账,确保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实现无缝对接。
(四)强化矫治功能,增强教育效果。一是加强教育矫
正。为每名矫正对象建立教育矫正小组,定期开展思想、法
治、道德和爱国主义教育,依托敬老院、物业小区建立社区
服务基地,制定《XX 县社区矫正服务菜单》,推行社区矫正
对象公益劳动服务令,实行一法、一令、一书、一簿式管理。
二是加强社会适应性帮扶。县司法局与民政、人社、教育等
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协调解决社区服刑人员的就业、子女就
学、低保、临时救助等问题,促使其顺利融入社会。三是加
强心理矫治辅导。与 XX 县心理咨询协会签订心理服务社会
化合作协议书,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干预,
帮助他们重新塑造健全的人格,实现心理矫正与行为矫正有
效结合。
三、存在问题
1、社会认知度不高。社区矫正工作宣传发动不够广泛,
社会影响力和认同感不高,没有真正深入人心,社会公众对
社区矫正的概念、内容、目的、意义和作用知之甚少,导致
群众对社区矫正人员存在忧虑、恐惧、排斥、防备、歧视等
心理较为普遍,对矫正工作往往采取不配合不支持态度,给
矫正社会化增加了难度。
2、组织机制有待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综合性强,涉及
职能部门多,目前县级层面还缺少有效的组织领导和议事协
调机构,没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和统
筹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相关职能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尚未
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在法律文书的传递、人员的交接及监
督管理等衔接上,有时还存在不到位、不合拍的现象。
3、工作力量严重匮乏。司法所是社区矫正的主力军,
根据社区矫正机构的委托,承担社区矫正相关工作。实际工
作中,基层司法所事务繁多、职责广泛,不但承担着社区矫
正任务,还要承担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
助、安置帮教、综合治理及乡镇其他中心工作等,而我县司
法所人员配备情况严重不到位,全县 X 个司法所,现有工作
人员 X 人,其中:X 人所 X 个、X 人所 X 个、X 人所仅 X 个,
全县平均每所 X 人,与全国平均每所 X 人的差距较大,现有
司法所工作力量难以适应社区矫正及其他司法行政工作的
实际需要。
4、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滞后。我县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已
整整十四年了,但县级社区矫正机构至今仍未有属于自己的
固定场所,一直靠租赁民房度日,场地面积和内部设施均达
不到上级规范化要求,执法的规范性和严肃性大打折扣。
5、经费保障不到位。目前,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监管、
审前调查评估、档案卷宗以及执法、办公设施、培训等,都
需要大量经费支出。我市《关于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的意
见》中县按照每名社区服刑人员每年 1500 元标准落实和《社
区矫正法》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社区矫正经费列入本
级财政预算;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
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工作所需的经费应当按照规定列入
社区矫正机构本级政府预算。等规定亟待落实。
6、社会力量参与度不高。一是社区矫正的社区参与性,
决定了社区矫正需要社会力量的介入。实践中,农村、社区
承载功能不强,志愿者资源、志愿服务意识和激励机制缺乏,
社会力量参与作用发挥有限。二是帮困扶助工作直接关系到
社区服刑人员能否平稳融入社会,但当前,我县对社区服刑
人员的社会救助、职业教育、就业指导等帮扶措施针对性不
强,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的深度和广度不够,社区服刑人员重
新就业、亲情维护、社会适应与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帮扶亟需
加强。
四、意见建议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工作对
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现代化,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
义。《社区矫正法》已于 2020 年 7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全县
要以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社
区矫正法》的学习、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依法设立 XX 县
社区矫正委员会、全面清理和修订社区矫正现有规章制度、
依法做好社区矫正法实施时的工作衔接,努力推进全县社区
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广播、
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社区矫正工作,营造全社会重视、
关心、支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
2、健全社区矫正工作保障机制。认真落实社区矫正法
的相关规定,加强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场所、经费等保障,
为社区矫正工作创造更加有力的发展环境。一是县政府应依
法设立 XX 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加强组织保障,发挥其牵头
抓总、统筹协调作用;二是司法局应提出设置社区矫正机构
的意见,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县人民政府要妥善解
决社区矫正机构固定场所建设问题,依法规范刑事执行工作;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切实解决一人所
问题;以政府购买服务、专项保障等方式招聘社区矫正辅助
工作人员,配齐配强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力量。四要进一步加
强经费保障。县政府要严格按《社区矫正法》的规定,将社
区矫正经费单独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
实际工作需要建立社区矫正经费动态增长机制。
3、不断优化社区矫正工作新机制。一是不断优化工作
制度,全面梳理现行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及时做好废、改、
立工作,进一步规范调查评估、接收入矫、考核奖惩等重点
环节的工作制度,严格执法标准、严密执法程序,形成科学
规范的管理机制,以制度体系建设为依托,全面提升社区矫
正规范执法水平,确保《社区矫正法》在 XX 落地见效。二
是全面推进社会化建设。创新多元化社会主体参与社区矫正
工作模式,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基层
组织、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上下功夫,主动搭建平台、畅通渠
道,最大限度动员和凝聚社会力量参与,改变以往社区矫正
机构唱独角戏的局面,切实提高社区矫正社会化、专业化水
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