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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5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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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
作报告范文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
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
政府、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现将全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
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全局于 2020 年 1 月 24 日成立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
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同志担任组长,副局长同志担任副
组长,全局职工为组员的防控领导小组。
二、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1、相关药械价格监控。自接到疫情后,全局高度重视,按
照州医疗保障局相关工作要求,于 2020 年 1 月 21 日启动了定点
医药机构相关药品价格水平和商品供应应急监测工作,并及时统
计了县内 15 所乡镇卫生院,4 家县级医疗机构及 14 家定点零售
药店的相关药品价格水平和商品的备案工作。
2、及时预拨医疗救治费用。根据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
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型冠状
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相关政策的通知》(川财社〔2020〕
5 号)文件精神,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按
项目付费,并对收治患者较多的医院提前预付资金。全局于 1 月
28 日预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定点救治资金 50 万元给县人民
医院,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定点医疗机构的救治工作。
3、实行信息日报制。为全面掌握医保系统、相关医疗机构、
药店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中的基本情况,为新
型冠状病毒防控决策部署提供依据,从 1 月 28 日起向州医疗保
障局实行信息日报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