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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5 发布

最新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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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3 篇 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 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巩固全 局干部职工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明确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 工作责任,根据市委《嘉峪关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实施方案》的通 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 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共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 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管意识形态,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牢牢把握意 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 态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全局意识形态工作,主动分析 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做好 意识形态领域重点工作对象的团结引导服务,妥善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 确保全市意识形态安全。 (二)总体要求。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 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关乎地方和谐稳定。全局各级党组织要把意识形态 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地方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 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 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 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领导责任制,形成意识形态常态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 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党委领导班子对本部门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 体责任。各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 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 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领导是 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织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 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 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对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 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民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引导, 做出工作安排,每年至少 2 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要及时向局党委报告意识 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二)加强工作制度建设,提升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能力。强化对各类意识形 态阵地的管理,绝不给错误思想、观点和言论提供传播渠道,切实做到可管可控。 严格落实有关管理规定,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有效防范各种极端宗教思想的 传播和渗透。深入开展“扫黄打非”的宣传,坚决抵制各种非法出版物的渗透。 (三)强化理论学习教育,增强意识形态教育影响力。认真制定年度中心组 学习计划,坚持每周集中学习 1 次,将中央、省委和市委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和 材料作为全局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理论宣讲培训工作, 始终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成果武装头脑,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人心, 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四)坚决维护网络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局党委书记要亲自抓,配合互联网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 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的制度体制。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 督促完善网上舆情管控各项预案,切实提告重大突发事件网上应急防范处置能力, 确保网上舆论平稳健康。切实加强对网评员的培训力度,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 主动权。 (五)开展思想舆论斗争提升重大问题处置能力。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的思想和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 有效地发出声音,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 有利有节的开展舆论斗争。对坚持错误思想的领袖、网络“大 V”、敏感人物、“异 见分子”等重点人物,要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要建立完善新闻发言人 制度,组织开展新闻发布会。 (六)做好引导服务工作,团结凝聚社会各界力量。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 要负责同志要注重同社科理论界、新闻出版界、广播影视界、文学艺术界、教育 科技界知识分子交朋友。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新 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新的文艺组织、文艺群体中知识分子的联系,做好耐心 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 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七)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意识形态工作水平。选优配强宣传思想工作力量, 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 里,确保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坚强有力。对敢抓敢管、敢 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应当公开支持,大胆使用,对不适合,不适应的应 当及时作出调整。高度重视本部门、本单位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队伍建设,切实解 决影响意识形态工作开展的实际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 为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各支部要每 半年向局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在发生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时,要 第一时间向局党委汇报。 (二)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领域工做考核制度。局党委对各支部落实意识形态 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终考核体系,作为评价使用 和奖惩重要依据。要把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 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监督检查的范围。 四、责任追究 全局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 给予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 和纪律处分; 1.对中央、省委、市委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开 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各级党组织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 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4.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言论放任不 管、处置不力的; 5.部门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和各类载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6.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教材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 误导向的; 7.丧失对单位内部管理和挂靠、指导的刊物、新闻网站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 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 8.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9.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各类课堂教学有发表否 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10.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 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 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其他班子成员承当重要的领导责任。对错误决 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 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的个人责任。 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一级党组织 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问责情况,应当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五、相关要求 (一)各支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 署,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 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 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各支部要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 健全牵头抓总、理论学习、舆情研判、宣讲培训、责任约束、阵地管控、创新推 动、队伍提升、协同推进和督查考评等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意识形态工作科学化 水平。 (三)各支部要统筹协调本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 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严格落实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 工作任务,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力有效落实。 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中央、区、市、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有关规定和 要求,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牢牢掌握 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现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 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党组组织协调、有 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 神激励、文化支撑作用,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统计 系统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二、组织领导 成立贺兰县统计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翠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叶安祥、常利平同志、安建保任副组长,办公室、各 专业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常利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系 统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督导、考评和资料收集等日常工作。 三、明确职责 领导班子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必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 导权、主动权、话语权。 党组书记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负第一责任,必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 作第一线,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 分管领导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责任,必须协助党组书记抓好意识形态 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必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专业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 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全体干部职工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直接责任,接受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 责任制领导小组的指导与管理。 四、工作安排 (一)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极端重要的位置 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 重要内容,做到“五个纳入”: 1.纳入党组会议重要议事日程。党组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要将意识形态工作与统计工作和党的建设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 考核。 2.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将中央和区、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 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安排两次专题学习。 3.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的建设科学化要求,建 立涵盖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廉政建设的党建工作指标体 系。 4.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述职述廉报告和各专业负责人工作报告中,增加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 5.纳入干部考核。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德能勤绩廉”的干部考核标准 中,并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 精神 1.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要带头阅读中央和上级党委要求的党 报(党刊)、理论学习读本、带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深化对党的理论 创新成果的理解和把握,带头使用和关注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带头登入“学习 强国”平台进行学习,率先站在意识形态领域前沿,增强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坚 定性。 2.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全体干部职工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 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 保持高度一致。 3.每年度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用于组织全体干部学习,购买书籍、资料、音 像制品和设备等。 (三)定期分析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1.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日常监控,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并反馈社情民 意和重要舆情信息。 2.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 进行引导,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汇报、早安排、早处理。 3.对重要时间节点、法定节假日、传统节日、宗教节日、重大节庆活动需注 意问题,进行前瞻性专题分析判断。 4.定期指导和督促检查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意识形态工作的 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四)强化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 1.着力推进理论学习再创新。持续开展“每周一课”学习活动,每周例会采 用轮流讲学的办法,督促全系统干部去学去悟;建立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 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微信群和 QQ 群,互谈心得体会,相互交流学习;不定期组 织全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知识竞赛;不定期邀请县委党 校等专家教授为全局干部讲解各种新思想、新政策。 2.营造导向鲜明的舆论氛围。突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大型宣 传栏、微信群、QQ 群等媒体,及时刊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主流媒体 的正面报道,全方位立体式营造导向鲜明的舆论氛围,引导全局干部树立正确的 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同时,完善信息发布机制,提升舆情处置能力,加强 对通过网络发布的涉及意识形态工作的信息审核把关,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 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 3.文化育人,涵养向上向善力量。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主要负责同 志定期讲廉政党课等制度,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扎实开展廉洁机关主题教育 活动,营造风清气正良好风气。 (五)加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队伍管理 党组要把意识形态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提升队伍的思想政治素养和业务 工作能力,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发挥好干部工作的“指挥棒”作用,确保意识 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 1.选优、配齐、配强宣传岗位人员,确保宣传干部队伍坚强有力。 2.对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同志,应当公开支持、大胆使用, 对不适合、不适应宣传思想岗位的党员干部,应当及时作出调整。 五、监督考核 局党组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 评议;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 要依据;及时建立意识形态工作绩效考核制度,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 纳入全体干部职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每年开展一次专题督查,采取听取汇报、 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列席有关会议等方式进行督查。 六、责任追究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懈怠工作不力,有下列情形的, 要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 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1.对党中央或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 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 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 5.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6.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7.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受到责任追究的干部职工,取消当年考核评优和评先资格。 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局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 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的指导地位,巩固全 局干部职工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明确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 工作责任,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 共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记系列重要讲话 精神,坚持党管意识形态,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 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关于意识形态 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全局意识形态工作,主动分析研 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做好意 识形态领域重点工作对象的团结引导服务,妥善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确 保全局意识形态安全。 总体要求。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 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关乎地方和谐稳定。局党组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 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 部目标管理。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领导责任制,形成意识形态常态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 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 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 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 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其他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 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股室、队、站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 作负领导责任。要对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民 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引导,做出工作安排,每年至少 2 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要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 提出建设性意见,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二)加强工作制度建设,提升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能力。强化对各类意识形态 阵地的管理,绝不给错误思想、观点和言论提供传播渠道,切实做到可管可控。 (三)强化理论学习教育,增强意识形态教育影响力。认真制定年度学习计划, 坚持每周集中学习 1 次,将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意识形态工作的文件和材料 作为全局专题学习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理论宣讲培训工作,始终坚持用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成果武装头脑,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人心,进一步坚定道 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四)坚决维护网络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局党组书记要亲自 抓,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方方面面齐动手 的制度体制。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督促完善网上舆情管控各项预案,切 实提高重大突发事件网上应急防范处置能力,确保网上舆论平稳健康。切实加强 对网评员的培训力度,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 (五)开展思想舆论斗争,提升重大问题处置能力。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的思想和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 有效地发出声音,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 有节的开展舆论斗争。对坚持错误思想的领袖、网络“大 V”、敏感人物、“异见 分子”等重点人物,要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要建立完善新闻发言人制 度,组织开展新闻发布会。 (六)做好引导服务工作,团结凝聚社会各界力量。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 负责同志要注重同新闻出版界、广播影视界、文学艺术界、教育科技界知识分子 交朋友。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同新经济组织、新社 会组织和新的文艺组织、文艺群体中知识分子的联系,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 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 围。 (七)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意识形态工作水平。选优配强宣传思想工作力量, 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 里,确保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干部队伍坚强有力。对敢抓敢管、敢于同错误倾向作 斗争的同志,应当公开支持,大胆使用,对不适合,不适应的应当及时作出调整。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领导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 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全体党员干部要每 半年向局党组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在发生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时,要 第一时间向局党组汇报。 (二)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考核制度。局党组要把党员干部落实意识形 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要把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 和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 治规矩监督检查的范围。 四、责任追究 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1.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 2.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言论放任不 管、处置不力的; 3.部门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和各类载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4.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5.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和各类课堂教学有发表否定党的 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6.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 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 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其他班子成员承当重要的领导责任。对错误决 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 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的个人责任。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 责,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一级党组织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对领导班子、 领导干部问责情况,应当报旗委组织部备案。 五、相关要求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 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 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 保持高度一致。 (二)要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牵头 抓总、理论学习、舆情研判、宣讲培训、责任约束、阵地管控、创新推动、队伍 提升、协同推进和督查考评等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意识形态工作科学化水平。 (三)要统筹协调本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 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严格落实党组统一领导、各科室齐抓共管的工作任 务,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力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