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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5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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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子乡小学教代会工作情况总结汇报
加强民主管理
推进教代会工作
新城子乡小学
文/瑞雪烹梅
自新城子乡中心小学成立以来,我校就建立了教代会工作制度,教代会工作就逐步向规范化方向迈进。XX年,我校教代会工作在区教育工会和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在本校教代会工作实践的基础上,对如何提高教代会工作质量,规范教代会工作程序,加强教代会制度建设等问题作了有效的探索,保障了教职工通过教代会实施民主管理权利的落实,有效地调动了广大教职工积极性,促进了学校事业的发展。现将我校教代会工作作如下汇报:
一、党政重视
1.学校党政领导依法治校意识的强弱以及对教代会重视支持与否是教代会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的根本保证。我们新班子上任以来,坚持做到坚持依靠教职工办学,把教代会工作列入每年党组织工作议程,还加强党支部对教代会的组织领导,结合学校中心工作,研讨每学期教代会的主要内容与形式,使教代会工作有声有色。定期听取教代会工作汇报,每次召开教代会,确保95%以上代表出席。
2.学校确保工会主席参加校务会,确保了工会主席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还确保落实了工会主席应该参加的各种会议。
3.能认真准备并按时提交大会审议书面材料,闭会期间,能主动与教代会代表进行沟通。在经费上,我校的行政大力支持教代会活动。学校行政首先从物质上保证教代会所需经费。
4.能定期向教代会通报工作,能认真落实大会提案,做到条条有交代,件件有着落。能认真研究和吸收代表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补充,保证参与权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源头参与,既把维护教工的合法权益融于新的规章制度和改革方案的制定之中,把群众的情绪和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办群众所需。
5.书记、校长能以普通代表身份参加教代会会议,并参加讨论,听取代表们的意见。
二、职权落实
1.教代会作为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应赋予教代会真正的民主管理权力:每年不少于听取2次校长工作报告,能审议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学校财务工作报告、学校发展规划、改革方案、队伍建设问题等学校的重大问题有知情权和参与权。在学校的重大改革措施和各项内部规章制度修改、完善过程中给予审议通过权,教代会所通过的决议、章程和各种规章制度、实施办法等具有一定的合法性和约束力。例如行政制订,教代会审议通过的规章制度是保障学校工作正常运行的机制,是实行校务公开的基础,是全体教工行为规范的准则,更是领导干部依法行事、依章行事的准则和依据,减少工作上思想上的随意性。
2.教代会是广大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和制度,是学校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担当着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投身教育教学改革等各项任务,凡是文件中规定的,应由教代会审议和决定的事项,都向教代会报告,交教代会审议、通过或决定,用好教代会这个载体,是维护教职工的政治民主权益的具体体现。因此我们工作中坚持做到多请示,多汇报,多沟通,多争取,自觉接受和维护党支部领导,把支部意见贯穿于教代会的每项工作。这样,既保证了教代会主动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活动,不偏方向,又使教代会依靠党支部这棵大树,工作有底气,形成良性循环。
3.我校能按照文件的要求,每年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行政正、副职),还能对领导干部进行表扬和批评。这种民主评议干部制度的实行,把教代会作为我校民主管理通向科学管理的桥梁和纽带。
三、制度化和经常化
我校十分重视对教代会条例的学习、工作程序的熟悉,经常组织工会委员及教代会代表学习讨论,加强理解,保证了教代会规范、有序地工作。
1.每学期能定期召开全体代表会议,工会换届教代会依次换届。
2.为了深化文明组室的创建,强化“六小”过程的管理,制订了一系列工作制度、例会制度。
3.教代会专门小组,每学期能保证2次活动。
4.我校教代会提案小组能定期检查督促提案处理情况,并能及时公布提案落实情况。
四、教代会工作规范
本校工会坚持做到教代会每次工作都按程序操作,规范到位。
1.制定教代会工作实施细则,每年定期向大会报告教代会工作,让他们有充足的时间去思考,写提案,保证了提案的质量。所以份份提案提的实在,针对性强,整改措施清楚,可操作性强。
2.我校能按规定选举教代会代表,教师代表比例不少于60%。
3.代表组讨论有记录,大会所有书面材料能整理装订成册,主要文件能做到存档。
4.通过大会决议及学校改革方案一般用举手表决进行,牵涉到人的表决用无记名方式。
五、教代会工作机构
1.能制订代表选举方案,主持选举工作,有目的有计划地对代表进行专门培训,为了提高代表的整体素质,提高参与能力和水平,及时培训代表。会前能征求各方面意见,提出大会议题的建议,能督促大会文件准备工作;能提出主席团人选的建议名单;能做到大会宣传发动工作。作好文件分发、记录以及其他会务工作。
2.能召集各专门小组活动,召集代表组长会议,能召集临时教代会代表会议。
3.能依据教代会条例,受理代表有关投诉,对大会通过的决议,征集提案,有专人督促办理并及时向代表汇报。
六、做好校务公开工作
1.完善领导机制与工作机制。学校及时调整充实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工作机构和监督机构,制定详尽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切实把校务公开工作列入学校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研究部署,抓好检查落实。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制订校务公开制度,明确操作规程,健全考评制度,严格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真正形成党组织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主持,工会组织协调监督,业务部门各负其责,德育处主抓,教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学校确定德育主任陈鑫为校务公开具体负责人,德育处为主管部门。制定了《新城子乡中心小学校务公开指南》。
2.规范公开内容。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我校除法律法规和党纪规定的保密事项不得公开外,凡社会和群众普遍关心、与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都要向社会公开或在校内公开。
学校收费情况。严格执行“一费制”,做到“四公开”,即公开教育收费政策、公开教育收费项目、公开教育收费标准、公开学校收支账目。留存好收费通知书。代办服务项目收取规范。
招投标情况。大额物品的采购清单及金额、基建维修项目招标及实施情况均公开。我校今年的基建项目是中心小学、王驿小学、二台子小学、新城堡小学的维修工程。该项目是由教育局房管所负责。
其他师生员工普遍关心的事项,我校也进行了公开。包括:师生评先评优、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学校干部选拔任用考核情况、学校财务预决算、贫困生资助、预备党员入党前公示等事项。
学校校务公开栏内容及时更新。
3.严格公开形式与要求。在充分发挥教代会作用的同时,我校根据群众可知情、能参与、便于监督的原则,采取以下公开形式:
各种会议。以全体教职工大会、中层干部会、和家长会等形式公开校务。校长每年至少二次在教代会上作财务公开专项报告,较为详细地公开学校的财务预算及收支情况,并在校内张贴公布。教职工对具体的预算收入、支出有疑问的可以咨询,并进行财务公开满意度民主测评,以群众的满意度来认定财务公开的实际效果。利用职工政治学习,经常向全体教职工通报学校大笔开支或重大事项。
视听查询。通过设立公开栏、开通咨询电话、挂牌服务等形式接受群众监督。学校建有专用公开栏。公开栏位置醒目、坚固耐用、防晒防水、内容齐全、便于更换。公开栏内容及时更换,对学校的工作职责、领导分工、部门职责、财务状况、师生评优评先、贫困生资助、预备党员入党前公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学校干部选拔任用考核等进行了及时公开。设立举报意见箱,公布学校和主管部门监督投诉电话。举报意见箱由校监督小组负责管理。
网站公开。依托沈北新区政府政务公开网给予我校的网页,共上传政务公开文件和信息130余条,5万字以上。成为全区33所中小学校中,文字量最大,信息条目最多、最先完成的网页之一,受到了兄弟单位的好评,为其他单位网页的初步建立做了样板。
经过几年的努力,我校的校务公开工作已经取得初步成效,依法治校的理念日益得到家长、教师的认同,下步我们在继续强化校务公开的同时,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加强教师的主人翁意识。校务公开是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和学校民主化建设的大事,需要全校教师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在做好校务公开的同时,要更加广泛的吸收教师和家长对校务公开工作的建议和要求,尽可能的扩大校务公开的范围,给教师、家长更大的知情权,以进一步促进学校的民主化建设。
培养广大教师的主人翁意识。校务公开的最终结果是全校教师的广泛参与,目前还有一部分教师认为校务公开参与意识不强,使学校的校务公开效果不强。校务公开也需要社会的监督和家长的支持和关心。我们希望随着校务公开工作的深入,让全校教师都能参与到学校的校务公开当中,让家长更热心关注学校的校务公开工作,让校务公开真正落到实处,让全校教师和家长体会到校务必须公开,真正认识到校务公开是学校民主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和社会沟通的桥梁。
七、今后的工作构想
我们学校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中心是努力构建和谐学校。因为构建和谐学校是应对当前教育复杂局面的科学举措,是解决工作矛盾、思想矛盾、利益矛盾的有效手段。我们构建和谐学校的目标是:“和谐扬长,勤奋笃行”的校训深入人心;民主办学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校得到切实落实;科研兴校的办学特色得到深化;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各种矛盾得到正确处理;公平和正义得到维护和实现;安全稳定得到长久维护;各方面的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一切有利于学校发展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另外,努力争取上级的积极支持,提供宽松的政策环境。
为了构建和谐学校,一是要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教代会作用,坚持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不动摇;二是加强制度建设,真正做到依法治校,用法、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体现依法治校、民主治校、规范管理,做到有章可依,执章必严,违章必究;积极倡导公平、公正、公开、正义的工作原则,各方面的关系更加协调,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一切依靠教师,始终把教职工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关心教师生活,处处为教师着想,使学校的向心力、凝聚力增强,使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得到提高。
尽管目前我校教代会工作有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经验不足,有许多工作有待我们去探索、研究、实施,我们深信在局工会的领导下,在学校党政的支持下,我们有决心、有信心把我校的教代会工作搞得更好。
教代会工作制度
一、教代会大会工作制度
1.代表大会预备会议制度
这是教代会经常性活动与教代会大会期间活动转换的一个重要环节,必须作为一项必要的工作制度。教代会预备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听取教代会工作机构——学校工会委员会关于大会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
听取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并提请通过;
选举本次代表大会主席团;
听取有关行政领导和学校职能部门负责人就提交大会发言的文件的说明;
审议通过本次代表大会的议题和议程;
讨论决定本次教代会大会的有关其他事项。
预备会议由教代会工作机构——学校工会负责人主持。
2.代表大会工作和活动的领导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会议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召开。主席团主持大会的工作和活动,主席团成员轮流担任大会执行主席,并根据需要,由执行主席召开主席团全体会议,讨论、审议和决定有关事项。
3.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形成和修改的制度
教代会的决议和决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集中体现。因此,凡要在教代会职权范围内做出的有关决议和决定,必须经过代表的充分讨论,由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凡经过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和决定,非经过代表大会同意,学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修改;学校校长对教代会通过的决议和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提请代表大会进行复议;如代表大会复议仍坚持原来的意见,校长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见,报告上级教育主管机关和上级工会进行协调;如代表大会做出的决议和决定在闭会期间遇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或变通,应由教代会的工作机构召集教代会代表团长和专门工作委员会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次代表大会报告,请求审议和确认。必要时也可召开临时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二、专门工作委员会工作制度
教代会的专门工作委员会围绕教代会相关职权的行使和落实开展工作,对代表大会负责,接受教代会工作机构——学校工会委员会组织指导。其工作制度是:
1.明确各委员会的工作职责范围,制定工作实施细则;
2.定期召开会议,确定本委员会的工作计划,检查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3.经常开展活动,深人群众听取意见,及时同行政有关部门沟通,并参加有关会议,参与有关方案、措施的起草制定;
4.平常向教代会工作机构——工会委员会汇报工作情况,代表大会召开时向大会做出口头的或书面的工作报告。
三、教代会代表组长和专门工作委员会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
教代会闭会期间需要研究和确定重大问题时,教代会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工作委员会负责人联席会议讨论、研究和确定以下事项:教代会职权的落实;教代会决议、决定的实施和修改;教代会大会召开的日期、议题、换届选举内容等。它由教代会工作机构——学校工会委员会主持召开,并可以视会议内容的需要,邀请学校党政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参加;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作会议决议,少数服从多数;建立必要的会议记录和档案;凡讨论确定的问题,必须向下次代表大会报告,请求确认。
四、提案的征集和处理制度
所谓提案,就是教代会代表和教职工群众按照每次大会的议题,围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生产、生活等重要工作的管理、建设和发展,提交大会讨论处理的书面意见和建议。提案可以由个人提出,也可以由几个人或以单位集体的名义提出。作为教代会的提案,它与平常的一般工作意见和建议不同。1.它关系到学校建设、发展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不是个别人的一般的具体问题的解决,也不是对学校领导人员个人的一般批评和意见;2.它的提出应有一定的规范性,包括提案人、提案的主题、理由、整改的措施和办法等;3.它的处理要按一定的民主程序进行,一般都要经过教代会进行审核、立案讨论。提案工作是教代会加强和广大教职工的密切联系,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使之规范化、制度化。
1.提案征集制度
在每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之前一个月左右开始进行。要对代表进行专题培训,深入宣传大会的中心议题,要求代表以主人翁姿态围绕中心议题,酝酿和提交提案;要向代表介绍学校建设面临的形势和需要解决的重大难题,为教职工进行调查研究、民主磋商提供方便;要印制统一的提案表,然后交提案人认真填写。一事一案,一人提出两人以上附议才能成立。它要经过所在代表团的初步审查和筛选,报学校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2.提案处理落实制度
由提案工作委员会具体承办。
审核:分析收到的提案是否符合要求。一看是否属于本校和教代会的职权范围;二看是否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规;三看是否符合提案的技术规范。符合这三点要求;可以视为审核合格。不合格的提案,可以退回提案人并说明情况,由提案人收回或修改后重新提出。
立案:对经过审核的合格提案,再分析研究哪些可;以立案。对符合党和国家政策法规,学校有条件办理,又确实需要办理的提案,应当给予立案;对提出的问题正确,但一时没有条件解决的,可向提案人作出解释,暂不立案;一些不符合立案要求但有参考价值的提案,可作为“意见和建议”,转送有关方面,直接答复提案人。正式立案的提案,要整理分类,登记造册。
落实:大会闭会后,提案工作委员会会同学校党政工领导,协商决定提案由哪个部门负责实施。并将提案表送交实施部门,并督促该部门制定实施计划和措施,做到“三定”,即定计划、定人员、定进度。提案工作委员会-要经常与实施部门保持联系,对提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努力为提案的实施创造条件。
再审:提案在实施过程中遇到困难或执行不力,提案工作委员会要调查研究,作出判断。属于应该执行的,要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执行;属于条件变化,不能按原计划执行的,允许有关部门说明情况,经过同意,暂缓或停止执行。但同时要给提案人作出合理解释。
反馈:立案的提案,不论是已落实的还是没有落实的,都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代表汇报或张榜公布,并征求提案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总之,提案要做到案案有着落,件件有交代。
五、教代会工作汇报和研究制度
教代会工作机构——学校工会委员会的负责人,经常向学校党组织汇报教代会工作的情况,重大问题的处理要和学校行政领导共同研究,协同配合。遇有重要情况和问题要随时向党组织请示报告。必要时提请由党组织出面,召集党、政、工的民主管理联席会议。学校党、政、工民主管理联席会议要形成制度,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研究学校教代会和民主管理工作。遇有重要情况和问题时,由党组织临时召集联席会,研究情况,采取对策,使问题得到时、妥善的解决。
六、教代会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
教代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一项制度,行使一定的权力,因此必须对其组织和运行作出必要的规定,使其符合一定的规则和程序,达到一定的标准。这个过程就是教代会建设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特别强调了制度的重要性:“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更要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教代会的组织和运行主要不应先靠人来保证,而应靠相应的制度来保证。要使教代会在职权上得到落实,在质量上得到提高,在效用上得到充分发挥。真正成为一项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的制度。
教代会制度化、规范化的基本要求是:
1.必须依法建立教代会;
2.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定期召开教代会;
3.必须认真落实教代会的职权;
4.在教代会大会闭会期间,按规定方式发挥作用;
5.教代会具有健全得力的工作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