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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5 发布

2020年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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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总结 【仅供学习参考,切勿通篇使用!】 2020 年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总结 2020 年,我市粮食流通统计工作以《统计法》、《国家粮食流 通统计制度》、《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在省、 市粮食业务主管部门和市统计局的指导下,充分发挥粮食部门监督、 管理职能,圆满地完成了 2020 年年度统计工作目标管理的各项任务。 现将市 2020 年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总结如下: 一、统计基础工作 统计基础工作是搞好统计工作的根本保证,也是我市多年来抓 统计质量工作最重要的环节。 (一)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 行办法》、《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要求,凡在我市境内从事粮 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 都要向本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统计资料。目前我市纳入粮食统 计范围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 5 家、民营粮食经营企业 6 家和重点粮 食转化用粮企业 3 家,共 14 家涉粮统计企业。按月报送统计报表以 及粮食收购五日进度表,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数据质量经粮食流通 统计监督检查,统计资料全面、数据真实、账表相符一致、报表准 确及时。各单位凭证转递、资料收集、台账登统、报表编制均能按 照《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规范运作,对历史资料 的收集、统计档案管理规范。 (二)将涉粮统计企业业务培训纳入到年度职工培训计划,除 要求持证上岗统计人员参加统计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学习外,今年 根据工作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的以“以会代训”的方式,组织开展了 粮食流通统计业务培训工作,培训内容主要结合中、省、市粮食行 政主管部门对于粮食流通统计工作的要求重点对涉粮企业负责人和 企业统计人员法律规章、职业道德、日常业务知识和新形势下粮食 统计工作新要求的培训。 (三)做好 2019 年度社会粮食与油脂供需平衡和农村居民存粮 专项调查,并按时上报调查报告。 (四)做好了粮食流通统计年报汇审汇编工作,准确及时的向 市发展和改革局上报月份、年度统计报表、统计分析以及其他统计 资料,并 100%的实现了企业网络直报。按市统计局的要求准确及时 上报了相关统计报表和其他统计资料。 二、统计执法检查 2020 年,进一步加强了对全社会粮食统计工作的依法监督管理, 督促各粮食经营企业按照统计法律、法规与统计制度要求规范做好 粮油统计工作。 (一)继续按照市发展和改革局对《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 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要求和年度统计检查工作安排,依法对 7 个涉 粮企业《国家粮食流通制度》执行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检查中存 在的问题责令企业及时整改。 (二)2020 年 8 月、12 月,分别对各涉粮企业的统计基础工作 进行了执法检查,对统计台账与上报报表数据进行了核对,及时发 现问题所在并督促企业及时改正,保证了统计信息资料的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 三、加强储备粮油管理 (一)根据 x 粮函[2020]7 号文件下达的省级储备粮食轮换任 务和汇同财政局、农发行下达的市本级储备粮油轮换计划,承储企 业已于 2020 年 12 月前完成了省级储备粮食稻谷、菜籽油的轮换计 划,市本级储备小麦、菜籽油以及实际应急储备粮稻谷的轮换计划, 已全面完成并经我市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三)对市级储备小包装大米,按月进行了库存检查,确保了 市级小包装粮食应急供应的需要。 四、积极参与地方统计机构组织的各项活动 (一)积极参加市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宣传活动 和相关统计普查工作。 (二)积极征订《中国统计》、《统计年鉴》等统计资料; (三)认真完成有关部门布置的临时性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