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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6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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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检监察年终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0
今年以来,鼓楼区纪委、监察局在福州市纪委、监察局和鼓楼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省、市纪委的工作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履职、主动作为,努力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现将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围绕中心工作,服务鼓楼经济社会发展
区纪委、监察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履行纪检监察职能,服务城区经济社会发展,切实抓好“三大督查”:
区纪检监察年终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0
今年以来,鼓楼区纪委、监察局在福州市纪委、监察局和鼓楼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省、市纪委的工作部署和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履职、主动作为,努力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现将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围绕中心工作,服务鼓楼经济社会发展
区纪委、监察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履行纪检监察职能,服务城区经济社会发展,切实抓好“三大督查”:
1、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项目建设开展督查。按照区委“项目带动”的发展思路,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组织区发改局、财政局、建设局等职能部门,对灰炉头、明望新村、公正新村二期、打铁桥等地块安置房采用bt建设的项目进行督查,对bt项目承建商资质进行审核评定。加大拆迁工作督查力度,督促各街镇、各部门认真落实《鼓楼区20xx年度旧屋区改造计划》,对国棉厂、山头角、杨桥新村一期、乌山西路福大片、东牙巷等拆迁工作进行监督,抽调6名纪检监察干部,成立旧屋区拆迁监督小组,对各拆迁地块的政策落实、产权面积确认、违建面积核实以及安置方案等重点环节进行抽查,保障拆迁工作公平、公正。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坚持建设单位、监管部门“两条线”排查,对全区69个规模以上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发现51个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五大战役”实施后,根据市纪委的部署,我们专门成立了三个专项监督检查组,对责任单位实施“五大战役”工程进展情况组织检查,着力解决干部在思想观念、精神状态、工作作风等方面影响“五大战役”实施的“庸、懒”问题。
2、围绕提高机关单位执行力开展督查。为更好落实区委、区政府20xx年工作部署,制定了《鼓楼区机关执行力专项督查方案》,组成专项督查小组,对20xx年《政府工作报告》安排的16大类79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对未按序时进度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对在孝义巷拆迁改造中工作不力的东街街道、区房管局拆迁工程处,给予效能通报批评。对部门执行区委建设“宜居鼓楼”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区环保局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出动环保执法检查300多人次,检查餐饮企业400多家,整改45家,完成了西湖大酒店2台燃油锅炉油改气工作;督促安监部门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旧屋区防火、建筑安全、学校安全等进行整治,排查整改安全隐患200多个,促进了区直部门认真履行职责。
3、围绕服务企业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查。为改善投资软环境,年初,按行业和区域,要求27个区直部门和10个街镇与辖区企业建立联系点,开展定向服务。为推动这项工作的落实,我们开展了专项督查活动,对个别与联系点企业沟通不经常、不主动,工作记录台帐不完善等服务措施不到位的单位,要求其及时整改,确保联系点成为服务企业发展的重要平台。同时,加强对企业反映问题的督办,每天由专人上网监督诉求件的批办、查阅、办理和回复情况。1—10月份全区各部门共督办包括企业在内的各类诉求件11486件,对其中1070件发出了预警提示,跟踪督办109件,及时解决了企业的各类诉求。
二、注重宣传教育,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区纪委坚持发挥教育的基础性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宣传教育,努力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反变能力。重点突出“三个方面”工作:
1、注重《廉政准则》学习宣传。结合市纪委今年部署的“强化制度教育、规范从政行为”廉政主题教育活动,制定下发了《鼓楼区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方案》,组织开展以“四个一”(向全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放一本《廉政准则》、刊出一期学习宣传《廉政准则》专刊、组织一场辅导讲座、开展一次《廉政准则》知识测试)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活动。目前,区纪委已向全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放一本《廉政准则》,组织征订、轮播《廉政准则》学习辅导光盘,并以中心组学习(扩大)会的形式,邀请省纪委党风室主任作《廉政准则》专场辅导讲座。全区各街镇、各部门及78个社区都在今年第二季度刊出一期以《廉政准则》为主要内容的宣传专刊,丰富了主题活动的内涵。根据市纪委的部署,组织全区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省、市纪委组织的纪律法规知识测试,取得了较好成绩。
2、注重党员干部警示教育。今年,仍然按照往年做法,召开了城建系统警示教育大会,由区城建部门有关单位作典型发言,区政府主要领导对城建系统廉政建设提出要求,并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通报上级纪委查处的特别是城建方面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近年来我区城建系统发案率明显降低。同时,充分利用电子信息手段,依托鼓楼政务网,开设教育专栏,通过电子屏保、上传廉政名言警句、四套班领导廉政承诺、动漫等多种形式,增强警示教育效果。此外,我们分几批组织全区400多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区直有关部门干部到市委党校参观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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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馆,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意识。
3、注重廉政文化建设深化。持续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重点在教育系统全面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制定了《鼓楼区教育系统20xx年“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福建日报》以“直笔方能写正言、清廉才能谈人生”为题对鼓一小“寓廉于教”创新实践活动进行了专题报道,并以点带面在全区中小学掀起了校园廉政文化的宣传教育,涌现了茶园山小学等一批“廉政文化进校园”新典型。扎实推进廉政文化进社区、经合社活动。水部经合社结合实施“五要”工程,丰富了党风廉政建设内涵。全区各社区、经合社通过设立廉政广告牌匾、廉政宣传栏、在社区图书室中设置廉政图书架(角)等多种形式,加强廉政文化宣传,取得良好成效。如于山社区新建24米长的廉政文化长廊,组织居民自编廉政教材在福州话攀讲馆于山廉政聊吧开展讲学活动,扩大廉政教育宣传影响面。
三、加强制度建设,扎实推进源头防范工作
今年来,区纪委把制度建设作为源头防范的基础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进一步明确制度建设重点,切实抓好“三个方面”工作:
1、重视已出台的反腐倡廉制度梳理修订。成立了以纪委副书记为组长,区直相关部门纪检组长为成员的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工作方案》,由纪委各分管常委牵头,组织人员对以来中央、省、市对于领导干部个人禁止性的法规制度和对于单位部门规范性的法规制度,以及鼓楼区出台的反腐倡廉文件进行收集、整理、分类。目前,已完成制度的收集整理工作,督促全区各部门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修改或制定新制度的意见。区直各有关单位正加快制度修订、完善工作,其中,区财政局正对公务卡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区建设局正着手制定预选承包商制度以规范拆房队伍管理,水部街道正对房产统一招租制度进行归纳总结。下一步,我们将对修订完善后的制度进行汇编,然后印发给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学习、贯彻、执行,增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制度意识。
2、重视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有关制度制订。今年,结合学习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若干意见》(中纪发〔〕9号)和转发中纪委等五部委《若干意见》(闽纪发〔〕13号)等文件的精神,制定了《中共福州市鼓楼区纪委委员述职述廉制度(试行)》、《中共福州市鼓楼区纪委常委会向纪委委员通报情况及与纪委委员沟通联系制度(试行)》、《鼓楼区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资格准入制度(试行)》、《鼓楼区纪检监察干部交流轮岗试行办法》等多项制度,在省、市纪委来我区检查贯彻落实中纪发〔〕9号、10号和闽纪发〔〕13号文件执行情况中,得到了较好评价。
3、重视对各单位部门执行制度情况检查。要求各单位严格贯彻执行制度规定,组织对各单位部门执行制度情况进行检查。每季度我们都确定若干制度,对单位部门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已经形成长效的作法。今年以来,共对26个单位执行《鼓楼区社区资金、资产等管理若干规定》、《鼓楼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产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四、加强对权力运行监督,努力提高监督实效
紧紧围绕权力运行这个关键环节,开展专项监督。今年重点从“三个方面入手”:
1、从财政资金运行方面入手。督促区财政部门继续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在区直各单位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基础上,今年又把延安、杨桥等5所中小学校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试点范畴;完善公务卡结算模式,公务卡使用范围扩大到汽油费、差旅费及会议支出等,并向街镇逐步推广,全区累计办理公务卡230张,进一步规范了街镇部门的公务支出。加强政府采购监督,对代理机构在抽取评标专家、开标和评标三个阶段实行全过程监督,共参与了政府公开采购监督75次,采购金额6311.71万元,节约952.82万元,节约率达15.10%。强化财政投资评审监督职能,充分发挥区评审中心作用,对财政性投资项目资金进行评审。截止10月底,共完成评审任务372项,评审金额23240万元,核减2271万元,平均核减率为9.77%,为财政投资节省了大量资金。
2、从公有房产管理方面入手。对全区878处公有房产进行全面检查,健全资产档案,并对22个存在招租未评估、租期过长、租赁随意和押金未入账等不规范行为的单位进行通报,督促其认真落实政策,及时进行整改;新受理13家单位31项单位公有房产出租审批,进一步规范公有房产租赁行为,提高了公有资产运营效率。初步估计租金收入可提高25%。
3、从人事考录环节方面入手。在今年的中考、高考和招考社区工作者、教师等考录过程中,区纪委、监察局都派人全程跟踪监督,特别在小学教师招考过程中,区监察局开展专项监察,对命卷、笔试、面试等关键环节进行全程监督,保证了整个考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五、严肃查办案件,发挥查案治本功效
区纪委、监察局力求发挥查案治本的作用,以查办案件促进提高源头治理工作的有效性。今年重点抓好“两个提升”:
1、提升查办案件实效。今年以来,区纪委共收到各类信访件103件,其中业务内信访件77件,共初查核实线索29条,新立案15件,其中乡科级案件1件,经济类案件2件,贪污贿赂案件3件;受到党政纪处分15件14人,3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2.77万余元。加大党纪问责力度,对在黎明建材市场火灾事故中负有责任的2名工作人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继续深化重大案件“一案六报告”制度,深入分析腐败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及制度漏洞,努力发挥查办案件在完善制度中的作用。今年,查处了1件房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公有房产租赁中收受贿赂、失职渎职案件,对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形成呈阅件向区委、区政府领导报告,同时,省纪委编发查处该案件的信息获洪捷序副省长对此作了批示,要求省建设厅派员前来调研。
2、提升办案装备建设水平。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办案安全工作的意见》(中纪发〔20xx〕3号)精神,多次召开会议学习研究,增强依纪依法严格文明办案理念。为落实办案安全措施,投入25万元建设办案约谈点, 严格按照上级纪委的要求进行安全防护装修,并落实办案安全制度。区政府拨专款购买办案专用车,完善办案所需的办公设备,办案业务装备设施达到中纪委〔〕9号文件规定的要求,省纪委组织来检查我区落实中纪发〔〕9号和闽纪发〔〕13号文件执行情况中,对包括办案装备在内的各项工作感到满意。
六、坚持以民为本,努力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纠风工作。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
1、组织开展行风评议活动。组织区民评代表15个人分成5个评议组深入到全区38个单位、部门,采取召开民主评议现场会、问卷调查、电话查询、听取汇报、明查暗访等方式,对部门政风行风工作进行考评,发出整改通知书4份;7月份开展了20xx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并推出了网络投票进行评价,进一步端正行业作风。
2、加大重点治理工作力度。纠正医疗购销领域不正之风。区卫生局规范医疗执法检查1071人次,查处违规医疗机构13家。推行药品集中采购,1—10月份,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集中招标采购药品,总金额206.28万元,集中招标采购率达85%。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问题。组织四个小组对37所学校进行了春季收费专项检查,未发现乱收费、乱摊派、搭车收费等问题。开展中介组织规范清理活动。对全区1789户市场中介企业“四分开”工作进行“回头看”,共吊销违法违规中介企业营业执照177户,查处中介案件11起,罚没款22.72万余元。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截止10月止,区卫生、工商、贸发等部门共组织食品药品执法检查9299人次,生猪执法50次,保证了群众饮食卫生安全。
3、深化市民办事窗口建设。深化办事窗口“百分制”月绩效考评制度,对各窗口办事效率、服务态度等进行考评;开展季度“红旗窗口”评选活动,聘请效能监督员进行监督,改进了窗口服务态度。针对民政等部分窗口一些特殊情况,开展了延时和预约等特殊服务。截至10月底,区服务大厅各办事窗口共收办件58156件,办结58190件(含上年结转数),及时办结率达100%。
七、加强效能建设,努力优化投资发展环境
围绕服务经济建设中心,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转变干部作风,优化发展环境。重点从“三个方面”推进:
1、完善网上审批及效能监察系统建设。对网上审批服务平台进行更新,增设了“部门动态”、“12345运行通报”、“效能投诉办理情况通报”等栏目,对个别单位审批事项的办事流程进行整合,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截至10月底,网上审批系统共收件35529件,已办结35155件,及时办结率达100%,没有出现超时违诺现象。今年,我们还投入13.5万元,建设电子监察室,对网上审批及效能监察系统、行政处罚业务监管系统等进行整合,将国税、地税、工商、房管、劳动等单位视频系统纳入监控范围,对各部门的窗口工作秩序、服务情况进行实时电子监控,提高了办事效率。
2、加强机关作风专项督查。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街镇、各部门履行服务承诺制、岗位责任制等制度情况,以及在服务中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现象,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进行检查。3月份,我们还开展了“机关作风督查月”活动,督促各单位自查自纠,并组成10个督查小组进行检查,向13个存在问题的单位发出督查整改通知书。10月份,又组织了27名党风监督员、特邀监察员和机关效能监督员进行明查暗访,促进了机关作风进一步好转。
3、强化效能投诉问题有效解决。截至 10月底,区机关效能投诉中心共办理群众各类投诉98件,办结97项。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违法建设、拆迁安置、物业管理、工作作风等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办理,并把督办整改情况在区政务网和福州市12345系统上进行公开,促使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八、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纪检监察机关整体水平
结合学习贯彻落实中纪发〔〕9号、10号和闽纪发〔〕13号,以及中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纪发〔20xx〕19号)文件的精神,大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队伍建设,重点抓好“三项工作”的落实:
1、重视强化机关作风建设。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重新修订了《鼓楼区纪委监察局机关行政管理若干制度》,对17项制度中不符合新形势新规定的一些条款进行修定,增加了《鼓楼区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集体学习制度》等4项制度,要求全区纪检干部对照中央“四个对”的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执行有关规定,严守纪律,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努力争当加强学习的模范、真抓实干的模范、严格自律的模范,在机关掀起了干事业、讲奉献、争先进的良好氛围。
2、重视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建设。制定了《关于加强鼓楼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能力建设的意见》,调整充实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加强了力量。制定了《关于20xx年度鼓楼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鼓楼区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集体学习制度》、《鼓楼区纪检监察机关党员干部学习考核制度》等相关制度,督促机关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同时,区纪委还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及新进纪检监察系统的干部进行培训,不断提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知识水平。
3、重视干部选配和力量整合。今年9月份,区纪委积极向区委推荐了一批纪检监察系统的干部,提拔任用9名纪检监察干部。目前本委局机关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事业编制2人,工勤1人;效能办6人。为充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力量,今年计划选配七个“80后”年轻干部。其中:从市纪委遴选中增调了1人,从兄弟县选调了2人,从洪山镇选调1名,公务员考录3人。另外,区纪委还从干部岗位锻炼、工作经历、工作性质等方面考虑,对机关内设室的人员进行调整,使之更加适应工作需要。同时,配齐配强区直各部门单位纪检组和街镇纪检监察干部,形成纪检监察工作的整体合力。
20xx年我区反腐倡廉工作在上级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不断取得新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探索反腐倡廉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还不多;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开展不平衡;惩防体系建设合力不强,成效不佳;制度执行力还不够,受人力、专业等因素制约,监督还不够深入有力;大案要案没有明显突破;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与反腐倡廉新形势新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等等。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xx年工作打算
区纪检监察机关将按照上级的总体部署和会议要求,积极谋划好明年的工作,在突出重点、突出创新、突出特色上下功夫,注重实效,创先争优,力争在以下“七个方面”有新突破。
1、在廉政教育求实效创特色上有新突破。重点抓好“四个一批”:一是在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教育等各类廉政教育的基础上,组织一批新任领导干部、街镇和涉及民生的部门主要领导、纪检干部进行重点教育培训;二是在全区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方法灵活、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活动的基础上,打造一批三坊七巷、林则徐纪念馆等优秀历史文化中的“廉政文化精品”;三是在不断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培育典型的基础上,再推出一批不同类型的社区、经合社廉政文化示范点;四是在不断加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的基础上,认真解决一批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
2、在对权力的行使监督制约上有新突破。主要是落实好“三抓”:一抓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逐步推进实行函询、质询等制度;推进落实《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定期检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情况,加强对干部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继续推进“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区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工作;重点做好社区、事业单位、教师、公务员等工作人员考录的监督,确保考核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二抓财政资金的监管。进一步落实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政府非税收入和“收支两条线”等制度,规范行政和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加强规范津补贴后各部门单位财政收支状况的监督,严肃查处各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严肃查处私设“小金库”的行为。完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财政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三抓监督合力的形成。推进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健全对所派驻的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的制度。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形成监督合力。
3、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上有新突破。主要在“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在发挥信访作用上下功夫。对涉及重大政策、重点项目、重要活动的信访问题,争取提前介入,及早提出建议,有效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继续发挥12345投诉热线、鼓楼政务网、每月区领导信访接待日、执纪执法机关联席会议等形式搜集案源线索,拓展案源渠道;健全来信来访实名举报相关规定,加大信访初查力度,推行案源线索集中管理制度,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二是在查办案件重点上下功夫。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房地产开发、国有资产管理、司法等领域专项治理。三是在提高办案质量上下功夫。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落实信访、初核、立案、调查、审理、申诉复查以及涉案款物管理等制度,保证案件办理质量。加强案件管理,深入剖析典型案件,及时提出执纪建议,做好“一案一整改”工作,发挥办案的整体效能。
4、在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上有新突破。主要做好“四个继续推进”:一是继续推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开展《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和纠正以改变名称、拆分许可权等方式变相恢复或违规违法新设许可项目的行为;健全网上审批效能监察系统,利用网络手段,强化实时监控、预警纠错功能;完善政务、居务、党务、院务等公开制度,促进“阳光操作”。二是继续推进完善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完善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市场运行机制,加快公有房产、厂房招租、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公园景区商业网点承包经营权、城市排污、垃圾处理等市场化配置步伐,探索形成有效的管理制度;加快公有房产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推行房产、店面招租与收租“双轨制”;重点加强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制度改革,严防围标、串标和拆解项目,逃避招标监督等违法行为。三是继续推进深化预算管理制度建设。全面推行《关于街镇财政资金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实施方案》,规范街镇财政收支行为;总结经合社会计委托代理试点经验,探索社区会计委托代理制度,推动建立社财街管制度;完善政府为主导的采购模式,实行网上竞价和集中采购相结合方式,真正做到“采管分离”,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四是继续推进项目建设体制改革。完善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制,推进政府投资重大项目专家评议论证制度、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修订完善《鼓楼区关于加强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工程招投标和资金管理的规定》,健全配套制度,研究制定电子化招标投标办法,不断完善政府项目投资制度。加强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维护制度权威性。
5、在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上有新突破。做好“三篇文章”:一是做好“民意表达”这篇文章。建立完善社情民意反映制度,探索建立代表听证制度,完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重大决策通报制度和各项公开办事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加强信访举报、矛盾纠纷排查等工作,督促有关部门依法按政策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做好“企业权益”这篇文章。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积极主动为各类合法投资项目、企业赴台投资等提供服务;规范涉企部门的权力运行,严肃查处违反规定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三是做好“维护民生”这篇文章。认真解决涉地、涉房、涉法涉诉、涉及环境污染、涉及食品药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等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深入开展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区”活动,加强教育收费“三公开”、“四统一”监督检查,督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情况;加强对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的监管,加大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投入检查,强化城市职工居民医疗保障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
6、在机关效能和发展环境建设上有新突破。着力抓好“三大建设”:一是完善网上审批及效能监察系统平台建设。推进集网上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电子监察于一体的公共权力阳光运行系统建设。继续完善网上审批和效能监察系统,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并联审批工作,尽快实现与市效能监察系统的上下联动,进一步完善实时监控、预警纠错、效能监察等基本功能,逐步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市场监管行为纳入电子监察的范围。二是加强行政执行力提速增效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简化行政流程,通过电子监察系统等多种方式,加大督查力度,促进区委区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加强问责与问效,督促公务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严格履行职责,推进行政权力高效运行。三是推进效能监督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强12345便民呼叫系统建设,认真办理效能投诉,严格按规定督查办理诉求件,及时解决各种效能投诉,及时公布、反馈办理情况。
7、在加强纪检监察机关队伍建设上有新突破。重点是强化“三项建设”:一是强化学习型机关建设。按照四中全会《决定》的要求,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健全和完善经常性学习制度,继续加大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力度,继续选派骨干力量参加上级纪检机关组织的培训学习,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不断提高与加快海峡西岸首善之区建设相适应的能力。二是强化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队伍人员选用渠道,做好机关人员补充工作;尽可能帮助纪检监察干部解决工作和生活实际问题,积极为他们成长进步创造条件。三是强化机关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纪发〔20xx〕19号),通过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始终保持谦虚谨慎、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恪尽职守、秉公执纪的职业操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尤其是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进一步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