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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6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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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导处范文之省级课题立项、结项管理办法
一、申报时间
1、课题立项一年一次,课题立项截止时间为9月11日。
2、 课题结项分上半年、下半年两次,上半年截止时间3月15日,下半年截止时间9月11日。
二、申报程序
1、申报课题立项时,填写课题立项申报书,立项申报书一式三份,申报书上的学科分类一栏请按学科、学段(小学、初中、高中)填写,负责人所在单位一栏要加盖公章,实施计划(或方案)可附在申报书后面。
2、申报课题结项时,填写课题结项报告书,一式三份;结项成果材料,结项成果材料包括:(1)结项申请报告;(2)原立项申报书、立项通知书;(3)各研究阶段小结汇编;(4)课题研究结题总报告;(5)课题相关成果材料目录。
3、课题立项需交纸质打印稿与电子稿,纸质打印稿交科研处办公室,电子稿发科研处邮箱,ycyz2012@163.com。
4、科研处收齐后统一报送市教育局。
三、其他事项
1、使用省课题基地办统一编制的课题立项申报书和结项报告书(见附件),要用打印稿,拒收手写稿。
2、申报书须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及其负责人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方可报送。(或上交科研处统一盖章)
3、到结项时间的课题,课题负责人要按规定准备好相关材料,按时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