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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7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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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镇防汛抗洪应急预案1
为做好我镇防汛抗洪工作,建立完善的防御机制,明确工作程序和职责,及时有效地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汛期洪涝灾害对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保障全镇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根据我镇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基本情况
镇位于湖流域河南岸,地处江淮分水岭,镇内地形属岗湾坡形地,南高北低。境内气候受季风环境支配,冷暖空气频繁交替活动,雨水较多,尤其在梅雨季节,连阴多雨,自下塘以北的雨水多经河进入湖,使沿河湾区的街道、等村饱受洪涝灾害之苦。南部的、侯集、金桥、张圩、徐岗等村属岗区,年年因大风暴雨,造成房屋倒塌现象较多。
二、指挥机构
1、实行党委领导下的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成立防洪抗洪救灾指挥部,负责辖区内防汛、抢险、救灾总体工作。
2、指挥部根据实际需要下设综合和后勤保障组、抢险转移组、宣传和卫生救护组、救济安置组、灾情核查组等。各工作组明确职责,分工合作,保证必要时能各负其责,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
综合和后勤保障组:主要由党政办、财政所、农发中心、民政办、广播站等单位的人员组成,由镇分管副镇长和党政办主任分别任正、副组长。任务是: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通知各单位做好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事项,及时为指挥部提供有关决策依据,协调各单位的工作关系;及时了解降雨量、水情、风情、灾情,向指挥部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及时将水情、风情、灾情、救灾办法和指挥部指令等通知各村及各有关单位;负责抢险物资供应及安置点人员日常生活保障。
抢险转移组:由人武部、各包村干部、各村民兵、供电所、电信支局及抢险应急分队等单位人员组成,由武装部长任组长。任务是分析掌握雨水情、风情、灾情,组织实施抢险应急和防护工作;帮助做好受灾人员和财产转移;组织进行危险或受困人员的转移施救;及时掌握各村、单位安置灾民动态。
各村成立防汛抗洪抢险队,每村抢险队50人组成,每个村民小组设专人巡逻,发现险情及时报告。
宣传和卫生救护组:由党政办、财政所、卫生院、各村医疗室等部门人员组成,由党委宣传委员任组长。任务是收集先进事迹做好抗洪抢险的宣传报道。负责抢险物资供应及安置点人员日常生活保障;组织灾区抢救伤病员,协调医疗器械和药品的采购和调运,指导医疗卫生防疫工作;做好救灾防病宣传,保证灾后无大疫。
救济安置组:由人武部、经发办、民政办、派出所、抢险应急分队等单位人员组成,镇党委组织委员任组长。任务是指导灾民重建家园,确保受灾群众的日常生活所需,解决衣、食、住等问题;组织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及时了解各村灾情情况,组织人员安全转移,加强监控,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做好治安保卫工作,确保防汛抢险正常秩序;在必要时,根据抗洪抢险指挥部的指令,强制群众撤离。
灾情核查组:由民政办、农发中心等部门人员组成,由分管民政副镇长任组长。任务是负责灾害的收集、整理和上报,负责对灾害损失以及灾害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情况进行评估。
三、应急反应和行动
(一)预警
进入梅雨季节,镇政府派专人收集气象部门的天气预报,如48小时内有狂风暴雨可能影响本镇的信息,指挥部将及时发布防御一号通知,通知各工作组、村(居)和区域内群众做好防御准备。待到河水水位涨到海拔22米时,气象部门预报24小时内可能有强降水,指挥部将立即发布二号通知,工作组成员要进驻到各村组,动员帮助在危险区居住的村民转移到安全区居住,尤其是在保庄圩外居住的村民,一定要动员帮助转移到保庄圩内或安全区居住。
(二)转移安置灾民
1、转移安置对象
镇内街道及各村随时注意本地灾情,出现情况及时以村民委员会和镇防汛指挥部为单位各自负责处理,并及时上报。根据汛情需要转移时,具体转移的住户和单位去向如下:街道居委会的灾民转移到轧花厂、职中、初中安置;刘浅、村灾民转移到本村岗区安置;村灾民转移到侯集村安置;村灾民转移到金桥村安置;村灾民转移到张圩村安置;村灾民转移到徐岗村安置。
2、转移安置办法
镇政府统一指挥,实行领导分工负责制,村组街道层层包保,坚持安全可靠,就地就近的原则妥善安置灾民。
安置采取三种方法:一是投亲靠友;二是设立临时安置点集中安置;三是在附近村、学校集中安置。
(三)灾情收集、报告与核查
各村要保证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宿,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能漏岗。要做好值班值宿记录,遇有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预案启动后,各村及有关部门要及时收集、上报灾情,对灾害造成的损失及社会影响进行评估,为救灾决策提供依据。
各村对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洪涝等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要立即上报镇政府。灾情稳定之前,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每天中午12时前向镇政府报告情况,有灾报灾,无灾报安。灾情报告的内容要规范,主要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背景、时间、地点、影响范围、人口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情况、房屋倒塌和损坏情况、农作物受灾情况、救灾工作情况、灾区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初次报告情况不必求全,了解多少报告多少,灾情发展变化情况要随时报告,要严肃灾情统计上报工作纪律,对统计报表实行审查、签批制度、层层把关。对漏报、迟报、瞒报和虚报灾情的,镇里将予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灾情稳定后,各村要及时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查工作,确保灾情数据准确、翔实。对于倒塌房屋和因灾伤亡人口情况,要掌握到户、到人,并建立倒房户、伤亡人员花名册。
民政办公室负责灾情核查工作,必要时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联合核查小组进行核灾,准确及时报灾,加强同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并争取款物支持。
(四)加强救灾物资的储备与调度
搞好救灾物资的储备,加强管理,落实制度,确保救灾储备物资存放、合理使用。增加物资储备的品种和数量,为灾害紧急救援做好充分准备。救灾过程中,对救灾物资进行合理调配,充分发挥储备功能,为灾区提供应急保障。
1、灾民生活保障。预案启动后,及时为转移的灾民提供临时住所、应急食品、衣被等生活必须物资,确保灾民得到妥善安置。
2、抢险救灾保障。各村及有关部门要为参加抢险救灾的人员准备必要的专用物资、器材,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
3、医疗保障。预案启动后,卫生院要根据紧急救援工作需要,组织医疗队深入灾区,帮助灾区对因灾伤病人员进行紧急救治。
4、社会治安保障。预案启动后,辖区派出所要根据需要,帮助各村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维护社会治安,保证灾区社会稳定。
(五)预防次生灾害
在开展紧急救援工作的同时,各村要加紧对保庄圩和生产圩进行维护,农发中心、国土与城建所等部门要密切注意灾情的发展,提前做好次生灾害的预报和预防工作。卫生院对饮水和食品卫生进行检验,确保饮水食品安全,做好灾区疫病的监测和防治工作。
(六)灾后恢复与重建
帮助灾区修缮、重建因灾倒塌和损坏的居民住房;修复因灾损毁的交通、水利、通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帮助灾区修复或重建中、小学校舍,恢复正常的教学活动。落实生产自救等措施。有关部门和各村要根据镇里统一要求,通过清淤排涝、加强后期田间管理、开展群众互助互济活动、组织社会捐助、进行劳务输出、发展畜牧业、减轻农民负担,以减少和控制灾害带来的损失,保障群众的生产生活。
四、工作要求
(一)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灾情发生后,各村、各单位和个人都要无条件地服从防汛抗洪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命令,顾全大局,执行调度。对拒不执行命令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责任。各村一把手负总责,安全区要有专人做好灾民的接收安置工作。
(二)要尽职尽责,工作到位。发生灾情后,防汛抗洪总指挥部各工作组及各村要恪尽职守,及时掌握情况,按预案要求将转移安置灾民的组织、调度、指挥等措施向指挥部汇报,并组织实施。
(三)要坚持先人后物的原则。在灾民紧急转移过程中,要坚持“救人第一”,先保人身安全,后抢救财产。力争确保不出现一人因工作失误死亡或失踪。如情况发生变化与应急预案的规定不符时,要及时报告。各村应及时采取临时补救措施,保证灾民转移工作不出任何漏洞,避免因工作失误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更大的损失。
(四)要充分加强对易受灾区域内群众应急转移的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积极主动服从指挥,配合工作,保证转移安置工作顺利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