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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7 发布

生态保护专项脱贫实施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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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专项脱贫实施方案范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x字〔xx〕x号)及《中共xx县委xx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x发〔xx〕x号)文件精神,大力实施生态保护脱贫工程,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相统一,组织实施生态保护扶贫“八项计划”,加大贫困村生态保护修复力度,通过生态工程建设、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源开发、增加就业等方式,保护改善贫困村生态环境质量,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脱贫,确保如期完成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任务。‎ 二、重点工作 ‎(一)实施人工造林扶贫计划。充分利用现有的宜林地进行人工造林,鼓励种植毛竹、油茶和香榧等经济林,每亩给予造林补助500元。对原来已经实施了退耕还林并有发展能力的贫困户,支持发展退耕还林树种调优等后续产业,并按照退耕还林调优政策给予补助,扩大退耕还林贫困村、贫困户的就业和增收空间,提高退耕还林综合效益。‎ ‎(二)实施生态补偿扶贫计划。继续推进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巩固和完善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继续实施64.57万亩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健全公益林生态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三)实施森林经营工程扶贫计划。一是低产低效林改造工程,每亩补助500元,主要对毛竹、油茶等低产低效林进行垦复、施肥、扩穴和修枝定型,促进经济林早日成林,农民早日收益;二是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项目,每亩补助95元;三是长江防护林封山育林项目,每亩补助100元。‎ ‎(四)实施发展特色基地扶贫计划。帮助贫困村、贫困户发展油茶、香榧、毛竹等特色经济林基地,全县扶持6个以上林业特色基地,使有林业生产条件和发展林业意愿的贫困户人均有1至2亩的经果林。积极安排贫困户发展特色经济林和林下经济,对发展香榧采用5年生以上香榧嫁接大苗造林,经验收合格,最低给予400元/亩补贴;采用5年生以上的香榧嫁接大苗零星种植香榧,按照成活株数每株补助20元(具体补助标准参照xxxx年香榧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五)实施林业生态项目建设带动扶贫计划。扎实推进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林业重点生态项目建设,在集体林地上实施的林业重点工程允许由村集体组织农民自建,鼓励和引导在国有林地上实施林业重点工程的施工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当地贫困户参与工程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的林业企事业单位,在确定政府购买服务标的价格、服务标准和询价基础上,通过竞争性谈判由专业合作社或村委会组织贫困农民优先提供服务;鼓励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单位,优先聘用周边贫困农民从事服务性岗位或季节性工种。‎ ‎(六)实施生态保护人员精准扶贫计划。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在天然林保护、公益林管护、护林防火、农村保洁、新安江打捞等生态保护用工中,优先聘用当地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每个行政村(居)摸排确定1家符合生态护林员、保洁员、打捞员条件的贫困户作为精准脱贫的工作任务,乡镇政府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当增加生态保护人员或以临时聘用的形式,使更多贫困人口受益。对生态保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为专职生态保护人员每人配发工作服及个人防护用品。‎ ‎(七)实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扶贫计划。鼓励引导林业大户、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林业经营企业、木竹经营加工企业等吸收当地农民投山、投劳入股、就业。鼓励农民有偿转让生态景观资源使用权,或以作价入股方式参与旅游企业经营,增加财产性收入和经营收入。鼓励采取联办林场或联户经营提升规模效益,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农民发展现代林业产业。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和森林旅游,促进贫困村和贫困户增收致富。推进政策性森林保险,扩大贫困地区林权抵押贷款规模,满足林业生产经营、森林资源培育和开发、林产品加工及借款人其他生产、生活相关的资金需要。‎ ‎(八)实施林业科技扶贫计划。结合林业科技人员服务基层活动,开展一个专家结对一个贫困村的帮扶行动;以贫困村和贫困户为重点,开展林业实用技术培训和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建立一批林业扶贫示范基地、示范村和示范户。‎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片区为重点、精准到村到户到人”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生态保护、精准扶贫工作。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制定支持贫困村生态保护的具体政策措施。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切实加强对生态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生态保护任务。‎ ‎(二)加大资金支持。将生态扶贫纳入相关专项规划,积极向上争取生态保护建设项目与资金支持,整合财政支农、扶贫资金,优先支持贫困村生态保护、环境治理和生态补偿。稳步推进森林保险,逐步扩大覆盖范围,争取提高财政保费补贴标准。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林农小额信用贷款和保单质押贷款,积极解决贫困村、贫困户发展资金问题。‎ ‎(三)强化监督考核。强化对生态扶贫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生态扶贫项目实施、效益情况和政策性补助资金兑现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切实将生态扶贫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