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3.47 KB
  • 2021-04-17 发布

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工作方案

  • 4页
  • 当前文档由用户上传发布,收益归属用户
  1. 1、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淘文库整理发布,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请立即联系网站客服。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阅读内容确认后进行付费下载。
  4. 网站客服QQ:403074932
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工作方案1‎ 按照《水利局关于印发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达标复核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县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达标复核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根据对2016年、2017年、2018年脱贫贫困人口、村组的调查,针对目前各个村现有水利设施存在的问题,本方案通过对人饮管网、沟渠治理、堤防整治、新增灌溉用蓄水池,从根本上扭转县贫困村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 ‎(一)复核全县贫困户的农村饮水安全是否达标;加快制作发放农村饮水安全“明白卡”。‎ ‎(二)复核全县贫困户饮水安全达标退出的认定程序是否规范;水质检测报告是否入档;“四级认定是否完善”。‎ ‎(三)自查全县贫困户安全饮水工程是否建立长效机制,水费收取制度是否建立落实。‎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达标复核 ‎3月至4月中旬,组织力量,以大排查或其他方面发现有饮水安全问题的贫困户,农村饮水安全解决措施薄弱的贫困户,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或分散供水工程的贫困户,集中供水工程覆盖范围内采取分散供水方式的贫困户为重点,围绕农村安全饮水“四项指标”,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饮水安全达标情况复核工作,入户开展达标复核时填写县级贫困人口饮水安全达标入户复核及问题整改工作清单,发现有问题的,立即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在6月底前整改完成。‎ ‎(二)开展自查工作 自查“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建立后落实情况和对运行管理经费是否足额落实。自查农村供水工程水价核定与水价收缴工作;4月底前完成各种规模集中供水工程水价核定;6月底前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收费处数、水费收缴率达到相应比例规定;12月底前集中供水工程收费处数、水费收缴率达到相应比例规定的总体要求,自查是否落实本地具体的时间表与路线图,是否建立具体的推进措施。自查水质检测报告是否按规定入档,如有6月底前按照规定入档;自查农村饮水安全“明白卡”发放工作,是否按照规定制作、发放、张贴农村饮水安全用户明白卡,如有6月底前按照规定制作、发放、张贴农村饮水安全用户明白卡。‎ 三、任务分工 从即日起到6月底,由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水旱股同志复核全县贫困户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和自查“三个责任”“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做到立行立改,确保6月底前整改到位。在整改期间每月28日向水利局报送复核及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表。在复核自查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复核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由主要负责同志带队下乡与乡政府、村委会等协同入户核查,严格按照农村饮水安全脱贫现行标准进行复核,确保饮水安全户户过关。‎ ‎(二)强化整改措施。要按照“谁复核、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强化措施认真做好复核自查和整改落实工作对复核自查中发现问题和群众反映问题要认真的核查,统一建立问题清单逐一进行排查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 ‎(三)严肃问责追责。对复核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在自查自纠阶段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如实上报的视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对在自查阶段结束后,督查或群众举报查实的违纪违法问题,除收缴违纪违法所得外,依法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从严处理;对弄虚作假、对抗检查、销毁证据的,依纪依法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