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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9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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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交通规范服务管理状况调研报告
城市交通是一个城市的门户,是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是一个城市不可或缺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城市交通事业的发展状况、经营服务水平常常会成为人们衡量一个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和综合素质的标准,对城市的形象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城市交通已成为事关百姓切身利益,倍受政府关心、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为进一步了解我市城市公交、出租及短途客运等城市交通行业现状,切实加强城市交通的行业管理,市政协于2009年4月初,组织相关委员成立调研组,深入到全市各公共交通客运管理行业进行了调研。调研采取听取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工作情况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查看等形式进行。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城市交通管理基本情况
多年来**市的城市交通事业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改革开放,认真履行职责,城市交通已逐步迈向文明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十余年来,**城市交通建设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截止目前,**市拥有城市公交车29辆,开通公交线路3条(其中1路线23辆,运营基本正常,2路线因市场修建暂停营业,3路线6辆,2、3路线因受客源的局限,时通时停,运营尚不稳定);运营出租车达到403辆,基本实现了出租车“着绿”,目前管理相对规范,运营基本正常;短途客运车辆51台,运营网络已扩大至全市各农业村及牧业定居点,城乡两级运营网络基本实现了“村村通”。近年来,在市运管部门的积极努力及交警、工商等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全市的城市交通管理相对较为规范,运营网络基本健全,极大的方便了居民的出行,为城市居民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便利。
二、当前我市城市交通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及规划相对滞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符合城市发展和交通发展的实际,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举措。然而,我市尚未确立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尚未编制、出台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没有专门划拨土地用于建立城市公交车辆停车场地、调度室、首末站及短途客运车站等公共基础设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城市公交的发展。目前,仅仅对短途客运车辆划定了临时候车区域,候车区域车辆停放极不规范,不仅有碍市容市貌,还对城市交通造成了一定的压力,短途客运车辆与出租车辆相互“抢客、拉客”的现象时有发生;在城市主要街道、道路的临时停车区域划定不尽合理,且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机动车辆在部分路段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及公共场所随意停放现象随处可见,使本就不宽的道路变得更为狭窄和拥挤。
(二)城市公共交通市场管理不规范。虽然我市公共交通车辆处于基本饱和状态,但由于公交线路设置不科学、公交班次间隔时间过长、公交站点不足、人流高峰期班次频率不高、夜间营运时间短等原因,造成市民乘车困难。市民平时候车时间过长,人流高峰期公交紧俏,夜间公交车踪难觅,使市民对城市公交车无法产生依赖性。另外,城市交通企业的行业管理不够规范,司乘人员素质也参差不齐,突出表现在出租车及短途客运行业上。部分出租车及短途客运车辆车容车貌不清洁、车内环境脏乱差,少数出租车在营运过程中严重违反交通规则,影响城市文明形象。
(三)城市公交车冷线运营困难,市民乘车不便。由于我市公共交通结构不合理,现有的城市公交公司为民营企业,在公司成立时尚未出台相关的行业规范,而本市现有的城市公交车与公交公司之间仅为挂*关系,车辆均为私人所有。近年来,由于城市公交公司经营不善,目前尚处于负债经营,毫无风险承担能力。在实行公交车辆管理时,对车辆进行“热线”、“冷线”相互调配使用方面没有相应的措施支持,城市公交线路培育时间过短,公交市场培育不成熟。目前,1路车辆虽然处于基本饱和状态,但由于只限定了发车及抵达时间,中间各站点的停车及候车时间未加以限制,出现了人少路段“猛跑”,人多路段“死等”的现象。而2路、3路车辆由于不能够做到定时、定点发车,市民对城市公交车失去了应有的依赖性。近年来,针对油价居高等问题,国家对城市公共交通运营车辆给予了油价补贴,目的是在于继续保持城市公共交通车辆的应有公益性质。但在我市,由于2路、3路车基本无人乘坐,处于亏本经营状态,导致部分车辆出现了与其进行亏本运营,还不如停运后仍然挂*在公交公司,却可以享受政府每年每辆车拨付的2.7万元的油价补贴等不良现象。
(四)出
租车无计费装置,市民乘车消费不透明。广大市民普遍反映,由于本地的出租车均未采取安装计价器按照里程进行计费等行之有效的行业监管措施,也未能制定出台相关的里程计费标准,无法实行打表计价,乘客消费存在不公开、不透明等问题。尤其在乘坐出租车去火车站接送亲友或下乡访亲探友等稍远路途时,存在出租司机漫天要价或就地议价等不良行为,此外,部分出租车辆在多人搭乘时存在按人头收费、重复载客等“宰客”行为,市民及外地游客对此怨声载道,不仅使乘客乘车的消费知情权和监督权无法得到有效保障,更使我市的对外形象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害。对此,交通管理部门也不同程度的存在有管理不到位的责任。
三、规范城市交通服务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加大城市交通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切实推进城市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目前,全国许多发达城市已把公共交通事业摆在公益性行业的突出位置,由国企经营公交行业,形成规模效应,政府扶持发展,如杭州、北京等城市。我市也应明确城市公共交通属公益性事业的定性,并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有关制度和政策中充分体现。建议将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优先保证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用地。对规划划定的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包括城市公交车辆停车场地、调度室、首末站及短途客运车站等建设用地,应采用划拨方式用地,不得随意挤占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用地或改变使用性质。同时应加强宣传和引导,树立“公交优先”的交通意识,提高市民对公交车辆公益性质的认识,激发市民乘坐公交车辆的积极性,使市民养成对公交车辆的依赖性,让公交车成为人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引导现有“冷线”逐步转入“热线”。形成政府重视、各部门支持、全社会关注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城市交通行业管理,规范城市交通市场。建议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性行业规范,在公交车辆停*站点、停车及候车时间、公交班次间隔、夜间运营时间、客运服务质量、车内环境卫生等方面实行规范性管理。同时,要充分发挥城市公交公司统一调度的作用,对车辆各站点到站时间进行合理安排,并进一步强化公司内部监管、群众监督、举报投诉等制度,对公交线路各路段进行全程监督,建立健全城市公共交通车辆停*站点的相关规章制度,杜绝出租车与短途客运车辆相互“拉客、抢客”、其他车辆擅自占用公交站点停放车辆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三)转变经营管理模式,扶持培育公交市场。要突出城市公交管理的公益性质,转变现有经营管理模式。建议在恢复原**市公共汽车公司的基础上,采取由政府出资或集团收购的方式,收回现有民营公交公司,实行国企经营,将公交行业交由市公共汽车公司进行规范化管理。对现有的公交车辆采取评估入股的形式进行重组,组建**市公共交通集团股份公司,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和车辆统一调度,增强共同抵御抗风险的能力。应在广泛征求市民意见及建议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的确定公交线路,并按照集约化经营的方式,采取“热线”贴补“冷线”等办法,逐步完善城市公交线路。同时,要大力扶持公交企业发展公交广告、出租营运、汽车租赁、长途客运等相关产业,形成自我造血功能,反哺公交主业,逐步培育一个成熟的公交市场。
(四)增加扶持力度,实现出租车辆计费管理。建议在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及出租车司乘人员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出台《**市客运出租汽车规范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实现出租车辆计费规范管理。并及时召开听证会,制定适合本地的出租车辆计费标准。建议由政府出资,购置计价器效验检测设备,采取个人出资、财政适当补贴的办法,在全市所有出租车辆内安装计费装置,全面实施出租车辆打表计价制度,让广大市民明白消费。同时,出台相关规章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夜间巡逻及举报投诉制度,严厉打击重复收费、重复载客等“宰客”行为。
城市交通除了是道路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外,还是一个城市的窗口,人们往往从一个城市交通的营运质量和文明程度上去感受、去判断这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和经济水平等。做为正在崛起的新兴城市**,城市交通担负的责任更为重大,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有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理解,**的城市交通事业一定会作到科学管理、合理规划,为打造城市精品交通、提升城市对外形象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