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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9 发布

帮扶办2020年脱贫帮扶工作计划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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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扶办2020年脱贫帮扶工作计划范文 一、基本情况 ‎ 县 乡 村贫困户 户,贫困人口 人。2019年,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扶贫办的具体指导下,在省直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协调市、县、乡各级政府部门,较好地完成了 村脱贫帮扶工作任务。目前, 村已经实现整体脱贫。‎ 二、脱贫帮扶目标 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脱贫攻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以及 县 乡 村2018-2020年脱贫帮扶规划思路,制定2020年脱贫帮扶目标。‎ 到2020年底,要帮助 村严格控制返贫现象的发生,全年新增集体经济收入 - 万元,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两平均”的总体目标,使群众对政府脱贫帮扶工作认可度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要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做到主要政策不急刹车,驻村工作队不撤,帮扶力度不降,防止人口返贫;要重点关注老年人、重症病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以及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人员,及时给予救助,防止产生新的贫困人口。‎ 责任人: 及中心全体包保干部 三、脱贫帮扶项目 推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人居环境建设,帮助 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具体项目如下:‎ ‎1、积极申请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主动与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及当地政府对接,协调落实项目。‎ 责任领导: ‎ 责任部门:农村发展研究处  驻村工作队 责任人: ‎ ‎2、持续做好村屯整治和绿化工作。协调支持村屯整治和绿化工作,为 村提供 种子支持。‎ 责任领导:杨力天 责任部门:农村发展研究处  驻村工作队 责任人: ‎ ‎3、跟踪购买垃圾清运车项目。由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责任领导: ‎ 责任部门:服务业研究处  驻村工作队 责任人: ‎ ‎4、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协调省民委和当地县市及有关部门为屯建设文化广场1个。‎ 责任领导: ‎ ‎ 责任部门:省软科学研究所  驻村工作队 责任人: ‎ 除此之外,我们还要继续推动村机电井建设项目。协助工作队联系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等部门与当地政府对接,积极争取协调申请项目及资金(驻村工作队负责协调)。‎ 四、脱贫帮扶重点工作 ‎1、制定2020年度中心脱贫帮扶工作计划。做到目标明确,任务清晰,重点突出,措施可行。‎ 责任领导: ‎ 责任部门:工业经济研究处 责 任 人: ‎ ‎2、依托家庭农场协助调整种植养殖结构。发挥第一书记代言作用,拓宽消费扶贫渠道。‎ 责任领导: ‎ 责任部门:宏观经济研究处 责任人: ‎ ‎3、依托合作社协助开发致富项目。帮助农户发展庭院经济,种植 和 等。‎ 责任领导: ‎ 责任部门:工业经济研究处 责任人: ‎ ‎4、协调组织科技下乡。主动与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等相关部门联系,根据农民种植、养殖方面的需求,组织专家到 村推 广水稻等相关种植技术,推广家禽、家畜养殖技术。‎ 责任领导: ‎ 责任部门:社会发展研究处 责任人: ‎ ‎5、协调组织医疗下乡。积极与省卫生健康委联系,免费对患有脑瘫、脑梗、心脏病等重大疾病的农户进行义诊,通过与省卫生健康委、省红十字会、省慈善总会协调给予免费救治。‎ 责任领导: ‎ 责任部门:人事处 责任人: ‎ ‎6、积极协调争取帮扶资金等要素投入。‎ 责任领导: ‎ 责任部门:办公室、信息处、宏观处、农村处、工业处、社会处、开放处、综合处、服务业处、人事处、机关党委、软科学研究所、决策咨询编辑部 责任人: ‎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帮扶责任 ‎1、中心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并指导脱贫帮扶工作。中心领导带队深入 村开展脱贫帮扶工作,研究和落实脱贫帮扶措施,帮助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主要领导每年不少于 次,分管领导每季度 次,全年不少于 次。‎ 责任领导: ‎ ‎2、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履职尽责。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按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住村工作时间。‎ 责任领导: ‎ 责任人: ‎ ‎3、认真落实“四个联系、五个帮送”制度。包保干部深入农户家中走访慰问,经常以电话、微信等方式沟通了解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全年走访慰问不少于 次。‎ 责任领导: ‎ 责任人: ‎ ‎(二)召开帮扶工作会议 脱贫帮扶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 次,具体时间由中心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各包保部门负责人、第一书记向中心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中心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结合现阶段工作实际,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责任领导: ‎ 责任人: ‎ ‎(三)完善帮扶工作档案 中心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帮扶台账,完善帮扶工作档案,做好脱贫帮扶工作时间安排及阶段性工作成果汇总等。各项工作要有完整的记录,定期报送脱贫帮扶工作总结及各类材 料,并妥善保管,以备检查。‎ 责任领导: ‎ 责任人: ‎ ‎(四)加强监督管理与考核 ‎ 中心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驻村干部的年度考核和日常管理监督,年底或次年初对驻村干部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六月份对驻村干部进行年中考核,按照“好、较好、一般、较差”确定考核等次,考核结果记入干部个人档案。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对各包保部门脱贫帮扶工作情况开展督查,督查结果在适当范围内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