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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0 发布

教导处范文之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评估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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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导处范文之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评估方案(试行) ‎ 木兰县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评估方案(试行) ‎ 为强化教育教学工作管理,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现对县教育局2007年11月19日下发的《木兰县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评估方案》(试行)做以修订,修订后的《木兰县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评估方案》仍属试行。‎ ‎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深化素质教育为重点,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全面、全程评估全县各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注重工作整合,构建“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突出工作实效,体现工作价值;注重发展性原则,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过程性管理,调动各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积极性;注重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加强对教育教学工作管理人员、名优教师队伍的管理与工作绩效评估,促进全县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全面、科学、均衡发展。‎ 二、新方案基本特点 ‎(一)新方案由三部分构成,即“木兰县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评估要素及办法”、“木兰县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评估操作说明”、“木兰县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评估纪实打分表”。‎ ‎(二)在“评估要素及办法”‎ 中增加了对各项业务负工作责人工作绩效的评价,即加强了对人的能动性的要求,能够起到激发业务负责人工作的主动性,增强工作实效性的作用。‎ ‎(三)在“操作说明”中参照了2003年省督导室下发的《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评估细则》、县教育局2007年下发的《木兰县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评估细则》,对中小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指标做了基本的量化要求,加入了弹性评价指数,注重了发展性评价,使各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更明确,同时加强了对各校教育教学工作过程的管理与评价,能够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均衡开展。‎ ‎(四)在“评估纪实打分表”中增加了各单项评估过程纪实,记录对学校各评估项目实际打分的依据,为形成评估报告做准备,体现评估工作的真实性和实效性。‎ 二、评估目标 ‎(一)德育工作 确立德育为首、育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发挥课堂主渠道、学校主阵地作用。以培养学生良好的习惯养成和身心的健康发展为重点,增强学生的自主参与意识和自我教育意识。加强对德育工作模式和德育实践的研究,促进全体德育工作者德育水平的提高。‎ ‎(二)教学工作常规和校本教研 以全面执行课程计划、落实新课程为重点,以有效教学为保证,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对学校教学工作的过程性管理,提升业务领导的职责意识和质量意识。构建校本教研工作模式,加强工作制度建设,围绕教学改革,立足实际问题的解决,增强校本教研实效性,推动校本教研走向常态化。‎ ‎(三)艺术、体育、卫生工作 贯彻“健康第一”的教育思想,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认真做好学校艺术、体育、卫生工作,定期开展专项和多样性的体育、艺术活动、健康体检,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四)信息技术教学工作 认真执行信息技术课程标准,基本开齐、开足3――9年级信息技术课程,培养学生的信息意识和信息技术能力。提升信息技术教师专业素质,努力打造一支专业技能强、业务水平高的信息技术教师队伍,带动和促进全县师生信息素养的提高。‎ ‎(五)师资培训工作 以提高全县教师实施新课程能力为中心,以加强教师队伍专业化素质建设为重点,建构“三位一体”的研修模式,强化过程管理,提高培训效益。注重名优教师队伍的管理和作用的发挥,努力建设一支效能型教师队伍。‎ ‎(六)教育科研工作 坚持教育科研工作的先导地位,强化学校领导及教师的科研意识,把教育科研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工作计划中。强化教育科研与教研工作的有机结合,促进学校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突出教育科研工作的实效性。‎ ‎(七)现代教育技术应用 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围绕课堂教学,关注效能和效益,促进全县中小学校教师教学手段走向多元化。加强网络建设和网管员的培训与管理,发挥载体功能,促进现代教育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的普及与提高。‎ 三、评估要点、分值及权重 ‎(一)德育工作 ‎1、组织管理;2、德育实施;3、心理健康教育;4、德育研究;‎ ‎5、队伍建设;6、德育工作成果;7、德育领导工作绩效。‎ ‎    德育工作分值为100分,权重0.12,折合12分。‎ ‎(二)教学及校本教研 ‎1、教学常规管理;2、校本教研;3、业务领导工作绩效。‎ 教学及校本教研工作分值为100分,权重0.30,折合30分。‎ ‎(三)艺术、体育、卫生工作 ‎1、学校艺术、体育、卫生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2、艺术、体育、卫生工作教师队伍建设;3、学校艺术、体育、卫生工作的开展;4、场地器材;5、艺术、体育、卫生工作负责人工作绩效。‎ 艺术、体育、卫生工作分值为100分,权重0.11,折合11分。‎ ‎(四)信息技术教学工作 ‎1、信息技术课程开设;2、信息技术教师的业务素质;3、信息技术教师的工作绩效。‎ 信息技术教学工作分值为100分,权重0.10,折合10分。‎ ‎(五)师资培训工作 ‎1、培训管理;2、培训过程;3、培训目标;4、名优教师队伍建设及管理;5、师训工作负责人工作绩效。‎ ‎     师训工作分值100分,权重0.15,折合15分。‎ ‎     (六)教育科研工作 ‎      1、组织管理;2、学校科研活动的开展;3、科研工作负责人工作绩效。‎ 教育科研工作分值为100分,权重0.12,折合12分。‎ ‎(七)现代教育技术 ‎1、基础设施;2、组织与管理;3、教师应用现代教育技术能力;4、网管员工作绩效。‎ 现代教育技术分值为100分,权重0.10,折合10分。‎ 四、评估领导小组 组  长:王文成 副组长:高明岐  潘振华 组  员:曹  臣  谭福民  王景录  乔长怀  高志权  姜艳霞 王丽娟  宋  杰  张士容  尹国才  刘丽娟  姜文芝  赵  爽  ‎ ‎ ‎ 吴  颂  王爱涛  卢世琦 ‎ 五、附件:‎ ‎1、《木兰县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评估要素及办法》‎ ‎2、《木兰县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评估操作说明》‎ ‎3、《木兰县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评估打分表》 ‎ ‎                                   木兰县教育局 ‎                                   二00九年八月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