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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9 发布

教育局综治个人工作计划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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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综治个人工作计划3篇 ‎【篇一】‎ ‎  20XX年我县学校安全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及中央、省、市有关综治工作部署,按照“平安XX”、“平安先行学校”建设的要求,不断推进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化建设,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强化安全管理,狠抓工作落实,积极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确保校园安定稳定,师生平安。‎ ‎  一、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强化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  进一步明确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总责。安全工作的管理要做到领导到位,思想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要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把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一位教职员工。坚持落实安全工作履职报告制度,增强各级行政教育部门和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和法人主体责任意识。安全工作要列入本单位行政例会讨论研究议题。要把安全工作作为对学校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评优评先、下达招生计划的基本条件。学校主要领导、各业务分管领导、各处室工作人员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既要抓业务工作,也要抓安全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学校安全工作的格局。‎ ‎  二、深入开展学校安全工作标准化建设,提升学校安全水平 ‎  20XX为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福建省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切实规范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行为,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福建省安全生产标准化级别评定标准》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意见》(闽教安〔20xx〕21号)精神,决定在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三年行动”考核验收的基础上,结合“平安先行学校”创建活动,利用三年时间,在全县学校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活动,确保通过三年努力全面完成达标任务。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求突破”的总体思路,扎实推进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确保完成第一阶段各项任务。进一步提高学校安全水平,夯实安全工作基础,构建安全工作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防范安全事故,进一步推进“平安先行学校”创建工作及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顺利开展。‎ ‎  三、依托县教育网,完善安全监控体系 ‎  以建立畅通、便捷、高效的学校安全工作信息报送、交流平台为目标,建立完善教育局——学校二级安全工作信息管理网络系统。完善网站功能,建立完善安全工作基本情况、事故隐患源、特殊生电子档案等信息系统建设,便于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和安全管理人适时掌握安全动态,利用县教育网便捷、高效的功能及时应对,妥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以及进行各种安全检查、信息交流、档案管理,形成局校联动、校际互动,互相交流、互联互通,远程监控、及时响应,应急指挥、妥善处置的学校安全管理平台。‎ ‎  四、扎实开展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不断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 ‎  认真开展综治宣传月、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福建省学校安全教育周、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日、交通安全集中宣传等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手段,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按照教育部下发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认真落实公共安全教育的时间安排,全面推动安全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把安全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坚持每班每天至少利用5分钟时间,采用课程渗透和利用地方课程相结合以及主题班会、队会、墙报、黑板报、校园广播、专题讲座等各种形式,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综治副校长的作用及聘请法律专家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纲要》中规定的安全教育内容。要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创建“以人为本”充满人文关怀、和谐稳定的学校安全文化。各校要设立安全宣传教育专栏,及时更新宣传内容,浓厚安全宣传氛围。加强未成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生命教育、文明道德教育,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关注安全、珍爱生命,做遵规守纪的好公民。认真做好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工作,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校性防灾应急演练,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 ‎  【篇二】‎ ‎  为扎实推进我县教育系统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工作,积极推动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保证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20xx年上栗县教育系统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工作计划。‎ ‎  一、指导思想 ‎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上级工作部署,以构建“平安校园、法治校园”为总目标,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创建“平安校园”为抓手,统筹相关各项创建,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切实维护“校园平安、师生安宁”的教育环境,努力构建和谐教育,确保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和谐发展。‎ ‎  二、工作目标 ‎  全面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社会综治和平安创建工作网络,进一步化解不安定因素,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加大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力度,继续保持全县学校安全、稳定、和谐的局面。‎ ‎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  组长:黄贤海 ‎  副组长:林元东、黄世萍、刘晓华、李洪生、李新招、黄书乡、周枫、吴兆梅 ‎  成员:教育局各股室负责人 ‎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甘小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  四、工作要求 ‎  1.加强领导,落实综治工作责任 ‎  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相应工作机构和专兼职队伍建设,切实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创建作为全县教育系统的重要工作,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结合县教育系统实际,签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与全局工作统一安排、统一考核、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入考核内容,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和领导责任查究制。‎ ‎  2.完善网络,健全综治工作制度 ‎  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综治网络和校园安全检查等制度,强化学校主要领导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和学校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人意识。举办各种层次的知识培训,提升教育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水平。进一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稳定工作机制,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努力把矛盾和问题及时化解在基层,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纳入经常化、规范化的轨道,建立预警和应急机制,完善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各校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突发事件和群体事件,要及时处置、及时上报。‎ ‎  3.创新举措,积极创建“平安校园”‎ ‎  各学校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创建的各项工作逐项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强化措施,进一步加强薄弱环节的工作,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有机结合的防范体系,严格外来人员登记制度,确保校园平安,师生安宁。要充分发挥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作用,通过校园网、宣传栏、团队活动等多种宣传渠道,定期组织开展活动。继续会同团县委、文明办加强对广大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和维权教育,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学生对社会不良现象的免疫力。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法制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增强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努力预防和减少在校学生的违法犯罪。建立经常性对学生心理状况摸底排查机制,充分发挥学校少先队、政教处和心理疏导室作用,加强对学生的心理疏导,杜绝事故苗头和影响社会治安及学校安全的事件发生。‎ ‎  4.齐抓共管,营造良好育人环境 ‎  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在全县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专项整治行动,齐抓共管,营造良好育人环境。要及时准确地掌握学校和周边治安方面出现的新问题,大力加强安全防范工作,提高预防、发现、控制和处置能力,协调当地相关部门,努力消防学校及周边各种不安全隐患。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学校内部管理,把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与严格科学的管理结合起来,建立整治和管理并重的长效工作机制。要确保校内及周边地区秩序良好、健康文明,全县各校无严重治安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