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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9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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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精准扶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2020精准扶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大众网日照海报新闻12月20日讯扶贫攻坚工作是党中央部署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发现扶贫领域存在的问题,查处侵害贫困群众利益的行为,不仅是脱贫攻坚顺利实现的重要保障,更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扎实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总体部署的重要体现。经调研发现,扶贫工作中存在扶贫、脱贫不精准,扶贫资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现将有关问题进行梳理、剖析并提出对策建议,以期对今后的扶贫工作提供有益借鉴。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精准扶贫识别不精准,精准脱贫退出不及时
一是精准扶贫识别不精准,工作粗放。精准扶贫过程中,部分村干部工作不到位,既有符合条件的家庭未被识别为贫困户的问题,也有不符合条件家庭被识别为贫困户的问题。如某村将4户有产业收入或养殖收入的家庭识别为贫困户,并发放相应的补助。二是精准脱贫退出不及时,动态调整不到位。精准脱贫工作中,未按时评测现有低保户家庭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低保户不能及时核准上报退出。
(二)精准扶贫政策落实不力,部分村干部权力任性
一是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有的村采取多报、虚报等手段套取政策资金,面上手续齐全、到户到人,实际张冠李戴、暗箱操作,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二是滥用权力,优亲厚友。
(三)部分扶贫项目立项不科学,项目收益前景堪忧
一是项目未经科学论证,盲目上马。二是缺乏有效的经营管理,效益不高。部分扶贫项目建成之后,不善经营,造成亏损。三是部分项目建成之后一租了之,缺乏后续监管。
(四)扶贫资金使用不规范,缺乏有效监管。主要表现在:一是白条入账、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资金问题突出。二是帮扶资金缺乏有效监管,未能发挥扶贫济困的作用。有的村把包联单位的扶贫资金用作日常村务开支。
二、原因剖析
(一)基层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把扶贫当成完任务。部分基层干部为尽快完成上级安排的扶贫任务,只关注眼前利益和短期回报,不顾长远发展,没有把扶贫项目作为脱贫攻坚的关键环节来落实,存在应付、交差等不正确的心态,从而出现扶贫工作中为上项目而上项目现象,直接导致扶贫资金低效甚至无效使用,扶贫项目无法产生应有的收益。
(二)扶贫政策不明确,落实效果打折扣。扶贫工作最初阶段,政策不明确具体,基层在落实扶贫政策时摸着石头过河,经常在落实之后才发现问题,然后再去进行规范完善,造成扶贫资源的浪费。
(三)懒政思想作祟,落实精准流于形式。扶贫工作点多面广量大,按照贫困户条件对村居农户进行识别,在实际操作中难度大,特别是务工收入难以确定,财产核实复杂困难。有的镇村干部在精准识别过程中对贫困户家庭实际情况了解不透,采取一刀切,致使条件较好的家庭纳入贫困户、低保户,而应该纳入的没有纳入。
(四)大量扶贫权限下放,村干部权力自由度过大。贫困户申请的具体情况基本上是由村干部说了算,申请、受理、调查、审核、评议、发放等很多环节直接由村干部操作,有的村干部便将贫困户指标看成一种权力资本,用于提高个人威信、谋取个人私利,忽视了自己作为村居扶贫责任人的责任。
(五)相关部门单位责任落实不力,主动作为意识不强。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及主管部门对自身应该承担的监督管理责任思考的少,没有真正深下去,入户调查、走访核实不经常,事后缺乏检查评估,导致不能够及时解决、纠正工作中的问题。
(六)信息公开滞后,监督机制不健全。一是扶贫资金使用、工程建设、物资发放等信息更新不及时,公开不全面问题。二是不能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合力。三是农村财会人员业务能力不强,缺乏相关的专业知识,不能及时发现账务中存在的问题。
三、对策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相关部门主体责任。要进一步提高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认识,做到真扶贫扶真贫。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区镇两级要加强政策解读引导,指导基层落实扶贫政策,少走弯路;各村居要摸清查实村民家庭收入等情况,为扶贫政策落实提供真实数据,积极配合扶贫办、民政等职能部门开展好扶贫相关工作。
(二)加强扶贫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高度重视扶贫资金管理工作,把各类扶贫资金统一归口,集中使用,根据扶贫项目需要,科学制定资金分配计划,坚持专款专用原则,将扶贫资金规划好,使用好。强化经管、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建立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台账,把上级拨付、行业部门和社会捐助的扶贫资金分开管理、统筹使用,录入三资监管平台统一集中监管。
(三)健全完善制度,形成扶贫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阳光扶贫的监管机制。通过村务公开栏定期、全面公开扶贫工作情况。注意充分发挥村民监事会、村纪检委员的作用,对贫困户及低保户纳入清退、扶贫项目立项、实施运营等进行全面监督,以防优亲厚友、违纪违规行为。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做到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倒逼扶贫责任落实,切实让上级的各项扶贫政策在基层落地生根。(岚山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