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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9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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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支部范文之中学师德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专业化师资队伍,依据《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和《平顶山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杜均珩
副组长:张宏伟 孙周雷 段国峰 王 玲
成 员:杨新奇 肖振华 肖 华 董建新 魏继领 王华伦 闫 巍 温兆阳 焦 伟 张秋丽 王荣辉
二、师德考核对象
学校在编在岗的教师与职工。
三、考核原则
1.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客观、透明、规范地进行考核。
2.工作业绩与平时表现相结合的原则,以考核教师履行职业道德规范为主,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四、考核标准
1.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评议及师德教育活动三个部分。
(1)日常考核占40分。实行领导师德常规日查扣分制,对违反师德规范的行为量化扣分。
(2)评议占40分。对教学人员的评议根据学生和家长问卷调查情况,对非教学人员的评议由考评领导小组评议。
(3)师德教育活动占20分。包括按时参加学校或上级组织的各种师德活动、完成学习笔记体会、上交师德材料等。
2.参加师德演讲、论文征集等活动获奖或德育(师德)先进个人,加5分。
3.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师德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造成极坏影响的,取消各种评优资格,并通报批评。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2)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3)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
(4)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5)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6)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7)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
(8)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9)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10)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1.教职工自评,学期末评议,需教职工写出书面述职材料并述职。
2.学生和家长问卷调查每学期至少一次;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或优、良、差)三个层次。每次评议把家长、学生反映出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教师,对在评议中暴露出问题较多的教师,除按规定扣分外,由校长实行诫勉谈话,促进问题的改进。
3.确定考核等次。学年末考核领导小组将教职工日常考核得分和评议得分及相关师德教育活动情况得分汇总,参照考核成绩并结合其工作业绩确定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优秀等次占参加考核人数的30%。
4.结果反馈与上报。考核结果公示后上报市教育局。
五、考核结果的利用
1.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审、岗位聘任、年度考核、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2.师德考核只有达到优秀等级的,年度考核方可评为优秀等次。
3.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必要时可调整岗位。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应给予处分。
4.班主任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班主任资格。
六、工作要求
1.考核领导小组要引导广大教职工正确认识开展师德考核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引导学生和家长对师德考核工作给予正确理解和支持。
2.在考核中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对考核中发现的师德问题,学校要分类梳理,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凡有师德问题的教师要结合本人实际,制定整改计划,学校要帮扶整改。
3.学校建立师德考核档案,保存各种原始评议材料,并将学年度师德考核结果存档备案。